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金手指-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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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酒产于新丰,是唐代的一种名酒,王维曾经赞美它“新丰美酒斗十千”,李白在诗文中也写道“买酒入新丰”。它在酿造中就加入了麻油、川椒、葱白等原料,改变了黄酒一成不变的味道,形成了自己特殊的风味。除此之外,唐代的酒曲全部都是用蓼、苍耳汁拌造而成,中草药汁取代了水的作用,所以,唐代人所酿酒中全部含有这两味草药。实践证明,蓼、苍耳汁加入酒中能促进酵母和各种酶的繁殖,这一发明在酿酒史上具有重大意义,至今仍被延用,这无疑也得益于道教发展的结果。
唐代人们食用的蔬菜主要来自园圃的供应,然而采食野菜仍是当时饮食生活的重要内容。人们一来利用野菜充饥,二来也为自己的食物增添新爽的口味。唐朝时蔬菜品种还不是很多,特别是冬天,就连皇宫里也难得吃到新鲜的蔬菜。所以野菜大大丰富了唐人的饮食。唐人最常采食的野菜包括莼、蕨、薇、荠、蓼、苍耳、马齿苋等品种。
这里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在唐朝鸡鸭鹅等禽肉是不算肉的。
有个小故事,唐初一度禁止御史到地方时吃肉,但唐初名相马周到地方特别喜欢吃鸡肉,然后就被人告了,唐太宗说“我禁御史食肉,恐州县广费,食鸡尚何与?”意思大约是我怕铺张浪费所以禁止御史吃肉,但是吃鸡怎么能算肉呢?
不过唐朝贵族最喜欢吃的还是羊肉,制作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其中有了一个近似野人的吃法:生羊脍,据说这道菜是隋朝传下来的,简单来说就是生羊肉切碎拌调料,先不是味道怎么样,光是生吃羊肉就让甄乾受不了,自己现在面前正有一碗生羊脍。
“这能吃吗?”看见李璀和藤原刷雄吃的津津有味,甄乾心里发慌有呕吐的冲动。
“味道不错,快尝尝!”
算了吧,只要不是熟食甄乾是坚决不吃的,万一羊身上的寄生虫没有处理,加上没有高温杀菌,吃坏肚子都是小事情,要是在肚子里落地生根……,小命重要再好的美味还是算了。
生羊脍只是饭前甜点,接下来的一道菜就让甄乾彻底无语了,据说后世有些地方还有在做:浑羊殁忽。取鹅,燖去毛,及去五脏,酿以肉及糯米饭,五味调和。先取羊一口,亦燖剥,去肠胃。置鹅于羊中,缝合炙之。羊肉若熟,便堪去却羊。取鹅浑食之。简单说,就是把羊和鹅杀了之后去内脏褪毛,然后在鹅的肚子里放上调好料的糯米饭和肉,把鹅放到羊的肚子里,然后烤羊,等羊肉烤好了,去吃鹅。
鹅吸收了羊肉的味道,糯米饭和肉又吸收了鹅的味道,反之鹅的油腻又被糯米饭吸走,复杂程度堪比满汉全席了。
大费周章的做法味道实在不怎么样,还浪费了一只全羊,败家子啊!
不过碳烤的羊腿才是甄乾的最爱,香料腌制后的整支羊腿色泽红润、香气扑鼻,撒上一些孜然和芝麻让人有大快朵颐的冲动,要是再有一杯啤酒就好了。
(本章完)
第127章 何必当初()
甄乾发现李璀总能拿出让自己惊讶的东西,谁能想到回朝的王爷随行物品里还有一定硕大的帐篷,铺在院子里占地足有十几平房,真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吃饱饭撑得!
