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纤 作者:月黑杀人夜(晋江vipvip2012-09-27高积分完结)-第8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没有人可以那么狠心,看着一群无辜的人被害。
他伸手,拉起地上的张纤,看了一眼山坡下面,因为头狼的死,剩下的几匹狼见不妙,都已经慌忙逃走了,那些人中虽然都受了伤,可都还活着。
张纤被她拉了起来,她低头看到自己身上脏兮兮的,衣裳污秽不堪,还有股让人作呕的血腥味,正要发脾气,就被呼烈儿一把抱住。
她愣了愣,呼烈儿在抱着她的时候,悄然从她手里拿走了他私藏起来的匕首,插…在自己后腰上上的腰带中,然后在她耳边无比庆幸的叹道:“你总是让我惊喜不断……真是太好了,我保证这样的事情不会在发生了,好吗。”
面对呼烈儿的深情,张纤只有回应他三个字:
“放开我。”
如果可以在这三个字后面加一句话的话,那句话必然是——
“回头你去给本宫洗衣裳,恶心死人了。”
☆、91 暗黑郡主
斤卑族分布在康多尔山里;多个山头都有聚居地,岱戈将呼烈儿和张纤带回了自己的聚居地,他的族人热情好客,呼烈儿救了他们的人;其中还有他们的族长;自是被奉为英雄;得到了盛大的招待。
傍晚;斤卑族人架起了篝火;从地窖里搬出了肉和酒;场面十分忙碌;但人人的脸上都挂着热情洋溢的笑容;而那些被杀死的野狼的尸体则作为战利品;挂在一旁的树上。
狼喉结和狼膏可以入药,狼皮可以做成坎肩,狼肉虽然糙硬,但是补五脏,御风寒,壮阳填髓,总之是不会浪费的,尤其是气候越来越冷,捕猎也越来越不易。
有些小伙儿已经偷偷瞄上了头狼的狼牙,据说头狼的狼牙煞气很重,串成链子戴在手上或者是脖子上可以做护身符避凶,当然重要的是,会显得很有男子气概,姑娘们就喜欢有血性气的男人。
篝火晚宴忙碌的准备着的时候,张纤正在一个大浴桶里沐浴。
当族长的妹妹金珠抱着一套干净的衣裳进来,只见屋里一个大浴桶和浴桶中寥寥升起的热气,并不见人,正想着那位张姑娘哪里去了,却见浴桶的水面上咕噜冒了几个泡,张姑娘从水里钻了出来。
洗去了一身脏污,金珠终于看清了她的模样,黑发黑瞳,面容俏丽,肌肤胜雪,身姿窈窕,心道果然只有这样的美人才能配上救他们的那位兄弟。
张纤洗好了,踩着水桶里的木阶出来,她一身湿漉漉的,白皙的皮肤更显得水滑,,黑发蜿蜒贴服在她的后背、肩膀和颈项,一缕一缕的水向下流淌。她浑身赤…裸,一丝不…挂的走下来,坦然的面对金珠毫无羞涩之意,相反是金珠看傻了,显得十分不自在的侧过头去。
张纤在家洗澡,都是有人伺候的,她出了水,自有人给她披上细细的绢帛,为她攒干身体,而现在,金珠见到她出来的反应居然是,呃,是害羞的侧过头。
她突然想起自己现在的处境,好像真的不能挑剔什么,于是她抖了抖,抱着双臂,道:“好冷。”
可不是么,这里是康多尔山,比起来安阳城的冬季简直是弱爆了。
金珠听了,赶紧放下衣裳,从旁边的木架上拿了细棉布迅速的包裹住她,给她弄干身体,再把干净衣服给她裹上。
