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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部分

希声-第402部分

小说: 希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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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等!久等!”这一顿饭,当不逊金陵河畔,把酒言欢!

    “好香!好香!”这一顿酒,任你是喝也喝不够。可比那朝云暮雨楼!

    当牛做马的来了,甘之如饴的也就来了,果然一个大厨果然一顿大餐。慕容公子一看之下便就开怀大笑,大笑也是那般优雅:“菜品佳妙,美酒何在?”

    但见:一个葱花炒鸡蛋,一个鸡蛋炒葱花,一个咸菜萝卜丝,一个萝卜丝咸菜。

    还有一个汤,白水萝卜汤。

    果然丰盛无比!

    说了材料有限。

    有菜无酒,等于没有,少顷酒水送上,却是两坛药酒,尽是草药气息,香味辛辣刺鼻!

    慕容公子还在笑,慕容公子很满意:“好极!妙极!”

    岂不知,还有分说。

    菜是两份,酒是一坛,方殷端走两个菜,方殷倒出酒半坛:“稍等!稍等!”少顷折回来,汤又去一半:“只有一坛酒,罗伯还得喝,一会儿去我屋里,咱俩放开了吃!放开了喝!”这太过分,慕容公子不笑了:“都是一家人,怎不一起吃?”方殷笑道:“爹爹说了,有他在,你我都不自在,还有——”说着使一眼色,悄声道:“他还说,不要我跟你学坏!”墨弓天狼

    斗室之中,灯如萤虫。

    “于兄!”照见一双愕然的眼,照见一张流泪的脸:“你怎哭了?”

    “也没甚么,想哭就哭。”于慕容微微一笑,任泪水在脸上肆意流淌:“如此而已。”

    一时沉默。

    菜也不吃,酒也不喝,却是为何?

    “我说过,叫我慕容。”慕容公子终于端起酒杯,相对笑邀:“这一杯,我敬你。”方殷报之一笑,二人一饮而尽:“纪之,你有一个好父亲。”方殷并不知道,这是慕容公子平生第一次端杯,敬的他人:“伯父散尽家财,甘守清贫,慕容今日来此,当真长了见识。”方殷也不知道,这是慕容公子第一次进得方家的门:“子承父业,世代忠良,这一杯,慕容祝你前程似锦,妻妾成群。”

    “于,哎!”这就变味儿了,方殷当不起:“慕容兄,说笑了。”

    “叫我慕容,你又忘了。”慕容公子一饮而尽,轻轻放下酒杯,忽将起身:“好热!”

    说着,便就开始脱衣服。

    舒缓带,解轻袍,慕容公子脱衣服的姿式也是那样优雅,而迷人:“呼——”

    “热?”他要干什么,方殷不明白:“怎地,热么?”

    “热热热,热很很!”屋里不热,分外寒冷,许是谈得起了性,许是药酒催了情:“纪之,不如,你也脱了?”

    纪之又不热,方殷不想脱:“不要!”

    “听话听话,要得要得!”慕容公子将长袍抱在怀里,意味深长一笑:“你我一见如故,自当坦诚相待,快快快快,脱脱脱脱!”欢情薄

    说着又脱,开始脱裤。

    “咳!咳!”情况有些不对,绝对心怀不轨:“不要脱了!不要脱了!”

    沧海横流,方显男儿本色,关键时刻还得看方道士的:“既是一见如故,你自骗不过我!”方殷一口喝干杯中酒,大笑道:“你便脱个干净,也是骗我不过!”

    “哦?”慕容公子,提上裤子,放下衣袍,坦然入座:“骗你?说说?”

    “说说说,你先说!”方殷一指榻上雪白长袍,笑道:“说说你这衣袍,值得几钱银子!”

    “此衣雪蚕之丝织就,冬暖夏凉,世间罕有。”慕容公子摇了摇头,又去倒酒:“可比千金裘,值得万两银。”

    “不得了,了不得!”方殷啧啧称奇,左看右看,又一指自家洗得发白的薄棉灰袍:“我这棉衣粗布缝就,世间仅此一件,可说无价之宝——”

    “正如此,切肤之寒,怎比贴心之暖?”慕容公子叹口气,满满倒了两杯酒:“你既不换,也就罢了!”

    “承兄厚爱,弟不敢受。”方殷端起酒杯,正色道:“千金易得知己难求,既得公子折节下交,方殷正是求之不得,这一杯我敬公子,干!”

