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婚-第2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怎么了?”我转过脸看着他。
“我看见他往回走的时候,哭了!”
()好看的txt电子书
“哭了?”水瓢“咚”的一声掉在水缸里,“扎西哭了?为什么?”
二哥不再说话,转身走了出去。那背影,竟让我鼻子发酸,二哥和扎西,该有些同病相怜的吧?
端着水回去,心事跟水一起荡漾。
放在嘉措面前,脱掉他的袜子把脚放在盆里,有一下没一下地帮他洗着。扎西来了?只为给我送一袋糌粑?走时还哭了……
“怎么了?有心事?”嘉措抬起我的下巴,研究似的看着。
“去你的。”我拿过帕子给他擦干,把盆端在一边,把泡沫垫子放在地上,抱起我们带来的被子正想铺在上面。
“把那个被子铺在下面,我们盖一个被子就可以了。那个被子太重了,盖着喘不过气来。”他指着我手上的羊毛藏被说。
“你那个被子太轻了,会冷的。”我总不习惯丝绵被,太轻巧,盖在身上一点分量都没有。
“我给你增加重量。”他过来,接过被子,附在我耳边暧昧地说。
“去你的!”感觉脸上发烫,不敢看他坏笑的脸,端了盆子往外走。
洗脚时,故意放慢了速度,脑子里浮现出扎西的影子。这些日子真的没有想他,这些日子全身心被嘉措塞满着。一想到他哭了,突然就有些内疚。扎西,那个一心一意爱着我的男人,当我在嘉措身下婉转承欢时,他在干什么?从结婚的第一天起,我一心想着嘉措,想着那个自己把握不住的男人,从未想过扎西会如何想,他看着我的时候是不是跟我想着嘉措一样的无望呢。
我知道嘉措在等着我,也知道今晚那床轻薄的丝绵被下意味着什么。如果换在以往的任何一个夜晚,我都会热情以待。可是今晚,我突然没了情绪,不想跟嘉措亲热。扎西的眼泪,让我有了早点回家的念头。
都是我的男人,于情于理,我该照顾周全才是。
回屋时,嘉措已经发出鼾声,心里舒了口气,轻轻脱去衣服,悄悄钻进被窝,挨着他睡。
扎西大老远送来的糌粑让我为难。孕期的我,一直就想吃碗新糌粑,但又不敢当着大伙的面拿出那只袋子说是扎西给我送来的。感谢二哥的善解人意,第二天中午,二哥当着所有人的面拿出了那只口袋,说是在磨房碰到一个朋友正磨面,听说卓嘎回来了,特意送了他一小袋,回来给妹妹尝新的。
我接过二哥递来的碗,香气扑鼻。
“二哥,能不能把那袋子送给我!”嘉措笑着说。
“可以啊!”二哥把袋子递给了嘉措,“这种牛皮袋子你拿去干什么?”
“用来装糌粑啊。我在拉萨,有时候想吃餐馆里又没有。用它装上一点,随身带着也方便一些。”嘉措接过,看了一下,揣在了怀里。
回去是嘉措主动提出来的,他说拉萨还有很多事要处理,耽误久了不行。
阿爸阿妈给我们准备了很多礼物,一家大小都有,二哥把我们送到山垭。分手时,二哥说:“妹妹,送你个礼物要不要?”
“要啊。什么?”我有些雀跃。见二哥的手揣在怀里,那里鼓鼓囊囊的。小时候他上山时,常会抓些小动物回来,就像现在这样问我要不要。
“还记得顿珠吗?”二哥从怀里掏出只虎头虎脑的小藏獒,“它的孩子。”
“顿珠的孩子?”我瞪大了眼,兴奋地接过抱在怀里。
“是啊,顿珠上个月病死了。这是它留下来的孩子,就这么一只哦,我用羊奶喂活的。”
“可怜的顿珠!”是觉得这次回来没看到它,原来它已经……“唉……二哥,谢谢你把它送给我!”
