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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部分

风流大唐-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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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已身为人妇的莎芳也不禁娇羞之色,一闪而逝,随即见多识广的她媚声笑道:
“虽然你是大名鼎鼎的邪帝,虽然我们曾刺杀过你的未婚娇妻;可即使这样,你也不该偷取我们女儿家的贴身肚兜呀?”
我毫不在意的轻松道:

()
“小弟原本的目标只是水,火二位小姐仍散发着诱人体香的小肚兜,至于莎芳阿姨你的,仅仅是顺手牵羊而已。不过物尽其用,小生已决定将它送给扬州现年五十有七,自今鳏居,满腹经纶,学究天人的白老夫子,相信应不会辱没莎芳阿姨你吧?”
善母莎芳现在的另一身份乃是回纥王时健俟斤最宠爱的太妃,就连时健亦对她言听计从,身份高贵的她何曾受过这个?
城府深沉的莎芳终忍不住勃然变色。可就在她还未发出命令的时候,我又向她们做出一个气死人不赔命的半副鬼脸,然后倏地拔地而起,连续四个漂亮的倒翻,|乳雁投林般没入黎明前最黑暗的夜色之中。
追之不及的回纥战士在连续射失弩箭后,俱都手足无措中。。。。。
被气的花容失色的莎芳狂跺莲足,咬牙切齿中。。。。。
热情奔放的水火二女羞涩,好奇,愤懑,无奈,芳心紊乱中。。。。。
离开莎芳和水火二女她们后,我全力展开身法,向竟陵方向赶去。
竟陵,位于飞马牧场的东北方。襄阳,位于汉水之旁诸河交汇处。竟陵和襄阳之间还有一规模相对小些的城市汉南。若从襄阳乘船顺流而下,一天既可到达汉南,再两天又可抵达竟陵。
自杨广被宇文化及起兵杀死后,激化了各地的形势。
本已霸地称王称帝的,故是趁势扩张地盘,原为隋官又或正采取观望态度的,则纷纷揭竿而起,成为一股股地方性的势力,保障自己的城乡家园。
襄阳的钱独关和竟陵的方泽滔就都是这样典型的例子。
“双刀”钱独关乃汉水派的龙头老大,为人介乎正邪之间,在当地黑白两道都很有面子,做的是丝绸生意,家底丰厚。
当然,这只是他的表面身份,暗地里他其实是阴癸派的人,要不然,白清儿又怎能以他小妾的身份行走江湖,欺瞒世人?
炀帝死讯传来,钱独关在众望所归下,被当地富绅及帮会推举为领袖,赶走了襄阳太守,自组民兵团,把治权拿到手上。
钱独关虽自知没有争霸天下的实力,但际此风起云卷,天下纷乱的时刻,亦可守着襄阳自把自为,不用看任何人的面色。在李密,杜伏威,李子通等各大势力互相对峙的当儿,他更是左右逢源,甚至大做生意,换取所需,俨如割地为王。
自林士宏被我刺杀身亡后,襄阳,已成为目前阴癸派唯一能够掌控的城市。在此天下大势瞬息万变,各方势力风起云涌之际,即使襄阳再具有战略价值,一介孤城,又能有多大发展。
比起慈航静斋所支持的李世民和李唐,她阴癸派的脚步实在是落后了太多,太远。正因为这些背后深层次的原因,上次祝玉研才会先以婠婠,白清儿和闻采亭三女色诱,后又不惜武力威逼我立刻接管少帅军的统治权。可惜她那次行动仍未能达到目的。
现在,魔门与慈航静斋的道统之争,已逐渐演变成由我所支持,帮助的少帅军与由慈航静斋支持的李世民和李唐之间的天下之争。她阴癸派除了在暗地里玩弄些阴谋诡计,挑拨李唐三兄弟之间的关系,妄图坐收渔人之利外,将再无他图。
当然,她们还有一条路走,就是彻底臣服于我。只是以阴癸派的坚韧和仍隐在暗处的强大势力,暂时这个可能性还十分微小。
竟陵,创建独霸山庄的方泽滔与钱独观走得路线大同小异,只是他运气太差,恰恰在飞马牧场刚刚击退四大寇袭击,损失惨重之际,突遭杜伏威率领的七万大军重重围困。而深悉兵法的杜伏威却又偏偏开放了东南官道,以动摇竟陵军民之心,粉碎其死守之志。
方泽滔在极其严峻的形势面前,一面急派手下向飞马牧场求救,一面组织全城军民死守,奈何大势已去,苦守三日两夜之后,城破人亡。
竟陵方泽滔手下的数百残余人马,在年近六十的老将冯歌率领之下,逃奔飞马牧场而去,在路上始遇到援救不及的牧场战士。
由商秀珣和红拂率领的牧场援军救援不及之下,惟有退守牧场,又联络四方城乡,严阵以抗攻陷竟陵的江淮军。
而同样损失惨重的杜伏威亦无力立时扩大战果,双方就此僵持不下,处于冷战状态。这一切,都发生在我帮助牧场击毙四大寇,刚刚离去后的那几天。
而在原独霸山庄右先锋方道原手下任职文书的虚行之亦于竟陵城破之前,逃离该城,后在洛阳与寇仲和徐子陵一见如故,并最终被寇仲收服,成为现在寇仲最为得力的手下之一。
“唉,还是做回自己舒服呀!”
