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富贵之农家贵女-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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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那种地方,所有的科技线都已经瘫痪了,他们想要武器,只能自己造。云夕和她的好友都被逼成了女强人,亲自学着打铁,给自己锻造武器。将异能和刀剑相结合的效果也很是不错。云夕还曾经在打铁的时候,试着投注自己的异能,锻造出来的钢甚至比现代的还要好些。不输给现代的钢铁,再加上表面镀上铬的技术,云夕有信心能够打造出这时代人眼中的神兵。
她另外还花了设计图,让城里的铁匠按照设计图上打东西,等一切准备就绪后,就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为了打造出合适的武器,云夕接下来这一个月,基本都睡在森林中的木屋,过的是糙汉子一样的生活。每天夜深入睡的时候,她便偷偷从家里溜出前往大山,然后花了好几个时辰时间打造武器。然后入定睡一个时辰,便回到家里。
每个夜晚,打铁的声音便在大山深处响起,一声一声的,带着某种韵律感。云夕很难形容这种感觉,在打的时候,在融入了异能和内力一起敲打后,她似乎陷入了某种用言语形容不出的境界,仿佛外界的一切在这一刻都远离了她。
人的潜力都是逼出来的,原本她陷入瓶颈的内功因为这段时间的辛苦,甚至冲破了禁锢,直接到达第五层。至于轻功,每天晚上的飞行让她直接进入了第四层。她进步之大,让孟珩和孟良都为此侧目。
孟良更是认真对她说道:“你要不要换个师傅,我觉得你跟着孟珩那小子可惜了。”
然后孟良就被黑着脸的孟珩直接赶了出去。
云夕当然不能说自己每天都到深山里打铁的事情,只能说是自己天赋异禀。她原本以为自己做不到的,谁知道却坚持下来了,而且在打铁的时候,还格外地投入,有好一次一打便打到了天亮,然后洗把脸清醒一下,就赶紧回家。肉体上可以感觉到疲倦,精神却依旧很好。
事实上,她的辛苦是有回报的。一个月后,她总算成功打造出了一把匕首和两把的长剑。
这三件武器,花费了云夕很大的精力,让她整个人甚至消瘦了一些。这一个月,她增长的不仅是内力和轻功,还有她的异能。
寒光凛冽,即使只是简单地摆放在那边,也有一股让人无法直视的锋锐之气。云夕拿起剑,往旁边一斩,石头立刻被削成了两半,剑则是连些许的刮痕都没有。
云夕看着这三把武器,忍不住感慨:“这东西若是拿出去拍卖的话,只怕万金都有人买吧。”
不过就算有人出大价钱让她买,她也不想再花大力气打造这些了。太累了!她都不想回想自己这个月是怎么过来的,那简直不是人过的生活。
那匕首云夕是要留给自己用的,十分适合她。她只在指尖轻轻一划,一道伤口就这样出来了。
两把剑……则是送给孟珩和云深,算是聊表心意吧。
云夕喜滋滋地看着自己的成果,觉得她只怕再没法如此投入,打造出如此好的武器了。一想到要送出去,又有些微妙的不舍。
云夕原本想拿布条将剑和匕首绑好,结果太锐利的后果就是布条直接碎了。她在好笑的同时,也觉得十分自豪。这样的武器可是出自她的手呢。
最后她只能让木匠打造了两个剑鞘和匕首鞘。神兵级别的东西却被塞在这木制的鞘中,若是让别人看到,只怕要说她暴殄天物了。
这一个月下来太过花费心血,云夕打算休息一段时间后,再打造给云瑶和赖三他们的武器。
她将匕首收起,抱着另外两把剑,直接去孟家。这两天本来就是她惯例休息的日子,她一早就以外出打猎作为理由出来了。
给她开门的孟珩看到她怀里的东西,怔了怔,“这是?”
云夕言笑晏晏地看着他,语气轻快,“这是我送你和云深的礼物。”
孟珩的目光落在云夕眼下淡淡的青色而眼眉之间的疲倦,眉头不自觉皱起,让她先进来再说。以云夕习武的体力,都会如此疲倦,她这段时日到底在干什么?
“虽然我可以理解你想变强的心,但终究还是要适当安排时间的好。”孟珩语重心长道。
云夕怔了怔,噗嗤一笑,“你该不会是以为我这几天是为了练武才那么累吧?”
