反坦克战史-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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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 Enfield)步枪上的制式榴弹发射杯发射,经过几次试验之后,证实了它的效能,于是被投入部队服役,取名为No68式榴弹,它的射程仅有100 yd(91。4m)。这种射程使它仅能作为一种最后的自卫武器使用,然而,即是这样,有也总比没有要好。
No68式榴弹在战争结束之前就已被宣布废弃。这一则是因为到后来杯形发射器已经不受人们欢迎,二则是因为空心装药原理的应用技术已有很大改进,因此,将这种榴弹的5。5 oz(155。9g)重的炸药转用到其它系统上,可以获得更高的效益。
对于英国人来说,1940年是一个令人难忘的年头。来自海上和空中的侵略威胁一直笼罩整个夏季。在敦克尔克撤退完毕的几天以后,地方上的老百姓即被组织成所谓的“抗伞兵”守备部队,他们开始在自己的村镇上站岗放哨,手中使用的武器是鸟枪。当时,在英国本土上到处传布着伞降到战场上的德国人已经将自己打扮成修女、牧师和盟军士兵的谣言。大约两周以后,“抗伞兵”守备队改编为“地方守备志愿军”,英文简称为LDV,它后来成了许多人进行嘲弄的笑柄。地方守备志愿军承担的任务是观察和报告敌情,而不是使用他们的鸟枪去抓捕入侵者。LDV成立以后不久,又出现了一种新的情况,这就是1940年7月成立了国民警卫队。按照原来的打算,国民警卫队应当是一个准军事团体,它的主要任务是防御德军对英国本土的入侵。在刚成立时,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装备,只有很少一些军服,并且很少甚至根本没有考虑如何和坦克作战。但是,不久之后,他们就认识到,如果他们用自己学到的那点东西,去同由训练有素的坦克乘员所驾驶的坦克作战的话,那么,这些方法或许还会使他们自己陷入严重困境。
在威胁最为严重的时候,英国陆军正规部队正为自身训练忙得不可开交,以致在初期阶段根本无法给国民警卫队提供什么帮助,于是,国民警卫队只好转而去找寻西班牙内战时的老兵作为自己的教官。由于国民警卫队可用于实战的唯一的反坦克武器就是手榴弹和炸药——甚至很多正规陆军部队也是如此,所以,在当时编写的条令上,突出强调的就是人的勇敢精神。在伦敦近郊的奥斯特利公园内,国民警卫队建立了一个训练中心,他们曾经颁发过一种阿斯特瑞安(Asturian)地雷工兵条令,同时,还颁发过一些价值不大的其它条令、条例。但当时也存在着一种使人感到不愉快的情况,就是教官们的调子很不一致。不过这并无多大关系,他们富有热情,并且学员也是个个豪情满怀。在1940年的漫长夏季里,始终笼罩着一种凶多吉少的紧张气氛。有不少地方守备志愿军人员都迫切想要知道:必须同来自自家后院的敌人作战的时刻,到底还有多长时间。
在教学中,教官们下功夫最大的,是致力于“戳穿”坦克无敌论的神话,并且使学员们相信,人在距坦克2 yd(1。83 m)距离之内要比距坦克200 yd(183 m)安全得多。并且教导学员:坦克在受到突然的迫近攻击时,会被吓得惊慌失措。他们在讲课中,常常把在西班牙内战中意大利坦克的经历以及横挂在道路上的毛毯的故事作为战例,同样,还引用过一名英军步兵连长所讲述的经历:那是在1940年5月,在德军坦克的冲击下,该连被迫从一个法国村庄撤退,由于他们在公路上底面朝上放置了五个白色汤盘,结果使德军坦克被迫耽搁了30 min。这些坦克开到“汤盘”跟前以后,以为自己遇上了地雷。于是,先是在“汤盘”跟前停了下来,接着是作了一个很大的迂回,从而延误了时机,使得这个连队能安全撤退。还有一些类似的战例。这些战例是否真实,并不重要,但当时都是为了一个目的——这就是减少人们对装甲车辆的恐惧心理。当然,有些说法确实也有点天真。例如,在一份讲义中,曾经这样告诉学员,记住,车外0。303in(7。62mm)步枪的咻的一声音响,甚至透过观察缝的鸟枪冲击波,都会使坦克乘员胆颤心惊。这样讲自然有些言过其实,但这种课程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使学员接受这样的观点,即:不管采用什么方式,攻击总比不攻击要强。
