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战神-第3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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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足够的威慑力。
而在乡村,人口大量的减少,则由公安负责,本身人口不多,要对来往人员进行调查、备案。
中华民国的犯罪案件破获方面,尽管没有后世那么多样的科技手段,但是破坏率却是极高。因为中华民国的公安还有一个大杀器,那就是阴神。
中国是一个以道家文化为根基的国家,有大量的修士没有得道成为阴神,还有很多动物成精后没有修成正果,也成为阴神。
这些阴神到处划地盘,靠人膜拜的信力生存。所以人们做什么事都要拜拜神。
如今中华民国进行大规模的城镇化,人口开始向城镇转移。那些阴神自然也开始追逐着人口开始向城市发展,最主要的方式就是找代言人,在城市里发展道场什么的。
不过这个时候的中华民国,已经成立了专门管理这方面的部门,这些阴神要想进入城市获得香火,就必须出力做事。
所以每个地方的公安都有一个神婆法师充当顾问,这些顾问请到的阴神必须是法力足够高的。只要他们能破案,神婆法师能拿到金钱奖励,而当地也会为该阴神修建庙宇,得到中华民国的官方册封。
古代朝廷基本上都会册封阴神,另外传说以前的华夏还有天庭存在,专门册封这些阴神,所以华夏称之为王道乐土。而海外蛮夷的那些阴神,基本上没有什么规矩,都是靠恐吓一些原始部落去膜拜他们,否则就不让人家好过。华夏的阴神,则是为人们提供各种服务产品,求签、许愿等等,以获得信力。
后来天庭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不过各王朝也会进行一些册封。但是因为当时是农业社会,人口分散在农村居多,所以管理起来也不是那么方便。
如今人口大量集中到城镇,中华民国对那些阴神管理起来就容易得多了。毕竟在城镇里面,没有政府允许,不能发展香客。
要想获得册封,就得配合地方教化、案件侦破,也得保一方平安,不能让那些小鬼在地方上乱撞邪。
这样的手段在古代实际上很常见,传说包公就可以到阴间查案,实际上就是过阴,地方上不少人有这种能力,并不是很少见。这些特殊人才,也被各地公安吸纳,成为公安部门的案件顾问。
那些阴神只要配合公安侦破案件,就可以获得册封,政府也会在城镇为其修建庙宇。当地公安还会为其宣传功绩,为其吸引香客。
有足够的香客,那些阴神的法力也会越来越强。所以这个东西就是信则有不信则无,但是别人信,这东西依旧有,并不是自己不信就没有的。法力越强,侦破案件的能力也就越强。
地方上若是发生案件无法侦破,公安就会找来一大堆这种顾问,那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时候,犯罪分子基本上无所遁形。
为保一方平安,中华民国开始在各地修建英烈碑,每年地方逢年过节,官员、学校要去祭拜,还要号召民众、企业对祭拜英灵,让那些在战场上阵亡的英灵可以保护一方平安,起码也让他们在阴间亦为鬼雄。
中华民国这一年还修建了英灵殿,设立千古英灵排位,日后为中华民国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死后都可以在英灵殿设立牌位受举国供奉,以保佑华夏国运不衰。
中华民国并未宣传科学迷信,而对这些阴神,也未宣传封建迷信,而是向民众解释其中原理,懂得其中原理便不是迷信,就不会愚昧。
血统这个东西,实际上虚得很。中国历代的信仰,实际上就是信祖宗,一代接一代的供奉祖宗。要维系那些英灵与华夏的关系,还是要多祭拜。让他们力量更强,才有能力庇佑华夏。
日本成立靖国神社,实际上也就是这种意图。日本人坏事做多了,自然也心虚了。侵华战争杀了那么多中国人,不进行举国祭拜的话,那些日军在阴间还不被欺负死。日本也有道家的东西,对这些东西的认识也很明确。
中华民国让民众明白这些东西,也有利于教化。让他们明白人不是一辈子的事,并不是自己的*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的。随着各地公安引入大量阴神当顾问,也让各地的犯罪分子为之闻风丧胆。
在这种超出凡人范畴的力量面前,什么反侦察都成了无用功。而且全国的犯罪分子被抓了一茬又一茬,被枪毙的不知凡几,对那些犯罪分子的震慑力极大。加上对法律的宣传,以及对打击犯罪的案例的宣传,也让很多犯罪分子转行做正事了。
学校的教育当中,法律是必须学习的,主要就是培养学生的判断能力。中华民国的法律条款是比较灵活的,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也可以判刑。因为中华民国的法律率是以理为先,也就是先分对错,做错事就要受到判罚。
让百姓知对错,这就是教化。
这种教化持续了几千年了,而后世的欧美各国也开始使用这种体系,连虐待动物都要判罚。而在后世的某国,却反其道而行,把老祖宗的教化丢到一边,搞了个死板的大陆法体系出来。这种大陆法体系有时候让小人逍遥法外,有时候让无辜的人受到不公正待遇。解释也很简单——法制!法律条款这样写的,就必须这样执行,不管你是对的还是错的。结果就是道德败坏,社会风气急转直下,社会也变得越来越野蛮。
但是法律条款是谁写的?
