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黑学-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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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九月,在朱元璋安排下,张天澈和郭天叙带着自己人马赶到集庆,和陈某的兵马一起进攻集庆。张天澈和郭天叙攻打的是东门,陈某攻打的是南门,当然是假攻。
于是,集庆守将将兵力集中在东门,抵抗张天澈、郭天叙两人。他们攻城多次,没有结果。陈某这边,却说要犒劳军士,请张天澈和郭天叙到自己的营中来喝酒。就在宴会中,陈某抓住两人,杀了张天澈,将郭天叙押到集庆,被集庆守将福寿处死。两位主帅一死,陈某与福寿内外夹攻,义军大败。
张天澈和郭天叙的死,实际上成就了朱元璋,他们原来的兵马自然全部转到朱元璋手下,而朱元璋也终于当上了义军的最高领导。
十年之后,在朱元璋消灭了陈友谅和张士诚之后,朱元璋又耍了一回借刀杀人的诡计。
当时,朱元璋手下都希望他能尽快称王做皇帝,但是,这其中横亘着一个小明王韩林儿。
朱元璋虽然听了朱升的建议,要“缓称王”,忍耐了很久,但是谁不想做皇帝,一统天下?怎么解决小明王这个问题呢?直接杀害小明王倒是易如反掌,可是毕竟太露骨,弄不好,会引来灾祸。陈友谅当初不就是直接杀害了徐寿辉称帝的吗?结果手下却是离心离德。
一天,朱元璋把大将廖永忠从战场上招回来,让他到滁州去,把小明王和文武大臣等接到应天(集庆)来,还特意提醒他说:“长江风大浪险,一不注意就会有生命危险,你接小明王要十分小心。”
廖永忠当时还不知道朱元璋是啥意思,出来稍稍一想,立刻就明白过来了。
他从滁州接了韩林儿等人,在长江的一个叫瓜洲的渡口过长江。船行到长江中间,廖永忠暗中派人把韩林儿的船凿了个洞,韩林儿等人沉到滔滔长江之中,被活活淹死了。
《厚黑学》立威篇借刀杀人———制衡术(2) 廖永忠回到应天,还假称风浪太大,把船打翻了。朱元璋也心照不宣地假意责备了他一番,让他到战场上将功赎罪。廖永忠当然窃下自鸣得意,立下奇功一件。
韩林儿一死,朱元璋的所有顾虑就打消了。就在第二年,即1367年,朱元璋在应天开始建皇宫。1368年,正式登基,做上了大明皇帝。
借助别人的力量或者假他人之手,除掉对手,成自己之谋的事情,在古代帝王争夺天下的活动中,都是常见的手段。从另一个角度看也不失为人类智慧之一。
巧借名目者险恶之至明朝初期,李善长、刘基和徐达,是明朝三大开国功臣,曾被朱元璋比作萧何、张良和韩信,但这三个后来毫不例外地都被朱元璋所杀。
李善长是朱元璋的淮西同乡,早年就看出朱元璋是汉高祖一类的人物,毅然投奔了比自己小十几岁的朱元璋,成为朱元璋的“后勤部长”,以其出色的理财管理能力将粮饷和兵员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前方,为朱元璋取得江山立下汗马功劳。朱元璋对李善长的评价甚高,说:“当年萧何有馈饷之功,千载之下,人人传颂,与善长相比,萧何未必过也。”
朱元璋在策封功臣时,李善长名列第一,成为明朝开国的第一位丞相。几乎在同时,朱元璋也对李善长起了戒心,生怕李善长功高盖主。在朱元璋当上皇帝的第三年,便毫不留情地将李善长从丞相的位置上拉下来,赶回了凤阳。但李善长老而不死,令朱元璋忧虑日深。于是,朱元璋诬陷李善长是胡惟庸的同党,将他的这位七十七岁的老战友投进监牢,同时被株连的还有李善长的妻女弟侄共七十余人。
刘基,字伯温,是一个在民间几乎被神话的人物,说他前知八百年,后知八百载。朱元璋请他出山,将他奉为张良一样的王佐之才。刘基为朱元璋制定了宏观的战略方针和具体的作战计划,为朱元璋建立明王朝尽忠效力。可是,朱元璋登上皇帝宝座半年之后,就将刘基打发回到浙江青田老家,后来又利用他与丞相胡惟庸的矛盾,借胡惟庸之手将他毒死。
