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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部分

遗忘国度之神秘徽章-第123部分

小说: 遗忘国度之神秘徽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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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双足飞龙满山乱飞的情况下,躲在它们的巢穴附近还是比较妥当的,不过见飞龙消停下来,我就失去了继续等待的理由,开始蹑手蹑脚的往眼镜蛇之号角们的埋骨之所悄悄移动,现在唯一利好的消息就是我已经很久没有被攻击,可以随时下线逃逸,因此心中有底。   
  隐身来到地头,我立刻惊讶的发现地上的装备竟然已经被他们自己捡的没剩几件,现在离一个小时还很远,没有刷新这一说,可是地上竟然只有几件零散的装备。   
  他们训练有素,败而不乱,可以作为职业打宝队的典范,只是苦了我这等待多时准备大快耳颐的不良青年,好在陪伴它们散落装备的还有一只双足飞龙的尸体,看起来肥肥大大,很有采集的价值,至少双足飞龙的皮也算是龙皮,抗性虽然没有黑龙皮那么卓著,总好过普通材料很多,正适合我拿来练习缝纫。   
  不知道魔晶核是不是只有BOSS才能爆出,剖开龙头之后我啥都没有得到,还差点溅了一身蓝血,好在咱们有过经验,躲闪迅捷。当然我也不能怪这两只双足飞龙没能满足我小小的要求,国度中每一分钟都有人在打怪,每个小时都有人在打BOSS,可是截至到目前,采集到的魔核仍然非常稀少,不过正因为样品稀少,所以即使从来没人在非BOSS身上采集到魔兽晶核,玩家们仍然不能确信魔晶这种铸造极品确实只能在打BOSS之时才能收集的到。   
  匆匆将地上装备划拉到空间戒指之中,我也没有时间细看,转身离开这片高危地段。说句心里话,我不是没想过鹬蚌相争,趁火打劫之类的事情,不过仔细想想还是决定闷声大发财。以我目前的实力和装备,正面对敌,单打独斗的话,对付普通吸血鬼时可能不落下风,但是对上岩石一般的黑骑士肯定败多胜少,至于金面鬼王,除非我能踩到狗屎,否则逃跑都难,黑骑士首领就更不用想了,可是普通的双足飞龙明显狠于普通黑骑士是不争的事实,只看体形就知道他们两者孰强孰弱,何况等级上面飞龙还高出十级,而且看它们满山乱飞那个架势,行动丝毫不受伤势影响,怎么看都不好对付。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两个阿房(2)       
  当然了,眼镜蛇之号角的同志们在逆境之中激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战斗力,面临死亡之时一往无前,决不吝惜同归于尽,因此别看它们先前攻杀一只飞龙还要费尽周折,面对三只飞龙的围剿之时反而打爆了其中一只,另外两只也没得好过,在他们的临死反扑之下浑身挂满了伤痕。这两只飞龙已经被打的不成龙形,如果我能放出渎神之语让其中一只飞龙武功半废的话,就只需要对付另外一只疲惫的飞龙,确实有三成可能拿下这两陀巨大的经验,不过若是渎神之语没奏效的话,我肯定也得尾随眼镜蛇们下线而去。现在我是有身家的人,不得不在考虑后果然后再作决定,再不能像从前那样无所顾忌,像这种风险远远大于收益,怎么想都不划算。   
  “哎!要是知道如何进入异化状态就好了!”远远看着两只飞龙钻进巢中,我忍不住一阵恼火,这只猪明明是我的宠物,却不帮忙,难道是想逼我这回民吃猪肉?进入异化状态的关键肯定在它身上,这是毫无疑问的,这个蠢货难道不明白主人过的滋润了,它也能分到一口汤喝的道理?   
