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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初夜-第18部分

小说: 初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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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娆,她想起那个遥远的星期天中午,她穿着妈妈的紫色夹袄出现在厨房的饭桌旁,蝶妹和小弟目瞪口呆完全是被骇着的神情,然后是小弟的尖叫,妖怪妖怪……那时候,夹袄已移身到蝶妹身上,相比较夹袄和蝶妹的关系更熨帖,因而妖气更甚。而徐爱丽站在一边啧啧有声,那件过时的夹袄给了她一些身世感叹。
  好像女人们是怀着同一心愿长大,并且怀着同一个缺憾,赴重要约会永远少一件合适的衣服。可明天是去见海参而不是阿三,她对自己说,这衣服不能随便穿,除非是去见阿三。
  脱下艳丽的宝蓝色心蝶已经改变主意了,她仔细折叠好衣服并把它装回原来的包装袋,决定把它作为礼物送给蝶妹,不知为何她已有预感,海参绝不会主动向她提起阿三。
  后来见海参时她穿了一件从同一商店买来的白色T恤,式样简洁的汗衫穿上身才能体现它名牌的优质,修身的腰线和肩膀,细腻的全棉质地,配上臀部宽松的绣凤黑紫缎裤,性感却明快还带些另类,心蝶对奇装异服总有些偏爱,而心蝶尤其不想给海参留下平庸的印象。
  从开会场所过来,海参从头发到西装到领带皮鞋一丝不苟,是她在纽约见到的穿得最讲究的中国人,但他们还能互相辨认,作为多年未遇的故人,没有让对方吃一惊并要把这种惊骇隐藏起来的尴尬,“蝶来,在路上我能认出你!”
  海参含蓄地说了这么一句,一声“蝶来”竟让心蝶红了脸,虽然在电话他就是这么称呼她的,但在内心她发虚地意识到,站在海参面前的女人已不是那个留在他记忆里的蝶来了,哪怕她穿上一件衣橱里不曾有过只是在潜意识里存在着最具有魔幻效果的衣服。
  问题是,她为何这么在乎海参的感觉?
  无论如何,站在面前的只是个有些脸熟的陌生男子,怎么样也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的。
  见面的时间只有一两小时,海参把心蝶带到中央公园旁的酒店咖啡吧喝英国风格的下午茶,在酒店宽敞的大厅华丽的枝形吊灯颜色绚烂质地厚软的波丝地毯镶金边的细瓷茶具背景前,是行动迟缓但衣着讲究的上了年纪的老人,大厅里听不见谈话声和器皿的碰撞声,如果没有轻柔的钢琴独奏,简直像一部关于豪华生活的默片。
  由于时间短促,由于需要消化时间留在各自身上的痕迹,因此他们的这次见面除了享用了一次经典的午茶之外似乎并没有发生什么值得记住的事件。
  然而,有什么东西在内心悄悄发生变化这一点是无法忽略的,首先是,她发现他们面对面相处远不如电话里那般轻松。她甚至有一种愿望,还不如分开在两张桌子喝茶,一边通过电话说话。
  是的,在两张桌子背对背喝茶讲电话似乎会更自然放松一些,这个场景的想像令她自己芜尔,见她微笑他也笑了,情绪明显地跟着放松,他提起透明的茶壶,壶里是非洲果茶,玫瑰红的红过于浓酽竟有几分血腥,味道比柠檬还酸,他给她倾注血一样的水,建议她放点蜂蜜,她告诉他就是爱这分酸,他笑了,说,想起来了,你过去爱喝酸梅汤,她一愣,立刻两颊已分泌大量口水,久违的物质比人更容易亲近。
  酸梅汤?亏他还记得这么古老的饮料!
  他用叉子叉起桌上能一口进嘴的点心似乎要直接送到她的嘴边,她本能地微微朝后倾避开了叉子,虽然这个动作轻微得可以让人疏忽,但他的叉子敏感得马上在途中停下,她顺手接过叉子,衔接得天衣无缝,但两人之间仍是冷场了片刻。
  这时她看见海参的手,这双手粗壮操劳,指端的指甲根部粗糙,指关节突出且有些发红,她想着他有个在七十年代午后把牛奶煮热后放进咖啡的母亲,来自这么一个顽固保留精致生活家庭的男子,怎么会有这么一双如同在做体力活的手?
  他通过她的目光去看自己的手,他笑笑,伸出十指让她仔细端详,不无自豪地告诉她这是十年餐馆打工的印迹。
  “你母亲会不会难过?”对着这双手她竟产生某种类似于欲念般的悸动。
  “难过吗?她高兴都来不及,读书十年没有用她一分钱,我妈要比她看上去的样子坚强许多,她从来不对我表示怜悯。”他看看她,看出她眸子深处的怜悯,他垂下眼帘,然后一笑,“蝶来,不要小看以前弄堂里那类喜欢打扮看上去漂漂亮亮的女人,她们比男人厉害多了,晓得人在最坏的情况下要活下去,还要活得好!我能够在美国坚持下去,我妈借给我不少力,有时候觉得她坚强到冷酷。”
  和海参通过多次电话,这是最推心直腹的一段话,她想要和他谈下去,但海参却要买单告别了。
  起身离座时海参告诉她,两个月后他要在纽约做一个项目,时间长达半年,然而那时她已经离开纽约,他问道,“有没有可能再来美国呢?有过第一次良好纪录,再来就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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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点点头,她也这样想过。
  “很想带你在城里逛逛,在纽约是不是有错觉就像在上海?”
