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西游的兄弟-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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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军是个极其孝顺的孩子,只不过他脾气有点儿暴而已。
女孩迟疑的点了点头,伸出右手委屈的说道:“她让我做饭,还把我手给烫伤了。不安慰我还教训我,那儿有这么虐待儿媳妇的婆婆。”
话音未落,男孩爸爸一个箭步走向女孩,问道:“能不能跟大家伙说说,这几天你婆婆是怎么对你的?”
女孩母亲护着女孩,说道:“那还用问吗,我闺女都跟我说了,她婆婆一直刁难她。让她学这个让她学那个,在我们家都没让她干过那些活儿,去你们家竟然想当佣人使唤,门都没有。”
男孩的爸爸看向男孩,此时也只有他的话最有说服力。男孩低头不语,根本没有半点想要澄清事实的意思。徐军被男孩的妈妈拦住,要不然他肯定过去给男孩两个嘴巴子。不需要他偏袒谁,至少应该站出来说句公道话。
“这闺女恐怕说的不真吧,桂芬可不像那种人。”
“桂芬从来没跟谁红过脸,根本不可能那么虐待儿媳妇。”
“一定是这闺女做的太过分了。”
围观的街坊议论纷纷,女孩不时的轻声抽泣着,似乎她才是最委屈的。
杨桂芬看了一眼低头不语的儿子,她真不想大过年的给自己找不自在。儿子大了不由娘,她只希望小两口能够平平安安的在一起过日子。她身体不大好,希望可以让儿媳妇多学点儿家务,以后她不在了儿媳妇能够撑起这个家。
这话她不想说,也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她可以忍受被儿媳妇踹几脚,也可以忍受儿媳妇的父母上门闹事。但是她不允许有人说她的儿子,即便是她儿子眼睁睁看着她被儿媳妇踹却无动于衷。
徐军瞪了一眼抽泣的女孩,后者马上止住了声音。既然男孩不愿出头,这事儿徐军必须还二姨一个公道。当面对质,这事儿谁也跑不了。就算女孩再不想说,也经不住破获过无数起大案要案的徐军询问。
“手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从锅里拿馒头的时候烫的。”
“谁让你拿的?”
“我自己。”
“这几天在家都干嘛了?”
“吃饭,睡觉,玩游戏,看电视剧。”
“你婆婆怎么虐待你了?”
“嫌弃我起得晚,让我自己热饭。”
“就因为这个?”
“还有呢,做饭的时候非要我在一旁看着,逼着我炒菜。”
“还有么?”
“那么冷的天儿,让我在院子里洗衣服。”
“凉水?”
“不是,婆婆烧好的热水,我只负责把衣服放进洗衣机,其他的婆婆干。”
“还有么?”
“不许我吃饭的时候玩手机,不许我把不喜欢吃的菜挑出来,还有很多很多。”
“没了?”
“能想到的就这么多,但是绝对不止这些。”
徐军笑着点了点头“没关系,想起来了可以随时补充。”
抬头一脸严肃的看向女孩的父母,他们俩早就有些不知所措了。刚才女孩所说的那些话,跟当初回家跟他们说的有些出入。做父母的自然不能让孩子受半点儿委屈,在自家被当成宝贝,自然希望别人也能把自家孩子当成宝贝。
徐军冷声道:“还用我说什么么?”
女孩的妈妈摇了摇头,走到杨桂芬面前抓住她的手。说什么听不太清,只是隐约能够听到女孩妈妈说了对不起。
一分钟的寂静无声,女孩父亲回头看向女儿,然后朝自己脸上扇了两下。他们都是老实本分的庄稼人,教育孩子只会用最笨拙的方式。不听话就骂,骂不听就打。但是现在闺女已经成家了,做父亲的再生气也只能惩罚自己了。
徐军没有咄咄逼人,女孩当在大家的面向婆婆道歉。并且保证以后绝不再犯,承诺以后会好好跟婆婆学习家务。男孩始终没有挪地儿,直到徐军过去踹了他两脚。要不是杨桂芬拦着,估计男孩少不了挨一顿揍。
徐军是恨铁不成钢,杨桂芬却是逆来顺受的性格。自己的儿子别人不能说三道四,即便他再不好也是自己的儿子。徐军扶着杨桂芬回家,其他人也跟着散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大过年的谁不想高高兴兴呢。
老爸率先离开,老妈和王艳紧随其后,我跟在老妈身后,加快脚步跟上老妈。趁机向老妈嘀咕,其实结婚早一点儿好处都没有。
老妈对我的话也很认可,王艳在一边捂着嘴偷乐。我妈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就说了一句威力不亚于一颗原子弹的话。
我妈说,人家十八九结婚算早,可是你现在都二十七个,还早么?
