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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鹈鹕案卷-第24部分

小说: 鹈鹕案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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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内外挖掘,我敢跟你打赌连一里半点有用的证据都不会有,就跟罗森堡和詹森被害时一样。” 
  “还有卡拉汉。” 
  “还有卡拉汉。恐怕还要加上那个姑娘,如果有一天我们找得到她的尸体的话。” 
  “我也多少有点责任,登顿。星期四早上加文听到了卡拉汉出事之后便来找我,可是我没理睬他。我知道他决心要上那儿去,可是我根本没有理睬他。” 
  “是啊,他死了我觉得难过。他是个好律师,他对我忠实可靠。我珍惜这一点。我信任加文,但是他的行为出了格,招来了杀身之祸。他根本不该假装探员去寻找那个姑娘。” 
  刘易斯站起来伸个懒腰。“我得去看一下维尔希克太太。我该告诉她一些什么呢?” 
  “不妨说这看起来像是一件盗窃杀人案,当地警察还说不准,还在调查,明天会有更多消息,等等。告诉她我简直垮了,我们愿意满足她的一切要求。” 
  科尔的豪华汽车急忙在路边停下,好让一辆救护车嘟嘟响着驶过。豪华车在市内兜来兜去,漫无目标,科尔和马修·巴尔两个人会面,要谈点儿真正见不得人的事的时候,这一套把戏是常用的。他们仰靠在后排座位上,喝着饮料。科尔对泉水情有独钟,巴尔喝的是从方便小店买来的一瓶巴德啤酒。 
  他们顾不上看一眼救护车。 
  “我一定得弄清格兰瑟姆知道了多少,”科尔说道。“今天他打电话给齐克曼、齐克曼的助手特兰德尔,以及纳尔逊·德万,他是我先前的许多助手中的一个,现在给重新当选委员会工作。这几个人不过是我所知道的全都在一天里面。他对鹈鹕案件盯得很紧。” 
  “你认为他看见过它吗?”豪华车又开动了。 
  “不会,绝对不会。如果他已经知道它的内容,他就用不着到处打听了。不过糟糕得很,他知道有这么一份东西。” 
  “他真不含糊。我注意他有好些年了,他好像专门在暗地里活动似的,并且跟一个奇怪的消息网保持接触。他写过一些令人难以置信的东西,可是经常都是活见鬼似的准确无误。” 
  “我担心的就是这个。他是个紧追不舍的人,他好像对这条新闻已经胜券在握。” 
  巴尔举起铝罐喝了一口啤酒。“我知道如果我说想要知道一点摘要的内容,那就不免是问得太多了。” 
  “别问。这玩意儿太机密了,叫人害怕。” 
  “那么格兰瑟姆又怎么知道它的呢?” 
  “问得好。我想要知道的就是这个。他怎么知道的。他又知道了多少?他的消息是从哪儿来的?” 
  “我们已经给他的汽车电话装了窃听器,不过我们还没有进入他的公寓。” 
  “为什么不进去?” 
  “今天早上我们差一点被清洁女工撞上。我们明天还要再去。” 
  “别叫人逮住了,巴尔。别忘了水门事件。” 
  “他们全是笨蛋,弗莱彻,我们这边都是有本领的人。” 
  “那是不错。那么你说说看,你和你的本领高超的同伙们能够给格兰瑟姆在报馆里的电话装上窃听器吗?” 
