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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部分

回到过去变成猫 作者:陈词懒调(无女主,变成猫的酷男和一群男人的故事,推荐)-第2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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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妈看了面前的人一眼,有些陌生,就算见过也没什么印象,不过看着这人好像不是什么不好相处的,便礼貌地笑着应了一句。
  那人一听,知道自己没认错,面上的笑意加深,“果然是你们!”
  郑叹本来就瞧着这人有些面熟,只是一时没想起来,现在听到那人跟焦妈自我介绍的时候才记起,当初回焦爸老家过年的时候碰到过这个叫郑轩的人,这人还给焦爸一张名片来着,郑叹之所以对这人有印象,一个是因为这人在南城工作,另一个是这人跟郑叹一个姓,现在想来,还真是缘分。
  郑轩今天带着老婆孩子来南华市参加一个亲戚的婚宴,没想到会碰到焦家的人。他每年都会回一趟老家去拜祭,只是除了当年碰到焦家人的那次,后来过年都是来去匆匆,也没带老人小孩,不过对于焦家的人有所耳闻,毕竟,焦教授是那一带被很多老人们称赞频率比较高的。在一些思想比较传统的老人心里,大学教授比一些商人的地位要高,所以每次提到周围几个村有什么名人的时候,郑轩都会听一些关于焦教授的事情,只是一直没碰面。他记忆力不错,记人还记得点,就算是不怎么记得焦家的人具体长什么样子,也记得那只总跟焦家人呆一起的有些特别的黑猫,自家孩子回南城之后特别喜欢找猫玩的一个原因就在焦家的这只黑猫给孩子留下的印象。
  从焦妈口中知道焦教授也在附近,郑轩决定先留在这里站会儿,等焦教授回来大家聊聊,毕竟是老乡。在南华市碰到老乡不算很难,但碰到有些社会地位的老乡,就不那么容易了。
  既然都是认识的,还是老乡,郑轩便让老婆孩子都过来坐会儿。
  郑轩的儿子,刚才拿球扔郑叹的小屁孩眼睛一直盯着郑叹,看那样子是时刻想着从袋子里拿出球跟郑叹玩。郑叹没理他,看都没看那小屁孩,有焦妈、焦远和小柚子在这里,他不怕这小孩拿东西砸。
  没多大会儿,焦爸他们那边也聊着走过来了,郑叹没想到的是,袁之仪跟郑轩也认识,一见面就一个“袁总”一个“郑总”地寒暄。知道郑轩跟焦爸是老乡,袁之仪心里乐呵了,有这层关系在,看对方也没有要疏远的意思,上周没谈下来的那笔生意应该还有回旋的余地。
  想着袁之仪又看了眼蹲江边看夜景的黑猫,刚才郑轩说他们本来打算直接回去的,一转身发现自家孩子跑了,寻过来发现自家孩子在跟焦家的猫玩,这才认出了焦家的人。
  这么一想,袁之仪心里感慨,果然是福星啊。
  所以,袁之仪一高兴,就抖起来了,间歇性遗忘症发作忘了郑叹的名字,在给旁边站着的以前大学同学介绍郑叹的时候说道:“这是明生家的招财。”
  搞得那几位焦爸的大学同学都以为郑叹就叫“招财”,还说这名字接地气。与周围各种洋化的宠物名字相比,“招财”这名字的确听着本土多了,不过听焦爸解释之后才知道郑叹真正的猫名,那两人看了郑叹一眼,“哦,黑炭这名字更接地气。”
