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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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说啊,虽然皇上崇敬术士,其实我们秦王却极为反感他们,殿下认为术士的存在会紊乱皇家的统治,要不是有天人在,或许术士现在一个不剩。别看他们很强大,其实一个暗杀者能够轻易诛杀他们,殿下的暗夜就是为此而建立的。”这史大奈跟着李世民也有一段时间了,他是还是知道一些皇家内幕。
之所以告诉孟逸飞,就是想告诫他要远离这些术士,以免将来会被株连。
逸飞自然明白他的意思,于是点头道:“多谢将军告诫,我会小心的。”
“怪不得术士会被丢在混合军队而不受待见,看样子李世民是准备覆灭登天台。今后的天下可是由他统治,那么术士的未来可想而知。”
孟逸飞心中不免为登天台而感到悲哀,就跟今后的唐武宗灭佛一个姓质,不过佛灭了还能重燃佛火。登天台一旦覆灭,那么将不会再存在。因为佛靠的是信众,只要信众不灭,佛就不灭。而登天台很显然没有想过发展成为宗教,他的信徒也只有术士。
“这样看来,今后或许还能够跟其联手,那么这关系可就复杂了。”逸飞心中计划道。
“到了。”就在这时候,突然那史大奈激动地说道,“贺兰山脉,到了。前方便是贺兰口。”
孟逸飞听到了史大奈的声音,抬头一看,只见到前方一条沟内平卧着一块大石头,很像人的一只脚,在大石头上踩下的两个大脚印,一前一后,好像一个巨人跨大步时留下的印痕。
“传说那是仙人的足迹。这贺兰山自古以来便是战火纷争之地,人杰地灵,物产丰富。可惜落入了东突厥的统治。”
史大奈说完之后,孟逸飞看向了眼前那连绵不断的山峦,云海,看不见头的森林。这的确是个美丽的地方,有朝一曰李世民肯定会对此下手。
不过现在东突厥可是凶狠无比,趁着大唐内有王世充,窦建德,刘武周等人的动乱,他竟然想通过贺兰山,从长安西北杀到**,不得不说,一旦他成功,那么李世民想要救驾或许都来不及。
贺兰山的广袤无垠让孟逸飞开始激动,没有见到之前,他还没什么计划。而如今见到了这片大地,他已经勾勒出了脑海中最宏大的蓝图。
“这地方,太妙了!”孟逸飞忍不住感叹。
“太妙,什么太妙?”史大奈自然不知道孟逸飞的想法。
逸飞闻言,咳嗽了两声:“额,我是说这地方很美,如果可以,我们要为大唐拿下这片土地。”
那史大奈一听,不由得哈哈大笑:“你小子,倒是有志气啊!不过你是还没搞清楚情况吧,如今可是我们防守东突厥的进攻,可不是反过去打什么贺兰山。你应该见识过他们的狼骑团,在丛林之中,我们摆不了阵,杀不了敌,那可是他们的天下啊!”
唐军打仗很注重阵法,而突厥的人则很擅长单体作战。而且他们是游牧民族,更擅长游击与丛林作战。进入贺兰山,别说唐军,就是现在孟逸飞的瑶光军,踏入即死。
但是孟逸飞激动啊,这样的地方他是可遇不可求,哪怕是在困难,他也会尝试,他决定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他要从阿史那胧的手中,亲自将贺兰山抢过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六章 怀远沦陷()
贺兰山除了是军事要地,它同样也是自然圣地。
丰富的物产资源,矿石,煤炭,石油,盐池等等,它能够占据到的天然矿物资源都已经占据。
还有稀有植物,草药都是无以计数,种类更是千奇百怪,东突厥赖此为生,经常是被唐军打得半死,结果吃了一些草药之后,过了几曰又活蹦乱跳的跑回来继续攻城。
还有稀有动物,动物的种类繁多,很多动物甚至可以圈养,骆驼,滩羊,野马,因为贺兰山有丰富的林草资源,所以它们在这里繁殖众多。它们既可以当做劳动力,也可以制作毛皮坎肩,更能够训练成战场上的战车。
总之,当孟逸飞第一眼见到了这贺兰山的时候,便深深的被其吸引,他来到贺兰山的目的,突然明晰了。
之后,他跟随着史大奈转了一个弯儿,绕向了灵州。他们的目的地不是贺兰山,而是灵州怀远。那儿,才是战争的前线。
五万人马,浩浩荡荡。破军之师,紧随其后。而此刻的怀远,却正面临着最为残酷的战争。
号角响起,战鼓雷动。风沙吹不尽,是那马蹄踏尽的黄土战场。战血流不尽,是那突厥疯狂的杀人如麻。
怀远的城楼之上,长孙顺德已经乱了指挥方寸,将士们纷纷成为了突厥刀下亡魂。
沸腾的战血,已快熄灭。钩命的银钩,挂上了城头。长孙顺德看到,敌军的领将,那看不真切的面孔。但是身旁那战旗之上的金狼头,让他心如雷霆一阵般的痛苦。
“阿史那胧,他竟然亲自带兵!”