  巴尔转过脸去对科尔皱起眉头。“你怎么把脑子丢掉了?不可能。那地方白天黑夜时时刻刻都有人在忙着。他们有安全警卫和安全装置。” 
  “办得到的。” 
  “那就干吧,科尔。既然你全都知道,你去干吧。” 
  “想想看有什么办法。动动脑筋看。” 
  “我已经想过了,办不到。” 
  科尔对这个念头觉得有趣,他的兴趣却惹恼了巴尔。豪华车轻盈地驶进了市中心。 
  “窃听他公寓内的电话,”科尔发出指示。“每天向我报告两次。”豪华车停了下来,巴尔下了汽车。 

  
  
27



  早餐时候的杜邦圆形广场。天气很冷,不过至少那些瘾君子们和装扮异性成癖的人们仍然藏身在他们小小的病态世界里而感觉不到。几个醉鬼倒卧街头,好像水面漂浮的木块。不过太阳已经升起,他也觉得安全无虞,他到底是一员联邦调查局的密探,身上有一条肩带,腋下有一支手枪。他害怕什么人?他已经有15年不曾用过手枪了,他很少走出办公室,可是他巴不得掏出枪来,开它一个痛快。 
  他名叫特罗普,是沃伊尔斯的一名非常特别的助手。他的特别之处在于他跟中央情报局的布克进行的简短的密谈,除了他本人和沃伊尔斯知道之外,没有任何别人知道。他坐在一张街头椅子上,背朝新罕布什尔街,打开一包买来的早餐,有香蕉和小圆面包。他看了一下表。布克从不迟到。他们现在部是坐办公室的人,早已进入迟暮之年,但都和他们各自的上司有着特别亲密的关系,他们的两位上司对捉摸对方的行动感到厌烦,他们要迅速了解某种情况。 
  特罗普是他的真名,然而他吃不准布克是不是真名字,恐怕不是。布克是中央情报局的人,他们那边连机关办事员都有假名字。 
  布克漫步走近喷泉,手里拿着一只白色长筒咖啡杯。他环视一下周围,然后在他的朋友身旁坐下。这次会面是沃伊尔斯提出来的,所以特罗普得首先讲话。 
  “我们在新奥尔良损失了一个人。”他说道。 
  布克双手捧住热杯子喝了一口。“他自己去送死。” 
  “话虽这么说,不过他总归是死了嘛。当时你在那边吗?” 
  “是的,可是我们并不知道他在那里。我们和他相距很近,不过我是在注意别人。他在那儿干什么?” 
  特罗普撕掉冷面包的包纸。“我们不知道。他是去参加葬礼的,想要找到那个姑娘,可是却碰到了另一个人,所以我们才在这儿相会。”他把香蕉吃完了,现在在吃面包。“这件案子干得不留痕迹,是不是?” 
  布克耸耸肩头。“干得不错。据说,凶手制造了自杀的假象。”他喝一口热咖啡。 
  “姑娘在什么地方?”特罗普问道。 
  “我们跟踪她到奥黑尔就不见了。她也许在曼哈顿,不过我们也说不准。我们在寻找。” 
  “那么他们也在找?”特罗普喝了一口冷咖啡。 
  “我相信是这样。” 
  他们看着一个醉鬼从椅子上摇摇晃晃地起来,又跌倒在地上。 
  布克看了一下手表。这种会面总归是极其简短的。“沃伊尔斯先生准备如何行动?” 
  “噢,他已经下决心。昨晚他已派去50个人,今天还要多派一些。他不肯让人家杀掉他的人,特别是他认识的人。” 
  “白宫方面怎么样?” 
  “不打算告诉他们,他们可能也查不出来。他们知道些什么?” 
  “他们认得马蒂斯。” 
  特罗普对此露出微微一笑。“马蒂斯人在哪儿?” 
  “谁知道。过去三年间他在美国很少露面。他至少拥有六处住宅,分布在几乎同样数目的国家里面,他有喷气飞机和快船,谁能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特罗普吃完小面包,把包纸塞进早餐袋。“案情摘要把他揪住了,是不是?” 
  “太漂亮了。如果他作冷处理的话,案情摘要也许引不起注意。可是他暴跳如雷,马上动手杀人,他杀人越多,案情摘要就越值得相信。” 
  特罗普看了一眼手表。时间已经太长了,但是这样的机会难得。“沃伊尔斯说也许需要请你们帮忙。” 
  布克点头。“行。不过这件事情恐怕非常困难。首先,可能充当杀手的人已经死了。其次,可能收受酬金的人非常狡猾。这个案件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但是出谋划策的人已经不在了。我们要设法找到马蒂斯。” 
  “还有那姑娘?” 
  “是的,我们也要去找。” 
  “她现在想些什么呢?” 