“谢啥呢?顿珠是你的狗,知道你喜欢它,把它的孩子带走吧。”二哥看着我爱惜地笑,然后转身对嘉措说:“嘉措啦,好好待我妹子,别人都说她是魔女转世,我觉得她是仙女转世才对。好了,你们走吧。”
嘉措和二哥抱了一下,上了马。我把小藏獒揣进怀里,也翻身上马,踏上了那弯弯曲曲的回家之路。
快到家门口时,嘉措突然站住。从身上拿出那只袋子递给我。“你还给扎西吧。”
我接过。“嘉措,我……”
()好看的txt电子书
“不必说了,我什么都知道。这个袋子,还是我在拉萨给他买的,扎西用了五年了,我怎么可能不认识呢。”
“嘉措,不是我叫他来的!”我无助地看着他,真的不知说什么好。
“我知道,所以我叫你还给他。扎西很好,你们……好好过日子吧。”他说完,转身径直向前走去。
我看着他的背影,僵直而决绝,泪水不禁潸然而下。他这是什么意思?怪我吗?我们好好过日子?他呢?这个“你们”难道不包括他自己吗?扎西也好、朗结也好、甚至将来还有其他的兄弟,都是“我们”中的一分子啊,这都是命运安排的,注定了我们要成为一个整体,这不是我所能选择的啊。
擦掉泪,追上了他的脚步。
藏婚(1)
好好
好久没睡得如此踏实过了。没有暧昧的灯光没有激|情的抚摸没有款款的情话……山中小镇,除了偶尔一两声狗叫外,一切显得那么静谧而安详,如母亲的子宫般安全安心愉悦。
醒来不到七点,伸了个懒腰,神清气爽。迅速穿衣下床,收拾背包。早饭面条,简单但管用的一顿,一直没有吃早饭的习惯,但今天却结结实实地吃了一大碗,因为接下来的每一天,都需要极大的体力支撑。一个人在街上溜达一圈,还顺着山路去了森林边的小寺庙,见到一个小僧人,跟他聊了聊,吃了他两块奶渣,还装了一衣兜苹果干,回来跟板刀他们提及,惹来一顿埋怨,说我不该乱走,主要是不安全,我笑笑,心里很不以为然。
上路了,脚踩实地。喜欢在路上的感觉,特别是不熟悉的地方,感受每一个弯道后面带来的惊喜。墨脱是什么?如果说西藏是这个星球上唯一的香巴拉的话,那么墨脱就是西藏最后的秘境。这个唯一不通公路的县,被专家称为“世界植被博物馆”想来还是有道理的。前三天所走之路,四季皆有。山顶上,白雪皑皑;山脚下,绿草茵茵。丛林边还有很多香蕉树,伸手就可摘下一串,形状跟我们平时吃的不太一样,比较大。像……我剥了一只拿在眼前打量,脑海里闪过嘉措的影子,对,这东西跟嘉措身上某个东西很像。这么一想身上情不自禁地发软,心中对他始终有种痉挛的感觉,狠狠地一口咬了下去。第一天好奇,一路走一路摘;第二天就只是看稀奇了,再没吃的欲望;第三天则视而不见,已经视觉疲劳。
因为我不喜欢混沌的骚扰,所以走得快了些,把他们扔下有近十里的路程。不知道能走算不算一个优点,反正只要上路,我都会异常兴奋,在一步一步快速的交换中,所有的不快都烟消云散。
墨脱不是个看风景的地方,那一路上的风景走一步跟走一百步没任何区别,都是丛林、丛林、再丛林。墨脱也不是个看民俗的地方,当地人跟外地人在穿着打扮上没什么区别,何况一路上根本就很难碰到人。
那么,我们到墨脱干什么来了?
路,我们为墨脱的路而来。
走过墨脱不言路,此时的我才知道路的真正含义,脚下的每一步,都是用心丈量出来的。那些弯弯曲曲或平或陡或宽或窄的林中小路,就如我经历过的每一天,有喜有悲有伤有乐。摘下的每一个野果,漂亮的吃到嘴里并不全是甜美,就如*,急不可耐得到后心里充塞着的并不全是愉悦。
按照既定的行程,每晚准点落脚于既定的旅舍,这样的日子新奇又安全,是我所喜欢的。很少跟小鱼儿他们走在一起,我一直喜欢一个人行走,此次更甚了一些,混沌的骚扰让我不胜其烦,从来没这么厌烦一个人,时时都得提防着他靠近身边,所以索性走快一些。
出来三天,谈不上欣赏风景,一直都在赶路。到背崩后,眼前一亮心为之喜,这个山中小镇犹如烟雨江南般的美丽,临时决定停下来。晚上跟小鱼儿他们说,我要在此休息两天,他们可以先走。混沌说要留下陪我,我说不用,我在兵站碰到一个当兵的老乡,想跟他在这里待两天。这话暧昧,言下之意不言而喻,我故意的,其他人对着混沌哄笑,我毫不在意地转身出来去找新认识的老乡。