  “不,纽约上海很不一样,纽约是另一个更加大更加极端的世界。”她断然否定,猛然意识到他的思乡心切。“为什么不经常回去,我是说回上海看看?”
  “家里人都在这里,回家变成了回美国,上海没有家了,去上海要住旅馆,我一直出差,住旅馆住怕了,想到回上海都要住旅馆,觉得有点对不起父老乡亲。”
  最后一句完全是调笑,回到他过去惯用的却让心蝶反感的油滑的语调,但他看着她的目光却没有一丝笑意,认识这么久,她刚刚看清他的眼睛是单眼皮,她曾经钟情单眼皮男子。她把眸子转开了。
  “用不着住旅馆,我们家有为客人准备的房间,假如你住得惯!”
  她说出口就后悔了。
  他却喜笑颜开了,“是吗,有你老同学这句话打底,回上海我还怕什么呢?”
  又来了,又是调笑,他为什么不能像刚才那样认认真真说几句真心话呢?心蝶笑笑,领头朝酒店门口走。
  “蝶来,如果想再来美国,我帮你想办法。”
  在酒店门口,他看住她语气又诚恳起来,心蝶点头,如果早二十年对她说这句话,她会把他当做终身的恩人,“这里专门放法国电影,有时来纽约会去报个到,”他指指酒店旁的影院,“还喜欢看电影吗?”
  “当然喜欢,不要忘记我拿了电影的master,我可是编了不少电影!”她笑了,蓦然回首,她和阿三手指纠缠坐在国泰电影院的黑暗里,传来海参的声音,他们一起回头,一小柱手电筒光如微型探照灯刺穿一长排的黑,“海参,你退到票了吗?”阿三讶异的声音在暗处格外明亮。她的鼻子发酸了。
  海参朝她眨眨眼,“我最想不到的是,你竟然以写故事谋生,晓得吗,我崇拜写故事的女人。”
  又是调笑,心蝶鼻子哼哼,招招手,欲与他道别。
  “喜欢哪些法国导演?”他似乎并不急着立刻道别。
  “特吕弗。”她想了想,这是她容易想起来的名字,“佛朗索瓦。特吕弗。”
  “佛朗索瓦。特吕弗!”他站在那里嘀咕着译音,“我知道了,是个法国新浪潮派导演,台湾人称他楚浮,他的法文名字是……”他已经拿出水笔在手心上写出一条字母FransoisTruffaut,并向她举起他的手掌,一缕微微发红的阳光正好罩住这只掌,留着十年打工痕迹的这只有老茧的掌,已经接近黄昏了。
  “太正了,刚好是一幅手掌特写。”她笑指着被夕阳照亮而显得不太真实的海参的手掌,心里有点嫉妒,想,他是不是太博学了?学理工有必要关心法国电影吗?而且还要知道新浪潮。
  “还有个夏布里尔,你也应该喜欢。”
  瞧瞧,来了不是,她其实很不耐烦和人谈论电影,尤其是自认为在电影上博学的圈外人。
  “不要告诉我你更喜欢戈达尔。”她的笑容带着讽刺。
  “当然,年轻时谁不喜欢戈达尔,虽然觉得不知所云。”
  我也是,在电影学院的时候,那时候所有看起来才情超横溢的,令人不知所云的,都是要追逐的上品。但是心蝶并不想和对她不无挫折的电影写作生涯毫无所知的海参谈这些,尤其是在告别时,在大酒店外头。
  “为了凑本科学分,我去修习过电影,其实我更想把它当做专业学,只是觉得太过奢望。”心蝶询问的目光,不等她发问,“读书是解决生存,第一代移民没有资格做梦。”有些酸楚,她看看他,他神情平静。
  这时一辆高头大马载着一对老年亚裔男女的观光马车从他们面前经过,酒店旁便是中央公园,停着一辆辆观光马车,驾马人多是俄国人,戴着如马戏团小丑的高帽子,引来外地或外国旅客,周围熙来攘往。
  “坐在这样的马车,倒有点像坐进电影道具的感觉。”
  她笑说,把话题引开了,这酒店这话题这谈话对象这中央公园外的观光马车以及笼罩着这一切的夕阳,几几乎都敷着一层虚幻的色彩,令人珍惜却又不敢沉溺。
  “想坐吗?应该陪你坐一次。”他沉吟着看看表,似乎在安排时间。
  “不要不要,马车里的角色很可笑!”她断然拒绝,“你不是还要赶去工作约会,再联系吧!”
  她飞快地向他道别,最不喜欢的是人们道别时的粘着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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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挤得出时间,我会打电话给你,一起坐一次电影道具,走之前。”他指指络绎不绝从他们面前经过的马车,“奇怪,它们竟然让我想起上海的国泰电影院。”
  她一惊,几乎惊出冷汗,因为此时此刻,她脑中的画面竟也是国泰电影院。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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