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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原来曾国藩-第10部分

小说: 原来曾国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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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被掳挑担去,一家号哭不安居。
  娘哭子来眼也肿,妻哭夫来泪也枯。
  从中地保又讹钱,分派各团并各都。
  有夫派夫无派钱,牵了骡马又牵猪。
  鸡飞狗走都吓倒,塘里吓死几条鱼。
  第三号令要严明,兵勇不许乱出营。
  走出营来就学坏,总是百姓来受害。
  或走大家讹钱文,或走小家调妇人。
  邀些地痞做伙计,买些烧酒同喝醉。
  逢着百姓就要打,遇着店家就发气。
  可怜百姓打出血,吃了大亏不敢说。
  生怕老将不自在,还要出钱去陪罪。
  要得百姓稍安静,先要兵勇听号令。
  陆军不许乱出营,水军不许岸上行。
  在家皆是做良民,出来当兵也是人。
  官兵贼匪本不同,官兵是人贼是禽。
  官兵不抢贼匪抢,官兵不淫贼匪淫。
  若是官兵也淫抢,便同贼匪一条心。
  官兵与贼不分明,到处传出丑声名。
  百姓听得就心酸,上司听得皱眉尖。
  上司不肯发粮饷,百姓不肯卖米盐。
  爱民之军处处喜,扰民之军处处嫌。
  我的军士跟我早,多年在外名声好。
  如今百姓更穷困,愿我军士听教训。
  军士与民如一家,千记不可欺负他。
  日日熟唱爱民歌,天和地和又人和。
  湘军成军后,在同太平天国作战的过程中,曾国藩仍反复告诫属下切勿扰民:
  莫打鼓来莫打锣,听我唱个解散歌。
  如今贼多有缘故,大半都是掳进去。
  掳了良民当长毛,个个心中都想逃。
  官兵若杀胁从人,可怜冤枉无处伸。
  良民一朝被贼掳,吃尽千辛并万苦。
  初掳进去就挑担,板子打得皮肉烂。
  又要煮饭又搬柴,上无衣服下无鞋。
  看看头发一寸长,就要逼他上战场。
  初上战场眼哭肿,又羞又恨又懵懂。
  向前又怕官兵砍,退后又怕长毛斩。
  一年两载发更长,从此不敢回家乡。
  一封家信无处寄,背地落泪想爷娘。
  被掳太久家太贫,儿子饿死妻嫁人。
  半夜偷逃想回家,层层贼卡有盘查。
  又怕官军盘得紧,跪求饶命也不准。
  又怕团勇来讹钱,抢去衣服并盘缠。
  种种苦情说不完,说起阎王也心酸。
  我今到处贴告示,凡是胁从皆免死。
  第一不杀老和少,登时释放给护照。
  第二不杀老长发,一尺二尺皆遣发。
  第三不杀面刺字,劝他用药洗几次。
  第四不杀打过仗,丢了军器便释放。
  第五不杀做伪官,被胁受职也可宽。
  第六不杀旧官兵,被贼围捉也原情。
  第七不杀贼探子,也有愚民被驱使。
  第八不杀捆送人,也防乡团捆难民。
  人人不杀都胆壮,各各逃生寻去向。
  贼要聚来我要散,贼要掳来我要放。
  每人给张免死牌,保你千妥又万当。
  往年在家犯过罪,从今再不算前帐。
  不许县官问陈案,不许仇人告旧状。
  一家骨肉再团圆,九重皇恩真浩荡。
  一言普告州和县,再告兵勇与团练。
  若遇胁从难民归,莫抢银钱莫剥衣。

  “儒生治军”之法(1)

  同李鸿章统率的淮军相比,曾国藩创办的湘军可谓在更大程度上吸收借鉴了中国传统军事思想的丰富资源。从这一层面上,后人对曾氏军事思想亦发生极大的兴趣。民国时期云南督军蔡锷首倡反对袁世凯之护国运动,便以曾国藩为师资,自谓取法曾国藩、胡林翼之事功,乃发扬曾氏军事思想遗产的具体表现。蔡锷辑录的《曾胡治兵语录》可谓曾氏军事思想之集大成。
