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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偷香窃明-第16部分

小说: 偷香窃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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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单叫他,这不是另眼相看是什么?

    好在这青楼不同于一般的单位团体,否则早就是桃色绯闻满天飞了,在这,谁在乎绯闻这种东西?身边几百个女人每天敞开大腿迎男人呢!倒也有些好处,哪怕有人对王子晋表示嫉妒和不满,现在也得压着,有云娘娘撑腰呢——再说他也只是个大茶壶,除了多挣点银子没啥了不起,多挣那点银子也是因为他帮樊素的身价提升到了百两以上,人家有本事。

第二十一章云娘铁面() 
三至云楼,二次登楼,王子晋终于见到了这位神秘莫测的云娘娘。某种程度上来说,有点令人失望,因为神秘,在男人的心目中几乎是和性感联系在一起的,之前王子晋被人吊足了胃口,可是见到的是一个可以用诸多词语来形容,却唯独与性感无缘的女人。

    云娘娘并不丑,甚至可以说长的很漂亮,五官之中带着些许异域的特征,眼窝较深而鼻梁较高,眼珠的颜色也比普通的汉人要略浅一些,似乎是有着部分混血的血统。想到李阿旺一伙当年远征异域,跟红毛鬼也狠狠交过兵,云娘娘拥有异族血统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按照跛爷的说法,那一伙中本就有红毛炮手的存在。

    可长相归长相,这位云娘娘却也太严肃了,面无表情的人王子晋见过很多,可是面无表情到了犹如死人一样,他也就见过这么一例,这种脸无论再怎么标致,也不及樊素那般活色生香,或者小蛮的冷艳媚惑来得招人。至于身材,好吧,王子晋承认,之前看后背还是抱有相当期待的,不过从前面来看,云娘娘穿的还是一套完全不注重凸显身材的衣着,平是平板是板,王子晋看上去就好像看到了后世的防化服一样。

    哦,我向伟大领袖保证,我绝对不是色狼,只不过是对女老板有点好奇而已,也不用这样打击我吧!

    虽然这样郑重保证,可是在一眼之中就收集到这么多的信息,王子晋是绝对有着色狼潜质的——当然他肯定不承认,观察细致是商业人士的基本功之一,有错吗?

    “小生王子晋,见过云娘娘,尚未面谢娘娘当日救命之恩!”王子晋躬身行礼,行完了还是低着头,他决定,出于对云娘娘的感激和尊敬,这面对面的注目礼有一次也就够了。我绝对不是外貌系的,绝对不是!

    “无须在意,王相公大才,出手不凡,我云楼上下多蒙关照,该是奴家谢你才是。”云娘娘的嗓音一如既往略带沙哑,不过听惯了也还不错,只不过下一句,还没等王子晋继续表示谦逊和感激,就听到了很出乎意料的要求:“眼下有一件要紧事,须得请王相公和我一起出趟远门,请王相公把手上的事交待一下,明日一早,便要启程。”

    王子晋愕然,和你一道出门?难道你要亲自下场做皮肉生意,所以带上我这个急速冒起的新扎大茶壶?王子晋当然不会自我感觉良好,以为云娘娘是要带自己去参与他们的海外贸易,那绝对是核心产业,不是他这个新人加外行能掺合的。——尽管他自认为,自己在外贸领域绝对比青楼领域更有作为,但是对方未必会这么想不是?

    好在,云娘娘似乎不再刻意保持神秘,在他出去之前解除了王子晋心中的疑虑:“去绍兴府,见一个人。”顿了顿,仿佛是要刻意强调,让王子晋不能忽略自己所说的话:“一个你绝对值得一见的人。”

    那麻烦你就老老实实告诉我,那个人到底叫什么名字,有什么值得我大老远跑去见他的地方,好不好呢?王子晋腹诽,看云娘娘也没什么多余的话要说了,一副很赶时间的样子,也不逗留,当即告辞。

    转过头来,他就把这事告诉了跛爷,在云楼之中,恐怕还没有多少是跛爷完全不知道的。跛爷没有让他失望,皱着眉头想了一会:“绍兴府?见一个人咦,难道是他?”

    王子晋一听这话,立刻有些抓狂。他以前看书,最烦的就是当作者写到某个地方,某个人,故意保持神秘感时,就不说,只是说“那个地方,那人”,也不管句子会不会因为这种用词而变得别扭无比。这词是日本漫画里用出来的好不好,拜托负责任的作者稍微注意一下自己的遣词用语啦!

