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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司马 by 古木-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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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奇特的想法,亏他能想到,这有点不可思议。一个文官能想到这步,也算不错了。
  司马迁原地不动站在那,刘彻发现他总喜欢挡在弱者前面,这不知道是什么怪毛病,螳臂挡车,自不量力。
  “我让你驯的,是眼前这匹,你还要磨蹭到什么时候?”
  刘彻用了“我”字,我命令你上马,我就是要看你摔死。
  ——“我不会骑马,我会摔死。”司马迁站在那里,好象已经被摔死了一样,脸色苍白,他呆呆看着皇帝,不明白他眼里怎会如此兴致盎然。
 
  10
  第十章
  不敢用脚夹马肚子,爬上马背已经十分狼狈,当烈马完全识得背上该人的无用,立时撒欢一般高高昂起前蹄,只待他扑通掉地脑袋摔破。
  为了不小命呜呼,而死死搂住马脖子,不是驯马,而是尽可能多活著喘几口气。百无一用是书生,果然果然。
  他努力睁大眼睛,要看清楚自己是怎麽死法,这麽专心,全不知道什麽时候,皇帝竟已拉住缰绳,从他身後极其潇洒漂亮上马,手里一紧口中一喝,这马多通人性,凶狠地连蹦是蹿後,皇帝仍然牢牢勒了它脖子夹紧马肚稳坐如山,它知道什麽人厉害惹不得,也就老实伏帖下来。
  一片喝彩声里,皇帝的驯马精彩卓越,当他仅以鞭稍微微抽打骏马脊背,它就一路绝尘,载著背上两人撒欢跑向青青草原。留下臣子们不明所以,留下霍去病面色如霜。
  ——「软骨头。」皇帝拿鞭子有意也敲他脊梁,带著抽劲,背上火辣辣一疼,他下意识直起身体,正抵住皇帝胸膛,两人彷佛撞击,骨头猛然咯到疼,司马迁骨头刚合好,想不能太靠近这蛮横王者,小心护住自己心,防他又踢断他几根勒骨。
  四野空旷,皇帝一路驾马奔驰,此时停下来,风才不呼啸刮过脸去,静止的包括时间,一片辽阔,多好的大地,多好的江山。
  「此刻朕原本该抱著的是霍去病。」
  司马迁坐在前头,不便端详天子神情,想来还是不要回头,煽起对方怒火。
  忽然搂住他腰,像勒马一样一勒,「想不想再抱朕一次?」天子在背後这样煽动,顺手扯下他头上青色方巾,这才清楚看到冷汗源源不绝流出对方饱满额头,忽然发觉这个青年男人窘迫难堪很中自己心意。
  「臣罪该万死。」眉尖全然蹙起,眼也即刻暗沉无光,不停说臣罪该万死——
  「你不是喜欢朕吗?」带点斯文有理的强悍,刘彻并没爆发脾气,朝廷上,他从不是一个暴躁冲动的君主,事实上,他觉得自己绝大数时候是没什麽感情的,但他可以睡尽天下美人,这是帝王应该享有的乐趣。
  但这个男人,睡了自己。该怎麽治罪?还没想到最好的办法,所以,先放他随便活著。
  青青草地,尽是草香。躺在上面,骨头和土地一起硬邦邦,失去知觉。司马迁看著对方一掀袍子,迳直坐跨在自己胸膛,压得自己咯吱咯吱响,皱眉,皱成一线,皱出额头明显的川字,废寝忘食一心创作,他的额头早已刻上早衰的皱纹,现在更是显得疲惫。
  承受著一个大男人的重量,感觉能好到哪里去!怪他阴差阳错、怪他糊涂太糊涂、怪他怎麽就不能忍著不说!
  当皇帝以这样的姿势,把那种东西塞进自己满嘴,司马迁觉得自己都快要疯了,为什麽他要做这种事?他只是一个再小再小不过的小蝼蚁,他的人生怎麽就这麽突然从白跌到黑?嘴里的热物简直是在奸污自己灵魂,皇帝的眼睛也非常冷酷,深深的黑色里面是他惨况,他尽管皱眉也不得不用舌头唇齿喉咙提供给他欢娱——天下的皇帝都是一样,一样自以为是,一样轻践别人,到底还要继续这样的羞辱到几时?自己会不会就这样被折磨死?能不能逃掉?什麽都不要了,书也不要了……
  书!打起精神,是啊,还有书呢,打起精神,就快了,你不向他赎罪你还向谁呢?你自己对他做过什麽,你心里清楚。
  比水要稠的东西,喷射出来,皇帝抽开,放下袍子,精神抖擞全无疲色,用看好戏眼神瞥司马迁,司马迁於是咽下,表情上没显得多厌恶,甚至做出习惯这种行为的平静,眼睛里也看不出他到底怎麽想的——皇帝想,我被这个人压住整整一夜,天下谁人会信?
