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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

原配宝典 作者:寒武记(起点首页热点封面推荐vip2014-08-12完结)-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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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世成不由吃得慢了些。

    等他吃完馒头,喝了水,诸素素才劝他:“既然短工、零工不好找,你就去签卖身契,到大户人家做奴仆,至少能混个温饱不成问题。如果你运气好,巴结上主子,说不定你还有大出息呢。——宰相门前七品官,可不是白说的。”

    不料吴世成摇摇头,老实道:“不行的。我家世代良民,祖上有训,男不可为奴,女不可为婢。我宁愿饿死,也不入贱籍。”

    ***
第一卷妾发初覆额 第88章 至宝

    有祖训?祖训是神马东西,能吃还是能喝?

    诸素素嗤之以鼻,表示不屑,指着门外道:“行啊,你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是吧?——那你出去,你给我饿死在外头算了。”

    吴世成忙站了起来,对诸素素行礼道:“多谢诸小娘子的馒头,我这就出去找工。如果找得到,赚得了银钱,我一定会还钱的。”说着,转身大步离去。

    诸素素瞪着吴世成的背影,咬紧牙关不开口叫他回头,自己一边忿忿地将吴世成留下的油布包扔在桌上,气愤道:“我就不信他能把自己活生生的饿死,就是想吃我的,喝我的,占我便宜而已,我才没那么傻……”

    油布包包得不太严实,诸素素一扔之下,包袱皮散开了,露出底下有些发黄的线装书一角。

    居然还真是本书。枉她之前还想着是不是什么传世名画、名字帖之类的东西,至少可以拿到当铺换几两银子。

    诸素素板着脸,将那本书抽了出来。

    一本看上去年代非常久远的书,蓝黑的边框,发黄的纸张,摸上去还有些粗糙,不是近年来开始在市面上出现的宣纸,倒是像几百年前,纸张刚出现时候造出来的纸。

    不过这都不算什么。

    诸素素的双眸死死盯着书页上的标题,一双手轻轻颤抖起来。

    《伤寒杂病论》。

    五个苍劲有力的中楷大字,竖在书册中央。

    她居然在这里看到了《伤寒杂病论》这本失传已久的奇书!

    哦,不对,应该是在她的前世,那个无比现代的社会,这本《伤寒杂病论》属于失传的书。后来流传下来的,是后人重新纂写的《伤寒论》和《金匮要略》。原作《伤寒杂病论》早就遗失了。诸素素前世是药学出身。古医理论也是必修科目,当然知道《伤寒杂病论》是早就失传的古医奇书。

    后世流传,《伤寒杂病论》,是几百年前的医圣张仲景的名作,它最大的功效在病理基础上,对一些外感病,特别是传染病,也就是瘟疫的治疗提供了完全正确的一条思路。它确立了“辨证论治法则”,奠定了整个古医学的基础。当然更为实用的是,这本书里面。据说有一百一十三个处方,在《伤寒论》和《金匮要略》里面都有记载,但是也都记载不全。

    而那些相传从《伤寒杂病论》里面出来的药方。被后人称作“经方”,是后世古医师开方子必须要参考的内容。

    可以说,这一本《伤寒杂病论》,就是整个神州大地五千年古人医术智慧的最宝贵结晶。

    诸素素来自后世,对这本《伤寒杂病论》能起到的作用。比现今整个大齐朝的郎中都要清楚得多。

    因为这本书,曾经拯救了整个欧罗巴洲。黑死病在欧罗巴洲肆虐的时候,曾经夺去四分之三欧罗巴人的性命,让整个欧罗巴洲都快亡国灭种了。这个时候,《伤寒杂病论》的译本传到了欧罗巴洲,让欧罗巴的医生找到了治疗黑死病的方法。

    所以欧罗巴人最崇敬的神州古医。便是张仲景,他被欧罗巴人称为“医圣”,不折不扣的医圣。

    诸素素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

    在这里走了这么多年的霉运。她早就习惯没有穿越女的特殊待遇了,可是这一本《伤寒杂病论》的出现,几乎又要重燃她身为穿越女的信心了。

    诸素素颤抖着手,翻开了《伤寒杂病论》的第一页。

    “……余每览越人入虢之诊,望齐侯之色。未尝不慨然叹其才秀也。怪当今居世之士,曾不留神医药。精究方术,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以保身长全,以养其生,但竞逐荣势,企踵权豪,孜孜汲汲,惟名利是务,崇饰其末,忽弃其本,华其外,而悴其内,皮之不存,毛将安附焉。”

    看着这段序言,诸素素不由有些汗流浃背。

    古人行医,讲究的是上疗君亲之疾,下救贫贱之厄,中保自身长全。追名逐利的苟苟营营,为他们所不齿。

    可是自己?

