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造物主-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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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戈一边悠闲地逛着尖沙咀新世界中心,偶尔用眼角瞄瞄身后。解决了东京染桂高校的事情,从被警察包围的菊代盈子家出来以后,他就跑到港口,溜上了一条开往香港的货轮。没想到,才刚到香港就被人盯了梢。他站在一个橱窗前面,做了一个要转身的动作,头却没有动,立刻从玻璃上看见身后一个人影闪到了一边。
“真服了,盯梢也得找个专业点儿的吧?这样太侮辱我的智慧了啊!”他小声自言自语道,嘴角忍不住露出一丝微笑。
谁知这时那个人影竟然期期艾艾地凑了上来,一直走到丁戈背后,悄悄伸出了一只手。丁戈猛一转身,一把攥住了就要搭上自己肩膀的胳膊,脸几乎和对方的脸贴到了一起。
“呀!”对方吓得尖叫了一声。
是个女人?丁戈一怔。或者,准确地说,应该是女孩。她的年龄与丁戈相仿,生得明眸皓齿,清丽脱俗,她的眼神中包含着惶恐和痛苦(因为胳膊还攥在丁戈手里),但更多的却是一种惊喜。
“丁……丁戈,你是丁戈吗?”女孩用颤抖的声音问。
“你是谁?”
“我是夙诺呀!程夙诺!你不记得我了吗?”
“程夙诺?我们在哪里见过吗?”丁戈有些迷茫,隐约觉得确实似乎在哪里见过她。
“看来你真的不记得我了!不过没关系,”女孩咬紧嘴唇,不让眼泪流出来,但是旋即脸上又绽开欣慰的笑容,“你能死里逃生已经是老天给我的恩赐了,我相信你也一定可以恢复记忆!”丁戈一惊,心里已经大概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他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面无表情地说:“小姐,我想你是认错人了。”说完转身就走。
“这怎么可能!”程夙诺一把拉住丁戈,“从玩伴到恋人,十几年的时光我们一直在一起度过,我怎么会认错!是你真的失忆了?还是我哪里做错什么了?无论如何,你不能就这样再次离开我!”说着,她从背后紧紧抱住丁戈,脸埋在他的肩膀上,失声痛哭。
丁戈尴尬地冲着四周越来越多的围观者笑了笑,小声对身后的女孩说:“我现在没带身份证,你哭来警察我就麻烦了!”说完转身揽住她的肩膀,分开人群走了出去。
一直走到街上,丁戈松开手,可低头一看,程夙诺还是半闭着眼睛幸福地靠在他肩上。他轻轻拍了拍她的脸,撤开身子,说:“小姐,我不知道你和丁戈之间到底有什么事情,我只能告诉你,他已经死了。所以,请别再跟着我。”说完转身闪进一条小巷。
“丁戈,不要走!”女孩惊叫一声,急忙追上去,可小巷空空,哪里还有半个人影。
“难道是幻觉?”程夙诺感到一阵眩晕,身体无力地靠在墙上,“如果是幻觉,那也太真实了……”
深夜,香港观塘工学院对面一幢楼房,只剩最后一扇窗还亮着灯。这个亮着灯的房间里,一个男人有些疲惫地揉着太阳穴,从桌上一堆堆厚厚的资料中抬起头来。他的皮肤保养得很好,头发也依旧乌黑,只在鬓角依稀可以看到一些银丝。正是以其耸人听闻的研究方向和成果,在科学界引起极大争议的著名科学家程科。
他端起手边的咖啡轻啜一口。在不久前的环球巡回演讲屡遭冷遇和批判之后,他终于明白,即使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自己的研究还是太过于耸人听闻了。因此,这次巡回演讲不仅没有争取到支持,反而使他对未来多了些担忧。现在仅仅是公布了一些研究的外围成果,就在科学界和整个世界引起了这么大的轰动,那么,一旦最终成果得到证实并公之于众的话……
“爸!”程夙诺一脸沮丧地进了门,把钥匙往桌上一丢,然后仰面倒在沙发上,“您又没听见门铃声是不是?就知道研究那些跟生活毫无关系的东西,一点儿也不关心您的女儿!”
程科从沉思中醒来,扶了扶眼镜,微笑着转过身:“胡说!我怎么可能不关心自己的宝贝女儿嘛!对了,为什么今晚不住校却跑回家了呢?”
