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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部分

混世矿工-第53部分

小说: 混世矿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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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的看着一本书样的东西,盯着它然后用手往外一抓,顿时感觉脑海中如同被锥子猛扎了一下,疼的惨嚎一声晕倒在地上。

    一本兽皮一样的书凭空出现在他手中然后“啪嗒”一声掉落地上,而那个指环也“噗”的滚落到脚下,此时,倒在地上的杨凌完全昏迷,浑身汗出如浆,手脚还在不由自主的抽动。

    许久之后,他才悠悠转醒,接着又惨叫着双手抱着头在地上翻滚,这样持续了十几分钟才慢慢坐起来,双眼布满血丝瞪得大大的完全没有焦距,他感觉脑海中似乎被人用刀劈了七八下,就像一块玻璃一样碎成了十几块。

    他浑身疲倦的手指头都不愿意动一下才,呲着牙喘息许久,感觉稍稍缓解这才爬起来蹲在装太岁的盆子旁边猛灌了好几杯水,又再次躺倒地上休息。

第九十四章 九玄真诀

    这一次,足足躺了好几个小时才缓过劲来,期间竟然不能运功修炼,只要一集中精神,脑海中就撕心裂肺的疼痛,仿佛有一把刀在狂剁。

    太可怕了!

    此时已经躺在别墅床上,他一想起来还忍不住浑身哆嗦,就那一下,差点儿就要了他的小命,他看着戴在手指上的指环苦笑不已,这玩意儿不像是神器,而简直是杀人不偿命的要你命三千,现在你要是让他再尝试一次,他绝对会马上把这玩意儿丢到茅坑里去。

    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或者说福祸相依,虽然这次的过程让他痛不欲生,但结局还是不错,起码弄清楚了这枚储物戒指的使用方法,更让他惊喜的是从从里面拿出来的那本书,系统给出的鉴定竟然是一本道级修炼方法,《九玄真诀》。

    翻开这本不知道什么兽皮做成的古书,竟然让他感觉隐隐有一种非常压抑的感觉,书的第一页写着:

    “何谓真?道也!然又何谓道?”

    “夫,人者,合道而生,人之初生,肉身凡胎,体内五行不满,阴阳不调,凡有云:孤阴不长,孤阳不生,此谓之无道也,求道者,当和阴阳,以精血气神为基,炼精化气,练气化神,炼神返虚,炼虚而合道,故,修道必先练气,练气必先练体,体者,元精也,先天有损,经脉淤塞,元精存于五脏六腑,是故练体,必先通奇经八脉,体内元精通畅,则五行相生。”

    “人体有三奇,眉间神海,檀中精海,丹田气海,此三奇海,为道之根基,取法天地人三才,三才乃创世之功,非人之能为也,固练体通脉者,先天通畅,此时精藏于中,谓之人道,然阴阳存于自然,天为阳,地为阴,神为阳,气为阴,神完气足者,方才合道,故道者,阴阳也。”

    “九乃数之极也,元精九转方化为气,气入丹田则存道于地,谓之元气,元气九转方化为神,神入眉间则存于天,谓之元神,本真诀有炼精化气,练气化神之功,修真者,行功若凡世之人,日日苦耕不缀,方有收获,故不可懈怠,不可懒惰,不可差池。”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浩海无涯,勇者无惧,吾等求道,只为得一真也,此真,为天,为地,为人,为长生,为逍遥,为所欲为也!”

    看完这些,杨凌有些痴呆,这本《九玄真诀》就是一本明明白白的修真功法,如果自己真的练下去,会不会成为飞天遁地的神仙,难道传说中的那些神仙都曾经真正的在地球上出现过?孙悟空,猪八戒。。。。。。观音菩萨,如来佛祖。。。。。。呃,想跑偏了,最近的八仙过海吕洞宾应该是真的了吧,可是,这些人呢?

    想多了头痛,杨凌干脆接着往后翻,后面就是练气篇和炼神篇,无数晦涩难懂的要点和口诀看的他头昏脑胀,幸亏他有练过通脉炼魂诀和天心注穴术,对人体的结构非常了解,沉下心来还是慢慢的入迷。其实按照九玄真诀的说法,杨凌目前还仅仅停留在肉身凡胎的地步,估计就是矿工系统给出的‘凡级’,不过也已经达到了练气的基础状态,如果人的奇经八脉不打通,不能突破先天境界,基本上练气就是不可能的。而要打通奇经八脉,在如今的地球上,不知道除了自己还有没有其他人达到,这不是能力和悟性,而是环境,地球上已经没有了洗筋伐髓的天材地宝,没有人会获得像他一样喝不完的井水,所以,即便是把通脉炼魂诀拿给别人炼,最多也就是强身健体,无病无灾的多活几年,根本就没有修炼圆满的可能。

    他叹口气,这真的是一条注定孤独到死的路啊~!

