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财宝宝:弃妇娘亲熬成妃-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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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慕容薇大喊,直追上去,一般的豹子怎么会出现在墓室里,除非是有人驯养的!
那人的速度极快,她只得不停地跑,她依稀看得清楚他的背影,是个白衣男子,身姿颀长而清瘦,发如墨,用同是墨色的墨玉簪子随意挽着。
“你究竟是什么人,要把我带到哪里去,那豹子是你养的吧,我的孩子呢?”慕容薇大声问道,她当然看得出来这个家伙一直在引路。
男子没有回答她,更没有转头,脚下生风,速度越来越快。
“你到底是谁?大丈夫行事,缩头缩尾,不敢露脸,算什么男人?”慕容薇激将道。
只是,激将对他没用。
“你等一下好不好,我快跑不动了,你停一下下好不好。”慕容薇哀求道,“你把孩子还给我好不好,孩子才刚刚出生,不能离了娘呀!”
只是,这家伙软硬不吃,继续超前,脚步看似迈得轻松,速度却快急了。
慕容薇省了力气,不说话,加快速度跟着他在甬道里穿梭,穿过一个个石门,穿过了堆放无数珠宝的石室,慕容薇根本无暇顾及这座看似普通的墓室的庞大,都快喊不出声音,本就苍白的小脸此时全无血色,唇畔的血靡靡而下,犀利的双眸都开始恍惚了。
她却还在跑,一步一步,哪怕是速度慢了,哪怕那男子越来越远了,她也没有停止。
终于,前面明亮而温暖的光芒照射而来,慕容薇一步子还未迈出,就这么直直倾倒而下,她太累了,她已经到了极致了。
“把孩子还……还给我……他太小了……不能……”她并没有装,她的都瘫躺下去了,累得双眸都睁不开了,眼泪却缓缓从眼角淌出。
孩子还太小了,她真正的娘亲早就丢下他了,而她千辛万苦带他到这个世界来,她就是他的亲娘,就全心全意必须保护他,必须看着他平平安安地长大。
“孩子……把孩子……”她口中喃喃着,累到了手指都动弹不了,终于是彻底的晕厥了过去。
她前面,不到百步的距离,就是墓室的另一个出口。
外头的阳光正耀眼,白衣男子姿态慵懒地倚坐在石阶上,手里把玩着一把通体碧绿的玉匕首,而他身旁,竟围着两头小金钱豹,刚刚出生一个月,走起路都不怎么稳。
他身影站着一个温婉的婢女撑着伞,替他挡去了阳光,她叫宝儿,是他的贴身婢女。
“无殇大人,那女子昏厥过去了,现在如何是好?”宝儿低声问道。
白无殇仍旧逗弄着小豹子,眸中隐着一抹玩味,笑吟吟道:“你们都没寻到金子,反倒她寻到了,能耐不小呀,她是什么人?”
他们可是花了不少心思才摸清楚了这个墓室的结构,在入口处直接开了个密道,通往另一边的出口。
这是宁国公的坟,宁相以为假意节俭,连守墓人都不用,便可逃过盗墓者,简直痴心妄想,别人不知道,他这个浩瀚之城城主还会不清楚这墓中陪葬了多少宝贝。
浩瀚之城位于瀚国之东,是一座几乎空了的城池,城主之职便是专门为王上收集天下各种珍宝囤积在浩瀚之城中。
他说着,仍旧逗弄着小豹子,饶有兴趣地用碧玉匕首撬开了小豹子的嘴,小豹子似乎很喜欢这匕首,含着不放了,它还太小,没长牙呢
他的相貌,并算不上绝美出众,并没有清秀瘦削的谪仙之姿,也没有冷酷无情的冰冷之态,他的五官却是俊美,线条如雕,一双狭长的勾魂眼,慵懒里隐着一抹玩世不恭的玩味,像极了个登徒浪子,而就在这狭长的勾魂眼右下侧,垂着一颗泪痣,真真如同一滴落泪,为这双眸子顾盼之间凭添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哀婉。
金钱豹是何等凶残的兽,即便是幼仔也十分危险,他竟丝毫没有戒备,碧玉匕首抵住了小豹子的脖颈,恼得那小豹子张牙舞爪,他就这么哈哈朗声大笑,放浪不羁。
