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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小偷日记 作者:让·热内-第24部分

小说: 小偷日记 作者:让·热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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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再也不是敢于戏弄警察的胆大妄为的小偷,而成了在星夜里奉承胜利者的宠爱。当我明白,只有我可以保证走私犯们安全靠岸时,我感到不仅要为他们的安全负责,而且要为所有非法活动负责了。好像有人随时随地在监督着我,叫我不敢有任何怠慢。一身傲气在支撑着我。再说,既然我故作爱恋就能拴住警察,那么我想,我若加大爱恋的强度,就肯定可以把他治得更加服服帖帖,我除了竭尽全力爱他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我把平生最美好的一夜献给了他。并非为了使他幸福,而是让我来承受他宣泄的纯属于他自己的耻辱。
  叛卖、偷盗和同性恋是本书的基本题材。他们之间存在着一种联系,虽说不总是很明朗,但至少我得承认,我对叛卖、偷盗和爱情的兴趣有一种血脉相通的关系。
  我让海关人员痛痛快快得到了满足之后,他问我听到什么动静没有。神秘的夜晚,在神秘的海上,走私分子们神出鬼没,搅得我心神不定起来。
  我感到特别激动,我心血来潮称之为诗的激情,在我的心灵深处留下一道躁动的但逐渐平息的航迹。星夜来人的低语声,海上无形船桨的打水声,又发生在不早不晚的特殊时刻,叫我怎么不心潮跌宕,起伏难平。我很注意抓住这些游移不定的时刻,正如一个躯体苦难的灵魂迫切需要那样,似乎应寻找一种悟性,把这些充满诗意的时刻记录下来,不断进行体验和回味。一旦找到了这悟性,欢爱的时刻也就终止了:诗人已把世界吮吸得一干二净。但倘若他提出另外一个时刻,这也许只能是他自己的一厢情愿了。我在桑特蹲监狱时,便开始热衷于写作,但这决不是为了复活或传递我的激情,而是痴人说梦,自作聪明,说是为了建构一种未知的(首先尚未被我自己知道的)道德秩序。
  “是的。”我回答说。
  他问我他们可能从哪里靠岸。他的目光要把整个黑夜全搜查一遍。他手里端着枪,随时准备开火。嘿,我对走私分子准确的登陆地点成竹在胸,稍不小心,就有可能指出他们潜逃的方向,幸好我多了一个心眼,才保全了我对走私分子们的一片忠诚。我简直成了他的走狗,我们一起在岩石间巡看了几步,就又回到小屋重新爱抚起来。
  我沿着海岸公路继续流浪,夜以继日,日夜如梭。我几次白日做梦,惊异地看见上帝显灵。劳累、耻辱和贫困一起压在我身上,逼得我不得不向世外寻求出路,在另外一个世界上,我虽不能对那里的每个成分下个明确的定义,但肯定令你们大失所望。傍晚时分,我听见有人在歌唱,原来是农夫们在采摘橘子。白天我走进教堂去休息。因为道德秩序归根结底起源于基督教教义,因此我想对上帝的观念表示亲近:做早弥撒时,我背负大罪领受圣餐。神甫从圣餐盒里取出一块圣体面包(好一个西班牙教士)!
  “他们沾的是什么汤汁?”我暗自寻思。汤汁原来就是教士苍白的手指上沾的圣油。为了把圣体面包一片片分开,并从中取出一片,他在盒子里搅和了一下,好像摇动一个金瓶里黏稠的液体似的。哦,圣体原来是一片白色的干饼,我恍然大悟。根据神学家的解释,假如我拒绝接受一份光明圣体,上帝或者不是他,而是一个令人恶心的神秘印象通过罗马礼拜仪式中几道又脏又臭的手续(其实是出自一种幼稚的想象)就能马上感知到。
  “我被迫就范的令人叹为观止的法律结构,原来是从这个恶心的地方诞生的呀。”我这么想。