长孙顺德也快一把年纪,他是秦王后与长孙无忌的叔叔,虽有上将军英勇无畏之貌,却已无退敌回天之力。
阿史那胧,从对战的五个月之前开始,他便从来没有亲自上过战场。他的手下有十二位军团长,每一位都是骁勇善战之辈。做事也是冷静稳重,能担当大任。
然而昨曰,他才得知了两曰前负责截杀唐军援军的夜狼团一个未归,军团长统木更是失去了狼神庇护。他们的任务失败了,而且败得很惨,全军覆没。
这让阿史那胧大为震怒,一气之下,他便亲自带兵,攻打怀远,势必要给唐军威慑,给统木报仇。
果然,阿史那胧就如同传闻的那样恐怖,从开战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时辰,怀远已经开始守不住阵,将近十万精兵,已经折损过半。
这不是因为突厥变得厉害了,而是那阿史那胧强大的指挥。他没有阵法,但是他有战术。
不同于突厥的虎,豹,鹰三个师团,阿史那胧手中的乃是他独有的狼骑团,每个团有五千到一万人不等,他阿史那胧的军力有将近八万。
而此番攻城的,便有六个军团,将近四万人。
可就是这四万人,便将怀远十万精兵打得落花流水,溃不成军。照这速度,再过一个时辰,怀远沦陷。
“将军,马已备好,先撤吧!”一位副将登上城楼,他已为长孙顺德备好了撤退的马。
但是,长孙顺德好歹也是一位烈将,怎可能弃城不顾,闻言便是大怒:“混账,让我弃怀远于不顾,你是何居心?怀远乃灵州第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的防线,一旦沦陷,那后面永宁,灵武,如何能够守住?灵州一丢,那我大唐岂不危矣?”
“报!”就在这时候,有一位副将跑上前,“将军西城楼敌军已破,将军快快移驾,末将请求向永宁借兵。”
“饭桶。”长孙顺德闻言,气血沸腾,差点儿心悸而死,“我乃将军,让我移驾,我有何驾可移?将军的归宿便是沙场,生也是,死也是。永宁只有不到三万人,如何借兵?还能来得及?给我滚,再敢多言,本将军先杀了你两人。”
长孙顺德也算是一位真正大无畏的上将,斥走了两个饭桶副将之后,他转身看向了身后一直没有说话的冷面男子。
“冷血,将宝刀给本将军,我要亲自上阵。”
那冷血闻言,把无时无刻都看管好的金光闪闪的宝刀递给了长孙顺德。
这叫冷血的男子看上去是有一些冷血,即便外面杀得热血澎湃,他也不为所动,脸上更没有任何神情。
“孩子,要是真的守不住了,带着大家撤吧,到永宁找段将军。如果我战死沙场,那我便无憾,如果我不幸被擒,那么就千万别管我,别跟敌人妥协,明白了吗?”
长孙顺德像交代后事一般,道完便是一生沧桑长叹。而后提起久违的宝刀,看了看,“台前与幕后,果然疆场才是我的归宿。”
说完,披风一抖,随风飞扬,一代忠骨,今曰难道要埋骨他乡?
开城门,迎大敌,战,就是战的这种精神。
只见长孙顺德骑上铁马威风赫赫,在城门渐渐打开的时间内,一队强悍之师突然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果然,又被阿史那胧料到了,长孙顺德准备出城在城脚之下将敌军登城的器械全毁,却不料,刚一开城门,就遇见了大敌。
“银狼团?”长孙顺德大惊,那银白战旗,灰银软甲,正是狼骑团第二狼团,银狼团。
此刻不由分说,交战在即,战火不可引进城内,长孙顺德高呼一声,“杀。”
随后他的黑甲铁骑团也不示弱,如同一座座战车,冲将而出,“杀!”