夙诺惆怅地摇摇头,看着缸里的金鱼,半晌,才悠悠地说道:“爸,您说我是不是神经过敏?我今天在尖沙咀看见……看见丁戈了!”程科一愣,凑过来仔细看了看女儿,诧异地道:“这不可能吧,你是不是看错了?”“真的!我还和他说了会儿话!只是……他好像不认识我了。我想他一定是丧失记忆了。”
“可那次空难没有任何人幸免啊,我们也都看到了,航空公司公布的遇难者名单里清楚地写着丁戈的名字。”“但谁也没能找到他的尸体对不对?”“夙诺,”程科轻轻抚着女儿柔顺的长发,“飞机是在海上失事的,寻找遗体的难度实在很大,我想这点你也清楚,只是一直不愿意承认吧。事情已经过了这么久……”“爸爸,”夙诺坚定地说,”不管事情过了多久,只要不见到他的遗体,我都不会相信他真的死了!今天既然看到他了,就证明他现在香港,在这弹丸之地,只要用心,一定能找到他!”
程科点点头,说:“这我不反对,只是不能像今天这样回来这么晚。你知道,这次巡回演讲不仅没有实现最初的预想,反而引起了世界各方各面的反对。其中不乏极端者像‘众神之戒’之流,仅在伦敦就袭击过我两次。我担心如果他们进一步了解了我研究的核心内容,很有可能会采取更激烈的措施。所以从现在开始,你也要注意自己的安全。”“爸,您确定那个史前文明真的存在吗?”程科一怔,没料到对自己的研究一向不感兴趣的女儿忽然会这么问,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不过夙诺显然并不是真的想听教授的讲解,接着说:“您只关心古代,只关心一些对我们来说永远虚无缥缈的东西,为了这个您甚至不惜舍弃名誉和家庭。就算大家最终认可了您的成果,那又能怎么样呢?世界会因此而改变吗?已经失去的东西会回来吗?就像妈妈一样,就像丁戈一样……”“夙诺……”程科心头一颤,痛苦地摇摇头,“这些年来我欠你们的太多了……可是,你知道吗?我决心用一生致力于这个课题,绝不是为了自己的荣誉。虽然没有资金和学界的支持,只有我一个人在坚持。但你不了解,这项研究的意义到底有多重大,我相信世界的确会因此而改变!你刚才问我相不相信这个史前文明的存在?正如你所知,有关人类文明之前存在着史前文明这一说法,在很多的科幻小说和电影里出现过,却从来没有一个人认真地探究过它是否是真实存在的。而根据我的研究,一个文明甚至是一种生命的产生与灭绝,都是有一种神秘的规律在起作用的。”“规律?”“是的,这神秘的规律,就是自然灾难。它造就了人类最原始的恐惧感,也造就了人类的神话与信仰,甚至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抛开一百五十亿年前创世的宇宙大爆炸不谈,单说地球几十亿年的生命里发生过的四次革命性的、全球范围内的大灾难,事实上四次改造了这个世界。第一次是发生在地球诞生伊始,在被大量的冰彗星袭击后,形成了到目前为止在其他星球上都没有发现过的原始海洋,正是有了原始海洋和原始闪电的作用,才在三十五亿年前的寒武纪诞生了世界上最早的生命形态,这怎能说不是一个奇迹?“六千五百万年前的白垩纪,一颗直径约在七至十公里的小行星坠落在墨西哥,引起一场相当于同时引爆一百亿颗广岛原子弹的超级大爆炸,把大量的尘埃抛入了大气层,形成遮天蔽日的尘雾,导致植物的光合作用暂时停止,主宰地球一亿六千万年之久的庞然大物恐龙因此而灭绝。“三百多万年前第四纪的大冰川时期,全球骤然变冷,猛犸、剑齿虎等大型原始哺乳动物濒临灭绝。而在此过程中,猿猴的一支从树上下到地面,过起穴居生活,最终进化为人类。
“第四次是发生在一万两千年前,希腊神话中海神波塞冬统治的神之国度——大西洋中部的亚特兰蒂斯大陆被突然爆发的海啸、火山喷发和地震沉入海底,并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洪灾,人类最早的文明就这样被毁灭了。这场洪灾在犹太人的《圣经》、希腊的古籍、印第安人宝典《波波武经》、印度智慧书中都被提到,甚至在中国,也有大禹治水的故事。然而无论是诺亚方舟还是什么别的原因,人类没有在这场大灾难中灭绝,而是顽强地生存下来,并再度成为世界的主人,
