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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七亿之赌(1-31)-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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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狸兴高采烈的去凉台洗衣服了,我也走累了,一下子躺到床上。 

  …… 

  “洗好了!” 

  “挂起来了吗?”我懒懒的睁开眼,望著狐狸讨好的笑脸。 

  “当然。我去做饭,你想吃什麽?” 

  “随便。反正厨房里只有土豆。” 

  我虽然心里已经原谅他了,却依然很酷的对他摆著冷脸。事实已经证明,这种人绝对不能给好脸色,否则他就会顺著竿往上爬。 

  狐狸一点也没在意,又笑嘻嘻的跑去厨房忙起来。 

  啊! 

  我快乐的想大叫──躺著不动就有人伺候饭菜,感觉真是爽极了! 

  又舒服的躺了半天,我才站起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走到凉台想把自己的内裤和袜子洗好挂起来。 

  “啊!!!” 

  眼前可怕的一幕让我绝望的大叫起来,即而怒火万丈。 

  “方唯!你这个混蛋!” 

  “我一定、一定要把你赶出去!” 

6 

  “叫我什麽事?” 

  狐狸笑眯眯的从厨房出来,笑容比春风还和煦。 

  我的怒火也象野草般被吹的迅速蔓延。 

  “你!──” 

  刚要爆发,一眼看见他手里还握著锅铲,我猛的吸了一口气,十分和颜悦色的指著说: 

  “把那个给我。” 

  他有些不解,但还是乖乖的把锅铲递给我。 

  劈啪! 

  一道凶光从眼中射出。 

  “狐狸!我跟你有仇吗?” 

  “没,没有……怎麽了?……谁是狐狸?” 

  狐狸吃惊的看看我,又看看突然横在自己脖子前锋利的锅铲,假装无辜的眨著眼。 

  假装!肯定是假装的!哪个人会不知道在风大的凉台上晒衣服要用夹子夹住?我看著落到地上沾了灰土的衣服,还有好几件飘到楼下了,最心爱的T恤落到了仙人掌上,小心翼翼的捏起来──果然,上面已经扎满了细刺,恐怕用镊子挑一天也弄不干净。 

  “没有仇?这是怎麽回事?” 

  我一手提著扎满刺的T恤,一手举著锅铲对准狐狸的脖子,越看他看起来聪明实则白痴的脸越生气,很想就此了结这个祸害。 

  “这是怎麽回事?我刚才明明挂好的。我做饭这麽短时间你怎麽就弄成这样?” 

  他这才发现哪里不对劲,瞪大了极其让人讨厌的细长眯眯眼,质询的看著我。 

  ! 

  我恨不得把他扔到锅里烩了。居然,居然还敢问我是怎麽弄的?你,你还敢倒打一耙啊?! 

  “看看这些夹子!挂完衣服要用它们夹住,不然会被风吹掉,你不知道吗?!” 

  狐狸诚实的摇摇头。 

  我很想拿锅铲猛敲他的脑袋,又怕弄脏了以後不能做饭。 

  “你没有告诉我。” 

  “我没告诉你怎麽做饭,你不是也做的很……一般吗?难道你从来没有晾过衣服?” 

  狐狸笑嘻嘻的摇摇头,“烹调食物可以修身养性,所以我喜欢做;我的衣服以前都不用自己洗,所以不会啊。” 

  算了,我算是彻底服了这个生活白痴了。心灰意冷的收回铲子,还是先去捡回楼下的衣服再跟他算账吧,不然在这个穷人聚集的地方会…… 

  “哎,你干什麽?那是我的衣服,你给我放下!听见没有,放下!……你混蛋!” 

  “砰!” 

  完了,看到楼下捡跑我衣服的混蛋,情急之下没仔细考虑就顺手把锅铲扔出去了。 

  都是这个狐狸害的,有他在,倒霉的事总是层出不穷…… 

  咦,什麽味道?好像什麽东西糊了…… 

  “糟了!我还炒著菜!” 

  狐狸飞快的跑去厨房。 

  天啊!果然被我说中了,这个狐狸,难道真是上帝派来降伏我欧米的?我不信,我不信,去他妈的上帝神仙,我决不相信命运! 

  我狠狠的握紧了拳…… 

  下一秒又颓然松开手。 

  好了,上帝,我服了,我服了你老人家还不行?现在我又满手仙人掌刺了…… 

  “……仙人掌我照顾的很好,它们很多又开花了,好漂亮! 