徐达是朱元璋童年时的伙伴,两个人同时投身元末起义军,当年真可谓情同手足。他的战功显赫,几乎参加了所有的重大战役,而且品德高尚,与士兵同甘共苦,不贪财,不恋色,沉默寡言,沉稳大度。像徐达这样的大功臣,找到一个斩杀的借口当然不容易,但朱元璋仍然不放过他。有一年,徐达在北方征战时背部长了脓疮,这是由于他鞍马劳顿,常年不解甲衣、汗水浸渍所致,只要敷药休养,不难痊愈。可朱元璋得到徐达生疮的消息后,却命令徐达立即回南京就医。等徐达千里迢迢到达南京时,病情已开始恶化。据说得了脓疮的人最怕吃蒸鹅,食之必死。可朱元璋偏偏赐给徐达一只蒸鹅。徐达这才知道,这是皇帝对自己下毒手,若不吃下,家人就会遭殃,所以徐达含泪谢恩,食鹅而死。
欲加之罪来于莫须有在古代,为了达到个人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往往以莫须有的罪名强加于人,成为借刀杀人的另一种形式。
下面是发生在三国初期的一段故事。
祢衡字正平,平原郡盘县(今山东宁津县)人,年少才高,目空一世。建安初年,二十出头的祢衡初游许昌,当时许昌是汉王朝的都城,名流云集,司空掾陈群、司马朗、尚书令荀或荡寇将军赵稚长等人都是当世名士。
有人劝祢衡结交陈群、司马朗,祢衡说:“我怎能跟杀猪、卖酒的在一起。”劝他参拜荀或、赵稚长,他回答道:“荀某白长一副好相貌,如果吊丧,可借他的面孔用一下;赵某是酒囊饭袋,只好叫他看守厨房。”这位才子惟独与少府孔融(字文举)、主簿杨修(字德祖)意气相投,对人说:“孔文举是我大儿,杨德祖是我小儿,其余碌碌之辈,不值一提。”从这些足可见他何等狂傲。
献帝初平间,孔融上疏荐举祢衡,称祢衡“淑质贞亮,英才卓砾。初涉艺文,升堂睹奥,目所一见,辄诵于口,耳所暂闻,不忘于心。性与道合,思若有神……忠果正直,志怀霜雪,见善若惊,疾恶若仇……飞辩骋辞,溢气坌涌,解疑释结,临敌有余”(《后汉书。祢衡传》)。于是大将军曹操有召见之意。祢衡一向看不起曹操,托病不往,还口出不逊之言。曹操正当招揽人才的时候,虽然恼恨,也不好加害,知道祢衡善击鼓,就召他为击鼓的小吏。一日大会宾客,曹操让祢衡穿戴吏衣帽当众击鼓为乐,想借此污辱他。没想到祢衡竟在大庭广众之中慢腾腾地换衣服,有意赤身裸体,使宾主讨了场没趣。
曹操拿他没有办法,就想了个借刀杀人的法子,把他送给荆州牧刘表。祢衡替刘表掌管文书,颇为卖力,但不久便因倨傲无礼而得罪了众人。刘表也聪明,把他打发到江夏太守黄祖那里去。祢衡为黄祖掌书记,起初也干得不错。后来黄祖在兵舰上设宴会,祢衡说话无礼,受到黄祖呵斥,祢衡竟顶嘴骂道:“死老头,你少嗦!”黄祖急性子,盛怒之下把他杀害。时为建安元年(公元196年),祢衡仅二十六岁。
孔融是孔子二十世孙,年少聪辩,有盛名,灵帝时以荐出仕,官至北海相,献帝时授将作大匠,升少府。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汉帝国眼看就要变为曹家的天下,孔融心中不平,又不敢正面反抗,便用讽刺、挖苦的方式发泄愤慨,好像是言谈“轻薄”的样子。
建安九年(公元204年),曹操攻占邺城,掠取袁绍家口女眷多人,曹丕霸占袁绍儿媳甄氏为妾。孔融写信嘲笑曹操,捏造典故说周武王伐纣,把纣王宠姬妲己赐予周公。曹操一时没有明白,问这个典故的出处。孔融回答说:“照今日的事情推测,想当然而已。”
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曹操出征乌桓。孔融又借历史事迹嘲笑说:“阁下出征荒凉之地,听说从前在那里的肃慎人不善弓矢,丁零人偷苏武的牛羊,应该一并拿他们问罪。”讽刺曹操师出无名,不能建功。
时遇灾荒,曹操为了节约粮食以保证军需,下令禁酒。孔融写信跟他辩论,说天上有酒旗星,地上有酒泉郡,人间借酒成事,尧帝要是不喝酒。就做不成圣人;如果说纵酒败事,那么桀、纣因贪色而亡国,而如今并不禁止男女婚嫁。