  曾国藩首先提出何谓“将材”。将材应是忠义血性之人,智深勇沉之士,文经武纬之才。他认为将材应具备四项基本条件。第一要“才堪治民”。此一要求不外乎“公”、“明”、“勤”三字。将领只有公正、严明,士兵才会心悦诚服,为其所用。勤,则指的是对营务巨细都要亲自过问,心中有数。第二要“不怕死”。将领不怕死,临阵当先,士兵才能上行下效,死力效命。第三要“不急名利”。将领好大喜功,追名逐利,其表现为“保举稍迟则怨,稍不如意则怨;与同辈争薪水,与士卒争毫厘”,以致兵怨沸腾,无法治军。第四要“能耐受辛苦”。身体羸弱,过劳则病;精神短乏,久用则散,这样的人不宜为将。曾国藩认为,为将者此四项缺一不可。“四者似过于求备,而苟阙其一,则万不可以带兵”。
  将材有所谓“体”、“用”之分。将材之体在于“得士卒之心”。曾国藩指出,古代名将得军心之手段,往往靠钱财之外的精神魅力。近代则不然:“后世将弁专恃粮重饷优,为牢笼兵心之具”,“是以金多则奋勇蚁附,利尽则冷落兽散”。好的统领营官应备两端:一为真心实肠,服从上司;二为精打细算:算路程之远近,算粮仗之缺乏,算彼己之强弱。湘军初期名将王鑫虽精明能干,然始终不依从主帅曾国藩,过于自负,曾氏谓之“宜于剿土匪而不宜于当大敌”。古人称将材之用有“五德”,即“智、信、仁、勇、严”;西方人论将则曰“天才”,强调“天所特赋之智与勇”。曾氏则从个人经历出发,认为“为将之道,以良心血性为前提”。曾国藩本一介书生,于带兵统将之事毫不相干;最终能够削平大难、建立事功,靠的便是“良心血性”。
  其次,曾国藩提出识人用才之道。曾氏认为,人才有转移之道、培养之方和考察之法的分别。人才并非天生得来,而“以陶冶而成”,且随时有转移可能,故识人不可眼光太高,动辄谓无人可用。访求人才之道,乃“以类相求,以气相引,庶几得一而可及其余”。以曾氏用人经验,人才大致可分两种:一种官气较多;一种乡气较多。官气重的人才,“好讲资格,好问样子,办事无惊世骇俗之象,言语无此妨彼碍之弊”。其不足在于缺乏生气,“凡遇一事,但凭书办家人之口说出,凭文书写出,不能身到心到口到眼到。尤不能苦下身段去事上体察一番”;乡气重的人才,“好逞才能,好出新样,行事则知己不知人,言语则顾前不顾后”。其不足在于“一事未成,物议先腾”。曾氏培养人才,在“劳苦忍辱”四字痛下功夫,故戒官气而用乡气之人。用才之道在于不拘一格,使人人去其所短而显其所长。
  第三,曾国藩以儒生治军,终成大业,靠的便是“尚志”、“诚实”和“勇毅”。曾氏认为,辨别人才之高下,首先视其志趣:“卑者安流俗庸陋之规而日趋污下;高者慕往哲隆盛之轨而日即高明”。他认为,无兵不足深忧,无饷不足痛哭,举目斯世,最缺乏的乃是攘利不先、赴义恐后、忠愤耿耿之人。这样的人却最易埋没,“往往抑郁不伸,以挫以去以死”。而那些贪婪退缩的庸俗之辈,却往往“骧首而上腾,而富贵,而名誉,而老健不死”。那么如何培养高尚独立的君子之志呢?曾国藩讲,“胸怀广大,须从平淡二字用功。凡人我之际,须看得平;功名之际,须看得淡,庶几胸怀日阔”;“君子欲有所树立,必自不妄求人知始”。“尚志”切忌“喜誉恶毁之心”,即“患得患失之心”,“于此关打不破,则一切学问才智,实足以欺世盗名”。总之,“尚志”之目的在于“做好人,做好官,做名将”,亦为“好师好友好榜样”。
  曾国藩治军亦推重“诚实”。他强调做人要光明磊落。“知己之过失,即自为承认之地。改去毫无吝惜之心,此最难之事。豪杰之所以为豪杰,圣贤之所以为圣贤,便是此等处磊落过人。能透过此一关,寸心便异常安乐,省得多少纠葛,省得多少遮掩装饰丑态”。“诚实”于治军颇为关键。“用兵久则骄惰自生,骄惰则未有不败者。勤字所以医惰,慎字所以医骄。二字之先,须有一诚字以立之本”;“以诚为之本,以勤字慎字为之用,庶几免于大戾,免于大败”。湘军中尽用儒生,亦不乏武将,曾国藩对二者的团结尤其注意,教之以一个“诚”字:“文员之心多曲多歪,多不坦白,往往与武员不相水乳,必尽去歪曲私衷,事事推心置腹,使武人粗人坦然无疑”。曾国藩专用诚实质朴之人,认为“军营宜多用朴实少心窍之人,则风气易于纯正”。因此,“湘军之兴,凡官气重、心窍多者,在所必斥;历岁稍久,亦未免沾染习气,应切戒之”。“观人之道以朴实廉洁为质,有其质而辅以他长,斯为可贵;无其质而长处亦不足恃。将领之浮滑者,一遇危险之际,其神情之飞越足以摇惑军心;其言语之圆滑足以淆乱是非”。他主张任用诚实之人,“凡正话实话多说几句,久之人自能共亮其心,即直话亦不妨多说,但不可以讦为直,尤不可背后攻人之短。驭将之道最贵推诚,不贵权术。吾辈总以诚心求之,虚心处之:心诚,则志专而气足,千磨百折而不改其常度,终有顺理成章之一日;心虚,则不客气,不挟私见,终可为人共谅”。
