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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部分

大兴朝驸马须知-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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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疼,才能甘心。

    ——只要他能有一丝半点的开心,便是万劫不复,她也定携手陪着。

    她摸摸怀中人的发顶,只觉这动作像摸小孩似的,不由失笑:“若事不能成……若有来生,我一定不做你妻子……做你的妻子有点委屈。”

    听得此话,大皇子身子一僵,整个人一点点发起抖来,极慢地抬起手环住了她。喉头硬哽两下,想应她一声。心尖酸疼得厉害,终归没能憋出来一声“好”。

    只听她缓缓说道:“我要去做你娘亲,护着你长大,绝不让你再受半点苦……便是下辈子投在那蓬门荜户之家,也定不让你受半点委屈……”

    环在她身后的手扯皱了她的衣裳,他面颊贴着的地方一片濡湿,怀中人却自始至终没有发出声来。

    作者有话要说:  林国丈(皇后父亲)曾经做过的坏事不止一件,涉嫌谋逆的事文宣帝知道,并直接影响了帝后关系和公主的幼年。但还有另外一件更要紧的事文宣帝不知道,林大人怕被重润抖出来,所以只能暂时答应。

    这几天文风有点沉重了,我寻思着果断虐完得了,所以今天发这么多字。

    明天会展开一个新场景,公主和江俨继续秀恩爱虐狗。

第75章 围场() 
三月初,草长莺飞,正是一年最好的时节。

    重润郡主本是自东南那民风温煦的地方来的,怕是受了裕亲王不少影响,打小就爱这骑射,骑术精湛,射术也跟着府兵一起操练过。来了这京城以后性子收敛了一些,却仍不待见姑娘们赏花作诗一类的玩意儿。

    她也不知听谁说了这京郊有一片皇家围场,于是进宫来找皇后说道,说是想要上郊外骑马涉猎。

    京郊有一座落霞山,广袤的原野、古木疏林和更远处的深山交壤,特意把那原野和疏林围成了一片皇家猎场,是专门圈出来围猎的地方。

    大兴祖皇帝出身行伍,又是马上夺了的前朝天下,故而如今的世家子弟各个都学过些拳脚功夫。

    文宣帝也好骑射,只是他政务繁忙少用有空闲,春蒐和秋狝大典已有两年未亲临,皆由承昭太子代劳。偶尔也会有世家子弟聚上几个请了旨进围场去玩上一日。

    围场一年不过春秋各开两次,一整片林子中的猎物各个养得膘肥体壮,连兔子都比放养山林中的个儿大。旁的时候都派有兵士定期清理凶猛野兽,未免其一年又一年繁育过多,伤了贵人。

    三月初四,钦天监掐算过今日宜出行,日头微暖,日头却不盛。前两日便收了帖子的世家子弟中若有好骑射的,自然不会辞了这围猎的好事情;也有爱热闹的名门闺秀学过骑马,跟着家中兄长出来开开眼。

    京城叫得出名的世家公子去了许多,三番五次邀太子并行。承昭推拒了两回,知道皇姐定下要去后,便也跟着来了。

    太子出行可不比寻常,身边三百仪卫鞍不离马甲不离身,正是整装待发。

    今日承熹穿的一身樱草色紧腰窄袖的交襟立领骑装,襟袖衣领处各有宽边镶滚金线,腰间和田墨玉带钩穿着寸余宽的革带束紧了腰腹。

    承熹对着一人等高的西洋镜照了照,觉得上身过显婀娜,自己照镜时看着都觉脸热。她又一贯穿那些轻飘阔袖的,只觉腰腹处紧绷难受,又把那革带系得松了些。

    脚下霜色的高筒鹅顶靴是千层底的,方才拿在手中时觉得沉甸甸的,穿在脚上倒变得轻便贴脚,穿着极是舒服。

    为防马缰勒手,红素还特意给她找了一副白绢手套,料子不是很细,这是西洋那边传来的法子——以前人骑马的时候常常被缰绳勒破手,只在掌心缠上几层布绷带。如今这绢织手套既不滑手,也能防勒手,确是个好法子。

    她出了寝宫便见江俨站在殿外,凝视了半晌,从公主头发丝看到脚,定定看着她脚下高靴一侧挽着好看结的系带,微微一笑低声开口:“这靴带不是这样系的。”

    这鹅头靴最初是从胡人那边传入的,先前本是直筒穿的,穿到脚踝处的时候那靴口紧,总会被卡住。后来也不知谁改进过了,侧面敞口,穿脱时候方便了许多,侧面敞口的那处用系带变着花样系上,也更美观。

