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9-医灯续焰-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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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薄归阳,脓积寒炅。粗工治之,亟刺阴阳。身体解散,四肢转筋,死日有期,医不能明。
不问所发,惟言死日,亦为粗工,此治之五过也。凡此五者,皆受术不通,人事不明也。
《周礼》∶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共医事。凡邦之有疾病者, 疡者造焉,
则使医分而治之。(政谓聚毒药以供医事。令谓使医分而治之,毒药药之。辛苦者,头疮曰 ,身疮曰疡。分治者,
医各有能也。凡药有有毒者,有无毒者。无毒所以疗病,有毒所以发病。而药物之性,随四时而生死。金石之性,禀五
行而
浓薄。其类不一,其性必偏。而人之身,感阴阳寒暑之偏而有病。病以偏而感,药以偏而用,必相攻而后相济。用之
不善,则无毒者亦毒矣。必欲医者知用药之为毒,而不敢轻。辨君臣佐使之制,调温凉燥湿之宜,审表里吐纳之方,
达造化性命之理,则虽毒不毒矣。故其职以聚毒药为主者,重之也?)
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
三,次之。十失四为下。(稽,计也。食,禄也。十全谓所治十人皆愈也。失谓其不效者。失四为下,则其禄最薄。
失五者黜之而无禄。罚之重者,重民命也。岂他职之可比也。)
疾医,掌养万民之疾病。四时皆有疠疾。春时有 首疾,夏时有痒疥疾,秋时
有疟寒疾,冬时有嗽上气疾。(天有六气,谓阴阳风雨晦明,皆足以伤形。人有六疾,谓寒热末腹惑心,皆足以
伤气。营运于荣卫,周流于四肢。交通则为和,有余、不足则为疾。苟调养不得其道,而与之值焉。是以气疾交攻,甚
者或
至于病。此疾医于治病言养者,精察夫六疾之本,而顺适夫六气之运,此医之良者也。疠疾者,气不和之疾。 ,酸削
也。
首疾,头痛也。嗽,咳也。上气,逆喘也。凡人四时之间,冬伤于寒,阳主于内。春木用事,而阳发于外,然后寒气搏
之,
为首之疾。春木为肝,而主色。火胜于夏,以子胜母,故暑气溢而为疥痒之疾。夏伤于暑,阴主于内。秋金用事,而
阴发
于外,然后暑气搏之,为疟寒之疾。秋金为肺,而主声。水胜于冬,以子胜母,故寒气壅而为嗽上气疾。是四者,
皆四时不和之气,故谓之疠。)
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以五气、五声、五色 其死生。两之以九窍之变,
参之以九脏之动。(五味醯、酒、饴蜜、姜、盐之属。五谷麻、黍、稷、麦、豆也。五药草、木、虫、石、谷也。养
犹治也。病由气胜,负而生气之羸,则攻之。其不足则养之也。五气者,肝气温,心气热,脾气和,肺气凉,肾气寒是
已。
五声者,肝声呼,心声叹,脾声歌,肺声哭,肾声呻是已。五色者,肝色青,心色赤,脾色黄,肺色白,肾色黑是已。
三者剧易之征见于外。察其盈虚休王,则吉凶可知矣。九窍者,阳窍七,两耳、两目、两鼻、一口也。阴窍二,大小
二府也。窍谓其有形而见于外者。两之谓阴阳,变谓阴阳之变。观其证之变而有通塞之二候。九脏者,正脏五,谓肺、
心、肝、脾、肾,及六腑中胃、膀胱、大肠、小肠四者。脏谓皆有形而藏于内者。参之谓阳阴与冲气。察其脉之动,
而有浮、中、沉之三部。以要而言,九脏皆不出于五脏,而上关九窍。两之参之而得其要。则五要可用,而医无过误之
失矣。)
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死终,则各书其所以而入于医师。(少者曰死,老者曰终,
所以谓治疾不愈之状也。入于医师者,医师得以制其禄,且以为后戒。)
疡医,掌肿疡、溃疡、金疡、折疡之祝药 杀之齐。(肿疡壅而上生创者。溃疡痈而含脓血者。
金疡刃创也。折疡 跌者。祝当为注,以药附之也。 ,刮去脓血也。杀,以药食其恶肉也。)
凡疗疡,以五毒攻之,以五气养之,以五药疗之,以五味节之。(止病曰疗。五毒,五
药之有毒者。今医方有五毒之药,作之合黄 ,置石胆、丹砂、雄黄、矾石、磁石其中,烧之三昼夜。其烟