“因此我相信,既然人类没有灭绝,那么大冰川时期的史前文明居民也未必全都灭亡了,或许他们仍然生活在地球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甚至很可能就混迹在我们人类的群体当中。白垩纪那颗大陨石也未必真的就将恐龙之类的远古巨兽彻底毁灭掉,比如尼斯湖水怪、我们中国长白山天池水怪、新疆喀纳斯湖怪兽等等,就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了。
“我所研究的课题核心内容之一,就是按照这个规律推算,大灾难发生的周期在不断地缩短——第一次到第二次之间相隔了几十亿年,第二次与第三次相隔仅仅数千万年,第三次与第四次之间竟只相距几百万年,那第五次就很有可能发生在距第四次几万年甚至几千年的时间内。”
“照您这么说,也许明天人类就会被毁灭喽?”夙诺顽皮地吐了吐舌头,父亲的讲话听上去很震撼,可她依然觉得这不过是在杞人忧天罢了,当然,这话她可不敢说出来。
“完全有可能。现在距离上一次大灾难,已经过了一万两千年!”程科一本正经地回答,然后转身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用紫色礼品纸包装的小小物件,“再过三天你就要过生日了,这是爸爸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还有三天呢,到那时再给嘛!”夙诺有些不满地接过来,“您还真怕明天人类就会灭亡呀?”
轩尼诗道。夙诺揉了揉酸痛的双腿,茫然地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流,从清晨到中午,她已经走了大半天,可连丁戈的影子都没看到。她抬腕看了看手表,决定先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她往前走了几步,找了一家比较干净的小店,推门走了进去。刚转过一张桌子,她就愣住了——大厅中央一张桌子上摆满了盆盆碗碗,丁戈正风卷残云一般吃得兴起。“丁……丁戈!”夙诺惊喜地快步走过去。丁戈耐心地吃着手里的烧鹅,头也不抬地说:“你的丁戈早就死了,不是叫你别再来找我吗?”“胡说!你不就是丁戈吗?我是程夙诺,是你的女朋友,难道你连这些都忘了吗?”“女朋友?”丁戈拿张餐巾纸抹了抹嘴,“那你先帮我把账结了好不好?”两个人一前一后出了餐厅,丁戈说了声谢谢转身就走。“喂!”夙诺一把拉住他,“你要去哪儿?”丁戈双手插在兜里,耸耸肩膀,说:“不知道,吃饱了随便逛逛。”“你……那你陪我逛逛街吧?”“对不起,没兴趣。”“就当是对我刚请你吃饭的回报好不好?”看着夙诺哀求的眼神,丁戈皱了皱眉,无奈地点点头:“好吧,只此一次,以后两不相欠。”
夙诺欢呼一声,就要去挽丁戈的胳膊。他急忙一闪身,有些不耐烦地说:“我只答应陪你逛街而已!”“逛街当然要有逛街的样子呀!”夙诺不由分说地挽住丁戈的胳膊。夜幕降临。辉煌的灯光给香港这颗东方明珠镀上了华丽的色彩。夙诺兴高采烈地走出崇光百货店,身边的丁戈手里则拎满了大包小包。夙诺有些累了,找了张长椅坐下。丁戈百无聊赖地拿起个纸袋翻了翻,指着里面的巧克力和果酱布丁问:“这些儿童食品是给谁买的?”“这可是你最爱吃的东西呀!”夙诺从另一个袋子里拿出一摞看上去非常专业的生物学与史学论著,“你高中的时候就开始钻研大学的生物学专业课程,那时候总是一边吃着这些所谓的儿童食品一边捧着高深的专业书在读。我爸爸还直夸你是少年人中少有的天才呢!”“我?成绩优秀?天才?哈哈哈哈哈!”丁戈忍不住嘲弄地大笑起来。“是呀。”夙诺低下头,喃喃地说道,“你从小就不仅学业上成绩骄人,而且性格温和善良,从不对我发脾气,还很有绅士风度和贵族气质,爱好也很广泛。总而言之呢,你是一个品学兼优温文尔雅的俊彦才子!”“俊彦才子吗?”丁戈笑得流出了眼泪,他实在不想嘲笑自己,但这真的太好笑了。“好啦,我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我们去半岛饭店好不好?”夙诺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头微笑着对丁戈说,“你可是最爱吃那里的菜了。”“不必了。我答应陪你逛街,已经是破天荒了,现在该说再见了,哦,最好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