    现在自己提问还遇到类似的答案,当真叫王子晋有些淡定不能了,好在跛爷没那么严重的毛病,只是对于自己所谈及的对象有足够的尊敬:“云娘娘所言不错,王相公,这个人真的要见上一见,莫说绍兴府,江南之地百年才气,也就出了这么一个人物而已。”

    这范围就相当小了,王子晋好歹也来了半年多,交游之人三教九流,不乏骚人墨客,又有绍兴府这么个范围,想了想,猜道:“跛爷,你说的,难道是徐文长?”

    拜众多以明朝为题材的所赐,王子晋对于徐渭可以说是如雷贯耳,谁叫某本著名畅销的戏说明史,还有某本著名的架空历史,都用浓墨重彩,描写了这位大明朝著名的悲情才子呢?

    提到大明朝的才子,许多人都会想到唐伯虎,不过那多半是拜星爷的某部无厘头名片所赐,事实上作为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唐伯虎和徐渭几乎没有可比性,徐渭在各个方面都把唐寅甩开不止一条街,就说唐寅最出名的画技,后来出名的郑板桥就说自己愿为青藤门下一走狗,这青藤指的就是徐渭了。

    ——好吧,唐寅考过解元,这比徐渭的科举成绩要好,可是后来悲摧地毁于科场舞弊案,也好不到哪里去。况且到了明代,又混迹于青楼,王子晋也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唐寅的画,在当时最出名的其实是春宫画,画的那叫一个好,一个妙笔生花,堪称这时代最顶级的写真——那也还是写真。(当然画春宫也没啥见不得人的,他的吴门画派前辈仇英,照样是画春宫出名,画坛名气比唐寅还要打,跑题一下)

    徐渭最为人所称道,也最为王子晋所钦佩的,自然是他加入胡宗宪幕府,为东南抗倭的事业立下丰功伟绩。尽管后来胡宗宪倒台,他为此颇受牵连,仕途不得志,可这不能抹杀他为东南百姓所作出的贡献。

    不过想到这里,王子晋又有些奇怪了,我身边这一群,不都是当年的倭寇后裔么?好端端的,怎么会专程跑过去看望一个当年的抗倭英雄?如果徐渭年轻四十年,或许王子晋会猜想这和桃色事件有关,可是徐渭成名于嘉靖年间,到现在少说有四十年没有大活跃了吧,这云娘娘横看竖看不会超过三十岁,当年万历二年李阿旺事败的时候,恐怕她还是一个小丫头,那时候胡宗宪都尸骨早寒了。云娘娘和徐渭能有什么瓜葛?

    跛爷人老成精,知道他又在琢磨,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别想那么多,青藤居士大名鼎鼎,咱们都是很钦佩的,况且嘉靖倭乱咱们又没有参与过,跟青藤居士哪来的过节?唉,算算年岁,恐怕青藤居士也是年近古稀之人了,你若是能去见上他这一面,总是值得的。”

    快七十了啊?王子晋这才觉得,确实是有见一面的价值,人生七十古来稀啊,在现代不算什么,古代真的了不得,何况还是这样的大人物!

    好在他孑然一身,也没什么好收拾的,裹了两件过年新扯的衣裳,揣了几十两银子,便跟着云娘娘一行人出门上了船。出门的时候,他还很有阴影地四下张望,看似没有人盯着,略略安心。

    自从几天前的刀客被斩事件之后,周遭一切风平浪静,王子晋反而不敢有丝毫松懈,吃亏上当也要长点记性,好运气不会一再降临,哪能次次都指望有人来救呢?苦于自己是囫囵身子穿越过来的,这副身胚营养是好的,生病受伤都比较容易痊愈,可是想要提升武力值也没那么容易,二十来岁的人骨架肌肉都差不多定型了,再练能练出什么来?

    没办法,要么是弄火器,要么就找保镖,好在云楼不缺打手,这次云娘娘亲自出门,身边少不了高手护卫,王子晋跟着走也觉得安心。

第二十二章落水沉香() 
云楼做的是海上营生,所以也就不去那慢吞吞的运河上磨蹭,一叶轻舟出了运河,转入大江,再顺流而下,一天直放崇州,准备从此出海,而后下杭州湾,冬日北风紧,正好行船。此处有水师的码头,好似已经实现了军转民,因为王子晋见到船老大和当地水师谈笑风生,将给养搬上船的都是水师营中的夫子。