她将两把长剑放在桌上,“好好瞧瞧,看看满意不满意,这可是我辛苦一个月的成果呢。”她的语气带上小小的炫耀和得意,似乎迫不及待想看到孟珩惊讶的样子。
孟珩随手拿起一把,尽管外面罩着最寻常的木鞘,可是拿在手中,他便敏感地察觉到了这剑的不同之处,神情不自觉变得肃然。
这是……神兵?
云夕嘴角翘了翘,眼中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孟珩拇指轻轻往上一推,宝剑出鞘,锋锐的光芒紧紧只是看着,都觉得皮肤被刺痛了一般。孟珩的眼睛亮了起来,“果然是神兵!”
能够得见多识广的孟珩一句神兵的评价,云夕觉得这就不枉费她这段时间的操劳,笑容越发的得意。
“你怎么拿到这个的?”孟珩的视线忽的落在云夕身上,猛地一凝。
云夕还没收回手,已经被他一把握住。云夕原本的纤纤细手上有着浅浅的疤痕,若是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来,只是这哪里逃得过孟珩的眼睛。云夕在打造这些武器的时候,就算做了再多的保护工作,肯定也有受伤的时候。她为了不让家里人担心,都是使用千鹤膏。这一个月下来,就用了好几瓶。
被他这样盯着,云夕原本那点小得意消失殆尽,取代而至的是莫名的心虚。她呐呐开口:“其实还好……”也不会很疼,或者说这点疼她可以忍受得了。
轻轻的叹息落在她发顶上,声音还带着一丝的不可置信,“这神兵,是你打造的?”
云夕点点头,“我只是觉得,你和云深帮了我不少,所以想送你们礼物感谢一下。”
孟珩苦笑,这礼物可真是……他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少女身上笼罩着不少的迷雾,也十分享受亲自拨开迷雾看见她真实一面的乐趣。越是了解,就越是心动。在每当他觉得自己了解她了,她却能够再次给他更大的惊喜。
那种动辄需要好几年才能打造出来的神兵,居然被一个小姑娘在短短时间内弄出来,而且还是两把?这倘若说出去,只怕要被人说是痴人说梦吧。
云夕想抽回自己的手,奈何抽不回来,她抬起头,有些抱怨地看向孟珩,“好了,其实没什么好看的。”
孟珩视线不曾从她脸上移开,“你花了多久时间?”
云夕侧了侧头,“一个月吧,除了这两把剑,还给自己打了一把匕首。”
孟珩语气平静,只是平静的表面下似乎酝酿着某种怒气,“你打造武器肯定是瞒着家里人,平时得开店做生意,那就只有晚上时间了。打铁的声音不小,你若是不想被发现,那肯定得到大山深处,难怪你最近的轻功和内功进步得如此之快。”
孟珩几句话就推敲得八九不离十了。
“也就是说你多久没好好休息过了?”
在杜家,为了避免杜周氏他们发现她脸色不好,云夕每天都用胭脂水粉遮掩,今天是因为搞定了武器,太过兴奋,直接就带来孟家了,结果就被发现了。
“整整一个月,都休息?”孟珩的声音就如同暴风雨前的平静。
第六感十分敏锐的云夕身子不觉地抖了一下,呐呐道:“其实还好,我也没有很累的。”
孟珩这是生气了吗?生气她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可是她知道自己身体的极限呀……
“这神兵固然重要,但终究比不上你。”
云夕正想张口说什么,孟珩却轻轻叹了口气。
“你先好好睡一觉吧。”他这样说道,手也覆盖在她脸上。
“我还没打猎……”云夕还没说完,就感觉一股的困意席卷了过来,她的眼皮像是压了几百斤的石头,沉甸甸的,只想就这样闭上眼,沉入梦境之中。
脑海中闪过的最后一个念头是——孟珩这家伙,居然对她下药!