我暗自感叹道。之前扮作突利击杀三名突厥哨卫,引蛇出洞的时候,还得强自运功,改变体形,那种难受劲,真不是一句“痛苦”就可以形容出来的。真不知道身材高瘦的辟尘是采用何种方法能够长期扮作肥胖臃肿的荣凤祥,而不会露出破绽的?有机会定要去向他好好讨教一翻。
一边胡思乱想,我一边急速向竟陵方向赶去。现在康鞘利的突厥战士和大明尊教的势力已经能够确定,他们必会衔尾追来。至于阴癸派,暂时还确定不了她们的意向。
对于康鞘利一方,我既定的策略就是“跑”。自己制作人皮面具的水准距离鲁妙子还有很大的差距,骗过康鞘利手下的那些突厥战士轻而易举,但是若想成功骗过康鞘利本人,甚或是赵德言这类熟悉突利的人物,这绝无可能。所以,只有若即若离的不断逃跑,才能成功把他们的注意力引到我的身上来。
对于大明尊教,那就简单多了,以本来身份出现的我既定策略是“游击战”,对他们能杀则杀,不能杀就闪人。从牧场到梁都这一段路上都是狩猎场,生死存亡,全凭个人实力。


既然胆敢去刺杀我的未婚娇妻们,那就必须要为此付出惨痛代价。虽然现在功力不足,但打击敌人又不是只有正面硬捍一种办法可选。
面对这一即将上演的狩猎游戏,我真是越来越充满期待。。。。。。
(注:母鸡孵化小鸡时,小鸡二十一天必出壳,所以,才有“二十一天不出击,坏蛋。”之说!)
正文第八十四章狩猎开始(上)
(5…612:19:003136)
第二天晚饭时分,竟陵城终遥遥在望。已从荒山野岭,山林小路重新赶回官道的我对着天空一直追踪至此,始终盘旋不去的两只鹞鹰恨恨的竖起两次中指后,才大步向竟陵城内走去。
悦宾居,乃竟陵城内最大的酒楼。
由于正值晚饭时间,此时一楼已人满为患,带有很多雅座的二楼相对好些,全是贵宾厢房的三楼除了熟客和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之外,其他人根本就甭想订到位置。二楼大堂内,十多桌客人俱都在一边进食,一边轻声细语的交谈着。
这时,楼梯一阵响动,随即,一高大魁梧,背背马枪,左颊处有多道疤痕,有些不似中原人士的威武男子大步流星的走上楼来。
他并没有进入雅间,而是选了一靠窗的坐位坐了下来。吩咐伙计大鱼大肉尽管上之后,就坐在那里一言不发,静静的望着窗外,不知道在思考着些什么?
在他不远处一桌上有两个客人,俱都长得身材矮小,但上肢却又都长过双膝,也算是一对奇异的组合。
坐在上首的那位一副书生打扮,但双目精灵有神,内中却又处处显露出商人的精明。另一人身着武士服,但实在看不出半点武功高强的样子,面貌更是透露出憨厚,率真的意味。此时两人显然已用罢晚餐,正在那里细细的品着香茗。
当那大汉进来时,两人曾一度终止相互间的谈话。现在,那个面相憨厚的男子又轻声道:
“兄台,小弟懂得少,你能否再给俺说些天下的新鲜事?”
那个书生模样的男子轻叹一口气道:
“咱俩近段时间一路走南闯北,交情至是没话说,身为儒家正统传人的我给你说说也不算什么,只是。。。。。。”
已经历过多次类似场景的那个憨厚男立刻知机的道:
“小弟明白,这顿饭俺请!”
那个书生男这才满意的道:
“最近轰动天下的新鲜事有两件,一是李密投唐,秘密西进长安未满一月,其手下头号军师沈落雁就联同大部分瓦岗将领,宣布投降少帅军,原统帅李密与瓦岗再无半点关系。”
那个憨厚男不解道:
“沈落雁不是一项对李密忠心耿耿吗,怎会投降少帅军呢?”
