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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女人,天生是尤物-第19部分

小说: 女人,天生是尤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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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一次和玛丽见面,那时我已减轻了五十磅。起初,她对我身段的改变,十分热心,她说:‘你减了肥,竟跟从前有这么大的不同,我真不敢相信。’我洋洋得意说:‘我还要再减二十磅呢!’她立刻警觉起来,紧皱了眉头说:‘我想你不该再减下去了,丰满更为迷人,你是天生不宜太瘦的。’我没有理她——我开始学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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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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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次,我应邀到了她家,詹姆对我的身材不停的称赞,他说:‘你知道吗?你原来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小姐呢,玛丽,你说是不是?’玛丽勉强的表示同意,唔了一声,急忙把话题转到日本甲虫上去。
  “那天晚上,我的任务本来是来逗詹姆开心的,可是却反过来成为詹姆逗我开心了。多年来,他的鼻窦炎一直是我们的谈话题材,可是那天晚上,他却一次都没提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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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和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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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件事不得不发表公报,盖憋了几天,再不嚷嚷,可能急火攻心,哲人其萎。上个月柏杨先生不是声明过,一旦我的尊牙发生变化,定要发表公报乎?当时就有朋友曰:“柏老,柏老,含蓄点吧,谁关心你的牙?”斯何言欤?我啥时候说谁关心我的牙啦。有些大家伙躺床不起,公报像爆豆一样的连贯而出,岂真的有人关心他哉?而是他既然硬发公报,小民就不得不看。柏杨先生偶尔见贤思齐,贵阁下不好意思说啥吧,这年头,关心不关心在你,过瘾不过瘾在我,不宣。
  敝尊牙自从镶上了假的,满以为可以大吃特吃。最初两天,每嚼东西,又酸又痛,去问女医生,女医生曰:“这是习惯问题,过两天就好。”又是一个星期之后,我觉得不像是习惯问题,而像是实质问题,盖酸虽没啦,痛反而加剧,一连吃五粒“沙利痛”都不行,晚上睡不着觉,白天猛哼,一不小心碰了它一下,简直像碰到原子炉上。
  于是再去问女医生,请她把镶的那玩艺重新弄下,算我命苦可也。她倒好心肠,认为老而没牙,未免可怜,就在病牙之上,钻了一个洞,用探针试之。(按,这次虽然搞得很是惨烈,但并没有痛,上可告慰先帝,下可告慰国人也。)果然一矢中的,发现该原来以为是好牙的竟然也是坏的,必须补起来才可,否则的话,只有拔掉,而该牙一拔,假牙无所寄托,那就成了无齿之徒矣。
  昨天开始的是打扫工作,女医生老奶说,要等到彻底打扫干净之后才能补,上次所以猛痛,乃是神经发炎溃烂之故,如不打扫一番,贸然补之,以后还有得我叫哩。天下除了杀头外,啥病都比牙痛要有弹性,牙齿好的朋友,不用算八字,他至少有三世积德。吾友王华莹小姐来信说,她的御牙从小都没有出过毛病,柏杨先生已修函致敬矣。一个女孩子的玉齿如果能像贝壳般的小而且密,而又坚硬得如金刚钻,就凭空增加无限妩媚。君见过大检阅时分列式的玉齿乎,我遇到这种玉齿,就忍不住多看两眼。其实不仅美而已,满口玉齿的朋友,因可减轻肠胃的伤害,其玉体一定健康。——但也于此顺便建议王小姐,千万别因牙齿好,啥都能吃而猛吃,那会影响你美妙的身段也。
  柏杨先生顺便劝王华莹小姐少吃一点,原意也是劝天下所有的太太小姐。实在一番好心,千万别把我的好心当做猪肝蒸蒸吃啦。盖太太小姐一旦成了一颗伟大的橄榄,当中粗而两头细,自己就跟自己过不去。而必须像一个倒悬葫芦,然后才能把臭男人吃得结实。前些时柏杨先生去某机关找朋友借钱,上楼梯时,碰到一位很熟识的小姐,她虽然还没有结婚,更别说生孩子啦,可是她的御肚,却英明的往外凸出。我老人家心直口快,见了危险之事,忍不住就要说上两句,请她注意减肥。大概话说的技巧不够,她立刻放下尊脸,嚎曰:“你说我胖,我知道我胖,胖也不损害我的人格!”呜呼,胖当然不损害她的人格,但却损害她的美丽。天下事不能这么简单的处理,认为凡是不损害人格的事都可以大胆去作,上吊也不损害自己的人格,难道我们就天天上吊乎?