    只是公主头一次穿这个,以前穿的都是高筒皂靴,方才还在想这系带怎么会如此之长,只能打了个双联结,只图个好看,才走了这两步便已经有些松了。

    江俨看出了名堂,一矮身蹲在她身前,伸手便要碰上她的鞋子。承熹微怔,连忙后退半步,认真道:“你说,我自己系。”

    江俨抬眸定定看着她,却忽然握了她后退半步的那只脚踝放上了自己膝头。承熹一时站不稳,江俨早料到会如此,眼疾手快扶稳了她,将她一手搭在自己肩上站稳。

    这靴是簇新的,刚在殿内走了这么两步也一点不脏,承熹看着他手指解开那双联结,一圈圈重新缠在自己靴筒上,连被七寸高的靴筒裹着的小腿都一点点热起来,甚至能感受得到他指尖的热度。

    她也不知怎的,看着江俨蹲在她身前比她矮一大截时,总觉得于他是一种无形的折辱。

    他的武功这样好,本该做英姿飒爽的江湖剑客,这许多年却寄身内廷无朋无伴,因怕惊到后宫女眷,甚至都不能在长乐宫以外的地方任意走动,只能拘在这一方小小的天地中。

    看到他矮身蹲在自己身前都觉得舍不得了。

    方才那双联结不太好解,江俨解了好一会儿才解开,缠好系带好又记起公主喜欢好看的物事,动作娴熟地打了两个蝴蝶结,见两边的结高低不一样,又解开反反复复系了好几回,这才满意。

    承熹一直手扶着他肩膀站着,指尖忍不住在他肩上隆起的筋骨轻轻摩挲了好一会儿。此时见他终于系好了,走了两步试了试,果然紧了很多。

    大兴民风开放,老祖宗又是自西北起兵入关的,故而名门望族出身的贵女这骑术早已是必修课。

    承熹幼时身子差,养好身子已是豆蔻之年,那时才初初学骑马,她身量不高胆子又小,骑在马上脚不着地,总觉得晃晃悠悠坐不稳。常常下马之时两腿直哆嗦,轻声嘶气似在忍疼。纵然她不说,江俨也知道她定是磨破了大腿内侧的细肤,每每取来伤药给她的时候自己也面红耳赤。

    江俨手把着手教了两年,承熹也没学会门道,骑术委实算不得精湛。今日去京郊围场的一路,她本是备好了马车的,自会有宫人带着她的坐骑赶到围场去。

    只是到了宫门口却见已聚了数十位世家姑娘,尽数一身紧腰窄袖的骑装骑在马上,没一人坐车。承熹登时觉得自己独坐在马车中怕是不妥,便在宫门内停车等着,叫人去牵了她的马来。

    重润郡主母亲早逝,跟着裕亲王长大,女儿家爱娇的性子通通磨没了,打小精通骑射,骑在马上更显得英气逼人。

    见公主骑着一匹纯白矮脚马出来,重润噗哈哈笑了,她座下神骏是性子最野的蒙古马,性子傲得很,连给它配种都嗤之以鼻,对那母马不屑极了。

    而承熹此时骑的这是黔城矮脚马,马脑袋上的鬃毛刚与江俨等高,只算体长也足足比重润坐下的马矮一尺。

    这马腿儿短脑袋大,全身肉乎乎胖嘟嘟的,看上去憨态可掬。这好几年都在苑马寺被人悉心照料,养得一身肥膘,毛色油亮,马鬃理得顺滑极了。

    只是这马腿上筋骨雄健,似乎是矮脚马跟别的马配种后生下的,才能长这般高。不然纯种的黔城矮脚马只能给小孩骑。

    承熹见她骑在高头大马上笑得前仰后合,不禁有些脸热,连坐下的矮马都一连喷了好几个响鼻,似同样不忿重润的嘲笑。她四下看了看,见好几个姑娘都骑的是矮马,轻轻瞪了重润一眼。