不过话虽如此,三个人坐在帐篷里烧烤羊腿的感觉倒是另有一番滋味,很有野外郊游的味道。
熊熊燃烧的炭火,地上铺着从大食运来的地毯,软的能没入脚踝,三个人面前摆放着三张小案,就这样盘坐在地毯上,看着甄乾调制美食。
甄乾把王府的御厨说的一文不值,对制作的美食嗤之以鼻,让李璀很是恼火。
面前的两只羊腿已经用清水浸泡过,上面划了几刀,去掉了羊肉里面的血水。事先用葱、大料、花椒和茱萸熬制的热油浇在羊腿上,吱吱的作响。旁边另一支大碗中放置着茱萸、蜂蜜、孜然、茴香、桂皮、香叶等调料,用葱油拌匀待用。
羊腿已经处理好了,在羊腿上涂抹一些佐料,放在炭火上进行烤制,一边翻转一边在上面继续涂抹佐料,这个时间比较长,通常需要三四个小时,一直要等到表皮呈现金黄色才能食用。
帐外的大雪已经停了,整座县城笼罩在一片白茫茫之中,几只麻雀扑闪着翅膀落到了雪地上,寻找雪地下掩埋的食物。
几个流民看见雪地上的麻雀眼睛里闪过贪婪之色,从四周悄悄的围拢过来,有的脱下身上仅剩的一件取暖衣服,突然朝空中一抛,如乌云般从天而降将一只麻雀罩在了衣服下面,接着狂喜之声传来,一个流民扑了上来,掀开衣服一把将活蹦乱跳的麻雀抓住手里,三下五除二就送进了嘴里,旁边几个反应迟钝的流民眼里满是羡慕,至少那个人又多说了一天。
聚集在县城外的流民已经两天没有食物吃了,一些大户趁机买走了饥民中青壮,剩下的大多是年纪偏大的流民,如果再找不到食物,用不了几天都会饿死。
听说距离县城不远的仙台村在招收流民,不过很多人都不相信是真的,这年头哪有这么好心的人,为什么不到县城外招收流民,一定是陷阱和谎言,等着这些人自投罗网。
饥饿在流民中蔓延,有些人饿的已经顾不了许多了,就算火坑也准备跳,只要在死之前能吃一顿饱饭就行。
清早又有几户流民离开了县城,衙役一早出城在流民中找了几具尸体,有人说他们是饿死的,也有人说是冻死的,不管怎么样这些死去的人以后再也不会饿死冻死了。
流民三五成群聚拢在一起开始寻找任何可以下肚的食物,突然有人抬头向北方望去,远处天地之间连成了一线,远山、河流、大树银装素裹,点点的黑影是如此的刺眼,黑点慢慢的变成了一条线,接着又变成了大地上的黑云。
旌旗飘扬、马蹄声阵阵由远而近,“快跑,官兵来了!”
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流民作鸟兽散消失在官道上,在官道上留下一片凌乱的脚印。
一队骑兵从远处飞驰而来,胯下的战马嘶鸣,马上的骑兵个个身材魁梧,身披铁甲,腰间一把横刀,身背一张巨弓,得胜勾上挂着一柄马槊,一看就是军中精兵。
为首的骑兵身穿光明铠,头戴头盔露出一对冰冷的双目,凶神恶煞般的巡视着四周,看见一个流民慌乱中跑错了方向,竟然朝马队方向跑了过来。
“嗖!”的一声,一支箭矢从那个流民嘴里射了进去,又从后脑钻了出来。
“史将军好箭法!”周围的骑兵马屁如潮。
射箭将领名叫史朝清,推开脸上的面罩,呼了一口气白气,脸上没有一丝杀人后的悔意,反而有些得意,嘴角微微的上翘,淡淡的道:“贱民而已如同草芥,敢阻拦本将军的去路死有余辜!”
“史将军,天色不早,前面就是鹿泉县,今晚不如就在县城里过夜?”
史朝清抬头看了一下天色,这次出来是陪安禄山进京朝见唐玄宗,由于携带了大量礼物速度想快也不行,再过十几天就是上元节了,路程刚走了三分之一,不由得担心起来。
“我们先去鹿泉县,通知后面的车队加紧赶路,先询问一下安帅的意思?”