012速速送走()
白无殇就这么坐在斜斜倚坐在石阶上,饶有兴趣地逗弄着两只小豹子,独乐其中。天下盗墓贼,能这么大大咧咧地坐在墓室门口的,也就他一人了吧。
宝儿一手撑着纸伞,一手摇着竹丝扇,一脸无奈,今日若寻不到金豹子,怕是那女子没救了。
“主子,那女子看样子是刚刚临盆,身上都是伤,应该是被追杀,要不,先替她上药疗伤。”宝儿试探地问道。
“好啊!”白无殇答得十分随意,注意力全都在小豹子身上。
宝儿惊了,正要开口,一碧影突然凭空出现,是个碧衣女子,相貌不俗、颇是清秀,这是白无殇的另一个贴身婢女,银玲。
她快步上前,焦急道:“主子,找着金豹子了,那畜生给那孩子喂奶呢,不让人靠近,也不动,不找金子了。”
那金钱豹可不是一般的金钱豹,无殇大人总喜欢叫它金豹子,因为它嗅得到金子的位置,它家主子贪财,贪得很有个性,只喜欢金子,银子都看不上眼。
“把孩子还给她,送她走,有本事生下来,就得有本事养大嘛。”白无殇笑吟吟地说到,玩笑一般,径自说得没头没尾,牛头不对马嘴,似乎认识那误闯入墓室的女子一般。
两婢女皆狐疑着,阿宝好奇地问道,“主子,你这话,难不成你认得那姑娘?”以她主子风流成性的性子,认识多少姑娘都没什么好奇怪的,关键是这姑娘可生了娃娃了,还被追杀,这才稀奇。
“有夫之妇,本大人岂会认识?速速送走!”白无殇挥了挥手,打着呵欠,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手中的碧玉匕首却随意丢了出去。
阿宝和银玲争着接那匕首,兴奋不已,连连道:“谢主子,奴婢们一定办好这差事!”
金豹子最怕这碧玉匕首,有了啊它,事情就好办多了。
“等等!”突然,白无殇唤住了她们。
阿宝和银玲齐齐转身,皆是一脸狐疑,事情都交待完了,这大人不是该走了吗?他可忙着呢。
“送安全的地儿去,保住她和孩子的性命。”白无殇交待道,说着,懒懒站了起来,一边径自摩挲那光洁的下颌,感慨,“好歹也是条命嘛,妇女也需怜香惜玉的。”一边轻摇折扇,下了石阶缓缓走去。
这白衣翩翩,折扇轻摇的背影,就如同惊现在丛林里的谪仙,不知要倾倒红尘多少女子。
两婢女早就对他的背影有免疫,面面相觑,皆是惊诧,这主子大人,什么时候真的会怜香惜玉了,又什么时候会在意人命了?
“那女子是什么人?”宝儿问道。
“不清楚,突然闯进来的,今早才发现。”银玲答道。
“那孩子又是什么人?”
“你怀疑什么了吗?”
“太可怕了,我可不敢。”
“还是想想把他们送哪里去吧!”
“她应该是翻山逃过来的,送到这边山下吧。”
“要杀她的人铁定在山下守着呢,笨死了。”
“那怎么办?”
“往北边去,翻过几座山,山北悬崖下就是瀚国最北的郡,北城。”
“真遥远啊……”
两人分头行动,银玲拿着那碧玉匕首找金豹子去,宝儿则先为昏迷的慕容薇处理伤口了。
金豹子早就移了地方,她寻了良久,终于在墓室一个右耳室寻到了金豹子,银玲一进门便惊叫出声。
只见这耳室里满满的一堆金子,孩子已经被喂饱了,就躺在这金子上,睡着安安静静,似乎就不怕那金豹子,而原本懒散地舔着爪子的金豹子一见婢女,立马警觉地站了起来,动作极其迅速地跃上金子堆,叼起了那娃娃。
银玲好不容易才从这满满的一堆金子上移开了眼,就堵在门前,慢悠悠地拔起碧玉匕首,随意晃了晃了,金豹子的嘴就这么松了,孩子随即掉下。
“畜生啊!”银玲怒骂一声,身子一掠,接住孩子,一个翻身便利索站了起来,这身手可不一般。
金豹子盯着她手中碧玉匕首看,乖乖地趴在地上,双爪抱着脑袋,投降一般,根本就没有一点儿兽类的凶残样,可爱滑稽极了。
每次都是这样,一见到这玉璧匕首,它就乖乖地,连动都不敢动,天知道无殇大人究竟那这匕首对它干过什么。
银玲抱着仍旧沉睡着的孩子,诧异地细细地打量,刚出生的娃娃果然没有一个好看的,皮肤皱巴巴的红红的,他吃饱便睡,任由婢女抱起来也没惊醒。
这孩子好端端的没受伤,怎么遇被豹子叼了都不可不闹呢?