    诸素素苦笑。张仲景出身名门,不用为五斗米折腰。自己不行,自己首先要活下去,而且要活得更好,才能谈别的东西。

    在屋里静静地坐了一会儿,诸素素猛然醒悟过来,回头对门外叫道:“派两个人出去,把吴小哥儿给我找回来,就说,我有个活计给他做。”

    诸家的管事忙追了出去。

    好在吴世成走得还不远,正往人市那边过去。

    “吴小哥儿等一等,我们大小姐请你回去一趟,有话跟你说。”管事跑得汗流浃背,过来死拽活拽将他拉了回来。

    吴世成来到他刚刚离开的屋子,看见诸素素一袭天青色半臂,月白色罗裙,手里拿着一本发黄的书,站在他对面,默默地看着他。

    吴世成挠了挠头,问道:“你不要这书?——但是我也没有别的东西了。如果你想要我还你银子,得等两天。”说着,好像又想起什么,一本正经地道:“如果我真的在外面饿死了,你不要麻烦给我收尸。——我死了,没法还你的烧埋银子。”

    诸素素死死盯着吴世成憨厚诚恳的脸,还有他黑白分明的眼眸,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多谢提醒!——你别把我想得太好了,我不会给你收尸的!”

    吴世成更加沮丧,伸手道:“你既然不要这书,就还给我吧。我带在身边,以后跟我合葬。”

    “够了!你有完没完!”诸素素怒吼一声。

    一遇到这个吴世成,她的淑女风度,她的白花气质,全跑光光了!

    吴世成赶紧闭嘴,不敢再说话。

    诸素素深吸一口气,一巴掌拍掉吴世成伸过来的手,冷冰冰地问道:“这书你从哪儿弄来的?你要跟我说实话。不然我马上把你卖了!”

    吴世成吓得打个寒战,面色发白,嚷嚷道:“你不能逼良为贱……”按大齐律,强迫将良民卖为贱民是违法的。

    诸素素气得眼冒金星,忍不住一手叉腰,摆了个她平时死也不会摆出来的茶壶姿势,怒道:“逼良为贱算神马?我还逼良为娼呢!——你再不老老实实听我的话,我就把你卖到……卖到……小倌馆……去打杂!”

    这个吴世成,生得人高马大,太过男人气。就算卖到小倌馆,有那个不长眼的好男风的男人肯光顾他?他也只配做打杂而已!

    吴世成瞠目结舌,一时吃吃得说不出话来。可是急得不行,恨不得对诸素素打躬作揖,倒头就摆。

    诸素素看见自己把吴世成吓倒了,心里才有些得意,面色和缓了一些。笑着问道:“你是姓吴,还是姓张?”

    “姓吴啊。祖祖辈辈都姓吴,不信你去潼关石嘎子村查我们老吴家,几百年都是住在那里。”吴世成对诸素素的问话,从来都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

    诸素素又问:“那你到长安来做什么?”

    “我家有一个远房姑姑嫁给一个从长安来的货郎。我小时候。曾经跟我爹来过长安一趟,还在我姑姑家吃过饭,但是现在他们不知道搬到哪里去了。”

    诸素素无语。既然是货郎。估计在长安的屋子也是租赁的,现在不知道去哪里卖货去了。

    算了,不找也罢。

    诸素素紧紧地攥着那本《伤寒杂病论》,沉吟良久,道:“这本书还不错。我收下了,算是抵了你以前欠我的那些药费、房钱和饭费。”

    吴世成一听大喜。又觉得自己占了诸素素的便宜,十分不好意思,支支吾吾地道:“……其实那书值不了那么多银子。”

    诸素素一听眉毛就立了起来,斥道:“你不是说曾经有人花几千两银子找你们家买这本书吗?现在怎么说不值钱?——你还敢骗我?!”