  知道焦爸和袁之仪会在南华市呆一段时间,那两个大学同学也不急了,还约着到时候找几个在这边工作的同学到时候大家一起聚聚,等他们离开之后,袁之仪就开始跟郑轩谈上次没谈成的生意,正好焦爸也在这里,那公司也有焦爸的分,能多给个建议。
  这次郑轩的语气随和多了,不像上次跟袁之仪谈的时候那么公式化和商业化,摆明了一个“此事可商量”的态度。这让焦爸有些意外,毕竟对很多商人都是交情归交情,生意是生意,分得很开。
  今儿郑轩摆出这种态度,就是为了跟焦爸和袁之仪结识一下。
  郑轩这人,虽然草根出身,但能打拼到现在的身家也算是有能力的,第一次碰到焦家人的时候,郑轩身担高级职务给人打工,后来出来自己单干当老板,公司在南城,两年下来公司也经营得相当好,不然袁之仪不会找过去。他也有自己为人处世的一套。
  “我明天就回南城了,公司那边走不开,要不到时候焦教授袁总你们去南城大家一起吃个饭?”郑轩道。
  “行,下周我们会去一趟南城,就是不知道郑总到时候有没有空。”袁之仪笑道。
  “没空也要抽空出来,那我就在南城等着你们了。”
  郑轩手机响,也没再继续跟焦爸他们聊,告辞之后,拿着手机跟人通话,顺便招呼自己老婆孩子离开。
  郑叹从他们说起南城的时候就一直支着耳朵听,听到郑轩说起他公司所在地方,郑叹还很熟悉,那一片都是商业化的办公大楼,郑叹以前也没少往那边跑,因为郑叹他亲爹公司也在那一片。
  于是,郑叹决定到时候厚着脸皮跟着焦爸和袁之仪跑那边去算了,焦妈和俩孩子过去南城并不会在那一片久待。
  在南华市这边玩了几天,郑叹玩也玩得心不在焉,焦妈还以为郑叹是水土不服,殊不知郑叹对这边早就熟得很,以前虽然生活在南城,但南华市这边也没少跑,怎么可能不适应?只是郑叹心里一直惦记着去南城而已,每天掰着指头数日子。
  终于等到出发那天,郑叹前一晚上精神兴奋了一夜,没睡着,在车上的时候也没睡,就看着窗外的似曾相识的风景。
  上一次以猫的身份来到南城,郑叹是流浪过来的,偷偷搭乘一辆皮卡,偷偷下车,见不得光,滚得浑身脏兮兮的也没个好地方洗澡,在一个小区养鱼的池子里洗的冷水澡,那时候也没有“身份证”,郑叹还强抢了一只高贵优雅的波斯猫的猫牌自己戴着。
  回想一下当初的流浪生活,那还真是步步小心时时在意,实在是被那些猫肉馆的经历和见闻给吓住了,那时候的郑叹也差一点被砍了炖汤。
  而现在,郑叹是光明正大出现在这个城市。
  看着南城的街景,郑叹突然很想高声吼一句:老子又回来了!
  可惜,不能。
  在南城他们只能住酒店,郑叹又开始了躲背包的日子,好在每天只用躲两次。
  抵达南城的第二天,焦妈带着俩孩子去找已经联系到的同学交流感情,叫郑叹一起,郑叹扭头,不去,对焦妈的话就当没听见,呆袁之仪的车里说啥也不走。焦爸的车还可能给焦妈开走,但袁之仪肯定是开车去郑轩公司那边的,所以郑叹就趴袁之仪车里了。
  “唉呀它不想过去就不去呗,待会儿跟着我们也能去吃大餐,南城不至于连个能带宠物的餐厅都没有。”袁之仪不在乎地道,而且,他对此情形还挺乐意,这说明今儿或许又好运啊。
  焦妈没办法,焦爸也没说什么,所以就由着郑叹折腾了。
  郑轩对于焦爸带着郑叹倒没啥意见,三人谈完事,也到了吃饭的点。郑轩看了眼手表后,对焦爸和袁之仪道:“今天带你们去个好地方,那里的菜绝对会让你们流连忘返。哦,那里也能带宠物,只要自己管好就没关系。”
  郑轩带着焦爸他们去的并不是什么五星级酒店或者高大上的西餐厅,而是一个建筑风格有些古朴的餐馆。郑轩的车在前面,带着他们去停车的地方停好车。
  “古琴舍?”袁之仪指了指店门口那三个字,对旁边的焦爸道:“我没认错吧?”