北狄的衣服和大昭的都有所不同,何况是斤卑族的衣裳,张纤弄了半天,也不知道这种在颜色艳丽的布料上缝着毛皮的衣裳该怎么穿,于是金珠看不过眼了,又帮她把衣服系好。
不知道是不是当了母亲的人特别会照顾人,金珠又给张纤系腰带,还给她梳头,一边梳,一边攒干她的头发,再梳成跟她闺女差不多的发型,上面的头发梳成许多细细的麻花辫儿,扎起来盘成一个垂髻,用颜色艳丽的彩石簪子将之固定住,下面的头发散着,最后不知从哪拿出一个大约一寸宽的白狐狸毛皮,两端有黑色的绳子,也不知是干什么用的。
只见金珠把毛皮贴在张纤额头上,形成半圈,两端的绳子绕在垂髻下系住,再用细细的花钿给她两侧后加固黑绳,让这圈狐毛不至于滑下来。
这样类似于帽子,但又不是帽子的东西是斤卑族少女中常用的装饰,不仅漂亮,不损美丽的发髻,还可以挡风,金珠十分细心,考虑到张纤的头发不大干,怕叫冷风吹痛了头,才特地给她拿来的。
“张姑娘,你穿这个真好看。”金珠的大昭话没有岱戈的熟练,很生硬。
这衣服颜色艳丽,幸亏上面的灰鼠皮压住了颜色,不然真是太俗艳了,而且料子从里到外都是布的,对于穿惯了丝绸娟缎的来说,又重又粗,当然出于礼貌和教养,她是不该提出评价的,但对于一个过于养尊处优的人来说,她的感觉又很直观的。
张纤看了一眼金珠身上的衣裳,金珠比她略丰盈,自己身上的衣裳是按照金珠的身形做的,也是崭新的,而金珠的身上的这一件,半旧不新,质地更粗,款式也不如,所以人家都拿出最好的衣裳来招待她了,她还能说什么呢。
“……谢谢。”张纤笑了笑,道:“你的眼睛也很美丽,像一种宝石的颜色。”
张纤放慢语调,金珠果然听懂了,十分开心,张纤是大昭人,黑发黑瞳,在北狄,黑色的眼睛十分少见,大多是深棕色,而斤卑族人的眼睛,是十分美丽的琥珀色。
金珠像是想起什么,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圆铜镜,这是她做姑娘的时候,其其格尔从大昭商人手上换来送她的。
在斤卑族,不可能有张纤以往用的七尺菱花镜,北狄不产铜铁,因而可想而知,寻常的姑娘家能够有一面小小的镜子,都算是宝贝了。
金珠给张纤照了照,张纤只看了看,再次谢过就把镜子还给了金珠,她看见金珠小心翼翼的把镜子放回去,心里略有活动。
来的路上,呼烈儿把斤卑族的事情简要的向她介绍过了,斤卑族生活的物资都要靠去冒城交易,不乏和一些大昭商人打交道,所以斤卑族不少人都能说几句她听得懂的话。
她挑了挑眉,一脸笑容,上前拉住了金珠的手,笑道:“好姐姐,谢谢你照顾我。”
金珠受宠若惊,忙道:“不用谢,应该的,你们救了我们。”
说得太复杂了,张纤也怕她听不懂,回身从自己换下的脏衣服里找到一个荷包,从里面拿出一枚玉章,章下雕刻的是花鸟文,这样的文字在北狄恐怕没几个人认得。
她把玉章塞给金珠,道:“送你的。”
金珠忙推辞:“不要的,不能要你的东西。”
“我非常喜欢你的镜子,想用这个跟你换,好不好?”张纤想了想,和颜悦色的道:“这个是我路上捡的,我不喜欢,我只喜欢你的镜子,我可以每天梳头都用它,你知道,镜子在这里是很难得的,所以我请求你,收下这个,你们族人不是喜欢做生意吗?如果你需要镜子,以后可以用它到大昭商人那里换其他的镜子,好吗?”
