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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部分

重活有晴天-第1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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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怕了() 
大伯母已经换好拖鞋走进了门,而她还状似惊讶笑道,“我们倒是不知道还有客人要来,既然有别人要来,不方便的话,不然我们先走?改天再来?”

    谭丽云怎么好意思让她们先走,勉强笑了笑说“那怎么行,大老远走路过来了,就一起用完饭在说。”

    “是啊,大哥一家来了赶紧得坐下来吃饭,很快就可以开饭,先去洗洗手!”林山从厨房里探出个脑袋说道。

    就这样,林梓晴的大伯父跟伯母,堂姐芳芳就都留了下来。

    林山估计说什么也想不到自家大哥是为了凌峰来的,毕竟只有一面之缘。

    不一会,凌峰就到了。一进屋,林山便拿足了派头坐在首位,只是扫了他一眼,“小凌是!来了啊?坐。”

    凌峰笑着将大包小包的礼送上,林山也只是轻轻扫了一眼,然后冲着屋子角落微抬下巴,将老丈人对付初次见面的女婿的那一套做出来。

    看着凌峰毕恭毕敬的背影,林梓晴还感觉蛮有意思的,以前觉得他在外人面前多少有一点冷漠很有威严。

    凌峰一脸微笑的将东西放在角落,然后从袋子中拎出一瓶五粮液,对林山笑道,“伯父,窖藏三十年的五粮液,不知道您喝不喝得惯。”

    啪嚓,也不知谁的筷子掉了,30年的?那得值多少钱?林山还记得林忠家里有一瓶二十年的陈年茅台就老嘚瑟了。

    这可是凌峰从爷爷的酒窖里搜刮出来孝敬岳父的,要是让老爷子知道,估计又要拍案痛斥这个不肖子孙了!

    随后凌峰将酒放在桌子上,林山矜持了一下,还是没忍住,拿起来端详了半晌,喃喃道,“不是假的?”

    随后凌峰又从袋子里拎出两条金黄色无标记的香烟,笑着介绍道,“这个是我们那的领导比较喜欢的香烟,您抽抽看。”

    林山马上想到什么特供烟,听说对身体危害没有外面普通买的大,还不烧口鼻。

    林山是有一些烟瘾的人,这下可不矜持了,接过来说,“那我试试?”

    凌峰顿时上前替其撕开,露出一盒明黄色的烟盒,上面写着:南京!

    从里面抽出一根,上面印着南京字样,林山吸了一口可是知道,这玩意比中华可金贵好抽多了,一般人也抽不到。

    林良眼馋的看着,凌峰也很识相的敬上一根。

    两根男人吞云吐雾,好不自在。

    林梓晴在下面偷偷的对凌峰竖起一根手指,而凌峰也微微一笑。

    只是抽完了烟,林山砸着嘴,“这东西可不能再抽了,这也是不是中华烟,抽上瘾了买不到啊。”

    凌峰马上会意道,“只要伯父想抽,赶明我再送来几条,等伯父抽完我再叫人来送。”

    林山斜了他一眼,心说这是用香烟来麻痹自己了,这不是打算让自己以后还离不开他送的东西了?这小子,心眼可真多!

    “小凌啊,一直在部队当兵呢?现在混到什么军衔了?以后还是一直当兵吗?”林山假装老气横秋的,做足了长辈的架子。

    在仔细考虑过后,他也想通了,毕竟自己的女儿的阅历、心性还是成就都不是同年孩子可比的,她自己既然认定的,应该还是比较靠谱的,就算对方的大伯父是一方大员,那自己女儿这么优秀也不差哪里,还是配得上的。

    当然,凌峰的人还有其他方面还有待观察,他这当爸爸的也必须得为女儿把好关。

    林山问话的同时,凌峰已经将那五粮液开启,然后姿态恭敬的为其斟满一杯,自然回答道,“小侄现挂少将军衔,不过暂时在纪检部门工作。”

    “哦,少将。”林山一边点头,一边端着酒杯准备入口,却忽然一愣,手腕跟着一抖,声音不自然的问,“什么?少将?”

