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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蒙娜丽莎诡眼 作者:李家晔-第11部分

小说: 蒙娜丽莎诡眼 作者:李家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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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楼梯口的侧门溜进了大厅,跟往常一样,只是没有开灯。画台上摆着一些工具、颜料和画纸,还有几本书。我走过去,转过画架,往画架上一瞅,妈呀,我后退两步,看得我心里跳突突的。那画上的人是一头白发,衬着黑色的画面,很是明显,尤其明显的是那双血红的眼睛,充满了血丝,在愤怒地瞪着我,就像黑夜中的白发魔女一样。还好画是静止的,我稍一顿振作了起来,凑近去仔细地看起来,才发现,这画就是前几天画的,这眼睛也正好是画我的,因为边角上还有两只小眼睛为证。看来,我是被自己的眼睛吓坏,还被那种艺术宣染力吓坏。这夸张的白发红眼,谁看了都会有点惊心的。画的其他部分也都打了粉上了色,基本上是一幅完整的画了,唯独边角两只小眼未加工,不明其意。
    看了自己的眼睛画,我脑海中划过一道光,明白起“蚕室”的意思来,大概是一些未完成的画吧,即残缺品,有待加工未完成。艺术家把创作比作蚕食,慢工出细活,所以用“蚕室”名字合乎此意。还有,也可能有一些比较恐怖或者裸体的画,不宜放到大厅来。这样想着,如果蚕室里真是如此,我也就有心理准备了,怕个球啊!
    我来到蚕室门口,拨开画,身子钻进了画后。我用手轻轻地转动了门把手,心跳加速,如我所料,门没锁,轻轻“咚”的一声,门开了,闪出一条缝来。我定了一下心,做好了有恐怖画面的准备,慢慢地打开一点,从十厘米的门缝看那面墙上。
    由于有心理准备,当我看到几幅无眼的蒙娜丽莎画时,我显然不是那么吃惊。果真如我所料,这里是一些未完成的画。于是,我把门打开的越来越大,抬头瞅着里面,忽然有光线一闪,有某个光源正对着我的眼睛射来,不好,难道这有机关。于是,勿忙把门关上,却并没有发生什么。于是,又慢慢把门打开,发现那道光源是一个摄像头。遭了,有钱人就是不一样,想窥探点他们秘密还装摄像头,要是我被杨开发现就很不好意思了。
    刚才这一开一关的,我已经暴露在摄像头中了,看里面也没什么秘密,我索性就进去看了。中间也是一张桌,几面墙上的画都差不多,都是无眼的蒙娜丽莎仿画像。我扫了一遍,发现有两幅画明显不同。一幅就是杨开给我第一次画的像,因为姿势是我在镜前的坐像,不同于其他画像,很好辨别。我的画像基本上都完成了,有色彩,脸像和身材基本跟我差不离,唯一的缺惑就是还没把眼睛画上,把我画的这样,心里有点难受,尽管是暂时的。想想外面这幅眼睛画,估计之后才会把我的眼睛给画上去的。
    另一幅不同的画在北墙上,不认真看还真发现不了。这幅画除了脸部几乎跟蒙娜丽莎一致,一样的坐资和手势,一样的衣服,细微的差别就是手部和胸部没蒙娜丽莎丰满。最大差别在脸部上,这是一张成熟的美少妇脸,细长一些,同样也没画眼睛,透出几分阴森。这女人是谁?我使劲搜刮脑海中的记忆,似曾相识,好像在哪时见过似的……
  
  
  第21章性感高跟鞋
    我拿这幅女人的画跟我的画对比,脸形竟有几分酷似,但绝对不是我,因为是我来之前画的,画面的新旧程度可看出来。难道,这会是在我们之前租房的女孩。有这个可能,因为我们来租房前就非常奇特,要了我的近照,然后选中我来这租房,大概杨开都是选中同样脸形的女孩吧。
    我的脑海中又想到了上次来结清工资的保姆,这张像应当不是她的,还有可能会是谁呢?我想着想着肩膀不小心撞到了门上,往门后一瞅,这里还有一幅小画,就挂在门后,是一幅未完成的向日葵画,没有署名。我顿时灵光一闪,对了,向日葵——陈夫人,保姆也提过陈夫人,那么这幅无眼的女人像会不会是陈夫人呢?