  太太小姐发胖,乃人生一大悲剧,一九六六年五月份《读者文摘》上,有一篇减肥小姐的自传,她原来像母猪一样,朋友多如牛毛,到处受热烈欢迎,可是随着脂肪的减少,朋友也跟着减少。该文妙不可言,且做一次抄公,免得你阁下再去买一本对照。文曰——
  “十四个月前,我站在磅秤上,指针无情的指着二百二十四磅,今天,它却指着一百六十二磅,我的体重已减少了六十二磅(我还要再减二十四磅)。最使我高兴的是:我成年以后一直是个胖子,现在因为体重接近正常,我开始有了新的生活。
  “天上所有的胖子都是与男人隔离的——被自己的脂肪隔离。她们没有机会体验真正人生,不会遇到真正的趣味,那是因为她们长得不正常。这些,从别人那种呵护备至,一半怜悯和一半嘲笑的口气中,充分表露出来。不管你怎样,别人总认为你有点滑稽,好像胖女人生来就应该成为调侃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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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和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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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等我减肥减到看起来不再像是个调侃对象时,我惊奇的发现,别人对我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都和过去有点不同,这是我跟一位多年女同学有了严重误会之后,才恍然大悟出来的。
  “我妹妹也不断对我说:‘阿姐,别老是往牛角尖里钻吧,一个人是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为什么你不肯承认这点。’她说话时的那种语调,是她在我减肥前从没有用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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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执最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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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尼华达州雷诺中学堂的女学生,发起了一项轰轰烈烈的运动,以争取“露出膝盖”的自由。原来,她们的校长芬奇先生,禁止女学生穿露出膝盖的裙子。那就是说,禁止女学生穿短裙子。芬奇先生是不是道德重整会的会员,我们一时查不出来,但他这种措施所惹起的轩然大波,恐怕是大出他的意外。女学生们投函给当地一家报馆,呼吁曰:“在我们国家(美国)里,有言论自由,有宗教自由,为啥没有穿衣服的自由?”乃发起一个“表现你独立性——露出你膝盖”运动,还没有等到学堂答复,她们有志一同的,一律穿上短裙。男学生们为了响应她们的要求,也把裤管高高卷起,以示支持。
  “争自由”,提起来这三个字,就有点胆战心惊,但这一次美国女孩子们争的露膝自由,迄今未止,还没有听说有谁坐牢流血,而且连开除一个学生都没有,看样子芬奇先生已向那些女孩子的“膝”,屈服了矣。我们不难想象该老头在他的办公室里,看着满校园都是些女学生的大腿,他会悲哀到什么程度。除了“人心不古”这句话外,我们还能用啥去安慰那位芳心都碎了的卫道之士乎?
  女孩子是不是一定要露出膝盖才算有“独立性”,只有大学问家才能答复。不过有一点是可确定的,膝盖那地方恐怕是女人身上最不美的部分,一般人看半裸或全裸女人的时候,眼光往往全被大腿吸过去。假如一直看她膝盖的话,其不皱眉者,则几希矣。不过,美丑的标准很难确定,尤其是大腿有它的副作用,露膝自然成为必争之举。东方人不太了解西方的那一套,学她们可,不学她们也可,各有国情,不必也像芬奇先生一样,大生其气也。
  但我们可以发现,世界上变化最多的,恐怕莫过于衣服矣。男人的衣服事实上也在不断的变化,以中国来说,二十世纪二○年代,是一大变,把长袍马褂,变得无影无踪,大家一律改穿西装革履。其实长袍西装,各有千秋,在寒带地方穿西装,简直等于受苦受难。试想西装里能套几件毛衣,几件皮衣耶?一袭长袍马褂,温暖如春,真是一百套西装都不肯换。而西装的硬领和领带,据柏杨先生的考证,那是上帝为了西洋人乱发明杀人利器,而加给他们的一种惩罚,使他们的脖子上永远挂着一条处绞时用的带子,以便随时上吊以谢世人之用。而且其领硬得像一把圆锯,随时都有把脖子锯下来的危险。可是,中国长袍马褂仍然抵不过西装,非是长袍马褂不行也,而是船不坚炮不利也。一个国家跟一个人一样,打败了仗,倒了楣之后,便有百非而无一是,长袍马褂自然也跟着垮了下来,有人痛骂它是落伍的东西。呜呼,一旦中国人手握死光武器,我这里一按电钮,敌人便死亡三千万,那时,你就可知道长袍马褂的价值了矣。
