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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关东异志-第35部分

小说: 关东异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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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平的,但从外面看却是一只小小的飞虫。

燕叔接过护身印,指着那小小的飞虫说道:“这虫子是刻的,做工还行吧”

我点了点头:“的确很逼真,我要是不摸呀,非得把它当成真的不可”

“这上面刻的是只蝉”,燕叔淡淡地说,蓦地,他的眼神变得很深邃,仿佛回忆起陈年旧事来。

“蝉在我们发丘派里,是灵的代表。而我们这些下墓的人,也是像蝉一样,游走于人与灵之间。祖师爷疼我们,把蝉刻在发丘印上,希望能把蝉的灵性带给我们,更希望我们像蝉一样通灵,像蝉一样独立。

我承着祖师爷的训导,和师父盗了一辈子的墓,解救了一辈子的百姓,我始终以为,大官儿活着我斗不过,糟蹋老百姓我也没能力管。等他们死了,埋了,我再下墓,把他们欠的旧债归还回去,这样天下就好了,就太平了。可几十年过去了,在我们这些盗墓人的努力之下,这世道不但没有变好,反而是一天不如一天。这大清国万一要是亡了,这天下的老百姓还不得让老毛子们给蹂躏死啊”

听到这儿,燕叔叹了口气,底下的人全都不说话,谁也不知道该说点儿什么来安慰燕叔。停了能有一炷香的工夫,燕叔又叹了口气:“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既然咱没法左右那些当官的意志,咱也只好尽自己的努力去做点儿什么了。这墓咱还得盗,不过不是之前的盗法”

“邓兄,那依您说,这墓是怎么个盗法呢?而且,放马沟若不是吴三桂的寝陵,那他的真墓又在哪儿呢”

“这个我说不准,不过肯定在依山傍水的地方。‘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依我看啊,咱们今天也别想开墓取宝了,先找一座高一点儿的山咱们登上去瞧瞧附近的状况再说,墓不长脚,跑不了”

“行,行,行”,李文昌赶紧应道,盗墓他是个外行,一切只能听燕叔的。

说完此言,日上三竿,一行人用过干粮稍作歇息,又睡了那么一个时辰。等中午热辣辣的太阳光过去了,大伙儿起来聚在一处,商讨下一步的计划。

“这附近哪有高一点儿的山?”,燕叔首先发问。

“嗯……”,李文昌和他儿子谁也答不上,杵在原地不知所言。

“在这座小山之后西北方向有一座天马山,其主峰有几百丈,在附近算是高的了”,梦蓉接过话头。

“好,那咱就去天马山去瞧瞧”

燕叔一抬手,众人策马扬鞭向西北方向奔去。闪过所处的矮山,又往北行了七八里,眼前豁然开朗,现出一座雪峰来。只见峰顶云雾飘渺,周围一片皓白蒙蒙,酷热之中,看见雪山,一行人只觉得飘飘悠悠,宛如仙境。

“这就是天马山么?”,燕叔指着雪山发问。

“对,这就是天马山,山脚四季常青,山顶积雪连绵,以前我们苗人每年都要上去采药的”

“好,那咱们就上天马山瞧瞧”

→第七十八章 … 有隙←

    有句老话讲的不假,“看见山,累死马”。我们眼瞅着天马山飘飘渺渺仿佛就在眼前,可干走也挨不着它一点边儿,走到晚上,那山的轮廓还在眼前横着,只是显着比中午稍大了一圈儿。我在关东上过大鸦山,去过如秋谷,依现在的模样,恐怕再跑个三四天也到不了山脚,要是再算上上山下山的时间,小半个月又搭进去了。

天色已经晚了下来,身边左右都是巨石嶙峋,各种鸟鸣虫叫也渐渐清晰,山谷里不时传来一声声低鸣,也不知道是山兽的吼叫,还是山风窝在谷子里发出的呜呜声,一行人停下来,谁也不敢再往里走了,索性找了一个背风口驻了下来。

“咱还有几天的干粮了?”,燕叔转头向李文昌发问。

“现在剩的,大约还够吃个十五六天的…… 当初我以为那放马沟就是真墓,觉着老兄您去了还不手到擒来,也就没有多带”

“老弟,那可不成。兵家讲:‘大军未动,粮草先行’,咱这一探少说也得耗个十天半月的,往多了说,谁若是出了点儿意外,恐怕一个月都难以回来。干粮多了没啥好说的,但要是吃食真告了罄,咱们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全他妈得卷里去”

“那依您说,咱现在该怎么办?折回去不探了?还是硬挺着?”