    由于脑袋疼,他也不敢开始修炼,于是在家休息了三天。

    腊月二十八,前几天下的雪还没有完全融化,天空又在飘着雪花,他去超市采购了不少东西,然后挨着给朋友们发一条消息,就开车回老家。唯一让他头痛的是,女朋友还是没找到,本来想试着问问韩星琳的,但想想还是放弃了,这个大美女,似乎总是与他隔着一扇毛玻璃,看不清楚现在也看不清结局。

    而此时,一辆往南飞驰的火车上,一个女孩儿躺在卧铺上玩手机,另一个女人正坐在窗边,看着不断后退,于暮色中渐行渐远的城市,手中的电话却迟迟没有按下,广播里播放着一首歌: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

    如影随形,

    无声又无息出没在心底,

    转眼,

    吞没我在寂寞里,

    我无力抗拒,

    特别是夜里,

    想你到无法呼吸,

    。。。。。。

    从来没有如此重的思念,本来在一个城市,却像海角天涯般隔了几个世纪,爱又是什么?是追逐?还是等候?还是放弃?没有人能知道,只是她眼中浓得化不开的眷恋,却像毫无遮拦的清泉,一丝丝荡漾出来,顺着脸颊滑落。

    万象更新,一元复始。

    农历春节,对于中国人或者说所有华人来说,都是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它是辞旧迎新,是万家团圆,那些流浪在外的人,无论多远无论多难,他们都会义无反顾的往回赶,不为别的,只是为了哪怕几天的欢庆和团圆,全家共聚,其乐融融,用祝福和喜悦来洗净一年的疲惫和铅华,期待新年新气象。

    越野车在冰雪泥泞的省道上怒吼,那些被碾压的坑坑洼洼的路面早已不堪重负,一个连着一个的积水坑就像陷阱,但这却阻挡不住游子归家的步履,一路颠簸,杨凌终于还是在傍晚时分赶回了家,短短两百多公里,竟然花了将近八个小时,不过,当他远远的望见村头那几棵高大的银杏树,顿时满腔的愤懑也化作激动。

    家,近在眼前,虽然不久前还回来过,但却依然让他感受到埋藏在骨子深处的那种割舍不断的眷恋,过年,已经不光是一个节日,它还是每个中国人心中的一个神圣的祭奠仪式,祭奠那些过去的岁月,祭奠亡去的亲人,吐故纳新,展望未来。

第九十五章 回家过年

    ps:因为杨凌无法修练了,刚好春节,所以接下来几章会比较平淡,主要描写农村的春节生活,有感而发,不喜欢的朋友可以暂时马赛克!

    汽车开进村子,发动机的轰鸣惹起远远近近的犬吠,四五个小娃子正在路上玩耍,其中还有大伯六岁的孙女杨雁儿,看见杨凌的车来了,顿时跟在屁股后面尖叫追着跑,杨凌放慢速度,慢慢开到自己家门口。

    老爸正蹲在院子门口的柴禾堆旁边杀鸡,一个木桶里面热气腾腾冒着白雾,杨凌从车上跳下来喊声“爸~”。

    杨本顺冲他微笑着点点头说:“回来啦~!”不过手上却没闲着,熟练的把手上的一只羽毛五彩斑斓的大公鸡的头扯到背上,然后把鸡脖子上的毛拔干净,接着右手一把菜刀在脖子上轻轻一划拉,一股鲜血就冒了出来,杨凌赶紧拿起放在地上的一个瓷碗接住。

    鸡血可是好东西,嫩滑爽口,特别是这种一年份的精壮公鸡血,据说还有壮阳辟邪的功效,比鸡大腿可好吃多了。

    公鸡在杨本顺手中稍微挣扎了几下就不在动弹,脖子上流下来的血也开始变成滴滴答答,杨凌看看手中的碗笑起来,还不错,足足有大半碗呢,够吃一顿了,配上点儿蒜苗和火红的辣椒切丝,在锅里翻炒几下,淋上点儿芝麻油,“嘶~!”他忍不住抹一把口水,那味道实在是太诱人了。

    此时跟着车跑过来的四个小娃子此时都爬在越野车上玩耍,杨凌也没去管他们,杨本顺扯着鸡腿抖动几下,发现血已经流干净,于是准备把手中的鸡丢进旁边的热水桶,杨凌看见公鸡尾巴上几根长长的锦羽特别漂亮,赶紧说:“老爸,先别泡水,我把这几根长毛留下来做个毽子!”