    姑娘们纷纷下马请安,上前说了几句话便又散开。明珠跟在了她右侧,几个林家的姑娘也打马凑近了些。

    这下人便齐了,公主便发令前行。

    好在许多世家姑娘骑术都不精湛,脚下挨不着地如何能洒脱?哆哆嗦嗦骑在马上,底下自有小厮牵了马慢慢地走。

    重润郡主嫌她们无趣,跟着打头的那些公子哥一道儿纵马驰骋。杂乱的马蹄声疾奔远去,没一会儿就连影子都看不到了。

    江俨把自己的马给了仪卫,去牵公主的马缰,知道公主本就不擅骑术,久不骑马更是生疏得厉害,十分体贴地慢慢走着。

    一袭墨色玄武鸦青纹路的劲装疾服,昂长八尺轩昂伟岸,步伐稳健下盘极稳,黑色蛇皮马鞭折挂腰间,比往日疏淡多了两分野性。

    好些打马而过的姑娘不由多看了江俨两眼,林家的一位表姑娘往他侧脸一瞅,只见剑眉英挺,薄唇削薄,五官轮廓分明。虽面上无甚表情却也不显冷厉,直教人看得眼前一亮。

    平日里见多的都是些翩翩俊秀少年郎,玉树临风看多了也不觉亮眼。只是如江俨这般沉稳俊逸的男儿,这样的沉稳是只有时光才能积淀下的。

    她便提了声朝公主揶揄笑道:“承熹,你这侍卫长得可真不错!要不与我身边的换换?”话落还肆无忌惮地在江俨精瘦窄紧的肩背腰♂臀处扫了一圈,视线火辣辣的。

    这表姑娘并非是林大人家的孩子,是隔了房的,与承熹关系自然算不得亲近。她自幼丧父,只是其母出身襄阳侯府,这才被惯出了一副刁蛮骄矜的性子。她母亲本就是荒♂淫的性子,早年守寡之后更是半点都不收敛,把女儿养出了这幅模样。

    承熹察觉到她的视线顿时一阵气闷,这般轻贱的话语想来是把江俨当成她私养的面首了。咬着下唇冷眼瞪了她一眼,终是忍不了了,冷声道:“你一个未嫁人的姑娘这是说得什么诨话?多年的教养都吃进肚子里去了?”

    那表姑娘一怔,怔怔道:“我这不是随口一说嘛?承熹你生什么气?不是就不是呗……”却见公主神色极冷,周围的姑娘也都一副嫌恶神色,只好讪讪笑过两声,驾着马离承熹远了些。

    江俨仰着头冲公主微微笑了下,眼神温润示意无碍。

    承熹突地发现,似乎最近她越常见江俨笑了,与他相处许多年,只有最近常常见他笑。这么恍惚着,只觉身边那些聒噪笑闹的姑娘都似不存在了一般,只有走在前头牵着马的江俨。

    别的姑娘骑在马上纵是怕,却也极好面子,怕别的姑娘见了笑话,也不与牵马的小厮说“行得慢些。”

    承熹却没这个顾忌,她甚至不需要开口言语,江俨便慢慢减了速度,路上有崎岖不平的地方便绕开,骑着马倒还不如步行的速度快。

    “江俨。”周围姑娘都行到了两人前头,承熹见他不说话,犹豫一会儿问他:“方才那姑娘那样说你……你是不是生气了?”

    江俨仰头看着她,摇摇头道:“属下没生气。”

    “可我听得生气,生气极了。”承熹不由想要跺脚,却未意识到自己骑在马上,踩着脚下可活动的马镫蹬到了江俨的衣襟上,在他衣服上留下一个小小的泥印子。她有点不好意思,连忙脱了左脚马镫,往后收了收腿。

    此时她半曲着腿坐着,江俨眸一沉,低声命令道:“坐好!”见公主一怔之后便听话的坐好了,江俨这才觉得自己方才那话不妥:什么时候自己跟公主说话都这么胆大了?

    江俨行在公主左侧,偶尔公主的靴尖便在他的腰侧磨蹭,蹭过来蹭过去,留在那处的一些灰印江俨不在意,也没去拍。敏感的腰侧却是极痒,痒得他心里都慢慢腾起了两分躁动。

    他牵着马缰,不着痕迹离远了一寸。又接过之前的话头问:“方才,公主为何与她争辩?”方才许多世家姑娘都在周围看着,公主一向和善,言辞反驳反而更容易落下话头,于她名声不利。那姑娘又是林家的表姑娘,在人前丢了个大丑,指不定得进宫哭哭啼啼跟皇后娘娘诉苦,还得劳烦娘娘找个说辞把她打发走。

    “因为她……”承熹颦眉不知该怎么说,想来江俨这样一向正经的人,一定没听不明白方才那姑娘的话,吞吞吐吐道:“她怀疑你是面首……面首就是、就是……”

    宫里头娘娘平日没事做,爱碎嘴的不在少数,公主挺多年前就知道“面首”是什么了,她性子淡泊,也不爱对他人品头论足,对面首没什么喜恶。可江俨呢?以他的正直坦荡,一定是不喜欢的。

    其实江俨清楚面首是什么,或者说,他也曾肖想过与公主在一起的,在公主及笄的那年,把所有能与公主在一起的情况都想过的,即便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江俨清楚一切与公主能在一起的途径:比如一辈子做她的侍卫,即便她嫁给别人也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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