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世与礼仪-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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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时常把名字缩写为一个字头,但姓不能缩写,如G。W。Thomson;D。C。Sullivan等。口头称呼一般称姓,如“怀特先生”、“史密斯先生”。正式场合一般要全称,但关系密切的常称本人名。家里人,亲友之间除称本人名外,还常用昵称(爱称)。以英文为本国文字的国家,姓名组成称呼基本与英、美人一样。
法国人姓名
法国人姓名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一般由二节或三节组成。前一、二节为个人名,最后一节为姓。有时姓名可达四、五节,多是教名和由长辈起的名字。但现在长名字越来越少。如:HenriReneAlbertGuydeMaupassant译为:亨利.勒内.阿贝尔.居伊.德.莫泊桑,一般简称GuydeMaupassant居伊.德.莫泊桑。
法文名字中常常有Le、La等冠词,de等介词,译成中文时,应与姓连译,如LaFantaine拉方丹,LeGoff勒戈夫,de
Gaulle戴高乐,等。
妇女姓名,口头称呼基本同英文姓名。如姓名叫雅克琳.布尔热瓦(JacquelineBourgeois)的小姐与名弗朗索瓦.马丹结为夫妇,婚后该女士称马丹夫人,姓名为雅克琳.马丹(JacqueilineMartin)。
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姓名
西班牙人姓名常有三、四节,前一、二节为本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一般以父姓为自己的姓,但少数人也有用母姓为本人的姓。如:DiegoRodrigueezdeSilvayVelasquez译为迭戈.罗德里格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de是介词,Silva是父姓,y是连接词“和”,Velasquez是母姓。已结婚妇女常把母姓去掉而加上丈夫的姓。通常口头称呼常称父姓,或第一节名字加父姓。如西班牙前元首弗朗西斯科.佛朗哥(FranciscoFranco),其全名是:弗朗西斯科.保利诺.埃梅内希尔多.特奥杜洛.佛朗哥.巴蒙德(FranciscoPauolinoHermenegildo
TeoduloFrancoBahamonde)。前四节为个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简称时,用第一节名字加父姓。
葡萄牙人姓名也多由三、四节组成,前一、二节是个人名字,接着是母姓,最后为父姓。简称时个人名一般加父姓。
西文与葡文中男性的姓名多以“o”结尾,女性的姓名多以“a”结尾。冠词、介词与姓连译。
在马来西亚人家作客礼仪
马来西亚人待客慷慨大方、谦恭礼貌,热情欢迎客人登门拜访,而且喜爱挽留客人在家中吃饭,因在马来西亚人的传统观念中,如果不留客人在家中吃饭,别人会怀疑自己妻子的烹调水平不高。
应邀到马来西亚朋友家里做客,应按同主人事先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要衣冠整齐,进屋前先脱鞋,将两只鞋整齐地放在楼梯口或房门边,否则会被视为失礼行为。进入屋内,要向主人家的成员一一问候,特别要注意首先问候主人的父母亲和其他长辈,在主人的要求之下,可以席地而坐,男性客人盘腿而坐,女性客人屈膝侧伸坐。不可歪戴帽子,没有征得主人同意不可吸烟。
马来西亚人不要求客人送礼,如果向主人赠送一些日常食用品如椰子、槟榔、香蕉、糕点、饼干、咖啡、糖果等,表示友好情谊,主人会高兴地收下。主人送上来的饮料、水果、糕点等,客人一定要多少品尝一些,否则会被误认为拒绝主人的善待之情,引起主人的不快。