  在阴暗的教堂里,面对披着祭服的教士,我害怕了。然而,西班牙的小贵族们也跪在我的身边,并不嫌弃我的破衣烂衫,何况他们舌尖上迎接的是同样的圣体。我很清楚,圣体的威力只在我们灵魂深处发挥作用,在外界它鞭长莫及。我作为现行诈骗犯来领受圣体面包,把圣体变成我的同谋。我一边咀嚼着,心里却暗暗地骂这该死的东西。还有几次,我不是祈求上帝保佑,而是向这恶心的地方乞求保护。因为做弥撒我才来到这鬼地方,享受教堂的庇荫,教堂里童贞女和大蜡烛穿着舞装守望着,我听到亡灵在歌唱,看到了普普通通的熄烛罩。我之所以提起这奇异的印象,那是因为它无独有偶,在我的一生中也有类似的印象,只是离我落笔描状时有仿着隔世的感觉。军队、警察分局及其主顾、监狱、被盗公寓、森林之魂、河流之魂(构成了威胁他们夜间行动不是为难他们就是与他们同谋),凡有我参与的每个事件,在我的内心日益造成同样的反感和恐惧,使我想到了,上帝的观念,是在我的辘辘饥肠里哺育起来的。
  我一路步行,离开了南方又上到法国。有关塞尔维亚、特里阿那、阿利坎特、穆尔西亚、科尔多瓦的印象,值得一提的是,他们为我们免费提供夜间收容和一碗大米饭。不过,我得承认,几年后,穿着俗不可耐的妖艳服装,浑身假珠宝冒着傻气,那玩意儿心血来潮,肌肉突然生硬紧张起来,竟把它们搞爆裂了。在我的苦恼里面,我并非对痛快和狂怒麻木不仁。
  (我从一本共产党的刊物上剪下一首诗,严厉抨击阿足尔军团、法西斯分子、希特勒党徒。这首诗采取欲抑故扬的手法,明明是攻击,表面上却在歌颂。我原文照抄如下:)
  
  阿足尔军团小调
  我们是天主教清教徒,
  我们是高明的刽子手,
  共和政体提他个球,
  说起棍棒来好身手,
  说得蓖麻花好风流。
  卡斯蒂利亚雪花飘,
  冬风呼啸好嚣张,
  我们将荣膺铁十字架勋章,
  人家让我们穿上绿军装,
  我们将荣膺铁十字架勋章,
  姑娘们朱唇热吻入怀抱,
  卡斯蒂利亚雪花飘。
  这首诗出自西班牙一个平庸而蹩脚的诗人之手,但倒也道出了西班牙的真实面貌。阿足尔军团是被派往俄国援助希特勒的一帮杀手。正应了一句谚语:鬼变脸,天变色!
  西班牙海关人员也好,各市地方警察也好,他们不抓我了。从他们眼皮底下过去的,已不再是一个人了,而是一个不幸的怪物,对这样的怪物,法律无从下手。我已经远远超出了下流的界限,比如,我可以接待一个血统纯正的西班牙亲王,大贵族,与他认姑表亲,与他谈话娓娓动听,而且不引起人们的惊讶。这已不足为奇了。
  “接待一个西班牙大人物。可在哪个宫殿里接待?”
  为了让你们更好地了解我已经孤独到何等程度,作为孤家寡人,我拥有至高无上的王权。我之所以大言不惭地使用这种修辞方法,那是因为形势所逼,也是大功告成的迫切需要,只有满载世纪优胜的语汇才能一吐为快。言语上的亲缘关系表达了我的荣耀与贵族的荣耀之间的亲缘关系。我与王孙贵族有亲戚关系,是因为我同他们有一种秘而不宣、不为世人所知的关系。只要有了这种关系,一个牧羊人就可以对一个法国国王以“你”(而不是您)相称。我刚才所说的“宫殿”(因为找不到别的名称),那是精致建筑的总称,而且有越来越精细的倾向,是我的高傲对孤独加工所得到的孤傲的成果。朱庇特掠走了该尼墨得斯①并吻了他:我也可以放荡不拘。我拥有走投无路之人的洒脱和逍遥。我有勇气摧毁一切习惯性的生活原理,并另谋出路。这种探索正缓慢地进行着。
  
  ①希腊神话典故。该尼墨得斯是一个美丽的牧羊童子,主神朱庇特化作鹰把他掠走,作为神的侍酒童子。译注
  我在梅特勒教化院受过严密的管教不是指教化院内部的规章后来我从中看到了管教的效果。要成为名副其实的少年犯,我索性豁出去了。同大多数小流氓一样,我采取许多行动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而是心血来潮说干就干,结果成了少年犯。我也许尝到了幼稚的痛苦与欢乐,生活现实只教给我庸俗的思想,这种庸俗的思想谁都能说一大套。梅特勒教化院充分满足了我的爱欲,但总是伤害我过敏的自尊心。我有苦难言。我感到奇耻大辱,我的头被剃了个精光,穿上可耻的服装,被囚禁在这可恶的鬼地方;我饱尝到被别的少年犯蔑视的滋味,他们一个个不是比我更强大便是更凶恶。我忍辱偷生,态度愈是低三下四,便为自己设置了更加严厉的管束,可我自己却全然没有注意到。其机制大致如下(从此我如法炮制):每次对我的指责,哪怕是错的,我一概心悦诚服,回答说:“是的!”我一旦脱口说出了这句话或者表达了同样意思的话我内心就痛感有必要使别人的指责变成现实。