好说歹说了半天,不知道金珠是听不懂,还是不愿意收,好半天才神色犹豫的收了,重新拿出自己的镜子给阿纤,张纤捧着镜子,一改方才瞧不上眼的作风,捧着左照又照,喜笑颜开,最后才将之收进自己的包袱里,拉着金珠对她亲切极了。
呼烈儿绑架了她,竟然能带着她一路到北狄来,赵荻那边一定已经成了一团乱麻,如果能将这个玉章送回去……至少留了线索,就看运气了,那家伙可一定不要辜负她才是啊。
金珠是族长的妹妹,也算是斤卑族当中的贵族了,不过这个民族不太有阶级之分,就算是族长的妹妹或者妻子,凡事也是亲力亲为。
金珠是族里面有名的贤惠,张纤穿的衣裳是她做的,且以斤卑族的眼光来看,这衣裳是十分精美的,所以当张纤穿戴整齐,走出来之后,得到了许多的赞美。
有趣的是,金珠给张纤梳的头发和她的女儿康朵儿一模一样,连头上戴的半圈毛箍颜色都是一样的,还有身上的衣裳,金珠给自己做的时候,也给女儿做了一身同样款式的,巧巧的康朵儿也穿了上身,于是康朵儿牵着一只羊走过来,指着张纤道:“嫫姆,原来我长大了会这么好看啊。”
嫫姆是斤卑语的母亲的意思,因为小康朵儿是用斤卑语说的,张纤听不懂,只看到旁边的人哄笑,还以为自己有什么不妥。
金珠笑着解释:“张姑娘,康朵儿在说你很漂亮呢。”
张纤尴尬的笑了笑,大昭是个以含蓄为美的国家,就算是她,也接受不了不断的被称赞漂亮,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两个夸你,心里还挺得意,说的人多了,反而觉得不知该如何回应一样。
当张纤端着仪态面对斤卑族人善意的围观的时候,呼烈儿也换了一身衣裳和岱戈一起出来了。
岱戈和呼烈儿一见如故,以兄弟相称,岱戈问呼烈儿为何来到康多尔山,呼烈儿据实以告,他是为了雪山上的纳美斯花而来。
岱戈表示十分的惊异,纳美斯花生长在雪山的悬崖之上,是十分难得的养颜圣品,女人们对它趋之若鹜,有很多年轻人为了展现自己的勇敢和对爱情的忠贞,会采摘纳美斯花向心爱的姑娘求爱,但岱戈认为这是很不明智的,因为最后他们很多都掉下了悬崖,而他们心爱的姑娘则嫁给了某个肥胖又富有的商人或者牧主。
“呼烈儿兄弟,纳美斯花长在雪山的绝壁之上,如果你能了解,这是一件比传说中更加危险的举动,十分的不明智,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岱戈好心的劝道。
“我想将它送给跟我一起来的姑娘,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还能够送别的什么给她。”呼烈儿道。
岱戈抬眼看了一眼远处正被人围观的大昭女子,道:“呼烈儿兄弟,相信我,你不必这么做,如果一个真心对你的好姑娘,也是绝对不会让你这样做的,太危险了。”
“问题是……在我眼里,她的确是一位好姑娘,可惜……可能,她对我……”说到这里,呼烈儿有些吞吞吐吐,后来看到岱戈正注视着自己,也就自嘲一笑道:“她对我不算是真心。”
岱戈不禁惊讶,在他看来,这位呼烈儿兄弟十分的优秀,足以配得起任何优秀的女子,怎么这位姑娘竟然会不爱慕他?而他还要冒死为她去摘纳美斯花?
“跟我一起来的姑娘,她有一颗难以打动的心。”呼烈儿叹了叹气,道:“金银珠宝不足以打动她,而权势地位只会迷惑她,所以我想送一份她可能不会从别处得到的礼物给她。”
“所以你想送纳美斯花给她?”岱戈摇头道:“这真是个疯狂的主意。”
“不,我是想送我真诚的心给她。”呼烈儿摸了摸鼻子,一个大男人讲这个话题,真有些尴尬。
“……”岱戈有些愕了愕,然后了然的拍了拍呼烈儿的肩膀,还是那句话:“……这真是一个疯狂的主意。”
岱戈三十多岁,比呼烈儿年长十来岁,他把呼烈儿当做一个小兄弟,以过来人的口吻道:“年轻人的感情总是比较丰富,当年我也有打算送纳美斯花给我的敦姑,不过我的敦姑阻止了我,这让我更加的坚定,这是一个值得我娶的好女人。”
敦姑是斤卑族妻子的意思,岱戈似乎十分不想让自己的小兄弟冒险,又道:“再说纳美斯花并非随处可见,就算是进了喀纳尔穆峰,也未必找得到,况且这花只有在盛开之时采摘才有用,未开之时或者开始凋谢,药效都会大打折扣,所以,呼烈儿兄弟,你去和那位姑娘商量一下,放弃这个念头吧。”
“事实上,岱戈大哥,我知道纳美斯花长在哪里。”呼烈儿说着,抬眼看了岱戈一眼,道:“几个月前,我曾经来过,在山崖处找到了一株,我是算好了花期才进山的。”
听他这样说,岱戈不免感到奇怪,因为康多尔山是他的地盘,如果呼烈儿曾经进出过喀纳尔穆峰,那么这样的人物怎么会和自己恕不相识?
如果说他几个月前曾来过喀纳尔穆峰……说起来,几个月前,他只记得有一队人马曾经来过,便是……
岱戈想起一件事,不由脸色变得奇怪起来,对呼烈儿问道:“呼烈儿兄弟,大哥有个冒昧的问题……”
还不等他问,呼烈儿就抬手阻止他说下去,自己先道:“岱戈大哥,我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