当时,在如何阻击坦克方面,也曾提出过一些异想天开的设想和使人误入歧途的忠告。例如,在西班牙内战时,由于当时所使用的轻型坦克的马力很小,因此,利用阻塞的办法就可以迫使坦克停车,然而对于1940年的马力已经大大提高的德军坦克来说,继续沿用这个办法,显然是毫无作用。还有一种更为天真的想法,就是在公路上横桂一根直径为2。5in(63。5mm)的钢丝绳,绳的两头系在路两旁的大树上,据称,采用这种办法可以使坦克发动机损坏,从而达到阻止坦克前进的目的。然而,到海军船坞以外的地方去寻找这种钢丝绳的工作谈何容易,即使找到了也极难进行处理。人们至今仍在考虑,不知西班牙人在1937年是通过什么办法找到这种东西的。这里,我还将全文摘录一段另外一种建议,因为它曾经在国民警卫队中引出了一段完整的传奇故事。
还有另外一种方法,勇敢的人们利用这种方法就可以把坦克阻止住。在坦克行经的道路进入密林地区、或是坦克在农村窄狭街道上行驶时,你可以手持一根金属撬棍(撬棍的长度最好是与电车轨道的宽度差不多),隐蔽在一旁,等候坦克的到来。这种战斗最好是从一所正好对着坦克开进方向的房子的门口进行,而且坦克的运动速度应当十分缓慢,与房子的距离应当十分靠近。当坦克开到跟前时,先将撬棍投向或推向坦克侧方,使撬棍插在履带的驱动轮和负重轮中间。如果坦克行驶速度很快,撬棍很可能会从手中滑脱,以致达不到目的,但是,只要撬棍位置放置得当,就可以迫使坦克抛锚,并且或许还能阻塞住后续坦克的前进道路。对于一些较小的坦克,如果能把十字搞扔到履带里面,有时也可起到同样的效果。
在使用这种攻击方法时,保持乐观情绪至关重要。后来,这种办法被扩大为四人一组,并进行了正式演练,其中两人手执撬棍,一人携带汽油桶,最后一个人,要么配带“瓦利”手枪,要么携带防风火柴。当坦克经过时,第一和第二号组员将撬棍插入坦克履带,阻止坦克前进,第三号组员将汽油泼在坦克侧表面上,有时也可以把一块浸蘸煤油的毯子放在坦克的适当部位上,然后,第四号组员上前将汽油或毯子点燃。此后,预计坦克就会开始燃烧。如果此时坦克乘员企图跳车逃跑,可以用手枪将其击毙。
虽然汤姆·温特林厄姆(Tom Wintringham)对莫洛托夫鸡尾酒瓶炸弹并不热情,认为对它的评价有些言过其实,并且声称,在使用这种炸弹时,有10%的投掷手将遭受严重烧伤,然而,在这时的国民警卫队手册中,仍然不厌其烦地大肆宣传对坦克应当进行火攻。当然,也有一些人持有不同看法。在一本小册子中,曾用热烈的言词推荐使用火攻的办法,并且规定,如果坦克的重量小于9t,就只能从后面实施火攻。1940年的英国,是一个家家户户都在制作炸弹的年头,在大多数国民警卫队图书上,都详细记载有如何制作反坦克炸弹的方法。汤姆·温特林厄姆认为,在反坦克炸弹内应当装2…3 lb(0。9…1。4kg)重的炸药,这一点,即是按照今天的观点,也仍然是正确的,然而,他又提出,引信的燃烧时间不应大于2…3s,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投掷手根本来不及脱离危险区域。
1940年夏季,出现了一种性能最佳的反坦克手榴弹,这就是No74式反坦克手榴弹,或者叫粘性炸弹(Sticky Bomb)。一直到目前为止,还从来没有哪一种手榴弹可以跟这种手榴弹相比美。绝大多数职业士兵都十分赞赏粘性炸弹。所谓“粘性炸弹”,就是一个装有1。25 lb(0。465kg)胶状硝化甘油炸药的球形玻璃瓶。在它的木质的手柄内,装有一个作用时间为5s的引信,球形玻璃瓶外面用一种象长筒袜那样的针织品包裹着,针织品外面涂了一层很厚的粘鸟胶——所谓粘性炸弹也就由此而得名。球形破璃瓶外面还有一个薄金属壳,壳体分为两半,在手柄处结合为一体。拔出连接销后,壳体脱落,粘鸟胶即可暴露出来,此时,投掷前的准备工作即告完成。使用时,投掷手必须尽可能地靠近目标,然后,用力将炸弹投掷出去,用力的大小,应以能够保证炸弹撞上装甲目标并能使玻璃瓶破碎为宜。