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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部分

吾家有妃初拽成 作者:陌爱夏(潇湘vip2012.11.27完结,搞笑,宠文)-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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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小姐?”
  哄了两个丫头,顿时她们赶紧跳开,生怕被自家小姐给收拾了。
  “小姐,你不用这般恼羞成怒的,你们俩的事我和知己天天看在眼里,你这又不是不知道,还装什么装啊?不过冥王对你的确是好,你给他做点吃的,那是再正常不过了,我还没有见哪个男人这般有心对一个不受人待见的未婚妻呢。”
  知己见状,也胆子大的起来,接话道:
  “就是嘛,小姐,你现在都是冥王将要娶的妻子了,有什么好害羞的?故意矫情了是吧?”
  “好了好了,你们别吵!”看了两个死丫头一眼,南宫如歌眼底里有笑。
  她们俩都说的对,萧墨溟对她那么好,是她始料未及的,能给他过一个生日也算是回报他。
  只是,想起身上那些毒,她心里隐隐有些不安,总觉得这毒会让她,让她……
  她不敢想下去,这是最让她害怕的事情,如果没有这般天天复发,或许她会觉得自己是幸福的,可是,万一这毒让她有什么意外,那她,岂不是负了萧墨溟的一片情?
  摇摇头,她没有继续想下去,因为她不敢想,太可怕了,比当初听电视说的世界末日还要可怕千万倍。
  一下午的忙碌,萧墨溟的一下午的煎熬等待,南宫如歌终于从那厨房里出来了,只是脸上带了点笑,手上什么都没有。
  “歌儿,你这一下午忙碌什么呢?”
  南宫如歌摇摇头,“秘密,不能说的秘密,等晚上你再知道。”
  萧墨溟只觉得她是故意卖关子,即使自己再想知道还是没有继续问下去。
  “萧墨溟,你生日想要我送什么礼物给你?”南宫如歌问,眼睛紧紧盯着他那双如黑夜里的宝石般的眼睛,那里面透着深邃,透着爱。
  “那歌儿你把你送给我就好了。”他眼睛带笑,明明是一句玩笑话而已,可是南宫如歌真的低下头在细细想着。
  萧墨溟以为她这是在逃避,脸上苦笑着,摸着她头上的碎发,“我只是随便说说,你别当真,我只希望有你陪在我的身边,直到——一辈子。”
  一辈子?
  三个字敲在南宫如歌的心头,阵阵作响,在一起一辈子?他们真的可以就这么在一起一直到一辈子不分不离吗?
  为什么此刻她心里开始有些慌了,想起厨房里脑海里装的那些假如也许可能的可怕念头,她真的有些慌了。
  她抬起头,突然轻啄了一下他的唇,那么薄,那么软,那么暖。
  这是她未来要嫁的人,那么好,那么疼她,那么可爱。
  “萧墨溟,如果我说,我可以把你送给你,怎么样?”她说的很认真,每个字词都是慢慢的吐出。
  萧墨溟听了,消化半晌,愣了,却最后笑了,拥抱着她,“歌儿,我不会强求你的,我们一切等到成婚时,我答应过你,需要十里红妆迎你回家,这些我答应过的,一定会为你办到。”
  他那句话也只是随便说说,没想到他的歌儿最后给他这么一个答案,是该欣喜呢还是该……
  他不知道,他只觉得此刻心暖暖的,被手里拥住的这个填装的满满,他没有选错人,一直都是。
  南宫如歌摇摇头,她不是说笑的,只是,他却因为答应了她,不会现在反悔。
  有夫如此,夫复何求?