上着,以鸡羽扫取之。以注创,恶肉破则骨尽出。 谓刮去败血。杀谓蚀去恶肉。盖肿者欲散,溃者
欲合,伤者欲复,断者欲续。故必先攻之以五毒,而后养之以五谷,疗之以五药,节之以五味也。)
凡药以酸养骨,以辛养筋,以咸养脉,以苦养气,以甘养肉,以滑养窍。凡有
疡者,受其药焉。(此言各以其类相养也。酸,木味。木根立地中似骨。辛,金味。金之缠合异物似筋。
咸,水味。水之流行地中似脉。苦,火味。火出入无形似气。甘,土味。土含载四者似肉。滑,滑石也。
凡诸滑物通利往来,似窍然。治疡以骨为主,而筋脉气不可以过盛,用药宜得其中焉。)
陶弘景曰∶今庸医处疗,皆耻看本草。或倚约旧方,或闻人传说,或遇其所忆,
便揽笔疏之。俄然戴面,以此表奇。其恶畏相反,故自寡昧。而药类违僻,分量参
差,亦不以为疑。脱或偶尔值瘥,则自信方验。若旬月未瘳,则言病源深结,了不
反求诸己,详思得失。虚构声称,多纳金帛,非惟在显宜贵,固将居幽贻谴矣。
张湛曰∶夫经方之难精,由来尚矣。今病有内同而外异,亦有内异而外同。故
五脏六腑之盈虚,血脉荣卫之通塞,固非耳目之所察,必先诊候以审之。而寸口关
尺,有浮沉弦紧之乱;俞穴流注,有高下浅深之差;肌肤筋骨,有浓薄刚柔之异。
惟用心精微者,始可与言于兹矣。今以至精至微之事,求之于至粗至浅之思,岂不
殆哉。若盈而益之,虚而彻之,塞而壅之,寒而滞之,是重加其疾而望其生,吾见其死矣。
孙真人曰∶凡古今病名,率多不同。缓急寻检,常致疑阻。若不判别,何以示
众。且如世人呼阴毒伤寒,最为剧病。尝深摭其由。然口称阴毒之名,意指少阴之
证,病实阴阳之候。命一疾而涉三病,以此为治,岂不茫昧。殊不知阴毒、少阴、
阴阳,自是三候,为治全别。古有方证,其说甚明。今而混淆,害人最急。又如肠
风、脏毒、咳逆、慢惊,遍稽方论,无此名称。深穷其状,肠风,乃肠痔下血。脏
毒,乃痢之蛊毒。咳逆者,哕逆之名,慢惊者,阴痫之病。若不知古知今,何以为
人司命?加以古之经方,言多雅奥,以利为滞下,以蹶为香港脚,以淋为癃,以实为
秘,以天行为伤寒,以白虎为历节,以膈气为膏肓,以喘嗽为咳逆,以僵直为 ,
以不语为 ,以缓纵为痱,以怔忪为悸,以痰为饮,以黄为瘅。诸如此论,可不讨
论?而况病有数候相类,二病同名者哉。宜其视伤寒、中风、热病、瘟疫,通曰伤
寒。肤胀、鼓胀、肠覃、石瘕,率为水气。疗中风专用平痰药,指滞下或以为劳疾,
伏梁不辨乎风根,中风不分乎时疾。此今天下医者之公患也,是以别白而言之。
古云∶不得为贤宰相,则为明医,甚者医之难明也。略举数事。一曰凉药治损
谬。其说盛于丹溪。谓人之一身,阳常有余,阴常不足。而用知母,黄柏等,谓之
滋阴。至今治虚劳者遵而用之。初服胃气尚强,久之则中寒而食减。阴未滋,阳已
竭矣。或曰∶泻南方,补北方,经语也。然不知经云∶东方实,西方虚。乃不治东
西,而唯泻南补北。肾为肝母,水旺则金不受熏而能制木,故曰母能令子虚也。为
金木谋则然,而非概治虚劳也。以王节斋之高明,亦因仍而不觉,岂一时之误否耶?
二曰炮制失宜谬。今人以童便浸参,曰肺热,还伤肺也。本草参忌卤与溲。卤,盐
也。溲,便溺也。何反用其忌也?又附子者,正取其勇悍之性,亦用童便煮之,至
三、五日。譬如用猛将以御劲敌,取其猛也。而损伤其手足,饥饿其体肤,乃使其
临阵,可乎?夫用药者,宜察其当用与否。如不当用,曷若已之。三曰认药舛错谬。
青皮则以小枳实混之,其枳壳则以香丸混之,石膏则以方解石混之。又另立软石膏、
软柴胡之说。犹未也,以五倍子为文蛤,以莲花须为莲花蕊,以山萝卜为沙参,皆
舛也。夫青皮入足厥阴经,故陈皮治高,青皮治低。小枳实,胸中药也,何由入厥
阴经也?余可类推矣。又枸杞子、地骨皮,根之于实,一树也。王节斋分属草木二
部,皆舛也。四率意处方谬。古人处方,慎重不苟。所有成方,如四君子、四物、
二陈、平胃等号玉笈三十六方,孙思邈真人传自龙宫,而杂布于诸方书中。名各皆
有深意,后人合宜则用,稍为增减出入,无不应者。乃今时处方,或散漫无纪,或
任便自用,或惯作平淡庸柔之剂。无大益,亦无大损者。将谓成则归功,败则无所
归咎,而不知紧要之疾,乃作误害矣。又王氏类方,最为精密。而四君子易甘草以
黄。夫临证处方,自无死法,而录刻古方,不宜变损。或古有之则可,古未
有,则仍旧为是。愚谓用药如用兵,兵本杀人,善用之则生人。医本生人,不
善用之则杀人。旨哉言乎,故孔子以战、疾并慎。而医家者言,则有四诊九候,
五科八要,诚慎之也。不然而平日不调习,临敌无节制,卤莽决裂,其不以兵为戏乎?