    “你这个朋友,我是交定了。”慕容公子端起酒杯,却不喝那杯中的酒:“你这个人,聪明过头,既是有求于我,怎又不说出口?”

    “哈哈!喝酒喝酒,先干为敬!”既然是朋友,求也不用求:“干!”

    有所求,有所求,求的不是衣,求的是情义:“干!”

    求的是那一幅画,千秋万代好传家。

十四 何得故人来() 
书房。

    这当真是个难题,一个天大的难题。

    是那一幅画,宫妆美女图,人是半身像,居中坐椅上,手隐水袖,罗裙没膝,几乎占去了整个画面的三分之一,这很难。更难的是左墙右壁,背后春花秋月图,留白极少,难以下笔,这可真是难为了慕容公子。最难的是这是一幅工笔水粉画,历经二十寒暑,斑斓古意已生,若是强行涂改,一个不慎便就全都毁了:“难!难!难!”

    慕容公子连说三个难字,仍皱眉头,静观。

    难也是他自找的,方殷说的是,要他给自家老爹画上一幅,挂在墙上,陪着娘亲,更待其百年之后留个念想。这是一件好事,方老将军没有意见,罗伯也没有意见,但慕容公子有意见。慕容公子说的是,一画分隔阴阳,此事大不吉利,恰好全家都在,不如画在一起。这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不但老方小方没有意见,罗伯更是欢天喜地连连拍手叫好,因为也有罗伯的份儿:“不难!不难!不难!”

    难与不难,单看是谁,作为天下第一画师,再难也难不住慕容公子,自宫庭御画师叶半残于八年前病故之后,当世第一生花妙笔之名就归属了慕容公子。是这一幅画,出自叶半残,慕容公子曾师从于叶大画师学了几天画画,这就叫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年关已将至,当作阖家欢,借我神来笔。请师叶半残,咄!”

    忽见公子,柳眉舒展,星目半阖。以指为笔,虚空画符:“天圆地方,律令九章,今吾下笔,诸鬼伏藏,急急如律令!”

    此为《下笔神咒》,请神送鬼灵验无比,此咒一出三人登时呆若木鸡,面面相觑,再看慕容公子忽就两眼一直。直直望向方老将军:“一别十三载。花开花复开。片叶数不得,唤我半残来。”方老将军极为无奈,方老将军摇头叹气。方老将军根本就不信这个:“怀忠,莫动。”他自不信,罗伯可信,那正是叶半残叶大师的声音:“老爷!莫动!这是叶大师,叶大师附体!”

    “哎!”方老将军别过头去,无论这是不是叶大师附体,方老将军已经给他看得有些不好意了:“一别十三载,故人今何在,哎!”侧过脸去,便看侧脸。慕容公子直勾勾地看着方老将军,眼皮子也不眨一下:“华发作青丝,一梦二十年,还来,还来,且去,且去——”去的是皱纹,还来是青春,是的,必须要把方老将军画得年轻一些,以免画在一起,有老牛吃嫩草的嫌疑:“咳!”嬉农记

    方老将军拂袖而去!

    且去,且去,还来看罗伯:“看我!看我!话说那个当年啊,老奴我也是玉树临风……”

    “不说。”

    “是,是,呵,呵呵……”

    “莫笑。”

    “咳。”

    “……”

    “咳咳咳!呼!呼!呼!我说公子爷,您这……”

    “我姓叶。”

    “……”

    “好了没?我说,哎!老奴这老胳膊老腿儿,这一把老骨头,实在是……”

    “没好。”

    “……”

    半个时辰以后,罗伯终于一屁股坐倒在地,面红耳赤,呼呼大喘:“这是叶大师!这是叶大师!老爷——老爷——”当年,叶大师也是这样看的,看一天,画一夜,此画得成:“看他!看他!”罗伯跑掉了,罗伯终于禁受不住了,玉树临风也好颜面扫地也好,罗伯宁肯给他画成一个鬼也不愿再受这种煎熬:“小少爷,该你了!快让叶大师好好看看,老奴先去解个……”

    方殷极为无奈,方殷也不信这个,方殷摇头叹道:“慕容兄,罗伯一把年纪,你又何必戏弄他?”穿越之配角也风光

    “不说。”

    “少来,你若叶半残,我便花无缺,哈哈!”

    “莫笑。”

    “好了好了,罗伯最是难画,自当细细看他,二十年前方殷还是……”

    “也是。”

    “走走走,去喝酒,菜都凉了!”