  “怎样保住性命。” 
  “你们能收容她吗?”特罗普问道。 
  “不行。我们不知道她在哪儿,她目前对任何人都信不过。” 
  特罗普站起来,手里拿着咖啡和纸袋。“我不能怪她。”他走了。 
  格兰瑟姆拿着一张从菲尼克斯发来的模模糊糊的传真照片。她曾经是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三年级生,令人一见难忘的芳龄20的女大学生。学生名录上说她原在丹佛主修生物学。他给丹佛市姓肖的人打了20次电话,都问不到,只得作罢。第二张传真是新奥尔良的一位美联社特约记者传来的,是她在图兰大学的新生照片的复印件。照片上的姑娘头发更长些。特约记者还在大学年刊中找到一张达比·肖在法学院的一次野餐中喝一罐可口可乐的照片。她穿一件肥大的运动衫,下身是一条合身的褪色牛仔裤,这张照片显然是一位拜倒在达比石榴裙下的君子刊登在年刊上的。这简直是一张刊登在《时装杂志》上的美人照。也不知野餐中的什么东西或什么人使她笑不可支,她口露玉齿,面如春风。他把这张照片用图钉钉在他办公室旁边的小布告板上。 
  还有一份传真,是托马斯·卡拉汉的照片,可供存档。 
  他把两脚搁上办公桌。星期二,将近9点半钟。新闻室里人声鼎沸,震耳欲聋,颇像一次精心组织的动乱。在过去24小时内他拨了80次电话,除了四张照片和一摞竞选财务表格,别无所获。不过,说真的,何必担心呢?她马上就会说出一切。 
  他匆匆看过《华盛顿邮报》的重要新闻,见到了一则关于加文·维 
  尔希克和他惨死的报道。电话响起,正是达比打来的。 
  “见到《邮报》了吗?” 
  “《邮报》的文章就是我写的,别忘了。” 
  她可没有心思闲聊。“联邦调查局的一个律师在新奥尔良被人杀死,你看见了吗?” 
  “我正在看呢,这跟你有关吗?” 
  “可以那么说。你听仔细,格兰瑟姆。卡拉汉把案情摘要交给他最要好的朋友维尔希克。星期五,维尔希克来到新奥尔良参加葬礼。周末我在电话中跟他说过话。他要帮助我,但是我害怕。我们同意昨天中午会面。星期天夜里11点钟左右,维尔希克就在旅馆房间里被人杀掉了。你听清楚了吗?” 
  “是的,全听见了。” 
  “维尔希克不曾前来会面。他当然是在那以前就已经死了。我吓坏了,逃离了那个城市。到了纽约。” 
  “好得很。”格兰瑟姆写得飞快。“谁杀了维尔希克?” 
  “我不知道。还有很多情况新闻报道没有说出来。我把《华盛顿邮报》和《纽约时报》都从头到尾看完了,我找不到一句话提及新奥尔良的另一起杀人事件。我跟这个死者说过话,我还以为他就是维尔希克。说来话长。” 
  “确是这样。我什么时候听得到全部情况呢?” 
  “你什么时候能到纽约来?” 
  “中午可以到达。” 
  “那倒是快了一点。我明天这个时候给你电话,告诉你怎么办。你可要千万小心,格兰瑟姆。” 
  他对铁木板上的牛仔裤和笑脸不胜倾倒。“叫我格雷,好吗?别叫格兰瑟姆。” 
  “随你的便。有一些权势很大的人害怕我所知道的事情。如果我告诉了你,就会送掉你的命。我亲眼看见过死人,明白吗,格雷?我听见过炸弹和枪声。昨天我看见一个人的脑浆,他是谁,他为何被杀,我都毫无所知,我只知道他是晓得鹈鹕案情摘要的。我以为他是我的朋友。我把自己的性命都托付给他了,可是就在五六十人眼前他的脑袋中了一枪。我看着他死去,这时候我感到他也许是我的朋友。今天早上我看了报纸,才发觉他肯定不是我的朋友。” 
  “谁杀了他?” 
  “等你到了这儿我们再谈这个。” 
  “好的,达比。” 
  “有一个细节,我要请你秘而不宣。我可以把我所知道的一切告诉你,但是你绝对不可以说出我的名字。我所写的东西至少已经使三个人送掉性命,我也很有把握,接下来就是我本人。但是我不想再有三长两短。我必须永远隐姓埋名,同意吗,格雷?” 
  “一言为定。” 
  “我对你寄予很大的信任,我也说不准是什么原因。如果我对你产生一点疑心,我就马上销声匿迹。” 
  “我向你保证,达比。我发誓。” 
  “我想你作了一个错误判断。这件事情并不是你通常所做的普通的调查采访,它会使你送掉性命。” 
  “死在杀掉罗森堡和詹森的那批人的手中?” 
  “正是。” 
  “你知道谁杀死了罗森堡和詹森?” 
  “我知道谁为杀人出钱。我知道他的名字。我知道他的买卖。我知道他的政治。” 
  “你明天会告诉我吗?” 
  “只要我还活着。”两个人都想要说点适当的话,以致好久说不出话来。 
  “也许我们应该立即面谈。”他说道。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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