  皇帝哈哈大笑,司马迁看著天空,眼睛是苦闷和沉重的。他抬起手,想拾起青布把头发包上,一个圆圆的盒子从他袖管里溜出,滚了半天,才停在绿地再不动。司马迁混乱想这是什麽?——只感觉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东西。
  皇帝,脚踩上去。依稀眼里是那种猫玩老鼠的恶趣。
  「请陛下抬脚。」他也站起来,嘴边上是白色的情欲痕迹,整个人身上也有喷上精液的腥味,他是不乾净的。
  「那是,对我很重要的……」
  皇帝微微挑了下眉,这麽尊贵的人做出这样无赖的动作,彷佛一切都理所应当一样。是啊,一切都是他的,天下都是他的。但他能不能抬起他的脚来?
  皇帝真的不踩了,司马迁赶紧弯身去拣,手刚碰上盒盖,几乎是快如雷电,那双嵌著明珠的靴子整个踩上自己手掌——好像他总是被他这样踩著。
  五指已经被踩到整个张开,这也好,能把疼痛分得平均些,直到指关被一一踩出血来,司马迁跪在地上,坚持说:「这是我的东西。」
  他於是,又被一脚踹开,那麽突然,就後脑著地,再怎麽挣扎一时竟都没力气翻过身了,一片天旋地转,鼻腔闻到一片甜腥,原来是被生生摔到流出鼻血。摀住鼻孔,他毕竟有血有肉,一贯紧守本分,不与官宦为伍,只求心自磊落,只想写出著作实现心愿,但现在,男儿不能随意流泪,只是未到伤心时,这时还不算伤心吗?司马迁想被人不当人看还不能伤心吗?
  他沉默地掉下眼泪,一边手心里也堵不住血,连嘴里都尝到味道。但还是努力爬啊爬爬起来,伸出血淋淋手掌,「把盒子还给我。」
  刘彻依旧逗著他,用他帝王的残忍,玩弄一只小耗子,他把脂粉盒打开,凑到鼻子边上,深深一嗅,就像当时他对那百年铁树所结白花,这次,他眼看又要重蹈覆辙。
  「你要敢扔它,我就告诉天下人,你被我上过。」眼角有泪,非常狼狈,摀住鼻子,特别难看,刘彻想,这个呆子肯定不知道他有一双生气时特别乾净特别耀眼特别火辣的眼睛。
  「你身上有几颗痣我都清楚!你叫了、喊了、你到最後还抱住我催我更快——韩嫣、霍将军、皇后,你那几万个女人都不知道你被男人上也这麽淫荡!」司马迁趁皇帝一闪神,极快掠过自己胭脂盒,紧紧揣进怀中——太好了……自己刚刚说过的都是什麽?嫌死得还不够快吗!
  显然是了。
  作为还击,皇帝就在旷野的草地上,扯光了他的衣服,自己却豪奢华丽衣著整齐,完完整整,插进了他下体,这次,是皇帝在上面。自己也被强暴,是不是可以扯平?都是男人,就抛下君臣站在男人的立场上可以扯平了吧?
  能不能不欠了?司马迁护著心口那只胭脂盒子,赤身裸体,全无尊严,咬牙忍受,冷风灌进头脑,却不能抽离痛苦。皇帝在他一把骨头的身体上动手掐著,拍打著,留下淤红血迹,没有任何仁慈可言。
  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好像死了一样,但还一直睁著眼睛,要看清楚自己身上发生了什麽。
  只是一场非常单纯的强暴。

  附注:有的朋友给木木回了贴,但木木没有及时回,有罪恶感,应该努力回的~~请看在小木努力写文的份上,千万别望心里去啊,让木木抱抱~~
 
  11
  霍去病再次踏进这里时,以为自己多少会看到有点不一样的司马迁了,他当然知道汉皇的手段有多厉害。
  司马迁看到他,招呼他坐下,洗了茶杯,给他倒茶,什麽都一样,这个比自己年长的男人跟多年前一样谨慎而不多话,没有任何改变,就像昨天他与他一起骑马消失後,他们什麽都没发生过——怎麽可能?他是抱著他回到这里,从马上抱下来,亲自抱回这里。
  这,是陛下动情才有的所为。当他喜欢你,他能屈尊降贵,把你捧到天上。
  霍去病看这满室书墙,摇头一笑,不理解堂堂男儿为何要可怜兮兮缩在这里,整天装模做样舞文弄墨,心里却不敢为百姓征战沙场,不能为天子打下江山的人,没有资格获得他的宠爱。
  「司马,你都好吧?」他并无恶意,掏出一罐药给他,「这是宫中药,对治那儿的伤有好处。」