  “没错,是古琴舍。”焦爸回答道。
  郑轩笑了笑,“很多人一听到古琴舍就觉得是学古琴的地方,再加上这地方看着也很有那种风格,所以第一次过来的人大多会误会。其实这里就是个吃饭的地方,至于名字,古琴其实是这里老板娘的名字。听说她家祖上出过御厨,还有祖传秘方,反正吧,我觉得这里的清炒小白菜都比其他地方的好吃,吃过之后吃其他地方的都感觉不是那个味儿。这里经常爆满,每次都得提前几天预订,好在我跟这里的老板认识,让他给我留位子。”
  郑轩带着焦爸和袁之仪往里走,一边推荐这里的美食。
  郑叹呆在背包里,想着,古琴舍,这名字听着好像有点其他的印象。
  
  第二九一章 剪耳
  
  古琴舍虽然是个能带宠物进去的店子,但也是有讲究的,只有订了楼上独立包间的人才能带宠物,不然,楼下那么多桌,客人也多,你带一只宠物进去的话,就算有人不介意,但更多的客人还是有想法的,卫生方面就会有人产生质疑,即便很多区域有屏风挡着,但毕竟效果有限。
  所以,郑轩带着焦爸和袁之仪直接上楼,去了预订的包间。在古琴舍订个位子都有些难度,可想而知,订个包间也有多不容易,理所当然的,包间比下面的大堂的费用也要高出好多倍。
  “因为认识,所以每次过来也能享受一把打折的待遇,”顿了顿,郑轩有些得意地道:“也比会员享受到的优惠更多。”
  隔壁包间的人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在吵架,声音很大,这边听不太清楚,但这也说明这里的隔音效果不错,窗子一拉,门一关,空调一开,只要不是扯开嗓门吼,隔壁也听不见。
  竹简一般的菜单送上来,郑轩给焦爸和袁之仪介绍这里的招牌菜和特色菜,至于郑叹,他在旁边的一张小椅子上坐着,靠窗,看着窗外楼下的人来人往。
  隔壁吵架吵得更激烈了,一个古琴舍的餐碗被扔了出去,掉落到一楼的地面上,摔成碎片。
  郑叹想起来了这个地方,以前他爸也经常过来,每次过来的时候都不会是一个人,有时候带不知道第几任情人,有时候是和一些商场的熟人过来,当然,前种情况居多,那节操就好像刚才隔壁包间的客人扔出去摔在地面的陶瓷碗,碎成渣。当年郑叹也来过两次,一次是来这里吃饭,一次是来这里扇他爸的小情人。
  心里吐槽自己亲爹的“光辉事迹”,郑叹一边想着当初自己过来这边“抓奸”的时候的事情,突然眼皮一跳,郑叹想起了为什么来这里听到古琴舍的名字就觉得怪怪的。他对这里印象比较深,并不是因为他爸跟情人经常过来吃饭,毕竟他爸向情人展示浪漫的地方多得去了,不同性情风格的情人会带去不同的地方风流快活。郑叹对这里的印象深刻,是因为他想起了自己过来找他爸吵架的时候所见到的事情。
  不是什么好事,具体时间也记不清。
  算了,不想了。
  郑叹觉得自己的运气也不会那么好,难得来一次怎么可能恰巧就碰到那破事?
  打了个哈欠,郑叹趴窗户边继续往下看,耳朵也听着焦爸他们谈论的话题。
  郑轩正在感慨南城有钱的年轻人不少,所谓年少多金,甭管他们有钱是不是因为他们有个金子般的爹,只看结果,事实就是事实。
  桌上的三个人也到了一定年龄,有了更多的阅历,谈起来的时候也挺多的感慨一下说说笑笑罢了,不会有太多的酸葡萄心理,草根低学历的郑轩初来南城是从底层拼搏起来的,见多了各种各样的人,说起来,他当年还年轻的时候也羡慕过那些香车美女奢侈品环绕的年轻人,那时候他和一些组团过来打工的人站在路边穿着地摊货抽着廉价的烟,看着那些享受着高端生活的十几岁的年轻人们开着豪车呼啸而过,羡慕是肯定的,冒酸水也是肯定的,说起“年少多金”这个词,那时候的南下拼搏的他们只有一个感想:年少,早已成为过去,多金,在不知道多远的未来。
  不过现在,郑轩显然是一个正面的励志型成功例子,学历,他通过一些方式手段搞到了,金钱,正在挣而且势头不错。人经历了一些事情,到了一定高度,眼界不同,心境也不同了。
  郑叹正随着郑轩的话回想自己当年的败家生活,突然瞥见一楼那边熟悉的人影。
  一个中年男人,那是郑叹的亲爹;一个身材火辣的妹子,那是郑叹亲爹的小情人。
  虽然知道自己亲爹是个什么德行,曾经也见得多了,但现在看到这一幕还是忍不住火大。
  楼下郑叹他爹搂着那个妞走进古琴舍,郑叹就将头抵在窗户边上愤愤盯着那两人,直到看不见。
  “招财在看什么?”袁之仪用手肘撞了撞焦爸,下巴点了点郑叹的方向,然后起身凑到窗户边往外看。
  焦爸和郑轩也好奇地往楼下看过去,不过这时候郑叹他爹已经搂着小情人进店了,焦爸他们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只是楼下从一辆SUV里牵出来的黑色的大狗。
  “哦,是在看它吧?那是舒董的爱犬,一只叫马尔斯的大丹犬。”郑轩解释道,同时也说了下舒董这个人以及他和舒董的一些业务来往。
  “不对啊,”袁之仪的注意重点不是在舒董这个人以及他的公司有多牛逼,而是在那只大丹犬,“我一个朋友也养了大丹犬,不长这样啊。”
  “哪里不一样?”焦爸因为家里养猫才对猫有些了解,至于犬种,只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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