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凤要逆天.女屌丝戏九天 作者:夜色浓(潇湘vip2014.04.28完结)-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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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年来母亲从来没有为你做过什么。如今你回来了,母亲一定要把所有的母爱都给你,让你是个有人疼有人爱的孩子。”
狂人扫了一眼托盘里的衣裳,粉红鹅黄,不禁全身起了鸡皮疙瘩。她就只喜欢白色,而且是衬衣和裤子,要她穿五颜六色的裙子,比杀了她还难受。
秀禾却十分失落,“狂儿,你看看这里面有没有你喜欢的?若是没有喜欢的,母亲明儿再去市集上帮你买一些回来。”
赛狂人跳下床,动作轻盈宛如凡世精灵,信手拈了一件鹅黄纱裙,笑得无比娇媚,“母亲,这件不错。”如果她一件不选择的话,她们一定又得劳心劳力、孜孜不倦的奔波在市集上。
秀禾眉开眼笑,将纱裙在狂人面前比了比,一旁的林妈笑得合不拢嘴,“我家狂儿有欺霜赛雪之美,配上淡淡的鹅黄,真的比天仙还美。”
秀禾极力建议,“狂儿,快去试给母亲看看。”
狂人只好勉为其难的接过衣裳,向旁厅衣帽间走去,心里却直犯嘀咕,“这也叫淡淡的鹅黄?这么深的颜色,若是再淡一点就好了。”将衣服披在身上,鹅黄之光忽然笼罩在身体的周围,待光晕消失后,狂人的衣裳变成纯纯的白,略微泛着黄。
当狂人从衣帽间走进卧室,无数双瞳孔都放大了。见过世间无数的美,却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娇媚中蓄着无人能够操纵的狂野,那是一种气场,美的气场。无人能敌!
“这衣裳的颜色,怎么忽然变得这么淡了?若不仔细看,还以为是纯色的白。”林妈好奇的望着秀禾,一群人面面相觑。
狂人一本正经的解释道:“可能是这衣裳的材质见了光会发生变化。”
林妈啧啧惊叹,“现在的科技,真是不得了。”
秀禾却忽然沮丧起来,轻轻叹了口气,狂人撒娇的抱着秀禾,“怎么了,母亲?”
秀禾十分难过道:“狂儿,你爷爷在大厅等你。你在决心岛修炼10年,这一出关,你爷爷就迫不及待的让你去闯赛家的虚怀关,他怎么就那么心急啊,狂儿都还没有好好的休息一下。”
第22章 前世今生
赛狂人扁扁嘴,暗忖道,这个老头子,真折腾!
半个时辰后,赛狂人便得知自己即将要闯的虚怀关竟是剿杀死亡之魂,不禁当场懵可半天。
赛天亚跟孙女讨论道:“狂儿,爷爷为你制定的这个任务,你能否完成?”
狂人只是淡淡的问:“能否完成是后话。只是天下可做考验的任务何止千万,爷爷怎么偏偏就选中了这件呢?”赛狂人真正关心的,是赛天亚何以知道死亡之魂的存在?又何以揪着死亡之魂不放?他与死亡之魂有什么过节吗?就算有,死亡之魂已经不复存在,他的良苦用心都是枉然。
赛冷骏在一旁为女儿解释道:“狂儿你有所不知,死亡之魂,是你爷爷一辈子的心病呢。”
后来狂人终于了解到更多的事情真相:她的爷爷赛天亚,原来在江湖上有个名号,叫鬼谷子。提起赛狂人这位爷爷,倒也盛名赫赫。赛狂人还是倾城时,就已经听闻过这个名号。
十年前的美国,恐怖组织用摧毁性极强的武器扫荡着纽约,那时候每个市民都人心惶惶,不知道能否见到明天的红日。而扭转这种局势的,正是赛狂人的爷爷――鬼谷子。
倾城与鬼谷子是很有缘分的,那时候倾城是死亡之魂的致命特工,他杀人于无形,比恐怖组织更加令当局头疼。鬼谷子解决了恐怖组织的隐患,按龄已可退休。但是他依然坚持高龄上岗,就是因倾城而起。鬼谷子想在退休前立下最后的不世功勋,倾城却叫他引恨离职。因为鬼谷子用了十年的时间,连捕蛇者的影子也不曾见过。美国当局的耐心有限,于是鬼谷子回了家。
赛天亚回家的第一个任务,便是召集一家人,他想将自己的饮恨传承给他的后辈,用他的话说,无论经历几代人,势必要将致命杀手辑拿归案。
赛狂人只能感慨:真是个倔强迂腐的老头子。
奈何赛天亚的儿子赛冷骏是商业巨头,头脑灵活,手段果敢,却不是做特工的料。因为他喜欢经商,武学只得皮毛,他固然是完不成父亲的心愿了。
赛冷骏没有兄弟姐妹,赛天亚的希望,只能寄托在孙辈一代。
赛狂人,赛天亚的唯一孙女,他希望狂人能替他铲除死亡之魂,他做梦都想不到,他这个孙女恰恰就是他当年的死对头……倾城的转世!