银玲看着这孩子,只觉得这五官轮廓有些面熟,心下惊悚着,也没敢多想,急急就走,同宝儿在墓门前汇合。
宝儿背着一个女子,一身上下全是血,发丝凌乱,衣衫残破,垂着脑袋,看不清楚相貌,只隐隐可见右侧脸烧毁了大半,正是陷入昏迷的慕容薇。
“唉,怎么伤成这样。”银玲说着,脱下自己外袍替她披上。
“脉搏弱得很,下身全是血,我给她服用了玉露丸,也不知道她能撑多久,赶紧送走吧。”宝儿急急着。
“要不先给大夫瞧瞧?”银玲低声。
“也得先送走了再寻大夫,这儿不是可以久待之地,找个靠谱的人,送到北城山脚下去吧。”宝儿认真说道。
“那孩子呢?孩子总得喂奶,她要是昏迷个十天半月,这孩子岂不得饿死?”银玲问道,两姐妹倒是心肠好。
“这样吧,我送他们去,让金豹子带路,它熟悉这山路,你找些人掏了金子。”宝儿认真说道。
“你的意思是……这豹子……喂奶?”银玲一脸不可思议。
“主子要速速送走,又要保她们母子性命,保他们安全,只能我们亲自送,天知道,主子葫芦里藏着什么药。”宝儿无奈说道。
“宝姐,这孩子……眼熟得很呀!”银玲认真地打量着沉睡的孩子,怯怯说道。
“别胡说,就这么办了。”宝儿蹙眉,认真说道。
银玲连忙,连忙将碧玉匕首交给宝儿,却忍不住又多看了那孩子一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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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说人话()
五年后……
正值北城一年一度的庙会,县城里大街小巷全是人,四处喧嚣、热闹不已,主大街上更是人头孱动,挥袂成雨,人人都要往街头的城隍庙挤。
北城最有名的茶楼逸闲居二楼,一个女子慵懒地凭栏而坐,一袭素雅的浅黄长裙,三千墨发用同色系的簪子随意挽起,右侧脸上带着半边金色面具,看不清楚她真实的相貌,左半边脸看去,倒是灵秀好看,她半倚着,挑起二郎腿,挑眉看着楼下人群中那个瘦弱的身影,犀眸中隐着一抹冷意,手中把玩着一根金丝线织成的荷包,金丝线这东西可不是一般人能有。
她看了许久,慵懒懒地换了个坐姿,端来一杯茶,轻啜了一口,一手支着下颌,冷眸中玩味渐浓。
街道上那拥挤的人流中,一个清瘦的身影正逆着人流的方向而上。
他一身青衫,低着头,双手负于身后,老牛慢步,怡然自若,根本不理睬迎面拥挤而来的一双双大腿,逼得别人不得不让他。
是的,大腿,他若抬头,定是满眼大腿。
他的个头太小了,还没有人家大腿的长。
他今年五岁,外号灰太狼,大名夜无名,他娘说他出生在夜里就跟了夜姓,无名则是她娘实在想不出满意的名字来,那什么楚隐、唐影、玉邪,又什么凌彻、宁洛、若离,她娘都想过,就觉得跟他的气质着实不相附,于是干脆暂时叫无名,等来日,寻到他爹爹再让他爹爹伤脑筋去吧。
而灰太狼则是因为他娘经常唱给他听那首儿歌。
他自小聪慧,三岁能盗,五岁能抢,这全都拜他娘所赐,他经常会疑惑,他爹爹究竟是何方圣神,竟敢娶娘这样强悍的女人,强悍还不是关键,关键是她爱财如命,特抠门。
他娘说了,他长太快了,衣裳做大点才不浪费,于是,他这一身青衫从三岁穿到五岁,一直松松垮垮,他要是走快点保定会踩到自己袍角跌个狗吃屎的,他总是这么老牛漫步,不是装老成,全都是因为这衣裳太大了。
突然,他面前那一双粗壮的大腿不动了。
他这才缓缓地抬起头来,只见面前拦路的是一个一脸络腮胡子的彪悍大汉,左耳上戴着个大耳环,这是奴隶的标志,男的一般为武士护卫,越是魁梧粗壮,身价便越高,女子则为奴妃,比妾还要低一级,比婢女高一点点,以相貌论价格。
这片大陆上,能用得起奴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