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富贵之农家贵女-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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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云夕露出十分无辜的眼神,她的视线落在孟珩身上。就如同记忆中那少数几面一样,孟珩的皮肤是一种有些不自然的黑,若是仔细看五官的话,会发现他的五官十分完美,只是黝黑的皮肤却遮挡住了完美的五官,加上还有三道大大的疤痕,交叉地布在他的脸上,越发显得狰狞起来。
孟珩用审视的眼神看着她,“你的功夫倒是不错。”
杜云夕垂下头,作羞涩状,“我只是力气大了点而已,没想到运气那么好,居然直接砸死野猪了。”
孟珩说道:“你今日过来是?”
杜云夕走了过去,说道:“前几日,多亏了你,我这条命才活了下来,这是谢礼。”
孟珩淡淡道:“我救你一命,你也救我一命,我们之间也算扯平了。”
杜云夕发现他的声音十分好听,低沉的嗓音落在耳中,即使语气冷淡,也有种勾人的魅惑。用现代的话语来说,那就是耳朵听了会怀孕。
杜云夕没说什么,只是十分自然地想要帮他推轮椅。
孟珩眉毛微微皱起,“我自己来。”
杜云夕扬了扬眉,也不强求。自然对方不需要帮助,那么她也不必多管闲事。这孟珩的自尊心出乎意料的强啊。
她看见屋里的门开着,但孟珩的父亲孟良却不在的样子,心中不由生起疑惑:这孟良的心还真大啊,人不在,也敢放任自己的儿子外出。
她直接将手中的东西放在院子中的一张桌子上。
孟珩慢慢地推着轮椅,视线长长地落在她身上,似乎在疑惑她与过去的差别。
杜云夕放好东西以后,走到那头野猪面前。她出手的时候可没留力气,一个石头过去就让野猪毙命。
她的眉头微微皱起,这头野猪该如何处理呢?野猪是她杀的,那么肯定是属于她的。野猪肉就算按照猪肉来卖的话,这样一头野猪也能够卖个五两银子了。
只是她若是扛着这么重的一头野猪去城里的话,恐怕会吓死不少熟人吧。
她转头看向孟珩,按照记忆中所得,这孟珩并非那种多话的人,事实上,他也鲜少同村里人交流,仿佛将自己隔绝于所有人之中。
所以,这个人应该不会说出去吧?
像是看穿了她的想法,孟珩淡淡道:“放心吧,我不会说出去的。”
杜云夕怔了怔,随即露出一个清浅的笑容,“多谢。”
孟珩微微怔了怔,垂下眼睑,什么都没说。
杜云夕犹豫了一下,既然已经在他面前表现出自己的不寻常了,加上孟珩也不是那种多话的,同村里人也没什么交流。即使真的说出去,恐怕也没人会相信,云夕心中自然就更放松了点。
她直接问道:“你们家的刀子可以借我吗?”她正好将这野猪给解刨一下,一些猪肉拿回去自己家里煮着吃,一些直接带到城里去卖。
这么多猪肉他们自己吃也吃不完,还不如卖出去赚点银子呢。在这里,没钱寸步难行啊,特别是像她这样想要尽快改善自己家环境的。
孟珩微微抬了抬下巴,“桌子下面有一把。”
“谢了。”杜云夕说道,然后还真的在桌子下翻出了一把大刀子,这刀子磨得十分锋利,一看就知道平时时常使用的。毕竟孟良也是出了名的打猎好手,平时肯定没少进山打猎物贴补家用。也难怪孟珩身上穿的衣服都是簇新的,而且布料一看就是上乘的那种。
她拿起刀子,掂量了一下,这把大刀大概有七八斤的重量吧。
她拿起大刀,动作利落地顺着纹理,开始解刨了起来,手法干脆,一看就是老手,虽然达不到庖丁解牛那种级别,但显然不比城里卖猪肉的差多少。
她这样一个长相柔弱的女子,却面无表情地解刨着一头至少有三百斤重的野猪,形成了鲜明的反差,画面冲击感太强。
孟珩坐在轮椅上,安安静静地看着这一幕,眼神晦涩难辨,让人看不出他眼中的情绪。
一刻钟后,杜云夕终于将这头野猪给解刨得差不多了,她直接割了一块差不多十斤重的肉,随手搁在桌上,然后补充了一句:“这是谢礼,虽然你们家应该不缺肉。”
她刚刚去拿刀子的时候,可是看到里面挂着一排熏好的肉。也难怪不少寡妇将目光盯上了孟珩的父亲孟良。嫁入孟家有肉吃啊!