后来小鱼儿曾说我在墨脱太伤混沌的心了,说他是真的爱上了我。我告诉她如果他不伤我就得受伤,我不可能把自己的身体送给一个不喜欢且全无好感的男人。他爱我是他的自由,我不可能因为他爱我就得接受他。再说,旅途上的孤独需要慰藉,这样的需求离爱还很远很远,路上的寂寞只是暂时的,我们总会走到繁华喧闹的路段,不可能根据每一段路况去临时处理自己的身心。那不是我的原则,也不是我想过的生活,跟什么人在一起,我只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
藏婚(2)
背崩的海拔低,气候潮湿而闷热。三天来一直在细雨中行走,身上的衣服每天都是湿湿地贴在皮肤上,加上蚊虫叮咬,早已痒得难受。这里的每一条溪沟都是那么诱人,不冷不热的水温,清澈碧绿缓缓流过,随时在挠着你的心。
老乡在这里当兵已经四年,仅回过一次家,大山里的日子单调寂寞每天都一模一样。突然听到乡音,他亲切我也一样,同一个地方出来的孩子便有了说不完的话题。他说,晚上要请我吃火锅鸡,他找遍了周围的村子,才买到两只,把菜棚里搜遍,找出了十来根黄瓜。听着他的描述,馋得我口水直流。
在风景如画的背崩,又有如此丰盛的晚宴,一身汗味是不是太煞风景了。我拿着换洗衣服,随他顺溪走向丛林深处。
白雾在山间弥漫时,我们才从丛林里出来,我在前,他在后。他还给我唱了一首老家的情歌。多年没听过了,熟悉的调子,让我不禁有些想家,想明。如果没从老家逃跑,自己现在是不是也在相夫教子呢?
暴走墨脱的日子记忆最深的除了那似乎永远没有尽头的丛林小路外,就是看见每一只鸡后不叫鸡,而是喊着“一百八,二百四”。墨脱的石锅鸡最为出名。一锅一百八到二百四都有,根据鸡的大小定价。从派乡开始,我们就对这种石锅煮的鸡情有独钟。
记得在林芝鲁朗镇,一条街上全是石锅鸡餐馆。说来也是有趣,这种当地最有特色的餐饮,老板清一色的是内地人,都说自己的石锅是来自墨脱,属于西藏最好的石锅。那时还以为墨脱就在鲁朗附近呢。此次才明白,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地方,而鲁朗镇上真正的墨脱石锅是少之又少的。不仅因为两地相隔遥远,还因为真正的墨脱石锅产量很少,且运输成本又高,全靠人工往外背,运费跟石锅本身的费用几乎成正比,一般一个中等大小的石锅,运到鲁朗费用都在两千元左右,再加上商家的利润,那价格会很吓人的。原本是想买一个给莲带回去,那女人喜欢纯自然的东西。路上一问价格,还是算了。汉子给我买了一把乌木筷,说拿回去当纪念品不错。说是乌木,其实是墨脱原始森林中的古藤,年代久远,茎成黑色而已。
我们到墨脱时已经是晚上九点过了。一进县城就见到混沌他们五个游神一样在街上晃,难兄难弟再次见面,倍感亲切,大喊着抱在一起,勾肩搭背地向鱼庄走去。
墨脱住的地方还是有选择的,像粮食局招待所环境就比较好,但价格也比较贵,是当地官员们出差住的地方。暴走族们一般都住鱼庄,便宜,每人二十元。
虽说墨脱不通公路,进出货物都靠人工背运,但也并没想象中的荒凉。县城右边的山地里,一幢幢粉红屋顶的别墅在青山绿水的包围下,气派之极。理想家园啊!从小就梦想能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如公主般奢华。此生,是不是都只能做做梦而已?
在街上溜达时捡了四个难友,背着大大的包,东张西望的。带他们回到鱼庄,安排住下。他们说看在我捡了他们的分上请我出去*。街上找了家石锅鸡,点宰了一只二百五,五瓶过期啤酒,五个人吃得肚滚腰圆,很没形象地打着饱嗝、唱着乱七八糟的情歌,脚步踉跄回到鱼庄蒙头大睡。
实在太累了,每天结束最想干的事就是睡过去不再醒来,然而这也像我要的爱情一样,是永不可能实现的愿望。傍晚醒来全身都是包,特别是脚踝,布满大大小小的红点。全是蚊子咬的,有的包已经肿了,痒得难受。翻遍了背包,总算是找出一瓶风油精,一边抹一边感谢莲真是个好女人啊,连风油精都给准备了。嘴里念念有词手却不停地把那些大包小包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