  「什麽那儿这儿?」司马迁喝下一口茶,面孔仍旧板板:「将军说的话,我听不懂。假如没事,将军请回。」
  「你在装什麽!」霍去病一呵斥,武将气魄浑然天成,他越发觉得司马迁一无是处。「这种事不值得夸耀,但也没辱了你,何必惧怕人言?」
  霍去病之所以能成为霍去病,强悍的意志助他不小,他可以活得随心所欲,人言对他是狗屁,即便他不在皇帝身边,但他相信皇帝无论抱住任何佳丽也不会忘记他的将军在为他出生入死——但不可能每人像他。
  司马迁只依旧否认,令大将军拂袖而去。
  他才走,宫中人接踵而至,送上了哪里哪里进贡的明珠碧玉,一箱一箱,好衣服、好玩意。
  司马迁随他们搁著,继续做自己事,「夏商周」苦於一直无法定下年代,他已经遍访长安城内的史学家,听说两百里外的邵关有位教书先生博闻广识,明天就去拜访。
  墙角隐约有光,走过去一看,送来的一箱里竟还有著一颗夜明珠,怪不得,四周望望,天已黑了吗?什麽时候黑的,全无印象。
  把馒头热了,吃了几口,肠子就像绞了一起,後面还是太疼了。男宠受的是什麽活罪!趴在桌上,哼哼唧唧。
  ——脑袋被摸上,他抖了一下,可能感觉出了是谁,就继续趴著没动。陆续香味四溢,零碎整齐的脚步里,一个个盘碟堆上了佳肴放在了桌上。形状优美、均是美味——各吃各的,把吃的拿到他家干嘛?
  昨天刚又被打到差点没七孔流血,现在还有命待在暴力怪物旁边,司马迁不动,睡死了一样动都不动。
  当然被拎起来,直接又对上了!那个人那双眼那双手那种可怕——司马迁抱住脑袋,黯淡而笑:「你又想干什麽?陛下,你最好不要一次头打死我,玩物坏得太快,游戏岂不无趣?」
  「我不会一次打死你。」他君无戏言,带点戏谑,「在朕感觉你无趣前,都不会动手打你。」
  司马迁抱著脑袋,眼光清澈而怜悯,看著刘彻:「你才是真正无趣的。」
  「哦?」刘彻让宫人都退出去,自己脱了锦绣披风,这条真龙,穿著标志皇帝的五线金龙外袍,威武而英挺,高大而沉稳,斯文而冷漠,脸上挂著充满魅力的笑意,昨天那个打人的人好似根本不是他。但明明是他。「你说说看,朕怎麽真正无趣?子长?」
  司马迁像看怪物一样看这个口口声声叫自己字号的男人,他的严谨严重裂缝,他的按部就班彻底被打乱,他忽然明白,皇帝原来就是这样的,就该是这样的,好像一瞬间他就明白了,皇帝是没有心的,这百万人里出一个皇帝,所以他绝对要体会不到凡人的喜怒哀乐才能当成皇帝。
  这样想,他觉得跟这个人说什麽都是白说。
  他不发一言站起来,默默回到自己书桌前,在亮度正好看清字迹的油灯下,提笔书写。此时,刘彻也在这间寒舍里逛了逛,除了成堆的写满艰涩语言的书,院子里同样,只不过多了砌起挡雨的砖顶。他随意选了本,一打开看,文字完全不识得,看了会,才拜那上面端正小楷所赐,辨出若羌文原来这麽难看,红色隶书,每页都批满注释,他不知道,会有人懂得这麽多复杂的语言和文字——但这个人,完全有可能。
  怪不得能说出逗妓女开心的故事,我是他的君王,他最先应逗的是我开心。刘彻这样笃定,合上了书。
  他走到灯下,看他这麽专注,好像什麽痛苦和快乐都忘记了,他的每个棱角都是禁欲的端正,每个表情都很肃穆和正派,这样的他,还是想不通怎麽会被那种绝色名妓痴痴爱恋——
  他吹灭了灯,突然。
  他一惊。
  「给长安的马都换上短的缰绳——好啊,就先从朕的这匹开始吧,让你时刻都要伺候著朕。」
  他半开玩笑,拽起了他,打横就抱起来,他在他怀抱摀住脸似乎被羞耻击倒,当他轻轻把他放在床上,却发现他床太窄小硬实,自己的宽阔怕只会让它提早报废,於是就手把锦绣披风一扬,舖在了地上,足够他们两人——
  当他发现懵懂觉出他目的,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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