孟珩道:“里面有个麻袋,你可以把肉装在里面带走。”
杜云夕原本还想借一下袋子,没想到孟珩先提出来了,她怔了一下,点点头,“好。”
她在屋里翻找出一个挺大的袋子,把一块块清洗后的猪肉往里塞。
然后放在院子中,对孟珩道:“我打算进山找几种青菜,这些肉先放这里,可以吗?”
孟珩点点头,没有拒绝。
杜云夕觉得孟家的肉那么多,不可能贪了她这点野猪肉,所以才放心地进山去了。
她想了想,直接从左边那条路走。在那之前,她又借了一个装东西的麻袋。
等待她离开没多久,孟良也回来了,他打了个哈欠,和孟珩一样,他的皮肤同样挺黑的。
孟良眼尖地看到桌上的猪肉,又嗅到了空气中的血腥味,他漫不经心说道:“你刚刚宰杀了一头野猪吗?没被人看到吗?”
他说话的语气十分的随意,一点都不像是父亲应该对儿子说的。更重要的是,听他话语之中的意思,他似乎不觉得孟珩这个双腿残疾的人遇到野猪会出什么事。
孟珩的唇角微微勾起,“不是我杀的,是先前救起的那杜家三娘杀的。”他的眼神闪过深思,他今日所见到的杜家三娘同之前相比,性格简直是天差地别。看来带着面具的不只是他一个人啊,有趣。
孟良惊讶地睁大眼睛,“是她?怎么可能?”
孟珩平静道:“不信就算了。”
然后推着轮椅,直接到院子中,“今天做红烧野猪肉好了。”
孟良又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做就做呗。对了,我今天进山去总算找到了几样珍贵的药材,说不定你这腿很快就可以好了。”
孟珩对此却兴致缺缺的样子,“随便吧。”就好像自己的腿如何他根本就不在乎一样。
第十一章 进山寻宝,灵芝养成()
杜云夕的运气不错,一进山,便轻轻松松地抓了一只的山鸡和一只野兔。她将这两个敲晕,出门之前的她也有准备一些绳索,正好将这猎物给绑了。
她没忘记自己这趟进山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那仙人草和冰粉花,至于山鸡和兔子,那纯粹就是意外收获啊。只可惜阳河村这里只有一条大河,并不靠海,不然杜云夕还可以去寻找一下前世一种石花草,来做石花膏。
这大青山的深处即使是对一些有经验的猎户来说,依旧是危险的存在,但是对杜云夕来说,现在的她就像是逛着自己家的后花园一样闲庭信步。那些撞上来的动物基本都成为了她的猎物。
现在正是六月的酷热时节,这大山里的树荫却将头顶遮挡得严严实实的,只在缝隙之中漏下点斑斑阳光,微风拂面,吹去了暑热,风中混合着花香、青草和泥土的混合香气,让人心旷神怡。
虽然一直没找到自己所要的东西,但是大山中凉爽的空气却也让她心情不自觉平静了几分。
忽然之间,杜云夕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气,她现在的身体基本继承了前世的好体质,不仅视觉听觉厉害,就连嗅觉也十分灵敏。
这香气……
杜云夕循着香气走了过去,最后再一株三人手拉手才能合抱住的大树后面发现了一株的灵芝。只是这灵芝显然尚未成熟,边缘还有一圈嫩黄白色的生长全。
灵芝啊!不用说也知道肯定也值钱,只是这灵芝最多就是几个月,都还没成熟,现在拿去卖也卖不出好价格啊。
倘若别人遇到这灵芝,恐怕也只会再等待个几个月,等灵芝成熟了,再摘去卖了。
杜云夕望着自己的手指,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笑意。没成熟又不要紧,她可是有植物异能在手。虽然……这能力还不算强。她前世的时候,可是能够做到让人参苗瞬间长成了百年人参的。
她伸出手指,集中精神力,轻轻碰触着灵芝。像是宣传片将灵芝成长的瞬间快放一样,这灵芝在云夕面前慢慢地展现了成长的每一个步骤。
当灵芝成熟后喷出了孢子粉,杜云夕的眼前一黑,身子一软,直接坐在地上。
