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淡为官-第6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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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各地捕快们的描述,所统计出来的数字,原本诱拐儿童找回的概率为百分之二左右,非常的低,基本丢了就很难找回来了,而现在这个数字上升到了百分之三十,尤其是在孩子被拐之后的前三天,抓回来的几率在百分之六十以上,这相比起之前,只要孩子丢了就再也找不到,简直是巨大的差距。
不得不说,技术改变生活,同时也改变了犯人逃窜的几率,对于那些在逃的犯人也同样是如此,有照片之后,就再也不怕找不到人了,而另外一点,就是西洋画技术的引进,使得宋朝在抓捕潜逃犯人时,也有了更强的能力。
因为是潜逃犯人,自然也不可能有他的照片,往往只能根据亲眼目睹者的口头描述作画来进行分析,但传统的中国技法,在素描的时候,往往对于人物的描写,十分粗糙,许多人根本是只能画出一个四不像来,而如今随着西洋技法的引入,以及大量的美术学生,从事进这个行业以后,即便是在犯人速绘上面,宋朝也有了很多的经验,这些东西对于抓捕犯人来说,都可以说是巨大的进步。
当然,照相技术的发展,也不全然是在处理案件上,他最大的作用还是在可以让许多平民也可以随时随地记录下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虽然这一点现在还做不到,因为如今的照相机,还是块头很大的那一种,一般人家是买不起的,但照相机总是往小型化发展的,而未来一个人拿着一台照相机,游四方,拍美景就可以成为现实,当然,这也引起了许多画家的不满。
他们认为照相机的存在,让写实画成为了历史,不过对此发出声讨的大多数西方技法的传承者,国画师对此倒是很开心,毕竟他们的画,本就重在写意,而不是写实,照片怎么拍,也跟他们的画不一样,如此一来,西洋画的地位开始下降,国画的地位又开始上升,可以说一样事物的诞生,往往会引发连锁反应,即便是微不足道的一个摄像机,也能够改变许多人的生活。
说回来拐卖儿童,虽然通过照相技术,成功提高了罪犯落网的几率,但这还远远不够,除了通过照相技术来为儿童保障安全之外,徐清还制定了一些其他的法律来保证儿童的安全,首先便是重邢,对于拐卖儿童者,只要抓住,便是死刑,且是五马分尸,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可以说这已然要比杀人犯能够判的罪都要高了,从中也可以看出徐清的价值取向,对于那些拐卖儿童的人,他从始至终都十分的痛恨,一个个孩子,在他们的口中变成了几万块钱,而为了几万块钱拆散一户家庭,让他们陷入绝望,这样的人,是徐清最为痛恨的,甚至比那些性骚扰的人还要让人痛恨。
所以对于这些人,徐清几乎是没有商量余地的决定了严刑峻法来招待,这也是徐清难得的一次专断,对此,其他人也表示理解,虽然有人认为徐清太小题大做了,但面对意志坚定的首相大人,众人也只能听之任之了。
第二点就是安排专人在学校等地点进行搜查,同时编排更多的警力用以保证孩子的出行安全,因为很多家庭都是工薪阶层,也现代一样,父母都在外面打工,但与现代父母不同的是,他们没有父母来帮他们照顾孙子孙女,因为他们的父母一般也会生五六个孩子,要是算起孙子来就得有二十多个,自然不可能全部照看过来,所以大多数情况,孩子只能自己照顾自己,这就会造成十分巨大的危险,就必须对这些城市,尤其是放学的时候进行十分严密的搜查,如此一来,起码能够保证大型人贩子组织不敢对这些学生下手,那么剩下的个人作案,只要孩子们聚集在一起,想要被抓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在放学的时候,学校也希望孩子们能够一起放学回家,住得近的一起走,人多了,单独作案的人便也不敢随便乱来了,第二点就是推行住宿制度,让孩子们从星期一到星期五住宿,然后等到休息日的时候,再回家休息,如此一来,孩子们在学校中,有老师们代管,也就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了。
