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娘西游记-第10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妹子们都来了兴趣,想早点进城去看看。
唐森将自行车蹬得飞快,沿着盘山公路向着山顶冲去,不料车子到半山腰的时候,却见前方的路上横挡着一辆巨大的载重卡车,驾驶室里伸出一张宝相庄严的俏脸。
唐森一看这张脸就没好气地道:“喂,观音姐姐,你搞啥名堂了?开这么大一辆卡车来堵我的路?”
观音姐姐倒也不生气唐森对她没好态度,嘻嘻笑道:“前面这一关不好过哦,本座是特意来提醒你的,这座山上的平顶城你最好不要进,绕过去比较好……”(未完待续。)
ps:感谢bloodyat打赏1000,断更不关我打赏100,赤发白雪姬、凉城梦~似水流年、百家宗师姜子牙、书友15774097332打赏
第一五一萌、盛世巨星()
这是月票1400的加更——
“你居然会劝我绕过去?”唐森觉得很有意思,观音姐姐这个腹黑家伙每次出场,都是跑出来说些神神怪怪的事,但她以前从来没劝过自己某个地方不能进,某个地方惹不起什么的,而是哪里有火坑就劝唐森往哪里跳,这次居然预先跑出来说这里不能去,有古怪。
观音姐姐坐在卡车司机位上,很没大慈大悲的形象:“怎么啦?本座难道就不能偶尔做点好事么?这平顶城里的妖怪相当厉害,而且后台很强大,一般人惹不起哦。就算你是……”说到这里,她突顿了顿,然后转口道:“你最好还是别去惹。”
唐森感觉到她话中有话,她要说的那句话明明就是“就算你是某某人,也敌不过人家的后台”,但她却临时改口收回去了……这话说话方式最讨厌,丫的有什么话就说出来呗,干嘛藏着掖着。
唐森知道就算逼问她,她也不会说,这女人满肚子弯弯道道,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很难看破。干脆也就不问了,摊手道:“好吧,我这人也不喜欢麻烦,绕过去也不错,话说……这山占地面积满广的,我得怎么个绕法?”
观音姐姐指着北方:“向这边,走原始森林四十七公里,再绕西八十五公里荒原,再向南穿过五十九公里的沼泽地,就可以绕到平顶山的西面了。”
唐森:“……”
众妹子:“……”
鬼才会去绕啊!唐森差点掀桌:“你故意的是吧?先来告诉我这城里有妖怪,不好惹,然后又来告诉我绕路过去要穿什么原始森林,荒原,沼泽近两百公里,你这简直就是故意来恶搞我的。”
观音姐姐用左手捂着小嘴,吃吃笑道:“哎呀,被你看穿了,我觉得你这一路西游搞得像在旅行一样很舒服很快乐的样子,实在有点不爽。别人的烦恼就是我的快乐,所以我专程来给你添堵的……嘻嘻嘻嘻……究竟是进城和妖怪大战,还是绕两百公里的怪路,就由你自己去烦恼吧。你越烦,我就越快乐了,嘻嘻……”
观音姐姐说完这段话,就知道有人要来揍她了,一脚踩在大卡车的油门上。那载重卡车“呜”的一声发动,对着山下去冲去,瞬间跑了个无影无踪。
孙舞空跳起来对着她消失的方向挥了挥拳道:“丫挺的,下次别让我再碰上你,不然大棒伺候。”
朱八姐也嘟哝道:“这女人简直恶趣味啊。”
小白龙,抱抱熊也纷纷表示不满。
但唐森却是第一个清醒过来的,他突然笑道:“大伙儿别骂她了,你们仔细想想她说的话……由于地形问题,我们肯定绕不过去,只能硬着头皮进城。她表面上看起来是在兴灾乐祸,实际上却是在给我们提供情报,劝我们小心为上。至少通过她,我们已经知道了城里有妖怪,而且妖怪有强大的后台,知道了这两点,对我们的帮助已经非常大了,我们应该感谢她才对。”
众妹子仔细想了想,确如唐森所说,便不再骂观音姐姐。打起精神继续上山。
既然已经知道了山上有妖怪,众人就提起了十二万分的小心,一路走向平顶城,却并没有碰上什么事情。越是接近城市,路上的车辆和行人越多,许多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街边开始出现小摊贩,还有许多小吃。
唐森皱眉道:“如此多的人类在这里活动,想毕那妖怪也不是见人就咬的类型,而是会隐藏在人群中活动的那种。”
孙舞空点了点头道:“如果这里闹出妖怪事件。人类早就逃了个一干二净,但据你先前说,这里每年会增加50万人口,如此说来,这里的妖怪潜伏得很好,从来没有闹出过什么事儿。”
朱八姐笑道:“看来这妖怪并不会主动招惹别人,我们如果小心点,说不定可以平安无事地过去。”
唐森却摇了摇头道:“我看没这么简单,观音姐姐既然现身示警,那就说明这一关真的不好过,如果好过的话,她又怎么可能专程来这么一趟?”
