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点江山-第14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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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应该说是由红连军的覆没带来的。
由于魔族入侵,皇权旁落,连年的战争,各贵族拥兵自重,曼陀罗帝国境内各种的势力多如牛毛。
在这些势力之中,不死鸟军团的势力当然是最大的,但是不死鸟军团还没有达到统一曼陀罗帝国的地步。几乎在再一个军团力量达不到的地方,都有地方势力存在。这些势力之前都只是在自己的地盘活动,不太参与别地的事物。可是欧阳水仙以五万兵力一举灭掉六十万红连军之后,他们就有些做不住了。
兔死狐悲呀。
随着不死鸟军团的发展,他们这些小势力,早晚得成为不死鸟军团的打击对像,而他们这些小小的势力,是绝对不能和不死鸟军团斗的。
就地解散?他们当然不甘心这么做。好不容易打下的地盘,说不要就不要,那哪成呀。再说了,谁在阔张的时候,还没有一些仇家,一但自己手里没有了力量,那很可能连小命都保不住了。
小势力之中,也有一些有才的人。经过分析之后,他们决定联合起来,一起对付不死鸟军团。他们不敢和魔族打,但是和同族打他们是不怕的。
不死鸟军团怎么了,大家都是一样的人。而且打败胡忧的奖品是一整个家国呀,足可以让任何人为此疯狂了。
三天前,胡忧收到消息,那些散落在各地的势力,已经达成了秘密的联合协议,准备一起起兵对付不死鸟军团。
散落的势力都不大,但是他们一但联合起来,就算是不死鸟军团都得头痛。胡忧现在忙活的就是这个问题。
对面小势力联军,是打还是不打。如果要打那应该怎么个打法,如果不打,那么又得怎么把他们给解决了。
三天来,胡忧和他的一众大将,都在研究着这个问题。主战派同主和派的争论,已经在胡忧的耳边吵了三天,弄得胡忧的脑袋就是一个比两个还大。当个头真是不容易呀。!。
卷十五胜者为王 1202章 誓血大会()
反复讨论了五六天,胡忧还是决定先和后对,能不打就不打的好。曼陀罗已经经历了那么多的战火,现在秦明和魔族那边,都没有动静,正是休养生息的好时候,这会要是又起战火,把曼陀罗的底子都打完了,那魔族和秦明再有动作的时候,曼陀罗这边怕就无法再顶住他们的进攻了。
据情报分析,各小势力将于近期有一个誓血大会,到时候大小势力都会派重要的人物参加。胡忧决定去走一趟,如果可以,胡忧希望能在誓血大会上把这个事情给解决掉。誓血大会招开的地点,是在中州的yin山,胡忧安排好了军中事物,就动身前往yin山。这一次跟胡忧一同前往的是朱大能。
胡忧和朱大能只是其中的一路而已,另外同时秘密动身的还有由丫丫和哲别带领了三千亲卫营士兵。胡忧在动身之前,已经在心里做了最坏的打算,如果文的谈不成,胡忧就用武的,直接把与全这人全都灭了。
当然,胡忧最希望的还是可以不需要动舞。胡忧不怕打仗,但有些不必要的,还是能不打就尽量的不打。不死鸟军团已经不需要做战争来证明什么,现在宝贵的是和平时间。
中州yin山不是一座大城,而是一个小镇。这个小镇在九州河边,由于水陆交通非常的发达,而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商业集散地。
说起yin山,这个地方还是很有意思的。一般情况下,什么地方拥有这么好的水陆交通,都会得到非常好的发展。曼陀罗帝国七十二大城基本都是这样发展起来的。可是yin山却不一样,它的交通很好,往来的商人也不少,可就是发展不大,究其原因,因为它是一座水城。
水城yin山是曼陀罗帝国唯一一座建在水上的城镇。整个yin山百分之八十的房子,都是建在水上的。人们来往除了走路之外,大多是用船。很多时候,坐船比走路还要更快。
正是因为这样的地理环境,使得很多人都不习惯住在这里。除了当地的居然之外,外地人多是在这里住个三五天就离开了。没有那么多的常住人口,自然也就无法发展成大城了。