诸如此类,无非藐视曹操,故意跟他为难。曹操心中嫉恨,因孔融官高名大,不敢轻易下毒手,就借别的事把他免官。过了一年多,孔融起为太中大夫。曹操决意除去这个对头,就让亲信郗虑做孔融的罪状,由丞相军谋祭酒路粹出面劾奏。劾疏云:“少府孔融,昔在北海,见王室不静,而招合徒众,欲图不轨,云:”我大圣之后,而见灭于宋,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及与孙权使语,谤讪朝廷。又融为九列,不遵朝仪,秃巾微行,唐突宫掖。又前与白衣祢衡跌荡放言,云:“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囊中,出则离矣。’既而与衡更相赞扬,衡谓融日:”仲尼不死。‘融答曰:“颜回复生。’大逆不道,宜极重诛。”(《后汉书。孔融传》)所列罪状即使是事实,也不过是言语之失,而孔融竟因此下狱,最后弃市,家属也被处死。时为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孔融年五十六。他的尸体抛弃在街市上,无人敢收葬。老朋友脂习冒死收藏,被曹操逮捕,几乎被杀。
曹操杀了孔融,怕部下议论,颁发训令云:“太中大夫孔融既伏其罪矣,然世人多采其虚名,少于核实,见融浮艳,好作变异,烩其诳诈,不复察其乱俗也。此州人说平原祢衡受传融论,以为父母与人无亲,譬若器,寄盛其中。又言若遭饥馑,而父不肖,宁赡活余人。融违反天道,败伦乱理,虽肆市朝,犹恨其晚。更以此事列上,宣示诸军将校掾属,皆使闻见。”(《三国志。魏书》卷十二注引《魏氏春秋》)
明明是诛除异己,为今后篡位扫平道路,曹操却硬要拉上纲常伦理、风俗人心,摆出孔子诛少正卯的架势,这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厚黑学》立威篇铁面无私———执法术(1) 功与过、赏与罚,它们是管理者借以行使职权的两种重要手段,是为领导者手中的两根判笔,轻重不一就会顾此失彼,赏罚分明决不可偏废。因此,作为执法者必须黑脸无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还公正于天下。
法为治政之本在古代,许多历史君王均认为,法律是治国之本,是国家和人民行为的准则。“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所以早在古代人们就提出要缘法而治。这一点正如古人所说:“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君主无术则弊於上,臣无法则乱於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从历史的发展看,“法”治属于人性的社会,“力”治则属于兽性的社会。由于人类社会兼具人与兽两种特性,所以君王也必须能巧妙地运用法与力。法律是社会人性的体现,是文明重要的表现,而力治是所谓君王的兽性,它崇尚的是权术和诈术,最主要的是对狐狸与狮子个性上的研究。狐狸虽然能够识破陷阱而不受伤害,但它无力对付野狼暴力的威胁;狮子虽然以它的威势可唬住任何野兽,使野狼落荒而逃,却因为趾高气扬,很容易轻敌而中了别人的计谋,导致严重的失败。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在当代社会具有较广泛的法制基础,也是现代文明社会中重要的管理方法。因而,法律作为约束人们服从社会道德和伦理的规范,在生活中运用的十分普遍。比如说,当今中国的教育方法虽然也强调儿童要爱劳动,但只是在文字和道德上加以提倡,而在一些国家他们却制定了一些富有远见的法律条文对儿童的家务劳动行为加以规定:孩子们应该帮助父母做家务活———这在联邦德国是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的。
这条法律已有一百年的历史,至今仍然有效。不久前,勃留尔市法院又作了更详细的规定:孩子们在6岁以前不承担家务,只是玩耍,6岁~10岁要帮助父母洗餐具,收拾房间,到商店买东西;10岁~14岁要在花园里劳动,洗餐具,给全家人擦洗鞋子;14岁~16岁擦洗车和在菜园里翻地;16岁~18岁要完成每周一次的房间大扫除,如果父母都上班工作的话。这种法律对培养孩子的品德可是大有好处,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德为治国之源古时治理国家一向有两种基本方法,一种是以武力治理天下方法,这种方法以力量作为炫耀的手段,对于不守法的民众采取滥杀滥捕的方法,人民虽然害怕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