作客马来西亚,有许多风俗需要注意遵守。马来西亚人认为自己的头部和背部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尤其忌讳他人用手触模自己的头部,认为是严重的侵犯和侮辱行为,弄不好会招来预料不及的恶果;不能用右食指指某个地方、某个人或某件物品,这是被视为会带来厄运的动作;除了阿訇,他人是不能随便触摸马来西亚人的背部的,他们认为这样做会带来灾难;马来西亚人认为左手是不干净的,忌讳用左手,尤其与人交往不能用左手,递送或接受礼品绝不可用左手,否则会认为是严重的失礼行为;伊斯兰教徒严禁在公共场所拥抱、接吻;到穆斯林朋友家中作客,切勿站或坐在主人家用于祈祷的地毯上,落座后勿将脚底显露在他人面前;马来西亚人十分注重谈话的文明语言,客人讲话要用敬语,表达要得体。
国际交往中的称呼的礼仪
根据我国惯例,对世界上多数国家的男子称先生、对女子均称夫人、女士或小姐;其中,对已婚女子称夫人、女士,对未婚女士称小姐。对婚姻状况不明的女子,也可称××小姐、女士。并均可在这些称呼前面加上姓名、职称或头衔。如,某某市长先生、某某议长先生、某某先生夫人、某某小姐等。对地位较高(部长以上的高级官员),可称“阁下”如某某“部长阁下”、某某“主席阁下”等。
在国际交往中,一般对男子称先生,对女子称夫人、女士、小姐。已婚女子称夫人,未婚女子统称小姐。不了解婚姻情况的女子可称小姐,对戴结婚戒指的年纪稍大的可称夫人。这些称呼均可冠以姓名、职称、头衔等。如“布莱克先生”、“议员先生”、“市长先生”、“上校先生”、“玛丽小姐”、“秘书小姐”、“护士小姐”、“怀特夫人”等。
对地位高的官方人士,一般为部长以上的高级官员,按国家情况称“阁下”、职衔或先生。如“部长阁下”、“总统阁下”、“主席先生阁下”、“总理阁下”、“总理先生阁下”、“大使先生阁下”等。但美国、墨西哥、德国等国没有称“阁下”的习惯,因此在这些国家可称先生。对有地位的女士可称夫人,对有高级官衔的妇女,也可称“阁下”。
君主制国家,按习惯称国王、皇后为“陛下”,称王子、公主、亲王等为“殿下”。对有公、侯、伯、子、男等爵位的人士既可称爵位,也可称阁下,一般也称先生。
对医生、教授、法官、律师以及有博士等学位的人士,均可单独称“医生”、“教授”、“法官”、“律师”、“博士”等。同时可以加上姓氏,也可加先生。如“卡特教授”、“法官先生”、“律师先生”、“博士先生”、“马丁博士先生”等。
对军人一般称军衔,或军衔加先生,知道姓名的可冠以姓与名。如“上校先生”、“莫利少校”、“维尔斯中尉先生”等。有的国家对将军、元帅等高级军官称阁下。
对服务人员一般称服务员,如知道姓名的可单独称名字。但现在很多国家越来越多地称服务员为“先生”、“夫人”、“小姐”。对教会中的神职人员,一般可称教会的职称,或姓名加职称,或职称加先生。如“福特神父”、“传教士先生”、“牧师先生”等。有时主教以上的神职人员也可称“阁下”。
凡与我有同志相称的国家,对各种人员均可称同志,有职衔的可加职衔。如“主席同志”、“议长同志”、“大使同志”、“秘书同志”、“上校同志”、司机同志“、”服务员同志“等,或姓名加同志。有的国家还习惯称呼,如称“公民”等。在日本对妇女一般称女士、小姐,对身分高的也称先生,如”岛京子先生“。
涉外礼仪之一(衣的礼仪)
在与外国人打交道时,对于每一各涉外人员衣着的基本礼仪要求是:得体而应景。主要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个方面的主要问题是,涉外人员应当懂得依照自己所处的具体场合,而选择与其所相适应的服装。
根据涉外礼仪的规范,在国际交往中,涉外人员所接触的各种具体场合,大体可以分作三类。即公务场合、社交场合和休闲场合。
场合之一,是公务场合。公务场合,指的就是涉外人员上班处理公务的时间。在公务场合,涉外人员的着装应当重点突出“庄重保守”的风格。
我国的涉外人员目前在公务场合的着装,最为标准的,主要是深色毛料的套装、套裙或制服。具体而言,男士最好是身着藏蓝色、灰色的西装套装或中山装,内穿白色衬衫,脚穿深色袜子、黑色皮鞋。穿西装套装时,务必要领带。