    见凌峰一边笑着点头,一边为林山和在座的人各斟上一杯,林山才愣愣问道,“你多大了?”看凌峰的长相,也就是二十四五岁的小伙子,但确实是比一般这个年龄的男子沉稳中透着一股干练。

    凌峰笑着回答,“过了年就满二十五岁了。”

    林山充满不信以及惊讶的说,“小凌,你说的是真的?哪有二十五岁就挂少将军衔?那你怎么又会去纪委了呢?”他不傻,看出来凌峰不像开玩笑。

    “我这个少将军衔并不是公开的,是我们执行秘密任务用的。不过,跟普通的军衔的等级还是一样的。”

    “那你现在在纪委任什么职务?”林山紧接着又问。

    凌峰老老实实的说,“现任首都第八纪检部门,总务处处长。”

    林梓晴的父母因为已经知道凌峰一些背景反倒没有太大惊讶!

    大伯母跟大伯父都很惊讶,特别是大伯母他弟弟给市政府里领导开车,平时里都作威作福的,现在倒好,首都纪委部门的处长来了,那也比弹丸一般大的崇安的领导要高级很多。

    林良也面露震惊之色,与林山对视一眼。他心里已经嘀咕开了,

    半晌才问,“姓凌?是不是两点水的凌?”他可是个老政治迷,没事就爱看一些时政新闻,凌峰年纪轻轻身居要职,现在一回忆又是凌姓,首都可是有个姓凌的开国元帅还健在呢!也不怪林良瞬间反应过来什么。

    凌峰也没必要隐瞒什么,索性就都说了,“家父凌展鹏,现在首都军区部队担任军区副司令,爷爷凌镇邦,现任……”

    不等凌峰说完话,林良就愣在那里,

    然后看了看自己女儿在那欢快的啃着鸡翅膀,又看了看林梓晴,心里却泛着一股子不知道啥滋味。

    看对方的神色,这小子肯定是没有说谎,而且凌峰有一种不一样的气质,令人确实的相信他。

    只是这样确定下她们的关系有不小的问题,那可是真正的高门大户,名门世家,但高门无亲情啊,而且以林家这点家底,凌家能同意这门亲事?

    同样有着这样想法的林山也是忧心忡忡,不过不管两个人日后是不是走到一起,自己也不能堕了女儿面子才是,不然日后是指定要被压上一头的。

    除了忧心,说不骄傲那是假的,小时候亲戚朋友都说自家女儿脑袋瓜子被砸到,说不定会傻,小时候看起来又没隔壁邻居谢老师的女儿漂亮,以后想找个好老公是要费劲的。

    可现在,人家这样高的首都来的一个单位里的领导带着好酒好烟上门讨好自己这做父亲的,这种感觉恐怕只有为人父母才能深有体会。

    林山此时忧心之余又有点飘飘然了,他点燃一根烟,就着凌峰的火点着以后狠狠抽了一口,就把烟灰往桌子上抖了抖,最终叹了口气,也没再说别的,招呼大家用餐吃饭。

    谭丽云见丈夫的态度,也偷偷心里琢磨开来,这人家世又好,其他什么也不差,倒是配的上自己女儿,不过她也有点担心,人家高门大户的,女儿嫁过去能幸福吗?她倒是没觉得自己女儿配不上人家,就是担心像电视里演的,男人权势太大,女人多半不会幸福。

    因为心情略微复杂,导致夫妻俩对凌峰后来也没见得多热情,该尽的礼数却也都尽到了,这种态度反倒是让凌峰一直悬着颗心,再看林良夫妇,对他倒很是热情。

    大伯母满脸兴奋,话里话外无不是夸凌峰年轻有为,说他与晴晴是天作之合,那嘴就跟抹了蜜糖似的。

    也好在有大伯母在桌面上撑着场面,然后芳芳堂姐偶然插入一句话,不然的话,今天这顿饭指不定就要冷场了。

    饭桌上,凌峰的眼神不时跟林梓晴交织,而后一触即分。

    后来喝了点酒,气氛总算上来了,吃吃喝喝的也就过去一个多小时。

    饭后,谭丽云提议让林梓晴去送凌峰,林山犹豫了一下,倒也没特意反对。

    走出家门,吸着冰冷的空气,林梓晴这才舒了口气,凌峰更是如此,二人对视一眼,忽然都是哈哈一笑。

    林梓晴微微一笑看着他,“今天你怕了?”

    凌峰点了点头,“今天是真的怕了。”

    林梓晴抿唇一笑,二人闲庭信步走出了林梓晴家的小洋房,而后走到南关的街道上,看着两边忙碌的小贩,已经有很多小摊开始起烟花鞭炮了,略一回想,竟是要过年了。

    她侧头看向凌峰,“什么时候走?”