“那个……”小白龙突然弱弱地道:“万一,小女子只是说万一,观音姐姐只是跑长途货运的路上和咱们偶遇,然后随便说几句话来吓唬咱们呢?以那女人的性子,真的做得出来。”
众人:“……”
仔细一想,这可能性也满大啊,连唐森在内的所有人一起大汗。
“算了,别管观音姐姐是不是恶搞,咱们自己小心点总没错。”唐森进行了总结性陈词,带着妹子们就往城门口走,却见城门口早已经挤满了人,起码上万,密密麻麻地挤在一块儿,占了好大一块儿面积,这些人穿着统一的衣服,手上还挥舞着统一的扇子,扇子上似乎画着美女,只是他们挥舞得很快,看不太清楚上面画的美女是什么样子。
唐森不想和别人挤出满身臭汗,就站在城门边,想等这些人先进去了再说。
这群人为首的是一个戴眼镜的男人,头上缠着一条白带,左右双手各挥着一把扇子,大呼道:“金角姐姐我爱你!”
后面的上万人一起跟着呐喊:“金角姐姐我爱你!”
领头的人又喊道:“银角妹妹我爱你!”
后面的上万人也一起跟着呐喊:“银角妹妹我爱你!”
为首的人大叫:“大声告诉我,我们是什么?”
后面的上万人一起大喊:“我们是金角银角亲卫队……”
为首的人大叫:“我们今天来这里做什么?”
后面的上万人一起大喊:“支持她们的演唱会!”
为首的人大笑:“很好,大家要保持这样的气势,为我们的女神加油打气。现在我宣布,金角银角亲卫队,进城……抢光演唱会的门票!冲啊!”
“冲啊!”上万人一起大声呐喊,冲进了城里。
孙舞空是个跟不上时代的土包子,看在这种情况实在理解不能,抹了一把汗问道:“他们这是在搞什么?什么亲卫队,什么演唱会,还什么门票?”
唐森没好气地笑道:“这是追星族,大约是有个叫金角姐姐、银角妹妹的偶像,今天要开演唱会。这群人是作为后援团到来的,这种追星族最可怕了,他们会抢光门票,挤占前排,在演唱会的时候会疯狂地跟着唱歌和跳舞……当然,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来说,追星族很恐怖很疯狂很难理解,但对于明星们来说,追星族是她们的生存能源,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
孙舞空“哦”了一声,算是明白了,笑道:“原来如此。”
大伙儿缓步进城,准备找个旅馆住下,只见城里到处都张贴着金角姐姐、银角妹妹的巨型宣传海报,有一张巨大的海报上有两人的照片,原来是一对双胞胎姐妹,姐姐的艺名叫金角,妹妹的艺名叫银角,两人长着一模一样,闭月羞花的脸蛋,高挑健美的身材,笑容非常甜美。
路边的音响店里播放的全是她们两人唱的歌曲,听在耳朵里感觉还不错,声线甜美,让人感觉非常舒服。
城市里三步就有一个大屏幕在放他们的mv,五步就有一张她们的巨型海报,整个城市彷佛为金角银角而生,铺天盖地全是她们的照片、海报、音乐、舞蹈……
唐森是见过大世面的,但见到这种情况还是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凉气:“好厉害的偶像明星,这简直超过了我以往见过的任何名星的热度啊……在咱们大唐国虽然也有许多巨星,但没有一个名星能做到照片贴满整个城市,看起来和金角银角的支持度比起来差得老远。”
朱八姐和李婧两人点头道:“是啊,这么火的偶像明星我们以前也没见过,这简直称得上是盛世巨星。”
朱八姐嘿嘿笑道:“咱们也去看看她们的演唱会吧。”
唐森平生只爱宅女,不爱明星,因为现实中还没听说过哪个明星是宅女的,所以他也没机会成为追星族,对偶像明星的事情不感兴趣,笑道:“别忘了观音姐姐的警告,这座城市里有大麻烦,你别没事找事。看演唱会什么的就免了吧,咱们赶紧找个不起点的小旅馆窝一夜,明天起床立即离开这里。”
朱八姐嘟了起嘴:“什么嘛,你看看这海报,啧啧,这两姐妹长得真的很漂亮哦,我很想去看看她们真人是什么样子嘛。”
唐森没好地气地道:“是不是还打算对她们伸出咸猪手?”
