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树短篇小说集-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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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最后见到大象和饲养员是前天(即5月17日)傍晚5点多钟。5个小学生来象舍写生,5点多之前一直用蜡笔为大象画像来着。这几个小学生是大象的最后目击者,后来再无人见到。因为6点铃一响,饲养员便将象广场的门关上,使人们无法入内。
5个小学生异口同声地作证说,那时无论大象还是饲养员都没显出任何异常。大象一如往常乖乖站在广场中央,不时左右摇晃一次鼻子,眯缝起满是皱纹的眼睛。它已老态龙钟,动一下身体都显得甚是吃力。初次目睹之人,往往感到不安,真怕它马上瘫倒在地上断气。
以上便是这则新闻报道的内容。
大象之所以被本镇(即我居住的镇)领来饲养,也是因为其年老之故。镇郊的一座小动物园以经营困难为由关闭的时候,动物们都已通过动物经纪人之手转往全国各地。唯独这头象由于年纪太老而无法找到主顾,一来哪里的动物园中象的数量都绰绰有余,二来没一处动物园好事并充裕到足以接收一头似乎马上就心脏病发作死去的举步维艰的大象的程度。因此,这头象便在所有同伴荡然无存的形同废墟的动物园里无所事事地——当然也不是说它原来有什么事干——独自滞留三四个月之久。
无论动物园还是镇上,对此都相当头痛。动物园方面已将动物园旧址卖给了房地产商。房地商准备在此建造高层公寓,镇上也签发了开发许可证。象的处理越是长期拖而不决所付的利息越高。可是又不能把象杀掉。若是猴子或蝙蝠之类,倒也罢了。但杀一头大象太容易暴露目标。一旦真相大白,问题就非同小可。于是三方一起商量,达成了关于老年大象处置的协议。(1)象作为镇有财产免费领养;(2)收容象的设施由房地产商无偿提供;(3)饲养员工资由动物园方面负担。
这就是三方协议的内容。正好是一年前的事。
说起来,我从一开始便对“大象问题”怀有个人兴趣。大凡有关象的报道我统统剪了下来。还去旁听了镇议会讨论大象问题的会议。所以现在我才可以如此洒脱如此准确地叙述此事的发展过程。话也许有些罗嗦,但“大象问题”的处理很可能同大象失踪有相当密切的关系,还是容我记述下来为好。
当镇长签署了协议而即将领养大象之时,议会中以在野党为中心(在此之前我还真不知道镇议会中有什么在野党)掀起了反对运动。
“为什么本镇必须领养大象?”他们质问镇长。其主张可以归纳成以下几条(条条太多十分抱歉,但我以为这样容易理解):(1)大象问题属于动物园与房地产商私营企业之间的问题,镇政府没有理由参与;(2)所需管理费、食物费太多;(3)安全问题如何解决?(4)本镇自费饲养大象的好处何在?
他们拉开论战架势——“饲养大象之前,下水道的整治和消防车的购置等镇政府要做的事情岂非堆积如山?”尽管措词不算尖刻,但言下之意无非是怀疑镇长同房地产有幕后交易。
对此,镇长的意见是这样的:(1)高层建筑群的落成在将极大幅度增加镇的税收,大象的饲养费之类自然不成问题,镇政府参与这样的项目是理所当然的;(2)象年事已高,食欲亦不很大,到于加害于人的可能性可以说等于零;(3)象一旦死亡,由房地产商作为大象饲养地提供的地皮即为镇有财产;(4)象可成为镇的象征。