    凌峰牵起林梓晴的手,笑着说,“听你的。”

    听这意思,过年不回去都是行的?感受着手掌中的温度,林梓晴微微一笑,这还是第一次在街头与凌峰牵手散步。

    二人左右无事,商量一番,决定给林家将年货买齐,也算是让凌峰讨好下未来丈人和丈母娘。

    只是去买年货必定就要开车,凌峰笑了笑道:“我忘了,只当出来是与你散步的。”

    二人只得回去取车,而后驱车赶往禾盛商场里的地下一层储物超市,在超市里,凌峰推着车,跟着林梓晴逛来逛去,林梓晴还算仔细的挑选了一下用得着的东西,不过还是高成一座小山,惹得周围视线频频艳羡望来。

    后二人将东西装到车上,然后又在商场里逛了逛,凌峰为林梓晴买了一个毛线帽子,长长的帽带下面坠着两个小球,毛茸茸的煞是好看。

    而后又为林梓晴的母亲选了两件大衣,为林山选了一个牌的打火机,香烟盒,另外买了一条鳄鱼皮的皮带。

    俩个人买了不少东西,本来还想去找个地方喝点暖饮,林梓晴突然想起自己临走前妈妈的话。

    早点回家!下午还要陪你爸爸去参加聚会。

    俩个人只好赶紧上车,然后驱车回家,谭丽云一看凌峰买了这么多东西,也知道买都买了,终归是不能不要的,总不能叫凌峰拉回首都去,那样也太驳人家的面子了。

    一众人将东西搬进屋里,没有回家的大伯母还不住的夸赞,“呵呵呵,你看小凌对咱们晴晴多好!这小伙子,我一看就喜欢!”

    凌峰也只是礼貌的淡淡一笑。

    在凌峰走后,几位家长估计是已经趁着二人不在发表了看法,所以谁都没有跟林梓晴再继续说什么。

    只是林淑芳看着林梓晴的目光就不一样了,有些复杂,这么些年自己其实大大咧咧的,也没交个正经准备结婚的男朋友,这今天见到凌峰其实她心里的冲击也挺大的。

    堂妹这么年轻都要谈婚论嫁了……

    今天,再看自家老妈的态度,总叫她觉得有些尴尬,还有回头回自己家肯定一顿念经没完。

    只不过,再怎么说,她还是为林梓晴感到高兴的,她也希望自己以后找个帅一点,对自己好一点的老公就行。

    下午三点多,林山就带着林梓晴开车去了龙都大酒店参加自己的同学聚会。

    这次聚会是林山那届高中的一位同学组织的,听说他现在已经是三明最大的钢材厂的厂长了。

    不但安排了吃饭,唱歌还安排了一晚住宿,并且第二天要集体去武夷山风景区山窟旅游。

    来到酒店,跟大堂服务员说明后,就有一位大堂领班给他们安排客房。

    还特意给林梓晴安排了一间,看起来这个林山的高中同学应该发展的比较好,连客房的数量都准备的很充裕。

    过了十五分钟,林山便来到林梓晴的房间,对着镜子好好的收拾了一番,站在女儿眼前,“行?我今天这样见着老同学应该挺有样子?”

    林梓晴点了点头,“可以,爸爸现在还是很帅的。”其实林山长相非常好,浓眉大眼的。而且他才四十二岁而已,本来这个年龄正是男人最有魅力的时候。

    现在还年轻,这十年生活条件好了,皮肤也红润白皙了许多,早就不像小时候,林山还要去种田,然后晒的黑乎乎的样子了。

    林山的身材也开始微微发福了,不过今天的他穿上了名牌的西装,裤子上系着一条凌峰刚买给他的鳄鱼皮皮带,脚上穿的也是梦特娇的皮鞋,还是稍稍显示了一点像老总的身份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四章 危险() 
事实上林山心理有点忐忑,毕竟是他也是第一次参加同学聚会,以前也有人邀请过他,但是一是没时间,而是经常不在崇安。

    现在时间有了,女儿也出息了,再接到这种邀请,林山也就点头答应了下来。

    不一会,组织此次聚会的黎明顺就打来了电话,问了林山的有没有来的时候,打算先来看看他。

    怎么说以前也是在高中当过一年同桌的,俩个人的关系还不错。

    本来林山想自己开车过去集合呢,但见人家要先来看自己,便也大方答应下来。

    待那位黎明顺来了以后,见到林梓晴就惊讶的叫道,“这是晴晴?哎呀,真漂亮!”

    林梓晴微微一笑,“黎叔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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