  再度回到山崖上,我看了一眼深深的峡谷,心中直烦嘀咕,虽然跳崖这种事情我已经干过很多回,可是这么高的山崖我还真的没跳过,当初从峡谷中跑过的时候没空观赏沿途风景,早知道有这么高,我真应该选择马车才对,深谷中浓雾翻滚,这个这个,不知道费伦大陆的重力加速度是多少,我可真得仔细计算一下使用羽落术的时机。   
  这条峡谷距离老精灵的小屋应当不近,因为在我的记忆里,从龙之墓地出来之后大约跑了半个小时我才跑进峡谷之中,出了峡谷又有两个小时的亡命飞奔,我才在阳光及体的那一刻摆脱骨龙的骚扰,就算这是峡谷的最西头,距离老精灵的小屋也有两个小时的脚程。这段峡谷足有百多米宽,我一个跟头滚落于地,虽然摔的一身是土,生命降下一半有多,可是总算留得命在。我隐去身形躲到一处犄角嘎拉,开始翻弄空间戒指,峡谷中清幽沉静,左右都没有怪物刷新,正是检视战利品的好地方。   
  吸血鬼掉落的戒指相当独特,竟然是个魅力加三的极品戒指,除此之外还加生命力五十点,此外就再没其他作用,这不就是给大贱人贾斯特准备的么?天知道那个吸血鬼要那么高的魅力干什么,他明明是个影舞者,一身能力跟魅力没有丝毫关系,难道说,他也是个不为人知的隐藏职业者?肯定是这样子,既然是隐藏种族,转职隐藏职业的机会就比一般人多的多了,真是恐怖,他本身就有那么强的能力,又兼着隐藏职业,还让不让人活了?好在我现在是十足的千面人,这家伙要是知道是谁搅屎棍子一样搅黄了他们的好事,我还真的不容易应对哪!。   
  被飞龙奸杀的眼镜蛇们由于互相捡装备的缘故,留下的东西并不很多,极品更少,唯一的一件灵器大概就是那位圣骑士壮烈之后掉出的,谁让他最后一个完蛋的呢?不过这件灵器战甲虽然比不上熊王的愤怒,也算是不可多得的小极品,正好适合他这个等级的骑士使用,怎么也能卖个两三万块吧!这个圣骑士人品真好,就爆一件装备还爆出灵器,如果他不是打宝打的满身灵器的话,那就真是太善良了,太正直了!做人要厚道,已经抢了人家这么多的飞龙蛋,还惦记着把别人剥光,我的人品也……   
  正要闪出隐身之所,大地忽然微微颤抖,我心中一动,连忙向阴影中靠了靠,没有贸然现身。这种程度的颤抖声对我来说并不陌生,因为我接触过的高大生物不在少数,其中不少重量级选手走路之时都会引起地面轻颤。我的感知确实不照,往常这种颤抖传来之前我就可以听到巨大怪兽的脚步声,现在的顺序反而翻转过来。   
  对于骨龙的经过我早有预感,可是看到龙巫妖不徐不疾的走在两只骨龙的中间我还是忍不住冷气倒吸,这家伙简直阴魂不散啊!怎么走到哪里都能看到他老人家矫健的身姿?就算是仇人,您也不用这么吓唬我吧?怎么我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难道咱们真的心有灵犀?   
  龙巫妖依旧阴沉着脸,不知道是因为找我不到还是因为发现了杜达蒙的消失,不过我离开阿班城并没有多久,他应该没有这么灵通的消息来源才对。   
  藏匿的本领终于有了发挥的场所,龙巫妖的出现严厉地考验了我的影藏技能,虽然那张苍白的脸在我心中不住变成骨质龙头,可我仍旧一动不动,不过直到目送他毫无所觉的逐渐远去,我的心跳速率才回归正常。“等着吧!你个龙巫妖!爷爷我变强以后绝对会要你的好看!现在么?就先放你一马!”   
  横亘在两城之间的大山宽有百多公里,在距离上与阿班城到达山脚这段平原差不多,可是由于山路难行再加上高级怪物不时出没,翻越大山消耗的时间却是平原旅行的十倍之久。峡谷并不在山脉的正中,位置相当靠北,越过峡谷之后还要前进好久才能见到桑达巴城北的草原。呼哧带喘的爬上另一侧的峭壁,我开始了无尽的旅程,直到银河二百催我下线,我也没能走出大山,只要想想还有和山北同样广大的草原需要穿越,就让人下线之后仍旧一阵欲哭无泪。   
  峡谷南侧的怪物分布与北侧完全不同,比如像石化蜥蜴这种高达七十级的怪物单挑贝克风精根本不成问题,放在峡谷那边已经可以获得话语权,可是到了这边立刻沦落为打杂的,再比如北山只有双足飞龙这么一种百级悍怪,而山南则有青足龙蛇、鲨蜥兽、甚至羽蛇这种大型魔法兽,就算狮鹫在它面前都占不到丝毫便宜。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两个阿房(3)       
  这种地方根本就不适宜打怪练级,原因无他,无法回城,缺乏补给,怪物太强,而且太多,估计就算眼镜蛇之号角这样的打怪团体也不会考虑到此一游,直到下线我还没有惹恼任何一群悍怪,简直就是奇迹。   
  摘下头盔,我长长的出了口气,曼声说道:“阿房,你来了?”说罢一跃下床,银河二百已经向我通报了阿房的到来,可我却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在创世女神的神殿中磨及了半天也没想好开场白,只得讲出这么一句没有营养的话来。   
  “阿杨叫我干什么?” 银河二百的声音中夹杂着阿房轻轻的一声:“嗯!”我目忙以久,耳音极其灵敏,立刻在银河二百的声音中分辨出阿房轻轻的天籁之音,却感到非常尴尬,阿房的手臂刚刚放到我的肩上,听了银河二百的声音,立刻凝滞不动。   
  “这个该死的银河二百!”我心中别提有多后悔,怎么就忘记给他改名了哪!这……这让我以后怎么抬的起头来啊?   