经过长时间争辩讨论,镇上终于决定将大象领养过来。由于自古以来位于城郊住宅地带,镇上的居民大多生活较为富裕,镇财政也够雄厚。况且人们可以对领养无处可去的大象这一举措怀有好感。较之下水道和消防车,居民毕竟更容易同情大象。
我也赞成镇上饲养大象。出现高层建筑群固然大杀风景,但自己镇上能拥有头大象倒确实不坏。
砍掉山坡上的树林,把小学一座快要倒塌的体育馆移建到这里作为象舍。一直在动物园照料大象的饲养员跟过来住下。小学生们的残汤剩饭充作象饲料。于是大象被一辆拖车从封闭的动物园运到新居,在此打发余生。
我也参加了象舍的落成典礼。镇长面对大象发表演说(关于本镇的发展与文化设施的充实),小学生代表朗读作文(象君,祝你永远健康云云),举行了大象写生的评比展览(大象写生此后遂成为本镇小学生美术教育中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保留项目),身穿翩然飘然的连衣裙的两名妙龄女郎(算不上绝代佳人)分别给大象吃了一串香蕉。大象则几乎纹丝不动地静静忍受着这场相当乏味——起码对象来说毫无意味——的仪式的进行,以近乎麻木不仁的空漠的眼神大口小口吃着香蕉。吃罢,众人一齐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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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右侧的后脚套了一个坚不可摧的沉重铁环。铁环连着一条十多米长的粗铁链。铁链的另一端万无一失地固定在水泥墩上。铁环和铁链一看就知道其牢不可破,大象纵然花100年时间使出浑身解数也全然奈何不得。
我不大清楚大象是否对这脚镣心怀不满。不过至少表面上它对套在自己脚上的铁链漠然置之。它总是以愣愣的眼神望着空间莫可知晓的某一点。每当阵风吹来,耳朵和白色的体毛便轻飘飘摇颤不止。
负责饲养大象的是位瘦小的老人。不知其准确年龄,也许60多岁,也许70有余。世上有一种人一旦越过某一临界点便不再受年龄左右,这位老人便是其一。皮肤无论冬夏都晒得又红又黑,头发又短又硬,眼睛不大。面目并没有什么明显特征,唯独向左右突出的接近圆形的耳朵使得整张脸相形见小,格外引人注目。
此人绝对谈不上冷淡,有人搭话肯定给予圆满回答,话也说得井井有条。若他愿意,也能表现出一副热情的样子——尽管使我觉得有几分勉强。不过原则说来,则像是位沉默寡言的孤独老人。他看上去喜欢小孩。小孩来时尽可能亲切相待,但孩子们却不大接受老人的好意。
接受这位饲养员好意的只有大象。他住在紧挨象舍的预制板小屋里,从早到晚形影不离地照料大象。象与饲养员相处的时间已超过10年,二者关系的亲密程度,只消看双方每个细微的动作和眼神,即可一目了然。饲养员如果想让呆呆站在同一地方的大象移动一下,只要站在象的旁边用手啪啪地轻拍几下它的前脚并嘀咕一句什么,大象便不堪重负似地慢慢摇摆着身体,准确移至指定位置,随即仍如刚才那样注视空间的某一点。
每到周末,我就去象舍细心观察这情形,但还是不能完全理解二者的交流是依据何种原理得以实现的。大象或许能听懂简单的人语(毕竟活的时间长),也可能通过拍脚方式来把握对方的意图。或者具有心灵感应那类特异功能因而懂得饲养员的所思所想也未可知。
一次我问老人;“您是怎样给大象下命令的呢?”老人笑笑,只回答“长时间相处的关系”,再没做更多的解释。
总之便是这样平安无事地过了一年,此后象突然失踪。
我一边喝第二杯咖啡,一边将报道再次从头研究一遍。文章写得相当奇妙,俨然福尔摩斯敲着烟斗说:“华生,快看呀,这篇报道太有趣了!”