她身子一软,直接倒了下来。
孟珩将她拦腰抱起,神色复杂。他将云夕放在床上,动作轻柔地将被子盖在她身上。
云夕的袖口,那把匕首掉了出来。孟珩将匕首一起收起,省的睡觉的时候不小心刺到她。
在他的地盘上,她不会有任何的危险。
他点燃了熏香,味道清淡,却有种安神的效果,可以让云夕睡得更香。
走出屋子,就看见孟良正对着那两把剑啧啧称奇,“这杜家小娘子……简直脑子不知道怎么长的,这样的神兵说打造就打造,而且居然还成功了!若是让人知道,只怕求剑的人可以排到京城去了。”
孟珩淡淡道:“不会有人知道的。”他可不想让云夕因为这个理由被人惦记上,从此再无安宁之日。
孟良眼珠转了转,说道:“这两把剑,一个是给云深,一个是给孟珩。你用不了两把,不如一把给我如何?”这样的神兵他手中也没有,看着就眼馋啊。
孟珩平静的眼神中蕴含着两人都知道的鄙视——这人又在偷听人说话,脸呢!
孟珩哼了哼,“想都别想。”然后将两把剑一起收起来。
孟良气得哇哇叫,“我怎么就养了你这么一个不孝子,连把剑都不愿意孝敬。”
一块毛巾直接丢了过去,声音蕴含着警告声,“小声点,别吵醒了她。”
孟良觉得他在这家里简直要没地位了,他哼唧了一声,“你打算去哪里?”
“打猎。”
第九十七章 崇拜者,踩踏()
云夕好久没睡这么舒服了,等她睡醒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床褥和被子都十分的柔软。回想起睡前发生的事情,云夕大概也猜出,这只怕是孟珩的房间。这一觉醒来,可谓是神清气爽,之前的疲倦一扫而空。
只是……有必要非要对她用药吗?
虽然知道孟珩是好意,但云夕还是很无语。
她从床上下来,发现袖子里的匕首不见了,大概是被孟珩拿走了吧。
云夕也不在意,她对孟珩还是十分信任的。
她走出屋子,孟珩正拿着一本书慢慢看着,听到动静,抬起头,“你醒了。”
云夕点点头,在桌上看到了自己的匕首,只是原先她的匕首是用木鞘装的,现在反而用了一个小巧玲珑的兽皮装着。
注意到她的目光,孟珩唇角勾了勾,“那兽皮是我今日整日东西的时候翻找出来的,即使是神兵也不能轻易割裂。”他嘴上说的轻描淡写,却没有说出那兽皮真正的价值。那是一种叫做千面獠牙的野兽身上的皮,最是坚韧,甚至能比得上传说中的天蚕丝。再加上外表并不显眼,就越发显得珍贵了。
这倒是比木鞘方便多了,云夕笑着将匕首收起,兽皮还挺厚的,有这么一层保护在,拿在手上也不会扎手了。
“多谢。”
她看了看窗外,发现天色还早,还没到太阳落山的时候,这时候进去打几头猎物还可以。她正要离开,孟珩开口了,“我今天打了不少的猎物,恐怕要吃不完,你带一些回去好了。”
云夕看向了院子中的野猪、鹿、兔子、山鸡……沉默了。只怕孟珩是听到她的话才出去打的吧。
孟珩看起来不好接近,其实是外冷内热的一个人呢。
院子里的猎物还真不少,云夕睡了一天,又没吃什么东西,肚子还真饿了。
她转头对孟珩说道:“我们来吃烤肉吧。”
等吃一些垫垫肚子再回家。
孟珩看见她眼角眉梢都是笑意,唇角不自觉勾起,“好。”
云夕直接烤了一只叫花鸡,只吃了翅膀和脖子,剩下的就都交给孟珩了。
孟珩让她猎物随意挑选,云夕最后选了一头鹿和两只兔子——比起野猪肉,她更喜欢吃鹿肉,虽然鹿肉挺上火的。
回到家后,云夕将猎物放在厨房中,今晚两个兔子直接煮了吃,至于鹿肉则得腌制,或者是做成肉干。这个季节的肉放到第二天的话,容易变质。
杜周氏对唐嫂子道:“将鹿肉切成一块一块的,每块大概两斤,等下让云瑶送一些出去。”反正也吃不完,不如送出去做人情。
唐嫂子点点头。
云夕则去看云瑶,她今天出门前给云瑶布置了十张大字的作业,也不知道她完成得怎么样了。
走进屋里,云瑶正哼着小曲看着一本书,看到云夕进来,她有些慌张地将书往桌子底一塞,这欲盖弥彰的模样啊……云夕都要为她的演技叹息了。
她有些无语地看着云瑶,“作业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