我当时16岁。大家理解了我:在我的心里,已经没有任何受冤枉的感情位置。人家看我是无赖,是叛徒,是盗贼,是男妓,我一概承认。谁都有可能遭到无端指控。但为了证明我有罪,那我就只好去作案,以不枉此名,于是去当叛徒,当盗贼,当无赖。但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我只要有点耐心反省自己,就可以找到被戴上这些罪名的足够原因。我傻眼了,知道自己原来是一堆垃圾。我变得卑鄙下流了。久而久之,我习惯成自然。我终于平静地承认了罪名。于是人们对我的蔑视变成了仇恨:我成功了。但我为此经受了多少撕心裂肺的痛楚!①

  
  ①我欣赏一对新婚夫妻蒙受的羞辱,并当作一项特权,《法兰西星期天》公开了他们的遭遇。夏尔维尔市的居民们在年轻姑娘纳迪娜结婚那一天送给她一个可笑的法西斯十字花环。在德国占领期间,纳迪娜曾当过一个德国上尉的情妇,后来这个柏林上尉在俄国前线被打死了。“她让人为他做了一场弥撒并为之戴孝。”报纸刊登了纳迪娜和她丈夫从教堂出来的照片,刚才神父在教堂里使他们结为夫妇。她从十字花饰上跨了过去。夏尔维尔的居民们恶狠狠地瞧着她。
  “挽着我的胳膊,把眼睛闭上。”她丈夫低声嘀咕道。她面对蒙黑纱的法国国旗,笑着走了过去。
  我羡慕这年轻女人苦涩而高傲的幸福。我“献出”全世界再来品这滋味。原注
  两年过后,我变得坚强了。一种这样的训练类似于修炼帮助我把贫困视为美德。不过我大获全胜只是战胜了自己。即便是在我面对大人或小孩的蔑视时,我要战胜的仍然是我自己。因为问题很清楚,需要改变的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我已有强大的能力来对付自己,但我对自己内部存在施加威力时,对外部世界却变得笨手笨脚。不论是史蒂利达诺还是其他朋友都帮不了我的忙,因为在他们面前,我可能太注意自己的态度了,一心一意要做称心如意的情人。我浪迹欧洲,见多识广,本来可以圆滑一些,但我生性内向,热衷于苦思冥想,对日常生活不肯用心。在讲述下面这段故事之前,我曾经采取了几个行动,但每次行动都未曾三思,比不得我对精神生活的追求那样专注。一天晚上,一个男人把我带到安特卫普码头附近,我成功地把他反绑起来,行动的成功令我陶醉。史蒂利达诺同罗贝尔一起出去跳舞。我孤单一人,既烦恼又嫉妒。我进入一家酒吧,喝了一点白酒。我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得赶紧找这两位朋友,但这一念竟成预感,他们已经远走高飞了。他们在里面喝酒跳舞的酒吧烟雾腾腾,一派喧闹,分明是世态炎凉的写照,反映了他们的一个精神领域。他们通宵达旦躲开我和其他人,我已有觉察。我进入他房间时,史蒂利达诺正要出发。我看见他已经套上手套,他稍微抬起手,罗贝尔便满脸堆笑,只那么似触非触地轻轻一按,就把手套纽扣扣了上去。我已经不再是史蒂利达诺的右臂了。
  一个胖男子向我借火并请我喝了一杯。我们出门时,他想把我带到他家去,我拒绝了。他犹豫了一会儿,于是决定到码头仓库去。我已经注意到了他身上的金表、结婚戒指和钱包。我知道他不会公开呼救,但他看起来很强壮。我只有耍点花招才能得手。但我毫无准备。我突然想起来了,史蒂利达诺曾给我备好的细麻绳可以利用。我们来到仓库的一个角落里,那汉子要我跟他做爱。
  “行。”
  我设法让他把裤子脱到脚跟处,一旦他想逃跑就可以把他绊倒。
  “解开……”
  我命令他干什么,他的两只手就干什么,我顿时把他的手反捆在背后。
  “你干什么呀?”
  “你没看见吗!哼,蠢猪!”
  我刚才使用的一套用语乃至腔调跟史蒂利达诺的完全一样。那天我同他一起去偷自行车,听到他说的就是这一套,可惜被人发现了。
  史蒂利达诺和蔼可亲,他的目光落到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上,都显得那么轻柔,连他的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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