“回是不能再回去了,你想想,你要再让方唯清给摸着了,还有机会出来探墓么?不行了吧。按我的意思,咱现在就得自力更生,谁也不靠,把这难关度过去”

“邓大爷,依您来看,这荒山野岭的怎么个度法,难道咱还能扛上锄头务农不成?”,李文昌的矬儿子沉默了一路,终于冒了一句虎嗑。

“瞧你这孩子说的,地当然不能去种,但这崇山峻岭之中不还有无数的野鸡野兔和果子么?在山中讨活,是有胆的撑死,没胆的饿死。咱既然没有退路,就得积极应对着眼前的变故,从明个起,咱每天走一上午的路,下午所有人全给我上外头找吃的去。我是这么想的:有胆子的,跟我一起去打猎,没胆子的,就去捡果子和柴火”

说到这儿,燕叔顿了一顿,把头转向矬子道:“大侄子,你既然勇武过人,那就跟叔一起进林子里去打野熊呗,叔保你过瘾!”

“别别别…… 我胳膊上的伤还没好利索呢,大伙儿要都出去打猎了,那谁来点火做饭呢,我…… 我,还是捡柴火吧”

李文昌一见自己儿子再次认怂,气的老脸通红,但又不便发作,就说道:“邓兄,您说得对,活人不能让尿憋死,而且犬子的确是旧伤未愈,你看这样好不好,老弟我陪你一起进林子打猎,让这几个孩子在附近捡点儿柴禾果子”

“哈哈哈哈……”,燕叔索性大笑起来。

“老哥你这是怎么了?”,燕叔这一笑倒把李文昌给笑毛了。

“老弟,‘田忌赛马’的故事你应该听过吧……”,燕叔欲言又止。

“呦”,李文昌一下就明白过来了,“老哥哥的确是高啊”,他不禁挑起大拇指。

“爹,你们这是搞的哪一出,什么赛马赛牛的”,矬子看得云里雾里,被彻底闹迷糊了。我在心里暗暗笑道:果然是个吃货,连田忌赛马都不知道。正好,我也别装了,沉默了一路,也该出来表现表现自己了。

打定主意,我便开口说道:“燕叔,李老前辈,田忌赛马的故事我知道,讲的是通过排布和变通趋利避害,以达到最强的效果。咱们现在所处的环境正是如此:要论战力,燕叔与李老前辈为最强,我们三个最弱,要是把最强的人凑在一起,那最弱的一边就没法混了了,我猜想燕叔的意思,是想通过队伍的分配,将实力均等开来,打不打到猎物暂且放在一边,大伙儿的安全才应该放到第一位。燕叔,您说,我讲的对是不对?”

说完这些话,我自己都觉着十分满意,燕叔更是喜得拍手,李文昌指着自己儿子骂道:“孽障,你瞧瞧人家刘公子,再瞅瞅你自己,就他妈一个游手好闲的一个吃货”,矬子挨了呲,嘴上没说什么,眼里却对我射出一道恨恨的目光。

“好啦”,燕叔一句话把我从得意中重新拉了回来,“我是这么想的,我老头子以前没少了在外漂泊,野猪也打过,狐狸也打过,不谦虚地说,也算是队伍里最有经验的猎人了,所以入林打猎的活儿,还是由我来挑着,至于帮手么,我打算选梦蓉姑娘来当。一来呢,梦蓉她是个弱女子,在咱们队伍里战力可说最薄,我一强带一弱,比较符合战斗逻辑;二来呢,也正是因为她是个弱女子,我不放心她呆在男人堆里。前尘旧事我也不想再提了,大家心里都挺清楚的,自打苗寨出来之前,我可就和人家的娘拍着胸脯保证,要毫发无损地把姑娘送回去,梦蓉不在我身边,我是放不下心的,你们要是没有意见,那就这么定了:我带梦蓉入林打猎,李老弟领着另外两个小子去捡柴火和野果子。李老弟,你看如何?”

“我没意见,刘公子若没有意见这事儿就这么定下来吧”

“我没意见”

“好,那从明天开始,咱们就上午赶路,下午打猎”

一夜无话,第二天清早,一行人继续朝天马山狂奔,行至中午,梦蓉骑着小马随着燕叔往南去了,眼看着他俩的轮廓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眼前,我心中不禁有些怅然,亲人走了,剩下了矬子和李文昌杵在身边,还不知是敌是友。那感觉,说不上来是苦,还是酸涩,总之就是很不舒服。

“刘公子,您是含琢姑娘的未婚夫,方家的红人,这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我可实在是承担不起,我看你是不是留着营地里看家,等我和犬子一起出外寻些野果烧柴回来?”,李文昌见儿子受了奚落,心里也是不太高兴,便拿小话儿敲了敲我。

“李大叔,您这话说得可就说得不对了,我的确是方家的女婿,可我也是个男人,男人在危难时刻就应该勇往直前,而不是缩起来。不瞒大叔说,我虽生在京城,从小是个公子,却也没少偷摸练武,在关东的大山中更是同妖魔一处斗过,都是毫发无损地回来,咱们这一次绕过方家独自出来探山,想必我岳父他也必将有所觉察。按我的打算,咱们既然出来,就是要和方家决裂,做孤注一掷的准备,既然这样,你还考虑什么交不交差的呢?”