    听说做毽子,正在车上爬上爬下玩的不亦乐乎的几个娃子顿时都来了兴趣,都围过来吵吵嚷嚷让杨凌帮着做毽子,杨凌也不客气,几下就把公鸡尾巴上最好看的几根长羽毛拔了下来,羽毛颜色红蓝交织,五彩缤纷,但让他有些傻眼的是,这几根羽毛实在是。。。。。。太长了,做毽子肯定不行。

    杨雁儿站在杨凌旁边,看着他发呆的样子细声细气的说:“二叔,做毽子不能用尾巴毛哦,爷爷说要用公鸡脖子上的毛才最好!”

    杨凌摸了一下雁儿的头说:“雁儿乖,你爸爸妈妈回来没有?”

    雁儿摇摇头,嘟着小嘴说:“爸爸昨天还给爷爷打电话了,说明天才能回来!”

    “嗯~!那明天你就可以见到爸爸妈妈了,现在二叔帮你做一个毽子好不好?”

    “好啊~好啊~!”杨雁儿高兴地只拍手,杨凌把手上的几根长羽毛送给几个小娃子,然后开始拔公鸡脖子上油光发亮的软毛,几个小家伙也蹲下来帮忙,几双小手扯的飞快,顿时你争我抢,鸡毛乱飞,不到三分钟,刚才还威武雄壮锦帽貂裘的大公鸡就成了一个羽翅零乱的憋屈模样。

    看着四个小娃子每人手上抓着一把薅下来的鸡毛,杨凌顿时哭笑不得,但看着四双期待的小眼睛,只好去找细线和小木头。

    杨本顺可没管杨凌带着几个小娃子转移战场去做毽子,他把地上秃噜的快掉皮的公鸡捡起来丢入热水桶里,拿根小木棍把它按到水里面泡上,顿时,腾起的水雾散发出一股奇怪的味道。

    杨凌让四个小娃子把手中的鸡毛都整理好放在一起,然后用细线挨着绑到小木块上,缠了几圈后发现不是一般的难看,简直就是惨不忍睹,即便是看热闹的几个小孩子都忍不住了,雁儿大声嚷嚷:“二叔做的毽子好难看呀~!”

    “我。。。。。。”杨凌忍不住心中喷出一口老血,看着手中歪七扭八像根秃毛的半截鸡毛掸子,顿时尴尬的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毽子嘛,自己小时候可没少做,因该挺简单啊!怎么现在就搞不定了呢?

    杨本顺走过来从他手中接过毽子,似笑非笑的撇了他一眼,然后也不说话,只见他手指如穿花,眼花缭乱的理毛缠线,不到两分钟,一个整齐漂亮的五彩缤纷的毽子就扎好了,让后得意洋洋的冲杨凌挤挤眼睛,似乎在说:“小样儿,还是老子厉害吧!”

    几个小孩儿嬉闹着踢毽子去了,杨凌这才缓解尴尬问老妈去哪儿了,得知老妈在三叔家帮忙打年糕,于是立马忍不住了,赶紧往三叔家跑。

    打年糕,是杨凌小时候最喜欢的活动,农村打年糕不是用机器,而是用一个大石臼,把蒸熟的糯米放在石臼中,然后几个人拿着木杵使劲杵,翻来覆去,直到把糯米都杵成粘粘的面糊,然后从石臼中挖出来,拌上花生、核桃,还有一些山上採来一些野干果,加上蜂蜜拌匀后放在大锅上蒸,直到满屋甜香,然后趁热把它切成一条一条的,吃起来软糯又香甜,尤其是放几天阴到半干,吃起来非常劲道,是小时候最爱的零食,可惜这玩意儿制作来比较麻烦,加上现在零食也比较多,因此,平日里根本就没人愿意做,也就每年要过年了才几家人凑在一起做点儿,一是应景,二是传统,图个热闹红火,而大人们似乎对这玩意儿不太感冒,感觉还不如吃饼干来的爽快。

    杨凌急匆匆跑到三叔家的时候,院子里正传来热闹的说话声,他走进去一看,果然三叔三婶,爷爷奶奶,四婶,自己老妈,还有一个长的不错穿红色羽绒服的女孩子,此时一圈人都围在石臼旁边,看一个年轻的男人满头大汗的正拿着木杵“吭哧吭哧”的在石臼中捣着。

    “咦~!二哥,你回来啦!”正杵的上劲的杨旭正对着院子门,抬眼就看见他了。杨凌立刻跟爷爷奶奶三叔三婶四婶还有老妈打一通招呼,杨旭拎着木杵笑嘻嘻的上来要跟他拥抱,杨凌赶紧跳到一边,看着他满头大汗的样子撇撇嘴说:“老三,你这体力不行啊!”

    “屁~!你站着说话不腰疼,我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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