   

哥,还有就是我马上要升中学了,学费和买新制服的钱都还没有凑齐,妈问你这个月的钱能不能寄多一点?她还特地叮嘱我告诉你,如果你在大城市生活有困难就不要担心了,她和爸一定会想出办法。还有,小弟最近长的很快,他以前的衣服眼看就不能穿了……” 

  读著三妹的信,心情一会儿高兴,一会儿低落。在远离家乡的地方收到家人充满温馨关怀牵挂的信,心里温暖的想哭。但是烦恼的是,存款都被倒霉狐狸打水漂了,拿什麽寄回家呢?好,还是用老办法,这个周末去街上摆地摊! 

  “小姐,你穿这件衣服真是再合适不过了,它显得你特别苗条。” 

  我强忍内心的偷笑,竭力向眼前身材壮硕的女士推销,不惜出卖色相,英俊的脸一直深情的望著她。 

  没想到她脸色一变,勃然大怒,“什麽?你是嘲笑我胖吗?哼,不买了!”说著就把衣服一丢。 

  “小姐,你穿上真的很好看。” 

  狐狸很不识趣的凑过来,言辞无味,毫无诚意。 

  “真的吗?”没想到胖脸立刻熠熠生辉,现出羞涩的红晕,“你觉得我穿上好看?” 

  狐狸微笑著点点头,细长的凤眼放出万伏杀人电压,连我都差点被电晕。 

  “那我就买了。还是老板会说话,你的小夥计好讨厌!” 

  ! 

  我讨厌?我是小夥计?那麽谁是老板?狐狸?我── 

  看到胖手正把钞票递到狐狸手中,我用力咽下已经到嘴边的咒骂。好,看在钱的面子上,我忍! 

  胖手放下钞票後,轻轻握了一下狐狸白皙的手,狐狸不仅没有反抗,还眉开眼笑的看著她。 

  “欢迎下次再来!” 

  让我找个地方去吐吧! 

  喂,胖猪,你还有完没完?松手啊! 

  我越看越心急,差点冲上去把狐狸的手从熊掌里拉出来。 

  “怎样?我很有经商的才能吧?”胖猪好容易走了後,狐狸笑嘻嘻的把钱递给我,没看出我正气的要命。 

  “哼,你要是有经商才能,就不会破产跟我上街摆地摊了!” 

  他怔了一下,即而转过身去。 

  “对,你说的对。我是没有什麽可自豪的,我破产了。” 

  他背对著我,肩头明显的在颤抖。难道狐狸哭了?…… 

  我立刻後悔自己的口不择言,“对不起,我,我不是想故意伤害你……” 

  “警察来了!快跑!” 

  突然有人大喊起来,街上的小贩立刻如同受惊的群鸟,四散逃窜。 

  我早有准备,卷起地上的衣服,一把拉住狐狸,“快走!” 

  狐狸还没明白什麽回事就被我拉著跑起来。常来摆摊的人都对逃跑路线一清二楚,很快就汇成了一支逃跑大军,叮当!啷响的是手推车,稀里哗啦响的是装盗版光碟的纸箱,还有警察在队伍最後大喊“站住!” 

  我一点也不怕,因为越来越多人被我们甩到後面,警察每次都只要轻松的抓落在最後的几个,就可以收工交差,才不会傻到追我这样年轻力壮比骆驼还有耐力的飞毛腿。 

  我一边跑,一边看看狐狸,他也跑的很快,长的高腿长就是有优势,他跑起来算是我见过的人里最好看的了,好像一只优雅的羚羊。而且他似乎觉得这样逃跑很有趣,看到我看他,冲我高兴的眨眨眼。 

  “小欧,你跑的这麽快干什麽?” 

  算命的胖子阿敏连墨镜也跑掉了,这个紧要关头不用装瞎子了。他只提著包著卦书和纸笔的布包,算是所有人中最轻装逃跑的了,但是却气喘吁吁的迈著小短腿,越来越跑不动的样子。 

  “干什麽?逃跑!难道等著被抓啊?” 

  我一边飞快的超过胖子,一边说。 

  “你等等我……哎哟喂!岔气了我!” 

  “你,你小子不仗义……” 

  我心中为胖子默哀,看来今天晚上的牺牲品又是他了。而我和狐狸,现在已经跑到了人群的最前面,几乎象是马拉松比赛中的并列第一了。 

  糟了,前方居然也出现了警察!看来他们这次是有备而来,将两头都堵住了,准备来个甕中捉……呸!大吉大利!谁是那个! 

  不过,我们现在看来真的麻烦了,不能继续跑,又不能不跑,两个跑在最前面的人反而要最先落网…… 

  “这边!” 