她为了让这灵芝成熟,也算是一口气用尽了自己的精神力,此时的她嘴唇发白,额头上还渗出了淡淡的汗珠,更是头疼欲裂。
不过杜云夕也清楚,每一次用尽精神力,虽然会头疼一天,可是却也能够更大地开发自己的异能。
她欣喜地望着这总算成熟了的灵芝,小心翼翼地将这采摘下来。然后放在手中掂量了一下,这灵芝大概有两斤重的样子,品相很是不赖,就算拿到药店中,最少也能卖几十两银子吧。
她将灵芝小心翼翼地装进袋子之中,今天这一趟进山,单单这灵芝便值回了票价。
不过杜云夕可没有因为找到了这灵芝就心满意足,继续寻找着仙人草。
只是她的好运似乎在这灵芝上用光了,一个早上过去,也没寻找到什么。到了中午的时候,她的肚子已经饿了。幸好她出门之前有带干粮,坐在树下,很快就着带来的凉开水,将干粮吃了进去。干粮的味道自然不算好,只是勉强入口填饱肚子罢了。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她也不能抱怨什么。
在匆匆吃过午饭以后,杜云夕再接再厉寻找。本来她都做好了若是找不到的话,就明天继续来的打算。没想到在太阳下山之前,她人品爆发了一下,还真的找到了仙人草,而且数量还不少,那一整片都是。
杜云夕将这些仙人草拔了一半,又留了一些下来,记好这一带的路线。然后将仙人草同灵芝一起装进袋子之中。
只是那凉粉花,她终究还是没有找到。
保不齐这大山中根本就没有凉粉花呢,能找到仙人草已经运气不错了。杜云夕这样安慰自己,然后便准备回去。
回去之前,她又去了孟珩那边一趟,打算扛回野猪肉。
孟珩淡淡道:“我爹已经帮你将那些野猪肉送回去了。”
杜云夕怔了怔,孟良同他们家无亲无故,之所以会帮忙,恐怕就是看在孟珩份上吧。没想到孟珩却是个面黑心热的人。她嘴角扬了扬,认真说道:“多谢。”
孟珩对她的道谢没有什么反应,而是继续推着轮椅,回到屋内。
原本杜云夕还抱着将野猪肉扛回去,倘若大家问起的话,就说里面装的是野菜的打算,谁知道孟良却帮了她一把。
她将抱着袋子,准备回村里。一路上,导致遇到了不少记忆中的熟人,还有人凑上来问她:“云夕啊,那孟良,怎么好端端地给你们家送木材去了?”
杜云夕怔了怔,原来孟珩的父亲孟良送野猪肉回来,是打着木材的名义吗?
她早就寻思好了理由,说道:“之前我不小心落水,孟珩喊人来救了我一命,今天大娘便让我送一些谢礼上门。却没想到那孟良还送了木材过来。”
其他人恍然大悟,又继续问:“那你怎么现在才回来?难不成一直呆在孟家和孟珩在一起?”
问话的人显然不怀好意,毕竟孟珩在这村里的风评十分不好。
杜云夕神色淡淡道:“我看家里没有什么吃的,便进山找了些野菜,准备晚上煮野菜汤。”说吧,还打开自己的袋子,让他们看了看。杜云夕的灵芝就放在最底下,被仙人草覆盖着,所以她也不怕会被他们看到。
虽然这群人并不知道杜云夕摘的是仙人草,只看到绿色的植物,便信了杜云夕的话语,还有人夸她懂得持家。
“既然那孟家公子救了你一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看你不如嫁给他算了。”一道含着讥讽笑意的声音响起。
孟珩因为腿疾的缘故,整日坐在轮椅上,也鲜少外出,被村里的好事者戏称他是公子,同城里那些公子哥一样。只是这称呼明显带着嘲笑。
杜云夕回过神,说话的真是她的堂姐,杜家二娘杜云月。
杜云月不过大她三个月而已,是她那三婶娘的亲生女儿,不知道为何,从小就讨厌杜云夕。
杜云夕神色微敛,直接回击道:“我听闻三个月前,村里的黄大叔在城里救了姐姐一回,既然是救命之恩,姐姐不如也嫁给他如何?”
她口中的黄大叔,是村里一个四十多岁的大汉,妻子在几年前去世,留下一子一女,加上他家境又清贫,自然没有人愿意上门当便宜娘。
杜云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