王忠文公 云∶李明之弟子多在中州,独刘守真之学,传之荆山浮图师。师至
江南,传之中人罗知悌,而南方之医皆宗之矣。及国朝,天下之言医者,非刘氏之
学,弗道也。刘李之法,虽攻补不同,会而通之,随证而用之,自中其病矣。近时
吾吴中称良医师,则以能持东垣者,谓之王;持张刘者,谓之伯。噫!尧舜以揖让,
汤武以干戈。苟合道济世,何必曰同。余尝病世之专于攻伐者,邪气未退,而真气
先然矣。专于补养者,或致气道壅塞,为祸不少,正气未复,而邪气愈炽。古人
有云∶药贵合宜,法当应变。泥其常者,人参反以杀人;通其变者,乌头可以活命。
孙真人所谓随时增损,物无定方,真知言哉。
震泽王文恪公云∶今之医者,祖述李明之、朱彦修,其处方不出参术之类,所
谓医之王道,信知本者矣。然病出于变,非术参辈所能效者,则药亦不得不变。可
变而不知变,则坐以待亡。变而失之毫厘,则反促其死,均之为不可也。故曰∶可与立,未可与权。
药而能权,可谓妙矣。明之、彦修未尝废权也。世医师其常,而不师其变,非用权之难乎?
孔志约云∶动植形生,因方舛性。春秋节变,感气殊功。离其本土,则质同而
效异。乖于采摘,乃物是而时非。名实既爽,寒温多谬。用之凡庶,其欺已甚。施之君父,逆莫大焉。
陈嘉谟曰∶医学贸易,多在市家。谚云∶卖药者,一眼。用药者,两眼。服药
者,无眼,非虚语也。古圹灰云死龙骨,苜蓿根为土黄 ,麝香捣荔核搀,藿香采
茄叶杂,煮半夏为玄胡索,盐松梢为肉苁蓉,草仁充草豆蔻,西呆代木香,熬广胶
入荞麦作阿胶,煮鸡子及鱼枕为琥珀,枇杷蕊代款冬花,驴脚胫作虎骨,松脂混麒
麟,番硝和龙脑香。巧诈百般,甘受其侮,甚至杀人,归咎用药,乃大关系,非比寻常,不可不慎也。
《陶贞白外传》云∶有弟子桓 ,先得道,将超升。弘景问曰∶某行教修道,勤
亦至矣,得非有过而淹延在世乎?桓 曰∶君之阴功着矣。所修本草,以虻虫、水
蛭为药,功虽及人而害于物命。以此一纪之后,当解形去世,署蓬莱都水监耳。言
讫乃去。弘景复以草木之药,可代物命者,着《别录本草》三卷,以赎其过焉。后
陶弘景果解形仙去,又为茅山上清第九代宗师也。
许胤宗曰∶医特意耳。思虑精则得之。脉之候幽而难明。吾意所解,口莫能宣
也。古之上医要在视脉,病乃可识。病与药值,惟用一物攻之,气纯而愈速。今之
人不善为脉,以情度病,多其物以幸有功。譬猎不知兔,广络原野,冀一人获之,
术亦疏矣。一药偶得,它味相制,弗能专力,此难愈之验也。脉之妙处不可传,虚
着方剂,终无益于世,此吾所以不着书也。
《太微仙君功过格》云∶以符法针药救重疾,一人为十功。小疾,一人为五功。
如受病家贿赂,则无功。施药一服,为一功。传人保益性命符法药术等,每一事为
五功。如受贿而传,则一功。凡有重疾告治,不为拯救者,一人为二过。小疾,
一人为一过。治不如法,为一过。不愈而受贿,百钱为一过,贯钱为十过。修合
毒药,欲害于人,为十过。害人性命,为百过。害人不死而病,为五十过。害一
切众生禽畜性命,为十过。害而不死,为五过。故伤杀人性命者,为百过。误伤
杀性命,为八十过。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