  曾国藩认为治军尤要做到“勇毅”,不可轻易夺其志。“大抵任事之人,断不能有毁而无誉,有恩而无怨。自修者但求大闲不踰,不可因讥议而馁沉毅之气”。选拔人才亦如此,“但求一长可取,不可因微瑕而弃有用之材。苟于峣峣者过事苛求,则庸庸者反得幸全”。曾国藩回顾当年艰难困顿于湖南江西之际,“几于通国不能相容,六七年间浩然不欲复闻世事,惟以造端过大,本以不顾生死自命,宁当更问毁誉?”在此期间,曾国藩从“耐烦”二字痛下工夫,坚定意志,“成败听之于天,毁誉听之于人,惟在己之规模气象,则我有可以自立者,亦曰不随众人之喜惧为喜惧耳”。治军尤其如此。“军事棘手之际,物议指摘之时,惟有数事最宜把持得定。一曰待民不可骚扰;二曰禀报不可讳饰;三曰调度不可散乱”。曾国藩将治军比作行船,云:“如遇大风暴,只要把舵者心明力定,则成败虽未可知,要胜于他舟之慌乱者数倍。若从流俗毁誉上讨消息,必致站脚不牢。”
  第四,曾国藩强调治军须张弛有道,既做到严明、公明,又要仁爱、勤劳。“古人用兵,先明功罪赏罚”,治军必须严明。曾国藩认为近世以来,治军者往往“专尚慈惠,或以煦煦为仁者当之,失循吏之义矣”。“为将之道,亦以法立令行整齐严肃为先,不贵煦妪也”。立法不难,贵在执行。曾国藩深知“驭军驭吏,皆莫先于严”的道理,“近年驭将,失之宽厚,又与诸将相距遥远,危险之际,弊端百出。然后知古人所云做事威克厥爱,虽少必济;反是,乃败道耳”。
  公明,指的是公正光明。曾国藩认为历史上举凡大乱之世,往往先变乱是非,而后政治颠倒,最后灾害来临。他把将帅比作店铺伙计,“大君以生杀予夺之权授之将帅,犹东家之银钱货物,授之店中众伙。若保举太滥,视大君之名器不甚爱惜,犹之贱售浪费东家之货财不甚爱惜也”。介之推曾说:“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下功以为己功乎?”曾氏将其改为:“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假大君之名器以市一己之私乎?”他指出“明”有两层含义,一是高明,“同一境而登山者独见其远,乘城者独觉其旷,此高明之说也”;二是精明,“同一物而臆度者不如权衡之审,目巧者不如尺度之精,此精明之说也”。理想境界乃是高明者“降心抑志以遽趋于平实”,然要真正做到颇为艰难。“若能事事求精,轻重长短一丝不苟,则渐实矣,能实则渐平矣”。曾国藩提倡治军要有“公心”。他阐述道:“凡利之所在,当与人共分之;名之所在,当与人共用之。居高位以知人晓事二者为职,知人诚不易学,晓事则可以阅历黾勉得之。晓事则无论同己异己,均可徐徐开悟。君子亦谬,乡愿固谬,狂狷亦谬,重以不知人,则终古相背而驰,决非和协之理,故恒言皆以分别君子小人为要。”他进而认为,“天下无一成不变之君子,亦无一成不变之小人。今日能知人、能晓事,则为君子;明日不知人、不晓事,则为小人。寅刻公正光明则为君子;卯刻偏私晻暧则为小人。营哨官之权过轻,则不得各行其志。危险之际爱而从之者或有一二,畏而从之者则无其事也。此中消息应默察之,而默挽之。总揽则不无偏蔽,分寄则多所维系”。
  曾国藩乃理学名臣,自然提出以“仁”治军思想,但“仁”要以“礼”为约束。“带兵之道,用恩莫如用仁,用威莫如用礼。仁者,所谓欲立立人欲达达人是也。待弁兵如待弟子之心,常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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