这一招可以说是十分管用的,毕竟被骗的最多的,就是这些孩子,只要把他们管住,那些人贩子起码还不敢明面你上冲进学校里来诱拐,所以如此一来,确实是让孩子被诱拐的可能性大为降低。
除此之外,另外一处诱拐地点便是人多的地方,大型商场,大型广场,这些都是罪犯们经常光顾的地方,因为人多眼杂,父母在忙着买东西,孩子又多,一时之间,有时候确实会落下一个,这里也是罪犯们最会下手的地方,对此,政府要求这些人口密集区必须每一个都设立一个服务中心,只要孩子丢失了,他必须确保这个服务中心,可以立即联络周围的警察,封锁这片区域,以抓捕诱拐孩童的犯罪人员,通过这种方式,人贩子抓孩子的可能性,起码在城市中要少了很多。
至于农村,则实在有些不好办,因为他们的父母大多都离开农村,去往大城市打工了,照顾他们的往往是他们的爷爷奶奶,但一个家庭,因为子嗣众多的缘故,往往会有二十几个孙子孙女,这么多的人,如何照顾他们,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丢一个在农村是很常见的事情,如何处理这个巨大的问题,可以说是摆在徐清等人面前的巨大难题。
最后朝廷只能想出几个不能算好办法的办法,首先就是办集体学校,让孩子们可以集体读书,第二点就是让每一个村庄专门组织一批人,等到放学的时候,就安排人马到学校里来接孩子,第三点就是对于村子里的陌生人提高警惕,这一点很重要,不能因为经济发展了,乡村里的陌生人数量提高了,就放松警惕,不然人贩子就会趁虚而入,通过这两种方法,可以说减少了儿童的走失率,但效果确实微乎其微,毕竟农村之中,管理水平是很差的,想要进行严格的监控,非常困难,不像城市里,有大批的警察可以调动,往往一个农村,最多两名捕快,已经是最高配置了,毕竟宋朝的财政也不可能养这么多公务人员。
第766章()
夜晚悄然降临,博朗多克和其余几位侍从都换上了贵族的装饰,这是路西法特意从达摩斯科买来的,听闻矮人族喜欢艳丽的服装,视为庄重,而人族从平民到贵族,所穿服装,大多都比较朴素,即便是大贵族,如君克尔,布尔之名位,也最多就是以金色为主色调,很少会使用太过于艳丽的颜色。
这跟人族的出身有关,刚刚得到解放,大多数人依旧是苦大仇深,那里有功夫去欣赏华服的美丽,再加上人族上层是通过斗争建立了现在的一方王道乐土,正是励精图治的时候,对于享乐,极为排斥,固人族的服装以深色调为主色调,以灰白黑为平民色调,以单一色系为衣服之主色调,这显然不符合矮人族的审美。
在矮人族的眼里,衣服上面有更多的颜色才叫美丽,若是能有宝石搭配,那更是光彩夺目,称得上是贵族的礼服,这种文化和思想,不得不说和血族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一个重视冷色调,比如血族,喜欢将蓝色,紫色共用,而矮人族则偏向于暖色调,黄色,红色共用,算是两族唯一的区别。
不过血族也有暖色调的贵族华服,路西法托人去买,倒也能够买得到,更何况战乱年代,大衣,粮食,武器才是昂贵的物资,这些漂亮的华服却是滞销数百件,根本就卖不出去,路西法派去的人,只用成本价便买了二三十件,都让博朗多克等人带来了统帅营,此时穿在身上,犹如一只斗志昂扬的彩鸡一般。
这种血族服饰,下半身是一条短裤,大致到小腿上,用绵柔的皮革制成,十分紧绷,一般人传上去恐怕连跑步都做不到,之所以要做成这样,是为了凸显腿部的身材,二来则是为了凸显自己身为贵族,不需要时时动作,只需要等候仆人在宴会是的伺候就是了,在小腿以下,则是一条丝袜,白色的尼龙,笼住博朗多克的小腿,若不是博朗多克年龄尚小,还没有发育出腿毛,这着实是一幕不堪忍受的状态。
之所以男人要穿丝袜,这其中可是有着很多道道的,首先与裤子一样,都是为了凸显身材,二则是为了炫富,在这个时代,丝袜是十分珍贵的物品,因为他的材质十分难以寻觅,用冰蚕丝制作而成,每一条都价值十几枚所罗门,唯有贵族才能穿得起。