有脑子的就知道,制定规则的群体,所制定出来的规则必然是更符合他们利益的。为了获得一些利益,就推翻几千年的教化成果,实在让人心寒。
结果就如韩寒导演的《后会无期》中的那句台词说的一样:小孩才分对错,大人只讲利益。
不管对错,就是出卖良心。没有了良心,各种乱象就来了。于是很多人靠出卖良心赚到了黑心钱,而越来越多的民众也不再相信道义,也认为人要变坏才能出人头地,于是也去坑别人,社会变得越来越乱。
如今中华民国则是依旧是用普通法体系,尽管有法律条款,但也一定程度上要为道理让道,道理影响判罚的力度比较大。
例如杀了人,如果不是受了极大冤屈,被压迫到极点的杀人,或者是正当防御杀人,都是要判刑的,但是根据占道理的多少,情节是否严重,来进行量刑。如果占了道理,又是过失杀人,放出来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杀人可能只会判个一两年。如果是情节恶劣,性格变态,会引起民众恐慌的,不是死刑就是终身监禁。具体判个什么标准,则是由普通民众组成的陪审团来进行把握的。
大陆法体系讲究司法的过程公正,而不追求最终结果是不是弘扬了社会正气。这样让小人逍遥法外,让有良心人的人受伤。
而普通法也可能因为陪审团的判断失误而引发一些误判。
但是两种法律,还是普通法更好,因为民众认为对的,那就是对的。只要能然民众知道对错,那就胜于一切。不管是不是判错了,起码弘扬了正气,所有民众都会接受,因为是按照道理来判的,这样一来民众也就会讲道理。
所以沈凝云选择的是普通法体系,继续对百姓进行教化。让国民知廉耻、明对错。
中华民国的执法机关的执法标准也很简单,但凡会败坏风气,让有良心的人心寒的行为都要进行起诉,由法院确定判罚的大范围,再又陪审团决定具体的判罚程度。
中华民国当前的法制是独立于行政之外的,自成一个体系,法官不受军政干涉。
这一年沈凝云掌控中央,西北政府开始处于半解散的状态,沈进文也辞去了西北政府行政长官的职务,出任中华民国最高法院院长。
中华民国的最高法院权限极大,甚至可以审判总统。
所以司法体系的权力比较大,不受权贵威胁。加上中华民国的反腐体系直接是套上西北的人员、制度,已经比较成熟,法官被利诱的情况不多见。加上中华民国的判罚过程中有普通民众组成的陪审团之类,以及一些证据不充分的可以上诉,敢收受贿赂的不多见。
无法被威逼,也无法被利诱,就是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使得中华民国的司法变得非常公正。民众起诉也比较方便,有足够证据就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秩序就这样迅速建立起来,社会风气也越来越好。延续几千年的教化也在持续进行。
至于向民众宣传那些东西,无非也就是延续几千年的传统,中国几千年来有三种教育方式,一个是家庭教育,以古代门阀做得最好。一个是学校教育,一个就是城隍庙教育。
城隍庙教育讲究因果报应、来世今生之类,对教化极有意义。
古代中国地方上能进行自治,并且还有不错的秩序,主要就是儒家的教化,以及阴神这些东西的城隍庙教育。
中华民国这些制度施行到地方后,这一年的犯罪率大大降低,甚至有大量犯罪分子到警察局自首,毕竟被抓到的话,后果非常严重,对于那些恶意犯罪,很容易被判枪毙。