我这一番话下去有理有据,把那李文昌噎得脸红一阵白一阵的。他自觉理亏,也就没有继续往下再说什么,一挥手道:“那好,刘公子,咱们就一起去。一会儿咱往西走,我去拾柴,你俩去寻些蘑菇野果,傍晚的时候还在这里集合,你看可好?”

“行”,我和矬子异口同声的答应了一声,又互相斜眼瞅了一眼对方,我知道,这矬子定然不是什么好货,之前受了燕叔和我的奚落,正想找一个时机来羞辱羞辱我。

不到一炷香的工夫,李文昌从一个岔路口往西走远了。矬子一看左右无人,便恶狠狠地朝我说道;“刘知焉,你小子可够狠的,不仅抢我含琢,沿途还给我小鞋穿,你等着,以后爷爷不让你从我裤裆底下钻过去,我他妈就不姓李”

我打小娇生惯养,也是没受过任何的挤兑,一听矬子说出这样的话,自然也是火冒三丈:“行,小子,咱俩就骑驴看唱本——走着瞧,我倒要看一看究竟谁从谁的裤裆底下钻过去”

“嘿呦,你小子还敢跟我玩儿横的?行了,我看咱俩也别走着瞧了,今天的怨今天解,你敢不敢和爷爷比试一下,输了的人没的说,钻裤裆”

“只要你敢划出道来,我就敢走”,不也不甘示弱。论文才,他是断然不可能赢,论武功,我也未必会输,而且他胳膊里还嵌着含琢赏给的两颗子弹,所以我很有信心。

“好,有种。今天咱文的不比,武的也不试,就比捡蘑菇。一会儿咱俩一起到营地取篓子背在身后,谁先让篓子冒尖儿,谁就算赢。不过有些话我可说在前边儿,谁要是输了,可不准抵赖”

“行,谁抵赖谁就是婊子养的”

→第七十九章 … 蚁惑←

    我和矬子打了赌,便各自回营地取了两个篓子背在身后,一齐奔进了林子里头。 首发别看矬子长的像个肉球似的,可捡起蘑菇来丝毫不显着笨拙,反而,我这个常在屋里读书的公子哥显着有一丝生疏。我撅着屁股在林子里晃了一个多时辰,眼前的风光也顾不得看了,脑袋长时间的噙着,脑仁里晕乎乎的,眼睛也有点儿花,肚子里一阵一阵的干哕○1。

我偷眼瞅了瞅前面矬子,那小子一边的胳膊虽然吊着,可适应能力好像比我还强,背后的篓子里沉甸甸的,随着他那肥硕的屁股一摇一晃,看起来定是装了不少。我心里一紧,想道:“完了,中了这小子的计了,我虽然爆发力还算不错,但在耐力上,我这个久居药房的公子哥肯定及不上这个天天胡溜的恶霸,这要是比输了,就得忍受胯下之辱;要是不承认,这小子以后肯定短不了羞辱我,这可叫我如何是好”

正发愁的时候,我突然手上爬上一只蚂蚁。按理讲,这深山老林中有着无数的蚂蚁,爬到身上三只五只的本不算什么,可这只蚂蚁上到我手上却死命地咬我,像和我结了八辈子的仇怨似的。我心里正堵得慌呢,想也没想,抬手就把它抿死了。歇了歇气儿,又开始弯腰捡蘑菇,可这之后,就像着了魔似的,那蚂蚁三番两次的往我手上爬,每一只还全都比前面的蚂蚁咬得更疼,我心里犯寻思了:“这是怎地了呢?那蘑菇本来采得就慢,还总有这帮畜生上来咬我,按说这蚂蚁也不是什么特殊品种,明明和勐马的一摸一样,是何原因导致我总被咬呢?”,以前听老人说,蚂蚁爱吃糖,难道我身上在哪里沾了蜂蜜?寻遍了全身,又舔了舔手指,除了松树油子的腥味之外,一点儿甜味儿都没有,这可奇了怪了,我站在原地找了半天,也没悟出个所以然来。

远处矬子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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