此报道给人以奇妙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可能支配写报道记者大脑的困惑与混乱。而困惑与混乱显然起因于情况的非条理性。记者力图巧妙避开条非理性来写一篇“地道的”新闻报道,但这反而将他自身的混乱与犹豫推向致命的地步。
例如,报道上的措词是“大象逃脱”。可是通观全篇报道,显而易见大象并非什么逃脱,而明明是“失踪”。记者将这种自我矛盾表述为“细节上仍有若干不明确之处”。我则无论如何不认为事情是可以用什么“细节”什么“不明确”这类老生常谈的字眼敷衍得了的。
首先,问题出在象脚上套的铁环。铁环依然上着锁剩在那里。最稳妥的推论是:饲养员用钥匙打开铁环从象脚摘下,然后又将其锁好,同象一起逃跑(当然报纸也认识到了这种可能性)。问题是饲养员手中没有钥匙。钥匙仅有两把。一把为确保安全藏于警察署的保险柜,另一把收在消防署的保险柜之中。饲养员(或其它什么人)不大可能从中偷出钥匙。纵使万一偷出,也大可不必把用过的钥匙特意送回保险柜——翌日早打开一看,两把钥匙全都好好躺在警察署和消防署的保险柜里。既然这样,那么就是说大象势必在不使用钥匙的情况下将脚从坚不可摧的铁环中拨出,而这除非用锯将象腿锯断,否则绝无可能。
第二个问题是出逃的途径。象舍与“象广场”围了3米多高的坚固栅栏。由于象的安全管理在镇议会上争论得沸沸扬扬,镇政府采取了对一头老象未免小题大做的警备措施。栅栏是用混凝土和粗铁棍做成的(费用当然由房地产商出),门口只有一个,且内侧上锁。象不可能跨过如此要塞般的栅栏跑到外面。
第三个问题是象的足迹。象舍后面是陡峭的山坡,象无法攀登。因此象假如真的用某种手段飞越栅栏,它也只能经前面的道路逃走。然而松软的沙土路面上没有留下任何类似象脚印的痕迹。
总而言之,综合分析这篇满是令人困惑和不快措词的新闻报道,根本看不出事件的结论或实质。
当然,自不待言,报纸也好警察也好镇长也好至少表面上都不愿意承认大象失踪这一事实。警察正以“象或许被人采取锦囊妙计早有预谋地强行掠出,或许自行逃脱”这样的判断进行侦查,并乐观地预测:“考虑到隐藏大象的困难程度,事件的解决不过是时间问题”警察还打算请求近郊的猎友会以及自卫队狙击部队出动,一起搜山。
镇长召开记者招待会(有关记者招待会的报道没有登在地方版,而出现在全国版的社会版面),就镇政府警备措施上的疏忽进行道歉。同时镇长又强调指出:“同全国任何一座动物园的同类设施相比,本镇的大象管理体制都毫不逊色,较之标准有力得全面得多。”还说:“这是充满恶意的、危险而且无聊的反社会行为,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在野党的议员重复一年前的论调:“务必追究镇长同企业串通一气而将镇民轻易卷入象处理问题的政治责任。”
一位母亲(39岁)以“不安的神情”说:“短时间内不能放心地让孩子去外面玩了。”
报纸上叙述了本镇领养大象的前后详细经过,并附有大象收容设施示意图。还介绍了大象简历,以及同象一起失踪的饲养员(渡边升,63岁)的情况。渡边饲养员是千叶县馆山人,长期在动物园饲养哺|乳动物,“由于动物知识丰富为人忠厚诚实,深得有关人员信赖”。象是22年前由非洲东部送来的。准确年龄无人知晓,其为人更是不得而知。
报道的最后,说警察正在向镇民征求有关大象任何形式的情报。我一面喝第二听啤酒,一面就此沉思片刻。终归还是决定不给警察打电话。一来我不大乐意同警察发生关系,二来我不认为警察会相信我提供的情报。向那些甚至没有认真设想过大象失踪可能性的家伙,无论说什么都是徒劳。
我从书架中抽出剪报集,将从报纸上剪下的关于象的报道夹在里面。随后洗了洗杯子碟子,去公司上班。
我从nhk晚上7时的新闻节目中看到了搜山的情况。提着装满麻醉弹大型来福枪的猎手、自卫队和警察们把附近的山一个接一个刮篦子似地搜刮一遍,好几架直升飞机在空中盘旋。虽说是山,但都位于东京郊外的住宅地边缘,不过是小山包而已。聚集如此之众,只消一天即可基本搜寻完毕,再说寻找的对象又不是矮小的杀人鬼而是巨大的非洲象,其可藏身之处自然有限。然而折腾到傍晚也没找到大象。出现在电视荧屏中的警察署长声称“仍将继续搜寻”。电视新闻的主持人总结道:“是何人如何使大象逃脱,藏于何处,其动机何在,一切都还在深深处于迷宫之中”
此后继续搜寻数日,大象依旧踪影皆无,当局连点蛛丝马迹也未能找到。我每天都细看报纸的报道,大凡所能见到的报道统统用剪刀裁剪下来。就连以大象事件为题材的漫画也不放过。由此之故,剪报集的容量很快到达极限,而不得不去文具店买一册新的回来。尽管拥有如此数量繁多的报道,却不包括任何一条我想知道的那类事实。报上写的全都是些驴唇不对马嘴一文不值的内容,诸如什么“依然下落不明”,什么“搜查人员深感苦恼”,什么“背后是否有秘密组织”等等。大象失踪了一周之后,这方面的报道日见减少,直至几乎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