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以及人与狼的爱恨情仇:雪狼 作者:徐大辉-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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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林田数马睡了三年多……”
索菲娅实在想说出那件事,刚一开口,韩把头阻止她说下去,他说:“你卧薪尝胆为复仇,我理解。”
“我该杀了他。”索菲娅说。
还是索菲娅和韩把头在一起时候,他向她讲了狩猎队去杀卢辛的起根发苗,索菲娅发誓杀掉林田数马。
“我以为砸死了他。”索菲娅说。
计划杀死林田数马的前几天,索菲娅思考用什么武器才能致林田数马于死地。在不使他有一点察觉的前提下,一下弄死他。
一、叫玉米去买老鼠药,下毒。
二、和他做爱累疲惫他,用他的军刀刺死他。
三、用坚硬的东西砸死他。
最后决定使用铜蜡台,它就摆在床边,伸手随便就可操起来,他们经常挪动蜡台,林田数马有个看的癖,他时不时地叫她把蜡台递给他,索菲娅躺在里侧,离放蜡台的地方近。
林田数马参加镇上一商贾的宴请,喝酒常使他渴望女人,索菲娅利用这一最佳时机。
索菲娅清楚耗尽林田数马每一丝力气对自己的重要性,要实施的计划需要林田数马无束鸡之力才完美。
林田数马的欲火被索菲娅煽得燃烧异常,到最后他变成灰烬,轻飘飘在床上,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索菲娅挥铜蜡台砸向灰烬……
没想到死灰复燃,林田数马活过来。他没死对索菲娅意味着什么,将有人日夜追杀她。
“你得躲起来。”韩把头说。
躲过一次追杀,还有二次、三次的追杀,林田数马绝不放过伤害他的人。
“如今的满洲国是日本人的天下,”索菲娅说,“我能躲到哪里去呀?”
“今冬先藏在狩猎队,明年开春逃回俄罗斯去。”韩把头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狩猎队人多嘴杂,万一……”
“弟兄们绝对忠心耿耿。”韩把头说。
打算明年开春逃走,韩把头给索菲娅画了张草图,从哪儿走到哪儿再到哪儿,从国境线哪一薄弱处偷越过去,他都对索菲娅说清楚。
“过去你一定沿此路线走过。”索菲娅说。
“是,不止一次。”
韩把头到俄罗斯贩运过狼皮,或以物易物换过东西,狩猎队的装备大多出自俄罗斯。
“可是我不能走。”她说。
“为什么?”
“根儿还没有找到,没找到他我不走。”她坚决地说。
客观地说找到根儿又能怎样,从小就在狼群里,会说狼语而不会说人话,生活习性都是一只狼。
“他恐怕认不出你。”韩把头说。
索菲娅想过这个问题,见了根儿也未必认她这个娘啊!尽管如此,她没减弱想见到失散多年儿子的愿望。
“找到他,一定找到他!”她说。
索菲娅转回身,坐近韩把头的身边,从他嘴里拔下已经抽透烟的烟袋杆,在炕沿上磕去残灰。
“我给你装袋烟。”她说。
韩把头从腰间摘取皮烟口袋,递给索菲娅。
她手捧着烟口袋,看了看:“你还用着它?”
“你给我缝制的嘛。”
这个用狼卵皮缝制的烟口袋,韩把头十分珍爱,狼卵皮材料并不希奇,索菲娅把一个故事的伏笔缝在里边了,所以他们再相见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这只公狼很大吧?”索菲娅将烟袋锅探进烟口袋,狼卵生命起来,鲜活地跳动。
“喔,很大。”
“像你。”索菲娅说。
“什么?”