朱八姐嘿嘿坏笑着抠了抠头:“这都被你发现了?我只偷偷摸两下,保证不摸多了。”
唐森捂住了脸:“一下都不能摸啊,会被警察抓的!”
一行人到处去找旅馆,才发现平顶城的旅馆几乎个个爆满,原来这几天正好是金角银角的连场演唱会,从周围的城市涌来了许多歌迷,几乎将城里的旅馆抢占一空,唐森走了好几间旅馆都没了房间。最后,在城市边缘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家破破烂烂的小旅馆,才算安顿了下来。(未完待续。)
第一五二萌、金角银角的演唱会()
这是晚上八点的常规更新,今天是公公的生日,公公要出去happy,所以就提前放出来了,晚上八点就没有更新了哦!今天是双票月票的最后一天,过了今天就没有双倍月票了,书友们如果还有月票忘了投,一定要在今天之内投出来哦,请大家再检查一下自己的票夹吧。…。…——
小旅馆并不是那种高大上的现代化旅馆,而是个很简陋的农家乐式旅店,一圈陈设简陋的小房间,中间有个供旅客们聊天打屁用的大厅,摆着沙发,还有电视机。
唐森走进大厅里时,就发现沙发上已经坐着了几个旅客,正操着天南地北的腔调聊天。其中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子操着标准的帝都京片子,说话嘴皮子极溜,唐森不禁来了兴趣,笑着用帝都方言招呼道:“你好啊,听你说话,你是大唐帝都人吧?”
那戴眼镜的中年男子听到熟悉的家乡话,立即回过头来,喜道:“咦?你也是大唐帝都人?”
“嗯,我叫唐森,是帝都大学的学生,正在进行自行车环球旅行。”
那中年男子笑道:“我姓潘,因为戴着眼镜,朋友们都称我为潘眼镜,是搞国际贸易的小商人,最近有笔业务要在平顶城这边谈,就过来了……没想到啊,居然找不到象样的旅馆,给挤到这种破地方来。”
唐森笑道:“哈哈,我也一样,找不到靠谱的旅馆住,只好住进这里。”
两人哈哈一笑,用京片子侃了几句大山,异国他乡能碰上同乡人,都觉得满有意思的,不知不觉就多聊了几句。潘眼镜道:“到了这里,最大的感受就是这城里到处都是金角、银角两姐妹的海报、唱片,简直是洗脑攻势。哎呀,想看不到听不到都不成。”
唐森笑道:“是啊,我也是同样的感受,不论走到哪里。街边都放着金角银角的歌,抬眼低头都是她们的海报,简直疲劳轰炸。”
潘眼镜嗤之以鼻道:“我就不明白了,不就是区区两个明星吗?这城里的人都疯了,居然全都是些追星族。把她们炒作成这样,简直是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唐森虽然不追星,但对追星族并不反感,人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不要因为别人的生活方式与自己不同就去抨击别人,所以他并没有接潘眼镜的话。
潘眼镜吐槽了几句追星族,见唐森没有搭话,就停口不骂了,笑道:“我今晚也打算去看看这个什么金角银角的演唱会。”
唐森大奇:“潘先生不是说不喜欢这一套么?”
潘眼镜笑道:“反正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也没啥事干,我就当去凑个热闹。看两个青春小姑娘在台上又蹦又跳的演猴戏,图个哈哈一笑,也花不了几个门票钱。”
唐森捂住了脸:喂喂,你不喜欢明星咱们可以理解,但你也不能用这种态度去看演唱会吧,太不尊重别人的劳动了。明星们在台上表演也是要拼命的好不好?那是值得尊重的。
话不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