经过七天的奔驰,胡忧和朱大能换坐小船进入yin山。连年的战火,使得di du那样的城市都在商业上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而yin山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却还是那么热闹。
“朱大能,你以前有来过这里吗?”胡忧还是第一次来yin山,对于这个水城真是好奇得很。
沿途见到的房屋,全都是建在水面上。各种粗细不一的木柱直插水中,支撑着上面的木屋。人在水上,城在水中,在阳光的映照之下,淡淡的烟水之气升起,让这里犹如仙境。
朱大能回忆道:“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曾经跟伯父来过一次。那时候我的身体不是很好,只住了几天就病了。似乎还耽误了家中的一笔生意”
朱大能说到这里的时候,眼睛有些发红。他的家人已经全都不在了。整个朱氏一门,就只剩下他一个人。
“不好意思。”胡忧没想到会引起朱大能的伤心事,脸上lu出了歉意。朱大能为不死鸟军团付出之大,已经超出了一个将领需要。全家为军团而死,换了胡忧怕都会疯掉。
朱大能笑笑道:“没事,都已经过去了。”
为了不打草惊蛇,胡忧虽然是派了三千人分批而来,却没有派人打前站。什么行船住店,衣食住行都是他和朱大能自己处理。好在他们都是长年在外打拼的人,这些对他们来说,算不得什么事。下了船之后,胡忧两人很容易的就找到了住地。
血誓大会还有十天才开始,胡忧两人是来早了,不过他们并不打算就这么让十天时间白白的浪费掉,住下之后,两人就分别行动,各自打探消息。
“少帅,我查到兴和会的住处了。”朱大能回来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来不急喝口水,他马上向胡忧汇报道。
胡忧笑道:“不错嘛,我也出去了一天,却是什么都没有查到。”
“我也是运气。”
“先吃东西吧,先吃之后,我们再好好研究。”
兴和会是一支老牌贵族弄出来的势力,手上的兵力大约也就七八万而已,算不上非常强大,但是领头的赵信在贵族之中,很有一定的话语权,不少的义军也卖他的面子。这次的联合发起者就有赵信。
朱大能能发现兴和会的驻地,还真是运气。和胡忧一样,朱大能也在yin山转了一天,什么都没有发现。就在他准备回客栈的时候,无意之中发现了一个赵信的丫鬟,而这个丫鬟朱大能正好认识。
“你们家还贩卖人口?”胡忧听完朱大能的解释之后,心里有些奇怪。赵信的丫鬟居然是朱大能家卖出来的,以前他从来没有听朱大能说过呢。
朱大能摇头道:“这不是贩卖人口,应该说是代训。”
通过朱大能的解释胡忧这才知道,原来大户人家的丫鬟在买回去之前,都是要经过训练的。怎么伺候人,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事,都是有讲究的。
这种训练的事,有些是由府中的人自己来,有些则是交由专业的人士机构来弄。而朱大能家就有这方面的机构。朱大能能认出那个丫鬟,并不是说他认识丫鬟本人,而是那个丫鬟的行事有朱家的训练风格。实事上那个丫鬟并不是在朱大能家训练的,而是训练她的人出自朱大能家的训练场。朱大能这个曾经的家主继承人,自然能看出这一点,然后跟在那个丫鬟的身后,自然查到了她背后的人。
“看来你的运气还真是好。”胡忧听完笑道。朱大能不说,他还真不知道这方面的事呢。一来是没有人跟他讲,二来无论是大凤她们,还是扶辰她们,都不是胡忧亲自买回来的,什么训练的事,他就更不知道了。
“我们要不要过去看看?”朱大能只是发现赵信而已,并没有潜入观察。这方面他还得听胡忧的。
胡忧想了想,道:“那昨们就走一趟吧。”
“那个就是赵信吗?”房顶上,胡忧远远的看着屋里的一个中年男人问朱大能。这个赵信住的地方,离胡忧他们的住地并不是很远,走路不过是五六分钟也就到了。水城没什么大树,胡忧两人只能趴在房顶往下看。