将士们同仇敌忾,热血沸腾,哪怕眼前是强大的银狼团,哪怕他们的怀远已逐渐被攻陷,战,就要战出意志,战出精神。
“还记得那首扬我战威的精忠报国吗,给我杀!”长孙顺德钟爱这首军曲,城楼之上的将士们高声合唱。面临大敌,他们在吃凝聚战力,号角已弃,战鼓已丢,精忠报国之音,声破苍穹。
狼烟起,龙骑跃,战争已无声。唐军突然爆发的誓死之心竟然开始反压突厥。
狭路相逢,勇者胜,长孙顺德的黑甲铁骑团因为战意的燃烧,因为全军一心的意志,竟然战斗力飙升。
杀,杀红了双眼;灭,灭绝了敌人。
黑甲铁骑,用着生命,也要讲敌人斩下高马。剑断了,就赤手空拳;手断了,就用头死磕。总之,那一刻全军所爆发的决心,已经染突厥开始从内心颤抖。
不怕敌人的强大无敌,只怕敌人的意志不灭。
突厥人今曰又算是见识了唐军的另一种精神。没有一人后退,就连之前的两为副将也燃起了必死之心,杀,为国捐躯的意志,即便马革裹尸,也要表现出自己的决心。
远在战场之外的阿史那胧,他坐在战车之上,被帷幔遮住上身,看不真切。他看见了怀远敌人的凶猛爆发,看见了自己银狼军团的节节败退。
就在这时候,他抬起右手,往前一放。
突然便只听到“咻咻咻咻”的声音,紧接着一头头黑色的身影冲了出去。
狼,那些影子竟然是狼,而且在狼的背上还骑了人,那如同雄狮一样庞大的狼是怎么回事?那是正常的狼吗?
将近一米二的高度,三百公斤的体型,这是狼,是真正的狼,而且巨石出自于贺兰山的狼。
这便是,狼獒,真正的狼王,也是突厥传说中的那条怀有人孕的狼种。同时,他也是阿史那胧最强大的战力,真正的狼骑团,金狼团,也叫幽冥狼骑团。
全团不过三百骑,但是他们的战斗力相当于三万精兵。他们是风,他们是电,他们是战场之上的生命收割者。
骑士的眼中,只有红如血的战意。身下的战狼全是嗜血如命的魔王。他们早已忍耐不住对鲜血的渴望,瞬间来到战场,卷起了一场场厮杀。
原本还杀意正强的黑甲铁骑,见到了真正的狼骑,瞬间那些战马便被吓破了胆,倒地不起,口吐白沫。而骑士们的铁甲,在那些战狼抓下,不过纸糊,破得稀烂。
眼看一只幽冥狼骑杀向了长孙顺德。就在此刻,突然从天而落一柄长枪,立在了那头战狼身前。
紧接着一道雄浑的战影从天而落,落在了枪头之上。
“冷血?”长孙顺德大惊,眼前相救的人正是为自己看刀的刀仆。
冷血无言,眼中只有一人一狼。他是长孙顺德刀仆,同时也是一位战将。落地,提枪,长枪一甩,横扫千军。
“嗷嗷嗷……”
眼前突然出现的人燃起了战狼的血姓,它要将这冷血的战士当做美味的早点。
骑士的眼中也是血光乍现,手中的狼齿弯刀也燃起了嗜血的冲动。
枪转轮回,刀破光暗,狼骑上下齐攻,冷血周身锋矢,强者对决,杀气冲天,一时间,竟然没分高低。
看这冷血,也有些实力。
即便之后再来一头狼骑加入,他手中长枪,渐转锋芒,也不落下风,直到他的出现引起了阿史那胧的注意,三头,四头。当第五头狼骑加入战局之后,终于冷血的血也开始沸腾,他的枪已经顾不到了周身全方位的进攻,身上竟然开始出现了血红。
而长孙顺德竟然也只能看着,他被压在了突厥的刀下,无能为力。
“走,走啊,到永宁报信,别管我。”自知是自己拖累了冷血,长孙顺德高声大喊。
冷血听闻,得知使命在身,不敢恋战。只见他铁枪斜穿大地,而后脚踏枪杆,借了弹力,登时飞天而起,紧接着落到了三百米开外的战马之上,而后毫不犹豫,快马加鞭,不敢回头一看,逃离了这个混乱的战场。
而下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