  “萧墨溟,你最好了。”她咧开小嘴,笑的欢了,眼角开始集聚了泪光,那是幸福的眼泪。
  牵起他的手,看着太阳就快要下山了,她拉着他往外跑,“走,我们出去玩玩,好久没有出去过了。”
  萧墨溟有些奇怪她这一下子的举动,但没说什么,让她牵着手,两人来到府邸的后山。
  北方秋天来的快,风儿吹的大,山坡上的茅草长的长又长,不过很多已经黄了,就等冬天的到来,再等春天重新发芽长草。
  不过有些花草倒没有因为秋天萧瑟而枯黄,比如那些狗尾巴草,狼尾巴草的,正开着一根根尾巴竖着,还有些不知名的小花藤,开着蓝色紫色的花朵,很是漂亮,草地空旷,很多处地方只长着短矮的草,风儿轻吹,摇曳着各自的身姿,很是妖娆。
  这处地方是年年发现的,南宫如歌来过这里几次,采了些药草,觉得这里远离人群,风景独好,便有些喜欢上这个地方。
  今天她的心情一半好一半坏。
  好的是,遇上了萧墨溟这样的男子,坏的是,想到未来的一些未知数,她心里很不是滋味,特别是萧墨溟的那句一辈子,让她很是忐忑。
  所以,她今天来这里吹吹风,吹散一下坏心情。
  “萧墨溟,这里美吧?”她站着,在萧墨溟的面前,迎着风,张开手臂,感受着风掠过自己脸颊时的感受。
  “的确。”
  两人在草地上静静的坐着,看着夕阳慢慢隐入山的深处,天边一抹红霞映红了天,有飞鸟匆匆飞过,发出有些凄迷的声音,那是候鸟正往南方飞去,找寻一个更好的栖息地,等到来年春天,再飞向南方。
  南宫如歌不明白,这些鸟儿哪里来的那么多的勇气,从那么远的地方飞向一个自己的不熟悉的地方,然后来年再回来,这样一年一年,乐此不疲。
  脑海里突然想起一首有点悲的歌,说的是那飞鸟。
  你是孤单的飞鸟
  来自海中的岛屿
  你冬天从哪里来
  夏天就要回哪里去
  你是骄傲的飞鸟
  徘徊在我手心里
  你带着短暂的甜蜜
  留我在无尽余味中回忆。
  歌声随着风飘散,萧墨溟认真的听着她那如天籁的歌声,这是他第一次听她唱歌,虽然歌曲不是他所熟悉的曲调,歌词也是带着悲凉的气息,可是他很喜欢歌儿的这声音。
  “这是什么歌?很好听。”
  南宫如歌摇摇头,“这叫飞鸟,一首很不错的歌,很早我就喜欢这首歌,虽然音色里带着点淡淡的悲伤,可是我很喜欢。”
  “嗯。那你再唱一首歌给我听听吧!你的歌很好听。”
  “唱什么?我知道的歌不多,只是会胡乱哼几句,歌词基本都是忘记的,你让我怎么唱?”她只是刚才有感而发,哪里能像开演唱会的狂吼啊?
  “你唱什么都好。”
  “不唱!你怎么不给我唱一个,你声音听起来不错,唱歌一定好听。”她看着他渐渐带上红晕的脸蛋。
  她以前怎么没想到,让他唱歌呢?他的声线不错,唱歌一定好听。
  “我不会唱,还是你唱吧!”他摇摇头,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唱歌,像个女人般呢?打死他也不唱。
  “算了,知道你不会唱,我也不唱,还是好好欣赏风景吧!”
  她捻过身边的草藤,花叶,开始在圈花环,一个戴在头上的花环。
  以前在大都市待的久,对大自然甚是崇拜,现在,这个世界自然就在身边,她要好好欣赏着里的风景。
  


☆、098 无名指的戒指

  不消一会,一个漂亮有花有叶的花环就做好,南宫如歌拿在手中端详了许久,觉得很是满意,在自己的头上试了试,才发现编的似乎有些大了,看了看身边那个瞧着自己手上的花环的人,南宫如歌很淡定的往他头上戴去。
  “歌儿……”
  “别吵,很好看,嘻嘻。”南宫如歌果断的打断萧墨溟的不愿,她想开心一会,怎么能让人吵了自己。
  萧墨溟无奈,这花环又是女子爱玩的东西,他怎么……唉,算了,她喜欢就好。
  “你喜欢就好。”反正也没有人,只有他们两个,出糗也没有人知道,他知道她今天神情有些怪异,说不出的怪异,带着点不悦,只好现在哄哄她吧!
  南宫如歌很满意自己的杰作,又给自己编了个小点的花环,戴在自己的头上,只是她自己的花多了些,萧墨溟头上那个花少些,觉得他是男人,戴花不好,干脆把花都扯了,就戴草环。
  只是她觉得似乎还不够,又编了几个大大小小的环,萧墨溟实在忍不住好奇了。
  “歌儿,你编织那么多的环,要来干嘛?”
  “你别吵,我做正事呢?”她的脸上表情很是认真,终于,六个大大小小的环都完成了。
  “手伸出来。”
  “这是什么?”
  萧墨溟没意见,看她的嘴巴咧开的那么开心,也不好意思拂她的兴致,只是他还是没明白她想干什么?