朱大能点点头道:“赵信曾经是中州兴中城的城守。里杰卡尔德死的时候,他才二十五岁,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自己离职不做城守,他手下的人也多是他做城守时的士兵,这个人不好对付。”
胡忧自然也知道赵信的资料。在胡忧当兵之前,赵信就已经不城守了,所以他的兵是唯一没有经历过与安融之战的兵。之后的几场中原大战,由于赵信都没有参与,其实上没有人知道他手下士兵的战力是怎么样的。
赵信之所以很受他人的尊敬,是因为他喜欢结交各种人士,而且出手非常的大方,无论是认识还是不认识的人,只要有困难找到他,他都会帮忙。这是一个及时雨一样的人物,暂时还没有听说他有什么大恶。如果不是他弄出了什么势力联合,胡忧暂时也不少动他。
赵信这人看起来似乎还不错的样子,不过胡忧是不太可能跟他合作的。因为这个人是一个非常守旧的顽固派,在他的眼里胡忧就是窜位的反贼。这也就是赵信这些搞出反胡忧联盟的主要原因。赵信不喜欢胡忧,这一点就连从来没有见过赵信的人,都非常清楚这一点。
监视了大半夜,赵信没有出门,也没有接见任何人。胡忧和朱大能商量过之后,决定分两班看着赵信,既然他是联盟的发起人,就必定会和其他人联系,看住他也就把握住了整个事件的发展动向。
也不知道赵信是知道有人在监视他,还是所有的事件一早就已经布置好了。胡忧和朱大能看了他五天,他居然一起动作都没有。每天就是喝喝茶,看看书什么的,连门都没有出过。要不是朱大能确认他就是赵信,胡忧还以为是弄错人了呢。
“事情有些奇怪呀。”在和朱大能交班的时候,胡忧皱眉道。按说越信做为反胡忧的反起者,没理由在誓血大会临近之时,还那么悠闲的。再怎么完美的布置,在具体实行之时,总是会出现这样或是那样的问题,越信不可能什么事都不需要过问呀。
朱大能认真道:“我昨晚也想了很久,也感觉这个赵信不应该是这样的。看来我们怕是在什么地方出了错。”
忧点点头。开始回忆着五天来的观察所得。
这五天来,赵信除了与一个叫小花的丫鬟有接触之外,什么人都没有见过。难不成问题出在那个小花的身上?
胡忧看向了朱大能,那个小花就是朱大能认出来的丫鬟。以朱大能的说法,那个丫鬟应该是一个真正的丫鬟对才。
朱大能面sè凝重的摇摇点,又点点头,良久才道:“也许问题就在她的身上。”
既然有这个怀疑,胡忧马上决定由朱大能继续看着赵信,而他则转跟小花,看看这个丫鬟有什么古怪。
赵信的生活ting有规律的,小花也差不多。几天的观察下来,胡忧知道那个小花除了安排越信吃喝之外,每天会出门两次。之前胡忧觉得小花是出门买菜什么的,现在看来,如果小花真是有问题的话,那么她很可能就不是买菜那么简单。
第六天,胡忧转而跟在小花的身后,看她是不是有什么古怪。第一天跟下来,胡忧什么发现都没有。小花就是出来买菜的,除了菜贩子,她没有跟任何人有交集。胡忧不是那种轻易放弃的人,转天小花出去的时候,胡忧又跟上了。
出门,买菜,回客栈做饭,伺候赵信,似乎还是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就在胡忧感觉失望的时候,突然一个发现让胡忧来了jing神。
胡忧跟了小花两天,发现小花每天都会买一些菜花。菜花这种蔬菜很平时,价钱不贵味道不错,很多人都喜欢吃,天风大陆菜种不多,现在正是出菜花之时,就算是天天都菜花,也没有什么问题。
天天吃是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天天买却并没有吃,这就有问题了。这会赵信正在吃饭,胡忧就没有看到赵信的桌上有菜花。为了进一步确定,胡忧靠近了厨房,小花平时是在那里用饭的,胡忧要看看小花是不是有吃菜花。
结果是没有,小花的饭菜里也没有菜花。确认了这一些,胡忧也就猜到一些东西了。又是新的一天,胡忧再次跟在小花的身后,因为小花认识胡忧的可能信不大,这一次胡忧跟得非常近。
小花在菜摊停下来的时候,胡忧也跟着停下来。天风大陆男女是相对平等的,男人买菜并不是很引人注意的事,所以小花和那个菜贩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