索菲娅举了举手中狼卵皮烟口袋。
“你喜欢。”
他们打闹起来,满炕滚,火炕很长,从炕头滚到炕梢,索菲娅没剩下几件衣物,差不多都露出来了。
“别着急,你去把门插上。”她说。
“插着呢!”他说。
为了以下的故事进行得更从容不迫,我们都到院子里去回避一下,走进院子,三个陌生人迎面走来。
“韩把头的在吗?”曹长江岛用不流利的中国话问。
老姚赶忙上前:“太君,请先到屋里坐。”
“他人呢?”曹长江岛狐疑地望着一扇窗户。
“太君找我们老把头,太君,我去给你们叫他!”老姚提高嗓门,满院子都能听见他的声音。
曹长江岛搡了一把老姚,向他怀疑的那扇窗子跑去,一刺刀挑开窗户纸,然后往里看。
韩把头独自一个人从炕上坐起来,揉揉惺忪的睡眼,打个哈欠。
“你的一个人?”曹长江岛站在窗户外问。
卷二十四 好肉都被狼吃了
好肉都被狼吃了,坏名誉都加在狐狸身上。——藏族谚语
93
狼孩叼回一块干肉给杏仁眼,肉太硬了,杏仁眼最后两颗牙齿也掉了,它眼巴巴地看着很香的狍子肉,吃不进去。
狼孩望了片刻,明白狼母亲不吃干肉的原因,他嚼碎干如木片的狍子肉,然后吐给杏仁眼吃,那句老话描述眼前的情景:乌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
这样的情形应该发生在韩根儿和索菲娅之间,他们是真正的母子,事情的变故,彻底改变了他们的关系,人与狼间隔究竟有多远?虽然不是生死两茫茫,但也是相隔两个世界。
狼孩的意识里有无索菲娅这个母亲呢?属于人类的东西他还有多少?狼孩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此刻,杏仁眼对他比什么都重要,狼母亲嚼不碎东西,他就效仿狼母亲喂自己的样子,也是把猎物先咬碎,再让自己吃下。
干硬的狍子肉被狼孩唾液浸渍后变软,经牙齿磨成碎块,杏仁眼很容易吃下去。年老的狼很少得到后辈的照顾,赡养就更谈不上,这与狼的生活方式有关,狼成年后,也就是迈出窝去,它们永远不再相认。一只母狼哪怕活活饿死,它的子女视而不见,丝毫没有怜悯同情之心,血脉亲情更不用说,这就是狼。
人和人在一起往往是狼,人和狼在一起往往是人。狼孩如此照料杏仁眼,出自人类的心理,是人类善良的天性所致。狼母亲咬不动食物,他就嚼碎喂养它,是否出于报恩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狼孩这么做了,一个年老的狼因为他这么做,生命得以延续。
半块狍子肉进入胃中,杏仁眼因饥饿引起的疼痛得到缓解,它精神了许多,灰暗的眼睛透出亮光,看一只狼生命旺盛与衰弱,看它淡黄色的眼睛是否有光彩,如果光亮闪烁,说明它处在生命的鼎盛时期。杏仁眼虽说不上生命鼎盛,起码是耄耋之年的生命跳跃了一下。
狼孩看到杏仁眼打起精神高兴,撺掇狼母亲出洞走走,享受一下初冬的阳光。
杏仁眼有了力气在洞里待不住,它想好一件事,打算近日实施:送狼孩回到族群去。
也许,杏仁眼看到自己生命的尽头,将来扔下狼孩自己无法生存,必须和族群一起。
“走吧!”杏仁眼用眼睛说话。
狼孩跟着狼母亲离开住了几年的洞穴。
同在香洼山走回到领地的路似乎很漫长,别指望一天能走到那地方。
傍晚,它们路经小松原睡过的树洞前,狼孩兴奋起来,头摇摆着叫了一声。
杏仁眼明白狼孩的意图,随着它走向树洞。
狼孩钻进树洞,回过头来召唤杏仁眼进去。
宽敞的树洞令杏仁眼满意,难找这样理想的栖身之地,地处悬崖绝顶上,又十分安全。
“咱们今晚住这儿。”杏仁眼做出决定。
树洞里还有藏着的干肉,狼孩很快找出来当晚饭。这次,狼孩聪明到用水将肉泡软再给杏仁眼吃。
狼孩叼起干肉去找山泉,他记住一处泉眼,即使冬天也照常喷涌的温泉。
杏仁眼知道狼孩去干什么,也没跟着去,趴下来休息,它实在累了,汗湿的毛还沾贴在身上。其实,翻过一个山头就是领地,天黑之前完全可以走到,没多远的路。能够坚持走到那儿,它们不会在此歇脚。
树洞里在大雪融化后雪水顺着枝干淌进来,潮湿的气息里夹着菌类的味道,几簇黑木耳黑色花朵一样绽放。
杏仁眼望着黑色的花朵,蓦然回想起一件浪漫事——偷情。一只狼一生中偷过情是幸运的,到老了有甜蜜细节可供回忆。生活在狼的社会里,偷情不是越过道德底线,而是打破清规戒律,其越轨者将遭到狼王的严厉惩罚。青春激荡的男狼女狼偷情本无可厚非,但是在狼族的社会里,狼性也是受到极端的摧残。
桎梏和压抑的结果,就是造成越轨的事件发生——偷情,冒着生命危险的偷情。
杏仁眼的偷情是在那个夏季里,绵绵的雨落个不停,躲在洞里的杏仁眼躁动不安,它尽力向高处瞻望,独眼狼王的洞穴在苕树墩子下面。那时狼王的眼睛还没被鹰啄瞎,黄褐色的眼睛相当美丽,勾人魂魄。杏仁眼对狼王不是单相思,几天前,狼王走近它,趁其它狼不注意,用尾巴抽打一下它,把一种信息传达给杏仁眼:我喜欢你!
