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日记 作者:让·热内-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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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把握,很快就来到史蒂利达诺身边。我们看得见他启动双唇喃喃有词。史蒂利达诺这才站了起来,慢慢恢复了镇定,他们出来享尽了殊荣。他们没有看见我,悠闲自得,嬉笑打闹,继续他们的节日活动,可我却独自回到住所。是不是史蒂利达诺受辱的形象使我如此心慌意乱?我已经知道,他可以把整支香烟的烟雾咽进肚子里。其实,香烟燃烧完了,心中也就埋藏下星星之火。只要他一呼吸,他的脸便容光焕发。我的手刚摸到他身上,就感到他勃然兴起。
“她讨你喜欢吗?”
我没有回答。何必呢?他知道我充好汉没有成功。他从口袋里抽出左手,用胳膊搂住我的双肩,紧紧地把我抱在他怀里,但他仍然衔着那支烟,生怕我吻他。有人走了过来。我连忙低语道:
“我爱你。”
我们彼此分开了。待到我在他旅馆门前向他告别时,他已经胸有成竹,有关阿尔芒的情况,我会向他和盘托出。
我回到旅馆,独自进房上了床。即使我的情人们正在欺骗我或憎恨我,我也绝不会憎恨他们。一堵墙把我和阿尔芒隔开,他正同罗贝尔睡在一起,我很痛苦,恨不能取代其中的一个人,或索性同他们混在一起,或成为其中的一员。我羡慕妒忌他们,但我没有丝毫的怨恨。我上木板楼梯时蹑手蹑脚,因为脚步重了会引起连锁反应,吱吱嘎嘎的响动立刻会吵得附近的房间不得安宁。我想,那天晚上,阿尔芒解下皮带时,没有把皮带当鞭子抽得劈啪作响吧!他该看到自己强烈的男子汉苦闷,他肯定用若干无声的动作示意罗贝尔要顺从地满足他的鱼水之欢。对于我来说,阿尔芒进一步证明了他的高强,这种高强来源于不幸,来源于卑鄙下流。这条纸花边与叫花子的把戏有着同样脆弱的结构,天生就与你们的道德格格不入。它属于造假的骗术之类,与伤口、残肢、瞎眼一样都是为了掩人耳目。
本书并不想成为一部艺术作品,成为脱离作者、脱离世界的东西,像孤鹏独雁在空中继续寂寞的旅行。对我过去的经历,我完全可以用另外一种口气、用其他词汇来进行陈述。我把往事染上了英雄的色彩,因为我心中有这样做的资本,那就是激情。考虑到前后连贯,谐调一致,我有义务从本书的基调出发继续我的冒险。它将有助于使往事给我的提示更加明晰,我一而再、再而三弹指强调贫困和受惩罚的罪恶。我正是冲着它们而去的。但我并不像基督圣徒那样精心策划反复预谋务求达到目的,而是步履蹒跚,并不想极力掩饰我行动的疲劳和恐惧。
但大家能理解吗?这里并不是要实行一种不幸的哲学,其实恰恰相反,我向往的苦役犯监狱我们如此命名世界之地和精神之所给我带来的欢乐远远超过了你们的体面荣光和佳节喜庆。不过我还是要寻求后者。我渴望你们的承认,祈求你们给我戴上桂冠。
我的这部英雄化了的著作,成了我的《创世纪》,它包含着必须包含着我无法违抗的清规戒律:只要我当之无愧,那么我将获得无耻的光荣,本书便是享誉无耻光荣的大师。因为,我若不按照大师的诫令行事,还能参照谁的训示?单就从最平常的道德观念来看,此书势必将我的罪身连拖带拉送进监狱,这岂不是顺理成章的事?说得更透彻一些,并不是根据你们惯用的从简从快的程序,而是它本身注定难逃厄运。我早已在书中有所安排,正如我所期望的那样,厄运正把我作为证人,作为试验场,作为对它的道德和我的责任的反复考验而保存下来。难道不是吗?
苦役犯监狱里可喜可庆之事甚多,我真想一吐为快,我的身边有那么多受伤害的男子汉,这已经使我受宠若惊了。我刚才只是蜻蜓点水,不过其他途径(如军队、体育等)也能给我带来类似的幸福。《日记》的第二卷,我想题名为《风情杂记》,打算在书中记叙、描写和评论一座内心苦役营的可喜可贺的节庆盛事,那是我穿越我的所谓“西班牙”领地之后心灵的发现。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