    “蚕室”的秘密我没有告诉朱青原。之后我战战兢兢了几天,生怕被杨开发现我闯进了他的“蚕室”,因而总是低着头走路。本想主动找他说明道个歉,但没有合适的机会,恰巧中间又空了一个周末没让我当模特,杨开见到我也没说什么,我就把这件事悄悄咽到了肚里。
    等待了好些天,一下就到五一了,终于有公司要我五一后去上班——就是上次那家走猫步的服装杂志公司。进了公司历行公事办了好几道手续,还给我上三险,看来还挺正规的。我的工作是做服装杂志的网络版,主要是搜集和发布最新的服装时尚资讯,而且每周我自己定一个专题,做得时尚吸引人一些就行。
    有人说:“人的外表很重要”,漂亮是女人通往幸福的天梯呗!而帅气是男人的红绳,他把天梯牢牢捆住,因而获得了他的漂亮妻子。这样说,只能是天梯配上绳子,不漂亮不帅气的人只好仰头昂视了?尤其是作为女孩。
    女为悦己者容,女人想精致漂亮就要懂得包装自己。悦人悦己,做女人需要有情调,在柴米油盐中摸爬滚打过来的女人,被老公的臭袜子和孩子的脏衣服缠裹得透不过气的女人,最需要一分好心情来善待自己,最需要好好打扮自己。那么,穿衣和化妆是有效的手段,简单地说,要修饰自己。
    我是做服饰版的,我的第一个专题是写:性感高跟鞋,撞上白马王子。我写到了我的一个朋友,快30的人了,工作混得不错,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主管了,就是个人问题还没解决,挑男朋友就像她挑高跟鞋一样,特别不如意。条件优秀的她,总希望遇到那么一个十全十美的白马王子,可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啊。虽然身边有几个追求对象,但她依然对谁都没有动心,还在晃悠着。
    待嫁闺中,不免孤寂,对美的追求又让她成为时尚一族,逛商场便是最好的打发。夏天来了,她却为一双高跟凉鞋犯愁。20年前为买一双两块钱的漂亮凉鞋缠上父母半天,10年前舍不得花父母钱只凑合买了一双短跟鞋,穿出去还羞答答的。5前发了工资第一件事就是不管多少钱都要买一双自己心仪已久的高跟鞋。现在买鞋不看价了看牌子,看了牌子还要看花样款式和舒适度,可了劲地挑。所以,这位朋友跑遍了了一个若大的商业城,就是没有选到合适满意的高跟凉鞋。
    当她转悠了一天,两条腿都要走断了时,脚上也磨出泡来了,出门旁是一个意大利专卖店,她看中了一双红色的高跟鞋,有高丝带,挺性感的,她试穿一下合适就买下了。没想到还挺便宜,因为这是一个不知名的牌子,可能自己陷入高价误区反而挑不着吧,正像她挑男朋友那样一个也看不上。这时她的肚子早就抗议得不行了,还是先填饱肚子要紧,让脚也休息一下。
    坐在麦当劳里,狠狠地喝了一杯可乐,一个小汉堡三两下就不见踪影了,填上点东西后,再慢慢享受薯条奶昔的乐趣。逛了一天,她已精疲力尽了,她决定以后不再轻意买鞋了,真累!不过,还是要体验一下购物的乐趣,迫不及待就穿上了那双性感红高跟,把旧鞋扔进了袋里。
    吃饱喝足后,她也消停了,欣赏起周围的人来,不知什么时候隔几米远的座位上来了一位男士,脸有点黑,在默默地啃汉堡,身旁放着一个透明的塑料袋,里面躺着一双金色的有只蝴蝶的秀美的凉平鞋,非常可爱好看。她不忍多瞅了几眼那双漂亮的蝴蝶鞋,羡慕起来,她想那男士真会挑,他的女朋友得到这样一双鞋一定会很幸福,自己要有这样的男朋友该多好。
    正当她沉醉其中时,再去瞅那双鞋,却不见了,男士已经离开了。她起身四下一搜索,见那男士刚走出门去,于是她跟着出来。男士上了一辆车发起起来,她也上了自己的车,莫名其妙地跟上了男士。她一边想那双蝴蝶鞋,一边想着那黑脸男士是怎样温柔体贴的一个人。在一个路口红灯时,车速减缓,她由于思想开小差没注意,等她反应过来迅速踩刹车,但脚底那双性感的高跟鞋不听使唤,踩偏卡在中间,便向前面的车辆撞去。幸好档位较低,又关闭了油门,车撞在一块还不是很重。她顾不得手上脸上的撞痛,解下了那只卡住的红跟鞋,一脚高跟一只光脚出来看前面车里的人撞伤了没有。
    正是那位黑脸男士的车,女孩刚才正在跟他的车追尾。他本已停下受到车后的撞击,蹭了一下并未受大伤,同时也跃出了车门来看后面。见到女孩一脚穿鞋一脚光着的落魄样,明白了。他迅速打开自己的车门拿出那双蝴蝶鞋递给女孩,扶着她让她穿好了,正好合适。原来那双鞋是给他表妹买的,我的朋友深受感动,两个人从此约会了,走上了红地毯,成为一段撞上桃花运的美谈。
    于是我又加了一个按语点评:买鞋就像找男朋友,无论你是一见钟情喜欢上,还是经过反复比较挑选中,生活中并没有这么多的美事让我们遇上。如果我们一味重视外在条件和美观程度,可能我们永远也找不到那么称心如意的鞋,与其羡慕人家的“平跟鞋”,为什么不自己也选购一双平跟鞋呢?其实鞋子和穿着的人有着相互的关系,牌子和款式不是它唯一的吸引力,美观和舒适更为重要,还要与自己的服饰和气质相配,才能显出它的魅力。如果是开车,还是丢掉你的性感高跟吧!