女士的最佳衣着是:身着单一色彩的西服套裙,内穿白色衬衫,脚穿肉色长统丝袜和黑色高跟皮鞋。有时,穿着单一色彩的连衣裙亦可,但是尽量不要选择以长裤为下装的套装。
场合之二,是所谓社交场合。在社交场合,涉外人员的着装应当重点突出“时尚个性”的风格。既不必过于保守从众,也不宜过分地随便邋遢。
目前的做法是,在需要穿着礼服的场合,男士穿着黑色的中山套装或西装套装,女士则穿着单色的旗袍或下摆长于膝部的连衣裙。其中,尤其以黑色中山装套装与单色旗袍最具有中国特色,并且应用最为广泛。
在社交场合,最好不要穿制服或便装。
场合之三,是所谓休闲场合。涉外人员的着装应当重点突出“舒适自然”的风格。没有必要衣着过于正式,尤其应当注意,不要穿套装或套裙,也不必穿制服。那样作,既没有任何必要,也与所处的具体环境不符。
另一个方面的主要问题是,涉外人员应当使自己的衣着得法。
其一,是要了解并遵守着装的正确方法。
穿西装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在穿西装之前,务必要将位于上衣左袖袖口之上的商标、纯羊毛标志等等,先和行拆除,它们并非与西装的档次、身价有关。在一般情况下,坐着的进候,可将西装上衣衣扣解开;站起来之后,尤其是需要面对他人之时,则应当将西装上衣的衣扣系上。西装上衣的衣扣有一定的系法:双排扣西装上衣的衣扣,应当全部系上。单排两粒扣西装上衣的衣扣,应当只系上边的那粒衣扣。单排三粒扣西装上衣的衣扣,则应当系上的两粒衣扣,或都单系中间的那粒衣扣。穿西装背心时,最下边的那粒衣扣,一般可以不系。穿西装时,最好不要内穿。万一非穿不可时,则只允许穿一件单色薄型的“V”领羊毛衫。不要在西装里面穿开领的、花哨的羊毛衫,特别是不要一下子同时穿上了多件羊毛衫。
穿长袖衬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下摆在正式场合一一要束在裤腰或裙腰之内。袖管不仅不可以挽起来,而且袖扣还一定要系上。不穿西装上衣,或是穿上衣未打领带时,领扣则通常可以不系。
打领带时,其位置大致是在七粒扣衬衫向上有处自上而下数的第四、第五粒衣扣之间。其二,是要了解并遵守着装的搭配技巧。
在国外,对于男士在正式场合的着装,有必须遵守“三色原则”的要求。所谓“三色原则”,是指全身上下的衣着,应当保持在三种色彩之内。对于女士在正式场合的着装的评价,人们往往关注于一个细节,即她是否了解不应该使自己的袜口暴露在外。不仅在站立之时袜口外露不合适,就是在行走或就座时袜口外露也不合适。穿裙装的女士,最好穿连裤袜或长筒袜。
涉外礼仪之二(食的礼仪)
涉外人员在设宴和赴宴时所应当注意的主要事项:
以东道主的身份设宴款待外国人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菜单的选定、就餐的方式、宴会的位次、用餐的环境,等等。
首先,是要确定宴请的菜单。
不宜宴请外国人的菜肴主要有下列几类:
一、触犯个人禁忌的菜肴。对此一定要在宴请外宾之前有所了解。在宴请多名外宾时,对每个人的个人禁忌都要有所了解。
二、触犯民族禁忌的菜肴。比如说,美国人不吃羊肉和大蒜,俄罗斯人不吃海参、海蛰、墨鱼、木耳,英国人不吃狗肉和动物的头、爪,法国人不吃无鳞鱼,德国人不吃核桃,日本人不吃皮蛋。
三、触犯宗教禁忌的菜肴。在所有的饮食禁忌之中,宗教方面的饮食禁忌最为严格,而且绝对不容许丝毫有所违犯。
哪些菜肴适宜于宴请外国友人?按照一般规律,可有用以宴请外国人的菜肴基本上可以分作下列四类:
一、具有民族特色的菜肴。通常,春卷、元宵、水饺、龙须面、扬州炒饭、清炒豆芽、鱼香肉丝、宫保鸡丁、麻婆豆腐、咕老肉、酸辣汤,等等。具备中华民族特色的菜肴,往往受外国友人的欢迎。
二、具有本地风味的菜肴。在饮食方面讲究的是“南甜,北咸,东辣,西酸”。各地的菜肴,风味不同。上海的“小绍兴三黄鸡”,天津的“狗不理包子”,西安的“老孙家羊肉泡馍”,成都的“龙抄手”、“赖汤元”,开封的“灌汤包子〃,蒙自的“过桥米线”,西双版纳的“菠萝饭”,都在国内久负盛名。可用以款待外国友人。
三、自己比较拿手的菜肴。餐馆有餐馆的“特色菜”,各家有各家的“看家菜”。主人还须细说其有关的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