    耳听脚步声响,鼻子里一阵香风,王子晋不用回头,也知道是樊素姑娘在身后。他头也不回,努力保持淡定,从容,轻声道:“素姑娘,这里许多水师官兵,他们恐怕不大喜欢见到船上有女子,你还是快些回船舱去陪伴云娘娘吧。”

    此次出行,云娘娘并没有带着那贴身小丫鬟,樊素姑娘就担当起了贴身服侍她的任务。不过王子晋也知道,云娘娘带上樊素,绝对不是为了照顾自己的衣食起居,想必在即将到来的御倭战事中,有她的用武之地。但是,火烧眉毛且顾眼下,眼见到跛爷和阿三阿四等人的眼神一天比一天暧昧,王子晋心中对樊素姑娘敬而远之的欲望就一天比一天强烈。

    “嗯?怎么没回答?”王子晋皱了皱眉,随即听见一阵细碎的抽泣声,顿时心中哀鸿遍野:“又来这一招?大姐,你不烦我都烦了,怎么你那两口泉眼,眼泪是流不干的,就好像红楼梦的插曲中唱的那样,怎经得从秋流到冬,经春流到夏口牙!”

    伴着轻泣声响起的,是越发哀婉的低语:“王相公,妾身确实是蒲柳之姿,不敢奢望陪伴相公左右,可这逆旅行程,一点点记忆就足以让妾身回味终身,难道王相公如此狠心,这么一点温暖都吝于给予么?”

    我服了,大姐,你都可以去写新新还珠的剧本了,用词甚至语气助词都直逼琼奶奶啊!王子晋无奈之极,他确实是没有太好的办法对付这一招,事实上,若不是亲眼见过樊素把客人从房里赶出来的模样,还有对于云楼真相的了解,对于有这么一位火辣佳人贴身紧逼,王子晋本该很爽很闷骚地佯装不从、其实偷着乐才对。

    而且,大明朝对于女人的贞节,呈现极端的两极分化,所谓节妇失贞不如老妓从良,乃是大众普遍接受的价值观。而青楼女子嫁做士子妾侍,也被普遍认为是美谈——对男女双方都是,这也是跛爷他们大力鼓动王子晋接受樊素的道理所在。可问题就在于,王子晋他不是大明朝人,即便没有太严重的处女情节,可是对于接受一位工龄将近两年的红牌小姐,王子晋还是自认没有这么好的牙口!

    “呃”正在想法子砌词掩饰,陡然听见码头上一声尖叫,叫声带着哭腔,还有无尽的欢喜:“公子,王公子,奴婢终于找到你了,公子!我是檀香,檀香啊!”

    “檀香?!”王子晋精神陡地一振,眼光立时集中到码头的一条小小人影身上,那身影恨不得蹦起两个人高来,看不到才是怪事。

    “真的是檀香?!”王子晋先是大喜,匆匆从踏板上赶了下去,可是刚走到半途中,脚下不由得慢了下来。檀香,这是他的贴身侍女,是他从今年夏天苏州城里如潮的难民中救下的一个小女孩,当时这女孩的父母都已经饿死了,她也只剩一口气,可以说她的性命就是王子晋给的,这个名字,也是王子晋给起的。——就是起的时候很不负责任,王子晋随手指了个物件,就定了这个名字:那是口檀木棺材。

    而自从跟随王子晋以来,这个年纪不满十二岁的小姑娘也是尽心竭力,不管王子晋开头显示出对于有人服侍的种种不适,以及自己服侍人的笨手笨脚,总之是坚持了下来,赢得了王子晋的信任。要说离开苏州城时留下了什么牵挂,也就数得上这个小姑娘了。

    可是经历了几度生死考验,王子晋早已不是那和平环境下长大的青年,走了两步已经疑虑丛生:檀香,她是怎么知道我的行踪,又是怎么追上来的?岸上有陷阱?

    他脚步刚一缓下来,檀香的脸色刷地就白了,脚下也不跳了,一双眼睛定定地望着王子晋,也不说话,就是那种能让人的心碎成八瓣的眼神。王子晋的心顿时就被揪住了一样,想当初,让他在潮水一样的难民中挑出檀香来的,不就是这样的眼神,仿佛将一切生活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的眼神?

    这样的檀香,会背叛自己吗?

    脚下微一踌躇,只听呼的一声,一条影子从身边窄到不能再窄的跳板上窜了过去,下一刻檀香已经落入那人的手中。此人身高超过了一米八的王子晋,在普遍身高不算太高的大明朝,绝对是巨人级别的标准,乃是一行中最具神力的护卫,名叫志村虎之助:是的,这是个日本名字,虽然他只是个被日本浪人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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