那个书生男继续道:
“少帅军统帅寇仲和被李密害死的原瓦岗统帅翟让之女翟娇关系良好,瓦岗大部分将领会选择投降少帅军自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的事。至于沈落雁为何带头背弃李密,个中原因众说纷纭,但传的最广,最快,也最令人信服的是她和笑行天关系暧昧,两人早有一腿。”
憨厚男还有些不解道:
“为何偏偏是沈落雁与笑行天关系暧昧这个观点传的最快,最广,最令人信服呢?”
书生男道:
“笨,古往今来,哪朝哪代,男女关系这种事不是传的最快,最广,最令人信服的?”
憨厚男恍然大悟,频频点头后又道:
“那第二件新鲜事呢?”


书生男品了一口香茗道:
“第二件是笑行天在飞马牧场创建飞马实业,专门销售大量独特,新奇且又十分实用的商品,如玻璃,肥皂,香皂,上好的胭脂水粉,香水等等,在全天下造成了巨大轰动。另外,他还写出两本书,一本是与饮茶有关的《茶道》,内中包罗万象,详细介绍了多种饮茶方法,并把饮茶法上升为一种‘道’的至境,实在令人赞无可赞。另一本则为兵书,名曰《三十六计》。”
憨厚男又虚心请教道:
“《三十六计》,是和《孙子兵法》一样的书籍吗?”
书生男缓缓道:
“‘三十六计’一词最早见于《南齐书·王敬则传》,其中写道:‘三十六策,走为上计。’但具体都有哪些计策,在笑行天《三十六计》一书之前,并无完全的记载。”
正在凝望窗外的那个大汉心中暗道:
“历史上,《三十六计》是到明末清初时才正式成书,作者姓名也并不可考。要不是为了落儿,我怎会这么早就将此书公开发售?”
这时,那个憨厚男又道:
“那个《三十六计》都说些何种东西呀?”
书生男立刻眉飞色舞道:
“昨晚我刚买到研读的,该书把三十六计分为六类——胜战计,敌战计,攻战计,混战计,并战计和败战计。并结合历朝历代众多著名战役实例加以详细阐述和论证,实在是一部兵法奇书。就连秦王李世民胜西秦薛仁皋,王世充以寇仲为军师,杨公卿为大将胜李密这两场战役也作为实例加以载录。”
憨厚男又道:
“那笑行天的观点如何?”
书生男详细解释道:
“不偏不倚,公正严谨。就拿他对大仇人李密的评价来说吧,前期的李密是知人善任,从善如流,算无遗策,出奇制胜;击败宇文化及后的李密是骄傲自满,刚愎自用;被杨公卿和寇仲击败后的李密则是进退失据,一蹶不振,白白坐失平反的良机。这些评语都是极其中肯,详尽务实的。唉,曾经纵横捭阖的李密之所以落到今日这般田地,实在是他自己的原因呀!”
那个大汉,也就是我啦,一边惬意的品着香茗,一边暗自得意。书籍这种东西可是舆论的导向,是能够流传百世的。这下子,大家对沈落雁带头投向少帅军的行为,就会增加很多理解和认可,这也算是我对落儿倾情付出的另一种回报吧!
憨厚男又道:
“可惜俺俩才貌俱不出众,要不然就也可像笑行天那样得到众多美女的眷顾!”
书生男不屑道:
“才貌,才貌,可见才学最是重要,身为儒家正统传人的我早晚会出人头地,一飞冲天。不过,以老弟你的才情,再加上猴子一样的样貌,恐怕这辈子是没有什么希望啦。”
憨厚男反驳道:
“才情赶不上你俺承认,可是论起样貌,恐怕你才更像猴子吧。”
“竟然敢说我更像猴子,你那是什么眼光?”
“不信兄台找人问问,俺就不相信自己的眼光也有问题?”
“好,问就问,这可是极其严重的原则问题。”
说到这里书生男一把拽过刚给我上过酒菜的伙计问道:
“小二,你说句实在话,我俩谁更像猴子?只要你实事求是,我们非但不怪罪于你,事后这位老弟还会赏你一两银子。”
伙计为难道:
“这不太好吧,小人怎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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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厚男抛出一两银子道:
“银子给你,只要你实话实说。”
伙计收起银子,有些怯怯的道:
“虽然是您给的小的银两,但说心里话,您看起来更像一只猴子。”
“哈哈哈,服气了吧,身为儒家正统传人的我怎么可能会出错?”
“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兄台看起来就是一只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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