安禄山今年已经五十,身材渐渐的肥胖起来,既是在以胖为美的唐代也算是臃肿,可是身体的肥胖却并不失灵活,不论是跳胡旋舞还是上马提刀都身轻如燕,只不过现在身为三镇节度使已经很少亲自冲锋陷阵了。因为身体太重,体重三百三十多斤,一般的战马无法骑乘,粟特人献上一匹大宛骏马,才让他又有了驰骋的快感。
这时他整个人躺在软垫上,马车的摇晃丝毫影响不到他,如一座山峰般挺立,微闭着双目,眼中闪过鹰一般的锐利,脑子里正在快速的思考:“这次进京最大的对手不是唐玄宗,而是刚刚上位的杨国忠,听说此人贪财好色,没少在唐玄宗面前进自己的谗言……”。
安禄山原来没有姓氏,名字叫轧荦山。母亲阿史德氏,是突厥族的一个巫师,以占卜为业。突厥人“斗战”一词的发音是轧荦山,就用它作为安禄山的名字。他小时候失去了父亲,跟着母亲在突厥族里生活,将军安波至的哥哥安延偃娶他母亲为妻。
开元初年,安禄山跟将军安道买的儿子一起逃离了突厥人。安道买的第二个儿子安贞节任岚州别驾,把他们两个人抓回来了。年纪到了十多岁,安禄山以与他的哥哥及后父安延偃生活在一起为耻。约定同安思顺等人结为兄弟,就定为姓安。长大成人后,安禄山通晓六国语言,当了个为买卖人协议物价的牙郎。
开元二十年,张守珪任幽州节度,安禄山偷羊被抓住,张守珪拷问他,准备乱棍打死,他高声喊叫说:“大夫难道不想消灭两个蕃族啊?为什么要打死我!”张守珪见他长得白白胖胖,语言豪壮,就放了他。命令他跟同乡史思明一起抓活俘虏,他们只要出去就一定能够按时抓到,就把安禄山提拔为偏将。张守珪老是嫌安禄山过于肥胖,此人又一向令人敬畏,安禄山感到害怕就不敢多吃食物。安禄山以骁勇出名,张守珪就把他收为义子。
之后的道路可谓一帆风顺、扶摇直上,开元二十八年任平卢兵马使。天宝元年,唐玄宗在平卢设置节度,任命安禄山为代理御史中丞、平卢节度使。天宝三年,安禄山接替裴宽任范阳节度,河北采访、平卢军等使。
后来安禄山请求认杨贵妃养子,进宫朝见唐玄宗都先拜望杨贵妃,唐玄宗觉得奇怪就问原因,安禄山回答说:“臣是胡人,胡人把母亲放在前头而把父亲放在后头”。唐玄宗听了非常高兴,于是命令杨銛以下的杨家兄妹们一起同安禄山结为兄弟姐妹。
如果说安禄山这一生最惧怕的人非李林甫莫属,天宝六年,安禄山提拔为大夫。经常委派刘骆谷进宫禀奏政务,安禄山和王鉷都是大夫。李林甫担任宰相,朝臣中没有谁敢违背宫廷礼仪,安禄山仗着深得唐玄宗宠爱,进宫朝见唐玄宗不大弯腰。李林甫命令王鉷好好礼拜,王鉷快步上前弯腰作揖恭敬得很,安禄山这才吓得直喘粗气,腰渐渐地弯下去了。每当同李林甫交谈,李林甫总摸准了安禄山的心思并先说了出来,安禄山认为他像神仙一样无所不知,每次见到李林甫,即使是隆冬天气也惶恐得汗流浃背。李林甫用温和的语言接待他,带领他到中书厅就座,用自己的披袍盖在他的身上,安禄山欣然接受,没有顾忌,喊李林甫十郎。刘骆谷从宫廷回来向他汇报情况,他先问:“十郎说了些什么?”有好话就喜得蹦跳,如果只是说“大夫必须好好地查核一下”,他就反手撑着床说:“哎呀,我死定了!”
李林甫执掌朝廷大权,安禄山不敢有丝毫的怨言,虽然自己经常在边境挑起事端,多次诱骗奚人、契丹人,设宴款待时在酒里放入麻醉草药莨菪子,预先挖好土坑,等到契丹人昏迷了,砍下头来就埋掉,动辄杀数千人,前后做了四次这样的事。
这样做虽然遭到了朝中大臣的非议,但李林甫却不以为然,对安禄山依然信任有加,还多次上书为安禄山辩护。
如今李林甫倒台身死,换上了一个不学无术毫无见地的杨国忠,对安禄山横挑鼻子竖挑眼,仰仗着族妹杨贵妃的关系专横跋扈不可一世,让安禄山恨的痒痒的。
杨国忠多次进谗言安禄山有谋反之意,安禄山不得不在唐玄宗面前一次次表忠心,这次进京元日大朝觐见唐玄宗,也是表明自己无反意。好在唐玄宗没有听信杨国忠的谗言,认为安禄山忠勇可嘉国之栋梁,不仅美女豪宅赏赐不断,还欲将荣义郡主下嫁给安禄山的儿子安庆宗,可谓恩宠不减!
(本章完)
第128章 初见安禄山()
世人都说安禄山有反心,可是谁天生就长有反骨,还不是被形势所逼。
安禄山在范阳北修筑雄武城,朝廷不是不知道,可是有人以此攻击自己,硬说防御边患是假,图谋不轨是真,在城中住有大量的军队,囤积粮草战马,为谋反打造兵器等等。
安禄山感觉自己比窦娥还冤,李林甫明明不愿意边将入朝为相,大唐边疆拥兵数万的将领不是只有安禄山一人,大唐的国策外重内轻,怎么非要说自己有谋反之意。为了表示自己没有谋反之意,安禄山在京城广置田产、营造豪宅准备致仕之后留在京城享福。
不仅如此,安禄山还将自己的儿子安庆宗留在京城,明为做官、实为人质,难道这些还不能说明自己并无反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