因此贵族们常常在宴会时穿着这些丝袜,用以彰显自己的财富,丝袜之下,则是一双小皮靴,上半身相比起下半身就要合适的多,一条衬衣,外面是一件皮夹克,在外面则是一套厚皮大衣,头上一顶绅士帽,手中握着一杆绅士仗,大衣外面放着一个金色的怀表,腰间别着一条腰带。
整个服装从上到下,皆为朱红色,唯有衣领口和手腕口,以及裤子的腰口有白色的绒毛,既用来挡风,又用来装饰,腰带是用兽皮制作而成,上面镶嵌着三妹绿色的宝石做筘,两米二的大个,配合上一张俊俏中捎带些许稚嫩的脸庞,倒显得十分可爱。
但博朗多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着实有些难以接受,身为武官,他更加喜欢盔甲,棉衣,手中也觉得长剑更加适合自己,尤其是那双丝袜,脚趾在鞋子里面异动,就像是在冰面上滑行一样,这种感觉让他十分不爽,同时心里也在暗香矮人族和血族的贵族们,怎么就有那么特殊的癖好呢。
不过看着脚上的那双鞋,博朗多克还是松了口气的,本来按照矮人族的传统,博朗多克也是要穿高跟鞋的,后来经过博朗多克的拼死抵抗,总算是没有穿什么高跟鞋,不然这走起路来,恐怕一天脚就废了。
心里有着一口气,博朗多克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此时随自己而来的七名侍从也都坏好了衣服,看着他们的模样,博朗多克心里就更加生气了,与博朗多克不同,他的七位战友都只穿着一身鲜艳的衣服而已,没有像博朗多克那样精心的打扮,看上去,或许放在人族之中有些鲜艳,但与博朗多克一比,则是朴素至极了。
这也符合他们的身份,博朗多克此时深刻觉得,还是当一个仆从好,起码不用穿的那么花里胡哨,尤其是那该死的丝袜,想到这里,博朗多克脸色就有些不好看,那张俊俏的脸略微有些泛红,殊不知自己此时的样子和打扮,着实让他的七位兄弟都有些看直了眼。
“博朗多克,真没想到,要不是刚才看着你亲自进去,我还以为你被掉了包呢?”沙尔克面带笑意的说道,一旁另外一名侍从也附和着说道:“真是人靠衣装,博朗多克伯爵阁下,你这幅模样,倒真的跟你的爵位很是般配了。”
众人虽然把博朗多克当上级,倒并不像矮人族那样等级森严,众人都是从伊思普尔来的,本身经历了那么多,都已然把对方当成了兄弟,只有在博朗多克发布命令的时候,众人才会把他当做指挥官,其余的时候,所有人几乎都是身份平等的人。
这种现象在整个伊思普尔中也是十分普遍,这或许跟刚刚独立有着很大的关系,所有人都是第一批人,大家的理念,信仰都十分接近,也很难把一个族群用身份划分为两种人,所以众人说起话来也是没大没小的样子,口气之中还带着些许的揶揄。
“沙尔克,怎么,很羡慕我现在的穿着么,我房间里还有好几套,要不给你打扮打扮。”博朗多克笑着说道,一旁的沙尔克赶紧走远,他跟博朗多克可不一样,这么一身奇装异服,博朗多克能够罩得住,是因为博朗多克的条件优越,俊俏的脸蛋,消瘦的身形,让这套衣服穿在他的身上,倒真是翩翩贵公子的感觉,若是让沙尔克这个浑身肌肉的大汉穿,恐怕就如同卡拉丁那样,显得十分怪异了吧。
“你看看你们,好歹也是贵族,竟然穿着侍从的衣服,也不知道检点。”见众人辟易,博朗多克不由嘲笑起众人来,说到底,他也只有十七岁而已,小孩儿心境,一旁的扎马尔罕开口说道:
“好了,伯爵阁下,他们只是胡乱说的,还请您原谅他们。”
扎马尔罕作为在场众人中年纪最大的一人,在众人心中都颇有威望,在场诸人,除博朗多克外,扎马尔罕为尊,博朗多克见他开口,便乖巧的说道:“扎马尔罕哥哥,我跟他们闹着玩呢,这几个混货,一天到晚嘲笑我,切,不就羡慕我长的比他们好看么。”
“是是是,博朗多克大人,丰神俊秀,实乃我伊思普尔城第一美少年。”扎马尔罕顺着说道,他的这番话倒是让博朗多克有些不好意思了,其实伊思普尔人长相上来说,就没有太差的,尤其是对于高阶的斗气士来说,斗气进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