而在边境省份,例如西域、漠北这些地方,汉民则有持枪,什么小偷之类的犯罪份子几乎绝迹。
中华民国的治安稳定后有个很大的好处就是,老百姓的房子的成本降低了。老百姓的房子很多都是用木板搭的别墅,防盗能力很差,但是所需的建设劳动力大大减少,而且住着也比较舒适。
只有沿海有台风的省份,才会建设比较坚固的房子。而那些木板搭建的别墅在地震多发地区也有个好处,那就是房子倒了不容易压死人。
年关的时候,汽车消费再次达到一个高峰时期,大量的工人这一年选择购买汽车,银行可以向他们发放信用贷款。
所谓信用贷款,就是不还银行钱之后,房子和汽车不会被收回。银行将会将其归入无信用的行列,没有足够的信用,则不能享很多国家福利。
这样的制度有个好处,那就是在经济繁荣时期,老百姓能还得起钱,为了国家福利不会说不还钱。而在经济萧条时期,实在还不起的时候,银行可以不取消其信用,同样也不收回老百姓的房子和车子。
经济萧条是银行搞出来的,银行背后则是财团。财团真正的意图是收购那些民资,并不是要收割老百姓的生活必须资源。房子和车子对于银行来说没太大用处,如果都要收回来,堆在那里也没用,还会让大量老百姓睡大街。
所以银行的判断标准就是,如果其处于失业状态,实在无力偿还贷款,可以延期,失业期间还不计利息。
向老百姓发放信用贷款,是当前中华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策略。
老百姓的信用贷款只能用于购买汽车、房子、电器,也就是购买财团的商品,财团因此大规模的扩充汽车、电器的产量。而在房子方面,也是财团大量建设出来的,不过房子的成本比较低,价格也不是很高。
如果是在郊区购买房子,以当前中华民国的老百姓的收入水平,只要一年半的工资就能购下一个占地两百多平米的带花园的别墅。而汽车方面也只要不到一年的工资就可以购买一辆。
这样的政策,就是让老百姓进行透支消费。
透支消费的好处就是可以使得经济在短时间内进入超级繁荣的时期,这些透支消费的钱,基本上都是在财团中流动。透支消费购买的商品都是财团生产的,使得老百姓能够提前享受到各种商品,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另外还可以让财团拥有很多外债。相当于日后进行生产的时候,可以少支付很多工资。
经济迅猛发展的结果,就是整个国家进入狂欢一般,消费、赚钱,非常景气。那些民资也可以喝到汤水,经济繁荣的情况下,他们的商品和经营的资产也会有很大的盈利。
老百姓也不用为生计绞尽脑汁,到处都是就业岗位,只看自己肯不肯做事。肯做事都会有收入,就是最低工资在1920年也上升到了每月60元,一般有点技术的,或者是体力消耗比较大的活,每个月都能拿到100元的工资。
住别墅、开小车,成为当前中华民国的全民运动。
当别人有了,自己必然也要有。所以消费也就大量产生了。
老百姓最富裕的地区也就是西北地区,西北地区发展比较早,城镇化已经成形,这些年经济一直比较景气,很多老百姓已经完成了汽车和房子的消费,不过西北地区的老百姓现在开始大量的更换汽车,购买第二代家庭汽车。而其他省份这个时候都在消费第二代家庭汽车,他们没理由不换。同时西北老百姓开始大量消费电器。
而那些淘汰下来的第一代家庭汽车,一个是进入二手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