  方唯突然拉著我闪进一条小巷。我对这里地形很熟,知道这是死胡同,可是已经进来了,这时候在退出去只是自投罗网,还是躲躲看吧。 

  “抓住了!……” 

  “刚才有人跑进那里去了……” 

  我和方唯躲在小巷尽头的墙下。我知道警察马上就要搜进来,四下找寻出路。 

  “方唯,我们爬墙出去。” 

  我踩著墙角的垃圾桶,试著爬到墙上。 

  “上来,我拉你。” 

  我怕狐狸不敢爬,对他急切的伸出手。谁知他看起来比我想像的勇敢,立刻就跟著我爬上来。 

  墙足有三米高,我咬咬牙,不能在这个时候胆怯,何况狐狸什麽也不会,还需要我救他呢! 

  “我数三下,一起跳。” 

  狐狸对我点点头。 

  “一、二、三──跳!” 

  “啊!” 

  落地时没站稳,我的脚在地上狠狠扭了一下,立刻钻心的疼起来。 

  “怎麽了?”狐狸马上问。 

  “扭到脚了。”我忍住痛想迈步,脚刚刚踏出一步就感到象被锥子狠狠扎了一下,要不是狐狸及时扶住我,就会摔到了。 

  “我来背你。” 

  狐狸蹲下去,作出要背我的姿势。我一下子愣住了。 

  “来吧。不要婆婆妈妈的。”狐狸转过脸看著我,眼睛在月光下闪现出从未有过的权威。 

  我还在犹豫,狐狸已经不由分说把我背起来,迈步向前走去。 

  他背著我走著,没想到他比看起来的有力气,背著我居然走的很稳健。我不由自主的搂住他的脖子,虽然在他背上一晃一晃的,却一点也不担心会掉下来。离他这麽近,我嗅到他身上的味道,不是上次的香水味,却是一种青草的清香。 

  我低下头,看到狐狸只长到膝盖下好像七分裤的牛仔裤,心里有些歉疚。因为没舍得花钱,就给他买了最便宜的裤子,没想到洗过一次就缩水这麽厉害。 

  狐狸背著我走在夏夜凉爽的轻风中,我安心的靠在他背上,决定明天就去给他买一条新裤子。 

7 

“疼不疼?” 

  方唯单膝跪在地上握著我的脚,一边擦药酒一边抬起头问我。 

  “好多了。” 

  看著他询问的目光,我心中一热:自从离开家乡独自在外谋生,很少有人这样关心的问我,不由得鼻子开始发酸。 

  他嘴角露出温和的笑,好像宽容的哥哥宠溺的看著在外面闯了祸的弟弟,低下头轻轻揉著我扭伤的脚,白皙细长的手指与我晒成棕色的皮肤形成鲜明对比。看到这样一双本来应该弹钢琴的手却在认真按摩我的脚,心里很过意不去,脸上也因为不好意思而发烧。 

  干净清爽的茶色短发在眼前轻轻跳动,我突然很想摸摸那柔滑的感觉,却不敢真的伸手──即使已经落魄到连吃穿都要靠我,他身上仍有一种让人不敢小觑的东西。 

  不过,我第一次发现他有可靠的时候,原来这个好吃懒做的狐狸也不是一无是处啊! 

  “那麽狐狸,不,方唯,看在你今晚帮了我的份上,就让你暂时住下去好了。”我在心里暗暗决定。 

  经过这一晚,方唯在我眼中不再是吃白饭的累赘,而是可以共患难的朋友。说实话,我在这个繁华的大都市并没有什麽朋友,只有大米还算是比较亲密的一个。童年时代的好友都在乡下,因为我经常搬家,连书信联络也无法保持。生活辛苦一点没什麽,但是每天孤独度过的滋味真不好受。现在有人一起生活,尽管相信他肯定会继续白吃白住,不过,既然养他不并比养一条小狗更费心,那我就勉强收留这个可怜的家夥吧!不然,还有谁要他呢? 

  手插在口袋里紧紧捏著昨天赚的钱,我在菜场里四下搜寻便宜的好肉。为了感谢方唯昨天辛苦背我,今天准备做最拿手的糯米烧卖犒劳他。 

  “老板,这肉也太贵了吧?” 

  好久没到肉摊前转了,一问价钱,没提防差点晕过去。 

  “贵?这可是上等的里脊喔,一分钱一分货!”老板自豪的挥舞起切肉的大刀,“到底要不要?”。 

  我看看粉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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