  南宫如歌抓过他的手,往他两个手腕戴上两个大环,然后拿过他的左手,拿出他的无名指,将手里一个较小的环戴了上去,脸上带着少女的娇羞。
  “这是我以前看见一个地方的风俗,那些人结婚的时候,结婚的人会给对方戴上他们的结婚戒指,可以是金,可以是银,可以是金中里镶嵌其他宝石,反正各色各样的都有,人们说情定结离,食指则是情人之间要戴的地方,中指就是要订婚的人戴的,无名指是结婚的时候戴的,那么小指则是和离时戴的。我们现在没钱,给戴个草的先。好了,来,我帮你戴了,你现在帮我戴。”她一边解释着,一边将自己手里的另一个小环拿放在他手上。
  萧墨溟对于她每一次的说话都是带着惊喜的,她说的花很多他都不懂,要慢慢的消化后才知道。
  当然,他也不笨,听她一边说一边笑话,关系到他们俩的事,他还是特别认真的。
  他记得自己没听错,她说结婚时人们戴的戒指是在无名指的,那么,歌儿现在把草戒指戴在他无名指手上,是不是意味着……
  “喂,萧墨溟,快戴啊,磨磨蹭蹭的,你不会是傻了吧?”她用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让他回神,一点小事就出神,像啥样?像傻样!
  她这也是临时想到的,戴上一个假戒指,表示着萧墨溟是她的。
  “好,我知道了。”他哆嗦着手,缓缓的戴进她伸出的右手的无名指上,紧紧的看着她,“歌儿,你说这戴无名指是结婚的意思,你是说……”
  她脸上突然一红,“说什么说,没什么好说,你记住,你戴上了这个我亲自戴的戒指,你就是我一个人的,要是让我知道你出轨什么的,我一定收拾你,知道了吧!”
  “知道。”他虽然听不懂出轨是什么意思,她说的话,他都要答应着。
  “别只会说知道,要做得到就成,现在我们是隐婚了,知道了吧!呵呵。”她抬头傻笑着,以前在自己的那个世界,很多人都喜欢隐婚,明星如此,连企业里都是这般,怕影响了前途。
  以前她自己的公司就是有几对,因为公司不希望有夫妻同在一起工作的,或者办公室恋情,怕他们这样子带情绪上班,不过一起工作了三五年的,最容易产生感情,结婚那是迟早的事,所以很多人隐婚,不让人知道,她知道了些,最后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算了。
  萧墨溟摇头,“隐婚是什么?”
  “隐婚大致就是说两个人……算了,你不知道就算了,以后告诉你。”
  萧墨溟最终什么都没有问到,但是因为无名指中的那个草戒指让他高兴的很,也不计较其他事了。
  心里暗暗发誓,得做一个世上最漂亮的戒指送给他的歌儿。
  两人左手牵右手,头上的花环因为影响市容早已拿下,就这般戴着一个草戒指回家。
  众人看见他们两个时,就是看他们眉眼带笑,很是骇然的感觉,因为他们笑的太欢了。
  以风迅灏两个差点脚软倒下去。
  主子,你笑的忒——好看了,别笑了行么,没了煞气!
  夜晚,吃过晚饭,南宫如歌让手下几个帮忙准备着在院子摆弄着,在树上挂了很多灯笼,树下又摆放了好些吃的甜食,水果。
  萧墨溟作为金土地主角,南宫如歌只是让他坐着,不许动,什么都不许动。
  他也很听话,等着他们摆弄,手摸着左手无名指,那里戴着个戒指,叫结婚戒指。
  萧墨溟是九月初三的生辰,峨眉月的天,露出一丝纤细银钩,昏暗中带着点弯钩亮,星星倒是很多,只是偶尔时候有云飘过,遮住了星星。
  终于一切搞定,众人围团而坐,不分主次,纷纷坐在凳子上,这时,南宫如歌才千呼万唤始出来般,将今天下午弄了一天,晚上又捣弄了许久的蛋糕端了出来,上面插满了蜡烛,亮着火光。
  众人看着好奇,一旁的迅灏抑不住好奇,问:
  “那是什么?那么多烛火放在上面是做什么?”
  “听小姐说,这是蛋糕,是为了庆祝冥王生辰的玩意儿。”知己回答道,只是看了迅灏一眼,忍不住的低下头,吐着舌头。
  “蛋糕?”
  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玩意,蛋糕这名词也是他们第一次听说而已。
  南宫如歌踏着小步,小心翼翼的将这个做了一下午的庞然大物放在众人面前的桌子上。
  “生日快乐啊,萧墨溟。”
  萧墨溟愣了愣,没有什么大反应,他今天一直出神愣住。
  “娘亲歌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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