    “半残复半残,一坛又一坛,话是说不尽,喝也喝不完,哈哈!”

    于是两个人又去喝酒。

    客房。

    换了一间房,又拎半坛酒,慕容公子的画是那可是真正的万金难求,所以作为交换条件罗伯非常大方地贡献出了自家仅存的半坛药酒,半坛又半坛,且是喝不完。菜是凉了,可以再热,屋里很冷,生起火炭,二人对坐,举杯对酌,笑语晏晏,畅所欲言,这里是前院不会惊扰二老人睡眠,正是要把酒言欢,更是要趁夜长谈。

    这一夜,月光如水。

    这一夜,千般滋味。

    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说到喝酒,慕容公子是海量,号称千杯不醉,这一坛酒原本就不够喝。喝酒并不是方殷的强项,但多半坛酒喝下去方殷还是可以保持清醒的,就是有些热,果然很热,浑身上下热,从里到外热,所以也将棉袍脱了,所以话是格外地多。是因为兴奋,无法言喻的欣喜,说不得千般滋味就是心有灵犀,二人一般,你也有情我也有意——

    这一夜,多半是方殷在说,慕容公子在听。

    将心事倾诉,与知心的人,那快美难言的轻松感觉想必每一个人都曾有过,实则在努力保持清醒的时候,已经就是一种醉了。而倾听才是最好的对话方式,并非沉默不语,而是点明窍要,一席话谈下来方殷终于发现是他,慕容公子,这个新认识的朋友也是一见如故的良师益友,才是真正知心的人——八卦女王

    小叫花?方老大?哈哈哈哈哈!

    不错,老薛这人不错!放心放心,他死不了,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哈哈!

    未行冠礼,半个道士,方道士,游方道士,啧啧,好玩!

    马尾巴?梦中情人?失恋了?不是罢?

    跳崖……神仙?真有你的!

    神医,妖道,隐儒,哑僧,还活佛?哎!你所见得,无不大智大勇之士,无怪乎……

    放心放心,万事有我!

    无禅是你兄弟,我是你的朋友,当然了,好朋友。

    正如此!该当遵从本心,活佛说的对,你就是毗湿奴神,哈哈!妙人儿,笑一个!

    现在你就是王侯,只有她配不上你!去!我陪你去!

    缘分?强求?你又懂个鸟!你就是个雏儿!

    我这人活得无趣得紧,真的没有什么,没有什么可以说。

    人无所求,岂非无趣?

    人活一世,所为何来?人生得意须尽欢,那花花世界你若不去见识一下,又怎知……

    未必!

    ——未必,未必,方殷以为自己多有经历,便就如何如何,却也未必。

    但无论如何,这一夜,值得终生铭记。

十五 神仙当乞丐() 
有人忘记了么?

    该死!

    谁个忘记了无能大仙,谁个就该死!死罪!必须处死!

    死有余辜!

    清州街头上,有一名乞丐,大白天的像一尊活佛一样坐在那里,要饭。

    这个人就是无能大仙。

    之所以一个神仙变成了一名乞丐,是因为考察世间百态,得知百姓疾苦,以知民意。而绝非是饥寒交迫,自甘堕落,为困难的生活所逼迫。这一天考察下来,无能大仙算是明白了,所谓红尘浊世人心败坏啊,没有一个好东西,良心都叫狗吃了!甚么团结友爱,甚么互帮互助,甚么我为人人人人为我,那都是虚的,虚伪!这个世界根本就已经烂掉了,有如一只烂掉的红薯,从心儿烂到皮儿,烂得都霉了!长白毛儿!

    “大爷们呐,姑奶奶哟,您了行行好,赏我一口饭……”而之所以身负血海深仇的无能大仙没有立刻去上清报仇,干掉方坏水儿,是因为上清山还很远,听说有二百里地,无能大仙准备备足了干粮再去:“我是上有老啊,下有小,有了上顿没下顿,一饿就是两三天……”何况要饭这个工作,那是相当地,对路:“您老祖宗积德,您老多福多寿,您老高抬贵手,可怜可怜,哼!呸!”

    转眼过去两个大爷,三个二奶,竟然看都不看无能大仙一眼,那是相当地目中无人,简直就是岂有此理:“可怜个屁!断子绝孙!呸呸呸!”这可真是让人生气,更为可气的是这条街上一共有九名乞丐,男女老少各自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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