然后,炸药向外漫延,并且在和装甲接触后形成“奶块”形状,而当延期引信燃完时,即可将炸药引爆。炸药可以穿透稍小于1 in(25。4mm)厚的装甲板,或者使比这厚的装甲遭到严重破坏。引信由一根杠杆点燃,而杠杆在投掷时即被解脱。这种炸弹也可用手直接放置到坦克上,而且这种方法曾经受到推荐,原因是放置比投掷的效果要好。投掷法存在着一定的缺点:首先,在紧握杠杆投掷时,如果转动手臂时稍不小心,炸弹就有可能挨住投掷者的身体,以致可能将衣服粘住,此时,他必须设法迅速将炸弹和衣服剥离,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另外,玻璃瓶在碰击目标后,也可能未被碰碎,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投掷手必须迅速跑到他所选定的坦克跟前,用手把炸弹在坦克发动机舱盖或侧装甲上撞碎。虽然国民警卫队对这种令人生畏的炸弹怀有热情,但它从来都未得到英国军械局的批准。在1940年9月出版的一份材料中,曾经这样提到过它:“对这整套东西都必须加以彻底反对。”正规部队从来没有在战斗中使用过,不但如此,就是在训练和演习中,也严格禁止使用它们。此弹于1943年被取缔,并被埋于地下。由于这些老式炸弹的贮藏时间已经很久,里面的硝化甘油炸药已经开始变质,伴随着这种情况的出现,随之又产生了一系列困难,所以1943年正是淘汰这种炸弹的最为恰当的时机。
在1940年首次公开出现的另一种不受欢迎的手榴弹,是阿尔布莱特和威尔森(Allbright and Wilson)炸弹,简称为AW炸弹,也称其为No。76式手榴弹。阿尔布莱特和威尔森是一家位于伯明翰附近的化工厂的名字。该厂是战前英国生产自磷的主要厂家,他们发明AW炸弹的目的也是想在紧张的备战活动中,能为国家作出一份微薄的贡献。这种炸弹实际上就是一个短而粗的玻璃瓶,容量约为0。5 pt(9。284L),瓶内装的是可怕的白磷、石油和水的混合物,还有一块胶皮,胶皮溶解后可以形成一种流体状的粘性胶体,这种胶体能够粘附住目标而又不致流到地面上。玻璃瓶由一个圆头的软木塞密闭,软木塞上标涂着红、绿两种颜色。标涂红色的是投掷用的型号;标涂绿色的,瓶子比较坚固,是由诺斯欧瓦(Northover)发射器发射的。有关诺斯欧瓦发射器的情况,下面还要详细介绍。AW炸弹仅限于发给国民警卫队,幸亏并未在实战中使用过。从作用上看,它和莫洛托夫鸡尾酒瓶炸弹的原型并无多大区别,只是在混合物的成份和配方上作了一些改进。然而,携带这种炸弹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因为混合液在点燃瞬间,玻璃瓶即行破裂或破碎,而产生的火焰又很不容易扑灭。
还有多种其它样式的手榴弹,但对操作手而言,它们或多或少都具有危险性,而且为了获得较好的效果,要求操作手必需具备高度的牺牲精神。为了发射这些十分原始的炮弹,当时迫切需要发展几种火炮或者迫击炮。国民警卫队中的一些弹道学家们,自己动手制造了一些武器,但其中的多数在使用时都具有很大的危险性,笔者对“加姆廷(jamtin)”炸弹的一次发射情况,至今仍然记忆犹新:它用一门自造迫击炮进行发射,由于发明者在瞄准时发生了误差,结果炮弹落到了附近的一座花园内,炮弹爆炸以后,不仅破坏了一所绿色房屋,而且还险些引起空袭警报。国民警卫队的第一批比较稳妥的武器,就是上面说到的“诺斯欧瓦”发射器,这是一种非常简单的滑膛炮,身管长度接近于4 ft(1。22m),使用的是一个非常原始的铸铁炮闩,它的口径名义上是2。5in(63。5mm),实际上是2。625in(66。68mm),这正好可以确保弹丸在膛内运动时,不会有任何东西粘附在膛壁上。炮身可以在由四根管形架腿组成的炮架上转动,架腿的下端插进土内。这种火炮没有什么反后座装置,瞄准装置也极为简单。后面的照门实际上就是一根带有穿孔刻度的金属杆,杆上的最大表尺距离为200 yd(183m),表尺间隔为25 yd(22。85m)。它所配用的制式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