    吴世成叫屈,“我没有骗你!——那是我爹说的,我们都不大信的。我爹也说了,这是我们家的传家宝,不到万不得已,一定不能给别人。”

    但是现在他给了诸素素,应该是到了万不得已、走投无路的时候了。

    诸素素轻轻叹一口气,道:“好吧,既然这样,我也跟你说,我是做郎中的,这书是医书,对我还是有些用处的。为了保险起见,咱们签个字据吧。——免得你日后反悔,咱们说不清楚就不好了。”

    说着,诸素素命自己的丫鬟拿了笔墨纸砚过来,提笔悬腕,写了一个转让书,让吴世成签字画押。

    吴世成憨憨笑道:“我不识字,就按个手印吧。”说着,用大拇指沾了沾砚台里面的黑墨,在那转让书上按了个手印。

    诸素素忍不住道:“你不识字,就不要乱按手印。万一我这个不是转让书,而是卖身契呢?——你按了手印,岂不是就卖身为奴了?”

    吴世成一想也对,脸都吓白了,琢磨半天,对诸素素道:“如果你真的让我签的是卖身契,我就一头撞死在这里!”

    诸素素翻了个白眼,将转让书小心折起来,忍着额头暴跳的青筋,道:“从今天开始,你给我每天学认十个字。如果学不会,马上把你卖了!”

    “你真的教我学认字?”吴世成又惊又喜,他还没有傻到那份上,知道诸素素其实是为了他好。学认字多花钱啊,一般人家都送不起孩子上学堂学识字的。

    诸素素点点头,“除了学认字以外,你也得找个营生学起来。——这样吧,我以后去问问萧大哥,看看他能不能帮你在毅郡王那里找个事做。你虽然傻一点,但是人品还好,忠心耿耿,正是给人跑腿的料儿。”

    吴世成便安心在诸素素家里住下,平日除了跟她学认字,就做了她的跟班随从兼打手,在她出诊的时候,鞍前马后地跟着她。

    诸素素见他做事还算认真,就专门去了萧士及家里,求他帮忙给吴世成找个事做。

    她上门的那天,正好看见杜家的下人来萧家新房铺陈家具。

    这些家具也是女方的嫁妆,都是按照新房的尺寸打造好的。

    “恭喜萧大哥,还有半个月就要做新郎官儿了。”诸素素笑盈盈地拱手。

    萧士及虽然面色沉静,但是眼底的笑意逃不过诸素素的眼睛。

    也难怪,萧大哥心心念念盼了这么多年,终于要心想事成了,从此他的日子,就十全十美了吧……

    诸素素说了几句客套话,就言归正传,说起了吴世成的情形。

    诸素素这么多年尽心尽力帮龙香叶治病,萧士及也想还她一个人情,便颔首道:“这个容易,我回去看看,能不能给他安排一个位置。”

    诸素素大喜,谢了又谢。

    萧士及笑着送她出去,却在大门口,看见了一辆许家的大车。

    萧士及以为是杜恒霜,心里一喜,快步走过去。

    车帘掀开,却是许家大少爷许言辉端坐在车里面,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
第一卷妾发初覆额 第89章 敲打

    因杜恒霜的关系,萧士及对许言辉的印象不大好,知道他一直是对杜恒霜的娘亲方妩娘嫁给他父亲不满,对杜恒霜姐妹俩迁怒,经常寻各种机会欺负羞辱她们。

    萧士及以前虽然知道这些情况,却人微言轻,根本无法插手许家的家事,所以他心心念念想着接杜恒霜过门,也是要脱离许家,不再受人欺侮,能挺直脊梁过日子。

    杜恒霜的继父许绍是京兆尹,从三品的高官,而且当初在洛阳的时候 ,因二皇子毅郡王齐义之的关系,跟萧士及有过公事来往。萧士及对许绍的人品才干还是很推崇的,但是对许言辉就不大看在眼里。——不过是个脾气暴躁的二世祖而已,不会有大出息。

    许家是文官,不像武将勋贵,有封爵世袭的机会。所以许言辉也不过是仗着他老子许绍的关系,在外面蹦达,若说他自己的本事,还没有萧士及一半能干。

    萧士及当然不大看得起许言辉,也不是很把他放在眼里。

    因为按许言辉的家世,需要他自己去进学中举,才能继续许家的荣耀。否则的话,许绍一退下来,许言辉就是平头百姓,他凭什么再对萧士及颐指气使?

    “许大公子有何贵干?”萧士及拱了拱手,脸上的笑容淡了下来。

    许言辉嘿嘿一笑,掸了掸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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