  不过,有一点却是中外一致的,那就是,男人服装,变化最小。女人服装,变化则奇大焉。中国人自从被西装征服得心服口服后,倒有一点好处,辛辛苦苦做上一套,只要质料尚可,穿十年二十年都没关系,普通人一下子看不出你身上的是十年前或二十年前的货色。但女人的衣裳便不然矣,从前那种一陪嫁便数十箱的战术,完全瓦解。今年最流行的式样,明年就宣告落伍。即以旗袍一项而论,四○年代流行的是低领子,玉颈可以自由转动。现在却高得可怕,好像脖子已断,非用奇硬的高领支起来不可,否则头就要掉下来啦。呜呼,高领的旗袍,应该是上帝赐给中国女人的一种可怕的苦刑,这苦刑何时才能取消,我们不知道,但我们敢确定一点的是,如果领子不低下来,旗袍只有被淘汰一途。很多太太小姐,都非常喜欢旗袍,但却宁穿开领洋装,以争取脖子转动的自由,真不知中国女人上辈子造了什么孽,今生非受这种罪不可。
  但旗袍也有它精彩之处,那就是它的“开叉”,想到旗袍开叉的妙用,真需要向那拉兰儿女士献上一面锦旗致敬,若不是她们满洲女人发明旗袍,今天哪里来的开叉也。洋大人对中国旗袍攻击最力的,也是开叉。两三年之前,那位因嫁给洋大人而既有钱又有势的某某女士,从美国回到台湾,看见旗袍开叉太高,勃然大怒,乃为文痛斥其有伤风化。文中特别强调一点曰,连洋大人都认为不可,而中国女子硬是要可,自然是野蛮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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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执最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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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柏杨先生对旗袍开叉问题,自认没有研究,但对洋大人因看见开叉里露出的大腿,便心惊肉跳,则不禁大惑不解。盖中国人见得太多,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与风化有啥关系乎哉?某作家三十年前更有文曰:“中国同胞,见了女人半个裸臂,便想到整个裸臂;想到整个裸臂,便想到整个裸体;想到整个裸体,便想到性茭;想到性茭,便想到私生子。”呜呼,那是二○年代女人们刚露出半截胳膊时代的病态现象。现在,即令旗袍开叉再高,也不会有人想到私生子矣。而洋大人却口水都流出来,我们有啥办法也。某某女士是典型的洋大人本位主义者,只看到从下往上开的不像话,而外国女人那种从上硬往下开的作风,却认为正当而合理。
  一个美国杂志曾有这么一段对话,可看出洋大人那种“向下开”的严重趋势。父亲曰:“孩子,今天宴会上,伯爵夫人坐在你对面,她穿着啥颜色衣服?”孩子曰:“不知道,我没有往下看。”盖伯爵夫人袒胸露背,开叉低得要命,|乳沟深陷,双|乳隐隐在望。中国人见啦,准会发瘫,却未听某某女士以及感慨旗袍开叉太高的人,发表一点议论,何耶?如今,美国女孩子已高喊着要露出膝盖矣,看情形,旗袍开叉已得到洋大人支持,谁也抵挡不住。
  孟轲先生曰:“上下交争利,而国危矣!”我觉得衣服也是如此,中国女人从小腿拼命往上开叉,外国女人从胸脯拼命往下开叉。往上开的已越过“膝盖”防线,往下开的终有一天要越过“|乳头”,那才真正是:“上下交争开,而女美矣!”
  反正是,有眼睛的男人有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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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世美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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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非烟女士的结局使我们垂泪,只怪她恶恶而不能去,善善而不能用,既然厌恶她的丈夫,仍跟他假敷衍,明明爱着赵象先生,却不敢跟他一走了之(也可能是赵象先生胆小如鼠不敢走,惜哉),看起来潘金莲女士要激烈得多矣。潘女士采取的是一刀两断黑心肠的干法,明目张胆把丈夫老爷害得七窍流血。步非烟女士,只不过通奸而已,有挨揍之罪,无受死之罪,但她却死在丈夫手里。潘金莲女士则是结结实实害死了亲夫,所以她阁下的死也轰轰烈烈,她的小叔子武松先生把她抓到灵堂之前,活活扒出芳心。如花似玉到了这种结局,“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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