  “你……”阿房只说出一个字,就被我紧紧的拥在怀中,既然不知道该说什么的好,干脆我就什么都不要说了吧?   
  下巴抵在阿房的肩膀上面,我的脸颊感受着阿房柔顺的青丝,长久不发一言,一颗心不争气的通通乱跳。我早已不是整身童男,可是却从来没对别的女人动过感情,逢场作戏自然不会有任何的不适,可是今天搂在怀中的不是别人,此时此刻正是午夜梦回中无数次出现的场景,我又怎么能不心跳?   
  “阿房……”我情难自已的低声呼唤道,却招来前后两声答复,“嗯?”“有何吩咐?”   
  “FUCK!”我忍不住用国度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问候银河二百的供应商,没想到银河二百竟然回道:“阿房不提供这项服务。”让我仆街直接仆到了街那头。   
  “你——”我气的脸青脸白的道:“从现在起你改名字了!叫银河二百五!”   
  终于熄灭了这个四百瓦的电灯泡,我狠狠的喘了一口气的道:“那个,阿房……”   
  “不用说了,你连管家电脑都……嗯,可见你的心里……”阿房语音一顿的道:“银河,那个,二百五,你被称为‘阿房’多久了?”   
  “客人您好,今天是我被启动以来第一次改名字,一共是七个月零十一天。对了阿杨,按照您的吩咐,您的饭菜已经准备好了。”   
  我看不到阿房的表情,只能感觉到她的双手紧了一紧,立刻觉得冤枉了银河二百,这么好的管家电脑,怎么能叫二百五呢?   
  猛的一伸手,我把阿房横抱而起,昂首走向……饭桌,阿房只是挣扎了一下就顺其自然,任由我抱在怀中,轻声的道:“你……真是头熊呢!”   
  “国度第一英熊!”   
  ……………………   
  手提头盔离开萨肯伯格堡,贾斯特意气风发的登上豪华的私人飞机,再次看了一眼霸斯特留给他的视频电话号码。国度中的贾斯特已经坐上前往桑达巴城的马车,正好空出时间来供自己旅行。这一次中国之行会发生什么精彩故事呢?贾斯特颇为期待。他并不是某人猜测的公司小老板,而是费利克斯蒂娜女王的三子,丹麦王室的第三顺位继承人,但是这个身份他并没有泄漏给任何人,如果被问到身份,他也会撒个无害的谎言,即使是在国度之中和几家大型公会打的火热,哪些哄抬物价的公会也只知道冤大头贾斯特是个挥金如土的豪客。   
  贾斯特心中对北地三大帮派其实是非常非常鄙夷,因为这些人欲壑难填,甚至金之森林中的众多玩家也让他感到越来越难相处。想当初他只身离开深水城,抛弃了自己的公会,抛弃了十几名性感美人远走金之森林,就是因为哪里的人不论亲疏远近,全都有意无意的盯着自己的腰包。   
  几百万世界币对于贾斯特小王子来说其实真的不算什么,光是自己名下的不动产每年的租金就足够他的挥霍,可是严格来讲贾斯特却并不是一个喜欢挥霍的人,只不过,他有收集的爱好,是的他看起来很不在乎金币。   
  贾斯特的心中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哪些明明惦记着自己金币却假装一副不爱钱的人,就算那个最后的女人跟了自己时间最长,一旦露出狐狸尾巴,还是立刻被他拒之门外。“说起来,只有哪些中国人最直接了呢!”想到胡汗衫,想到霸斯特,小王子的嘴角不觉露出一丝笑意,离开王宫意味着哪些宫廷礼节可以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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