我只能尴尬的向王艳求助,希望她可以以临时准儿媳的身份劝劝我妈。没想到她竟然火上浇油,很认可我妈的话。
“阿姨说的很对,你也老大不小了,是该找个人好好管管你了。让阿姨****这么多年的心,也该有个人替阿姨接班了。”
我:“……”
(本章完)
第59章 0059,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没能说服老妈不催我结婚,倒是让王艳成功的在火上浇了一桶油。回到家开始叨叨,一直等到天黑让我送王艳回家才算告一段落。走了一个多小时,我站在王艳家村口,跟她商量以后可不可以不去我家。
我看到王艳微皱着眉头,最后却只是冲我笑了笑没有回答。我从未觉得跟她会发生什么,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是。
先说说我吧,一米六五的个头,一百四五的体重。算得上瘦子中的胖子,胖子里的瘦子。很庆幸成功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然后便为了追求梦想去了大城市。每天跟钢筋水泥打交道,那两年我几乎忘了自己还是个孩子。
天亮干活天黑并未收工,那时候每天干十三个小时,下了班衣服早就湿透了,布鞋脱下来就别想再穿上。因为是网架和钢结构的工地,大部分时间都在钢板焊制的工作台干活儿。帝都那四十多度的高温,不到一个小时就能把钢板晒得烫脚。
而王艳呢,大学毕业进了县里的重点高中。虽然不是主科教师,但是她的人生轨迹跟我完全不同。再加上她家里的条件,以后肯定能找一个各方面条件优异的另一半。我没奢望过会是我,也从未觉得能配得上她。
王艳没有回家,而是站在路口眯眼看着我。上学时她就有这个习惯,只要开动脑筋就喜欢眯眼。这时她一定在心里盘算什么,这眼神我已经很多年没看见了。
“回去吧,我该回家了。”
王艳笑着对我说了一句,转身背对着我挥了挥手,消失在了街道的尽头。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爸妈已经休息,唯独我屋里还亮着灯。这是老妈养成的习惯,她总会在某些时候触动我的泪点。我吸了吸鼻子,走进属于我的房间。墙上贴着几张明星的照片,那些都是我在帝都的时候从超市五毛钱一张买来的。
坐到电脑桌前,我习惯性的打开了视频播放器。那里有我最喜欢的电影,也有我最喜欢的明星。
这天晚上我失眠了,翻来覆去总会想起学生时代的往事。想起那些各奔东西的同学,想起那些曾经逝去的青春。
吃完早饭,我跟老妈打了声招呼,骑车去了镇上的中学。那是我的母校,也是我学生生涯的终点站。在门口碰见了刚下车的王艳,来不及躲开的我只能笑着跟坐在驾驶座的中年男人打招呼。
他是王艳的爸爸,也是我们镇有名的企业家。虽然比不上县里跟市里的大企业家,但是在我们那儿王艳的爸爸名气很大。不仅是因为他生意做的好,还因为他捐助过很多学校。大到学校的宿舍楼,小到几十张课桌。
门外大爷还在,很认真的检查每一个进入校园的学生。我有点儿心虚,王艳却是大摇大摆的朝校门走去。王艳笑着跟大爷打招呼,大爷笑着点了点头并未盘问。却好似不死的伸手拦住了我,幸亏王艳机灵帮我脱身。
“大爷,这是我们班的学生。”
“哦,那进去吧。”
走进校园的时候,王艳捂着嘴笑的花枝招展,我却在心里诅咒门卫大爷。好歹咱也是这所学校的毕业生,也在这里度过了最美好的三年青春好么。回忆里最难忘的母校,难道就是以这种方式来欢迎她的学子吗。
熟悉的界碑,熟悉的教学楼,熟悉的办公楼,还有熟悉的宿舍楼和食堂。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仿佛我又回到了那个没有烦恼的学生时代。每天早起上早自习,然后跟同学在班里睡大觉。晚自习坐在书桌地下打牌,每人口袋里装一副备用。