如今,狂人要去剿杀她的前世,这样的巧合怎么不叫狂人吃惊?
赛狂人想到自己的师兄们都以化成尘埃,死亡之魂早已不复存在,而隐居的赛天亚竟然不知道这个消息,这个任务对于狂人而言就根本没有难度。
虚怀关,对于赛狂人而言,真是零难度。
“我该怎么做,才算过了虚怀关?”狂人知道死亡之魂的每一个秘密,但是没有必要的话,她不会主动的把每个秘密暴露在世人面前。而且,她愿意揭露的,只能是冰山一角。
赛天亚躺在椅子上,闭目养神,这咋一听到孙女的询问声,又懒洋洋的睁开眼睛,“传说,死亡之魂一共有十三个大人物,而最厉害的便是十三号,他被人称为捕蛇者,传闻他每一次作案,都叫人无法破解。狂儿,我要你把捕蛇者带到我的面前,你可做得到?”
赛狂人冷嗤,死老头子,非要我的前世今生大战三百回合你才满意?也算你运气好,这个任务交给任何人去都无法完成,非得我赛狂人出马才能马到成功。
狂人却面露难色,佯装无知的问:“那么爷爷想要的是活人还是死人?”
“当然是活人。”赛天亚冷嗤道。
狂人心里却无比好笑,活人,不就站在你面前么?“那如果他已经不在人世了呢?”
“那就开馆验尸,我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狂人扁扁嘴,连尸骸都不放过?要不是看到你姓赛的份上,只怕你赛天亚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狂人毕恭毕敬的作揖,“遵旨。”
狂人出发那天,赛家的人隆重的为她践行。狂人心里别无他想,就一个劲的憋屈,“早知道我今日要正大光明的去死亡之魂,何必去先前这一趟?”
赛家的人争着给狂人送礼,赛家老太太送给狂人一窜佛珠,碎碎念道:“狂儿,这佛珠是由定远国师开光的,能驱鬼僻邪,你一定要收藏好。”
秀禾送给狂人一只凤鸾头钗,叮咛道:“狂儿,出门在外,没有个贵重的东西傍身是不行的,要是遇到难题,就把这凤鸾钗给卖了,也好应个急。”
赛冷峻递给狂人一只光音玩具,“狂儿,晚上要是孤单的话就跟它玩玩。”
……
狂人觉得自己出个任务怎么就那么多的麻烦,不就杀个人吗,比吃顿饭省事容易,他们却非要大动干戈的送礼,早知道这样就该偷偷溜出去。
如果,如果他们知道她心里的打算,只不过是在纽约的大街上随便拉个人去垫背,那么他们一定会非常非常的失望。
三天后。纽约的街头。
“小姐,请问——”
“你才是小姐,你妈是小姐,你妹是小姐,你全家都是小姐——”
第23章 倒霉美男
艳阳高照的泊油路上,某个戴着巨型茶色眼镜,留着垂背长发的少女气的脸红脖子粗。“妈的,老子第一次出山,就被你这个歪瓜裂枣的臭男人当成小姐,你是眼睛被鸟屎糊了还是先天智障?”
某个帅得一塌糊涂的男人不可置信的指着自己的鼻子,不知是被骂傻了还是气傻了,连出口说话都成了结巴。“什么?我——歪瓜裂枣?小姐,麻烦你看清楚一点看仔细一点,我可是今年全民公认的地球第一美男啊?说我丑,你不会是没有见过男人吧,要不然你一定就是同性恋。”
噼噼啪啪——
“嗷——救命啊!”
很快,美男子那一张帅得一塌糊涂的脸被鲜血染红不说,原本挺富有立体感的五官顿时平板了不少,眼歪嘴歪鼻子还踏。
某女拍了拍手上几不可见的水沉,吐了口恶气,一脸幸灾乐祸道:“说你丑你不信,现在信了?”