    外表的美能代表一时的灿烂,却不能维持长久。我们需要装扮自己,漂亮是一门功课,但这不是唯一的,我们更重要的是改变观念,改变思想,那么你的爱人时刻会在你的身边出现,幸福便不再是幻想和做梦,而是现实的温馨与甜蜜,就像我和朱青原一样。
  
  
  第22章母牛穿裤叉
    没想到我的专题文章发出后,两天后那位“慈禧”女人第一次主动来到我身边,说我这篇文章立意是不错,也写得很美,观点鲜明,但有点离题和唱反调了。离题是,我们做的是服装服饰杂志,而这篇文章主要是写情感,虽然写到了时尚的高跟鞋,也说出了自己的观点;唱反调是,我们做杂志要大力鼓励爱美女士,尽情时尚和花稍,秀出风尚之美,但这篇文章没有这种宣传指向,反而说挑鞋是一种累,要人不再轻意买鞋,丢掉高跟鞋;累也别说出来啊,大家都知道爱美也是挺辛苦的,心知肚明呢。我哑口无言,这样一针见血指点,直让我佩服这女人实在是高,也明白了时尚杂志确实是“风向标”。几天后一打听,这个“慈禧”是我们杂志的总主编,她的话不得不听。
    我上班后,发现杨开事情多了起来,也经常出去。因为有两个晚上我下班回来,屋里黑着,估计他还没回来。我再也不敢坐在门口,怕再次遇见白鬼。我的工作并不是很重,也就每天更新点东东,到点就下班了。工作也逐渐上路了,“慈禧”则很少碰见了。
    一天晚上,我和大猪吃完饭回来。公馆里黑着灯,除了老爷子早睡早起,杨开估计又出去了。天气很热,我们回去先冲完澡,就到露台上来乘凉了。这次我们有一个新家伙——竹席凉椅,大猪前几天在附近买的,每个晚上被我霸占,大猪依然坐他的藤椅。当时买的时候我也在,我还怕它不结实,那老板说200斤在上面也没问题。回来路上我就跟大猪说:“刚才那老板笑话你没听出来?”
    大猪不明其意:“没听出来?笑话我什么呀?”
    “他笑你呀——你还赶不上一头猪重呢……哈、哈、哈——”朱青原追着我就掐,不过他扛着竹椅没我跑得快,“你记着呀,我改天要报复你。”大猪当然是开玩笑的,他不会记仇,所以我们在一起都会很快乐。
    月色如水,很明亮,有些微风,很凉快,周围依然有昆虫在唱歌,夏夜是它们最快乐的季节。我闭着眼躺在竹椅上,很舒服。大猪拉着我手说:“紫儿,让我也躺躺这椅子感受一下呗,就两分钟,行不?”
    “不好,我怕你当小骗子,把我骗起来,你就霸占了,我还不知道你心思!”
    “骗你是小狗,我可以发誓。”
    “我才不信呢,我不要你发誓,你给我讲几个笑话吧,把我笑破肚子了我就让给你。”
    “真的,你听着啊,我说的话就像下面这个笑话一样:在1948年伦敦奥运会上,有一个穷国的选手参加了一个举重比赛。举重按级别对体重是有严格规定的,这位选手来前体重正好。但到了伦敦他一下猛吃胖了两斤,就在比赛前两小时,他排泄完还是超重,于是挥汗如雨跑了几圈,体重还不达标。快要上场比赛了,教练忙拿来理发推子,给这位选手剃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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