我们班曾经创下两个建校以来无人打破的记录,初一上学期,前后换了五位班主任。最后学校使出了杀手锏,派了一位任职二十多年的老教师来管教我们。这才得以镇住我们这帮顽皮的孩子,不然连校长都要头疼。
初二下学期,两节晚自习没收二十五副扑克牌,迫使班主任让同学帮他把扑克牌送去办公室。全班九十八名学生,有一半在晚自习时打牌,而且都是人手一副,没收了马上拿出备用的继续。
跟王艳肩并肩走向办公楼,我本想一个人在校园里转转。王艳让我陪她去办公楼办点儿事儿,然后跟我一起在校园里转转。我敢不听她安排么,确实不敢,虽然她从未对我发过脾气,我却从来没有违背过她的安排。
十分钟后,王艳从办公楼出来,我们俩一起去了学校食堂。还有一小时就到午饭时间了,按照惯例食堂应该已经有做好的菜了。
吃了顿很久没吃过的套餐,我和王艳去了学校后面的大操场。坐在乒乓球台上,看着一帮正在上体育课的孩子。当初我们也跟他们一样,无忧无虑年少轻狂。
“喂喂喂,让一让!”
我们俩都在看那帮孩子打球,根本没注意到有人来到身边。王艳笑着从台上跳下,笑着走向手里拿着球拍的小子。一米五六的个头,胖嘟嘟的脸蛋圆溜溜的大眼睛。眯着眼带着一股子横劲儿,用眼角余光瞥了我一眼。
我在心里替他祈祷,希望王艳不会对他使用杀手锏。过程很简单,效果很明显。王艳只用了一分钟就制服了那小子,乖乖的拿着球拍朝教学楼跑去。跟已经当了三年高中教师的王艳叫板,他不是自讨苦吃么。
“还记得我们那时候的梦想吗?”王艳问我。
“当然记得,那个时候我喜欢听伤心太平洋,不过那时候你喜欢听英文歌。”我笑着说道。
“是啊,那时候的你最喜欢听那些情歌,真不知道那些情歌有什么好的。唱歌的一个个就知道耍酷,竟然真有那么多人喜欢他们。”王艳愤愤不平的说道。
那时的王艳只喜欢听英文歌,要么就是一些我听了就头疼的通俗歌曲。虽然那些歌唱起来朗朗上口,但是打心眼里就是不喜欢唱那些歌的歌手。
初中毕业之前,我们俩的愿望基本一样,甚至我们很多同学的愿望都很相似。有的人想当歌手,有的人想当电影明星。我属于前者,而王艳属于第三种,她希望可以当个诗人。诗人在当时而言就像李白杜甫白居易,全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
所以从那个时候我就崇拜王艳,对她是佩服的五体投地,甚至可以说肝脑涂地。初一刚开学,她上台做自我介绍时就是这么说的。
一个姑娘家能说出那么霸气的话,也难怪当时班里连男同学都喊她艳姐。不管是比她小还是比她大,后来连其他班级的同学也那么喊她,确实让她在那一届的学生里很很的火了一把。
“你这几年在外面走南闯北的,有没有改变最初的理想?”王艳问道。
“有,当然有,而且不止一次。”我说。
学生时代的梦想是当明星,因为我喜欢那种被人崇拜的感觉。为了当明星让我做什么都行,至少当明星不用听老师絮叨也不用写作业。
进入社会以后,我最喜欢看新闻,这个习惯来源于老爸。从小就跟着他一起看新闻联播,以至于后来那天不看一会儿新闻就浑身不自在。
那时候最喜欢记者,尤其是在枪林弹雨中播报新闻的记者。我觉得他们够酷也够勇敢,好男儿应该志在四方,既然没去当兵就该当一名战地记者。去战场体验一把,也不枉此生来人世走一遭。
再后来接触到了网络,也接触到了电子书。每天把所有业余时间用在看书上,晚上熬夜到凌晨一两点,上厕所也要一边看书一边进行。那几年差不多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索性我一直有着良好的饮食习惯。
我没有固定喜欢的类型,但凡是有很多人去看的书,我知道了都会去看。而且我有很严重的怀旧情节,一般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