某男耷拉着背时的脸,小鸡啄米般点点头,“信了信了。”鼻子里含糊不清的哼了句,“出门没烧香,遇见个女魔头。”
“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宠物了。”少女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了一个绳子,打了一个死结,往美男子头上一套,然后一拽,美男子向前踉跄了好几步,疼得眼泪花花的。绳子的死结刚好箍在美男子的脖子上,紧得他一阵窒息,就差眼睛外翻舌头伸出来了。
某女得意的拽着绳子的另一头,大踏步向东方走去。
“喂,大姐,这是法治社会,你竟然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男,你就不怕吃官司吗?”某男欲哭无泪,他堂堂棉纱大王的少爷,如今被人遛狗一样牵着,传出去他还怎么做人啊。
往往——路边,一直同样被绳子拴住的宠物狗吉娃娃冲着美男子叫起来。
“我们同时天涯沦落人,你一定是同情我吧?”美男子好不感激的跟吉娃娃说话。
少女驻足,指着吉娃娃问他的主人,“它叫什么名字?”
“小二。”那人好奇的打量着少女以及她的所有物,然后咧嘴一笑。“恋爱就是好,可以为所欲为。”
“不是,我被她绑架——”美男子强力辩解。
少女回头篾了美男子一眼,居高临下的宣布道:“好,从现在开始,你有个新名字,叫小二。”
“你才小二,你哥是小二,你全家都是小二——”美男子慷慨激昂不怕死的嚷起来。
某女凶神恶煞的抡起拳头,美男子顿时如霜打的嫩芽,一股豪情荡然无存。
“好吧好吧,你喜欢就叫小二吧。”
少女将他的新宠物塞进劳斯莱斯路,然后坐进驾驶位,风一般向前奔驰。
“喂,你要带我去哪里?”美男子慌了起来,立马意识到自己正遭遇着最暴力的绑架。他拼命的去解脖子上的绳子,却发现那个结魔术般的愈解愈牢固。“你知道绑架我的后果吗?我可提醒你,我爸爸的弟弟的老婆的儿子的伯伯的老婆的儿子儿子是国际特工十三号。他不但长得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摔得掉渣,更可怕的是,他的射击百发百中,十八般武艺央央精通,你现在绑架我,他一定不会放过你。”
某女瞟了他一眼,看他为了解开魔术结手忙脚乱的狼狈样,一脸不屑:“连个结都解不开,还当国际特工呢。杀过人没有啊?”
美男子一怔,这个天杀的女魔头反应力灵敏得叫人敬畏。几乎毫无思索便推测出了他的身份。
“杀人,不就是把蚂蚁肚子里的肠子捏出来绕在脖子上然后勒死他那么简单的事情吗?”美男子一副经验老道的样子,看她年纪轻轻的样子,他说的愈是血腥愈是能吓得住她吧。
少女一阵恶心呕吐,“麻烦,既耽误时间又浪费体力物力财力还泄露自己的指纹。只有你这么二的人才会这么做。”
“那,你说该怎么杀人?”美男子或了一大半辈子都没有想过杀人还有不浪费体力物力财力还不出卖指纹的事情。
傻女滑开车窗,窗外的人行道上正奔跑这一只流浪狗,少女的手在空中悠扬的一劈,一道雪色的漩涡刘闪电般击中流浪狗,尸骨无存。“知道这狗谁杀的吗?”少女问。
美男子吓得呆若木鸡,脸色比宣纸还白,“不……不就是你杀的吗?”
“你有证据吗?”少女漫不经意的问。
美男子顿悟,就算自己亲眼目睹那少女杀了这条可量的流浪狗,可是那狗都化成炮灰了,再说物证何在?
“知道吗,用气杀人,简单方便,不留痕迹。”少女得意道。
美男子立即摆出一副虚心好学的模样,呼呼吹了两口,“气,就这个?”
少女将后视镜掰向后座,美男子吹气的囧样在镜子里被无限夸张,少女忍不住轻笑,“你的气散在四肢百骸,而你不懂如何凝聚它们,所以的气一出来毫无杀伤力。你想要用气杀人,必须学会斗气心法——”
“斗气心法?”美男子眼睛骨碌一转,要是他学会了这个斗气心法,一定不止是现在的成就,“武侠小说中才有的斗气心法?您能教我吗?”
“凭什么?”
“我拜你为师,师父——”美男子十分虔诚的喊道。
少女眯起修长的灵眸,收徒?她才不要呢。她一个人来来去去,潇洒自如,杀个人,抢点钱,嫖个女人(哦,老天,她痛恨同性恋!貌似已经接受自己是女人的残酷现实了。),干完好回家呼呼大睡,一身干净,比雪花还雪白啊。
多了个徒弟,打架抢劫什么都要带着他,她做起事情来就很束手束脚了。“不要。”斩钉截铁的拒绝道。
“你若教我斗气心法,我就,就――应允你三个要求。”美男子好不心甘。几乎是舍了一身剐的勇气争取道。
狂人的眼底冒出亮闪闪的精光,三个条件?瞥一眼地上跪着的人,虽然相貌差一点,身材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