杏仁眼心跳加快,和少女初恋的感觉一样。事实上杏仁眼就是初恋,高大伟岸的独眼狼王对它倾心已久。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魁梧的身材多让同类异性心生爱慕。
雨天最易使动物感情缠绵。
杏仁眼想独眼狼王愈加强烈,森严的等级,它不可能大大方方地去爱心中的偶像,仰慕狼王可以,去和它幽会就不行。这中间还有障碍——狼王后,不是它不允许,而是既定俗成的规矩,没当上王后,就没获得交配权力,也就是说,你没资格爱狼王。
偷情多数是被逼,色胆可以包天!
杏仁眼出洞去,故意从独眼狼王的洞穴前走过,让狼王看见自己。它跑进山谷,到了一块开满野花的草原。
杏仁眼踏上绿茵茵的草地,雨便停了。
一道蘑菇圈出现——由褐色的油蘑排列成圆形。
杏仁眼对这图形并不陌生,和月亮形状相同,它不止一次随狼王嗥叫祭月。每每都是仰视天空的圆形,今天它走进圆形,想真切地感受一下月亮。
杏仁眼躺在蘑菇圈里,微闭着眼,一只被雨水打湿翅膀的大王蝶在它的头上方盘旋飞舞。
独眼狼王走进蘑菇圈。
期待已久,渴望已久,水到渠成。它生命中的第一次,在蘑菇圈里……
狼孩叼着泉水泡软的肉回来,打断杏仁眼的回忆。
它们开始进晚餐。
94
林田数马愈想愈觉得有必要问清楚,朱敬轩是不是救人心切而看走眼。朴美玉绑架少爷绝不会是为去开什么客栈吧?
“你看准是他们?”林田数马问。
“没错,我还看见那匹大红骡子……”朱敬轩说,“朴美玉骑着大红骡子。”
林田数马问朱敬轩,他们开客栈做什么?
朱敬轩一个劲儿地挤鼓眨鼓眼睛,想不出所以然来。朴美玉起初绑架少爷是为报复大太太,也捎带报复我朱敬轩。目前出现了预想不到的情况,她带着洪达开起客栈,难道她不想报复啦?
想想这也讲不通,不想报复就该放少爷回来呀!更令人费解的是,她带着票时间可不算短了,哪个绑架者老养着票呢?这就不得不让人对绑架者的动机产生怀疑。
“没有明确的目的,天下有这样绑票的吗?”林田数马说。
“是啊,没有。”
“动脑子想想。”林田数马说。
绑架者朴美玉缜密地想过,开始绑架朱洪达就是报复朱敬轩大老婆,让她为自己的淫威付出代价。事情发展过程中,突然有了转变,她得知自己的眼球是林田数马派人抠掉的,报复的范围扩大到林田数马。朴美玉自己也搞糊涂了,绑架朱洪达又怎样报复得了林田数马,起码不想杀死这个无辜的男孩,要杀就该杀作恶者林田数马本人。
后来,朴美玉非但不想伤害朱洪达,相反倒想放他走。朱洪达的所做又使她没有想到。
“我和你当胡子!”朱洪达说。
“当胡子?”她吃惊这么小的孩子竟有如此奇怪想法。
“骑马挎枪比读私塾好。”朱洪达不愿读书。
这样就给朴美玉出了一道难题,朱洪达还不到去杀杀砍砍的年龄,至少需要两三年的时间长大。大林镇给寡妇当假丈夫,也是出于对朱洪达的考虑,如此缘故,林田数马和朱敬轩再聪明也难揣测到。
“我实在想不出来。”朱敬轩说。
林田数马终归比朱敬轩聪明,他联想到了自己的眼睛,朴美玉的眼睛,小松原弄来的狼眼睛……依稀感到朴美玉绑架自己的儿子不那么简单了。
“或许朴美玉知道了黑龙会的人抠她眼珠,是我指使的。”林田数马心想,但没说出来,他不打算对朱敬轩说这些。
“太君,还是赶快救少爷吧!”朱敬轩迫切地说。
“救,你说怎么救?”林田数马问。
“派兵去大林……”
“剿?”林田数马皱眉头。
朱敬轩咽下要说的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