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梯血祭-第49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到,这样也能理解成是蜜罐?哼,就算是,那也纯粹是家长眼睛里一厢情愿的蜜罐,根本与我无关!”
塞提听愣了,仿佛是第一次察觉这个小公主的叛逆本质。
“你想要的是什么?”
美莎毫不迟疑开口:“自由!知道吗,这才是真正的奢侈品,尤其是在王室里。反正你现在也是埃及王子了,身在王室的苦恼,说不定你也很快就会知道了。”
塞提摸摸鼻子,漫笑接口:“好吧,那就让我拭目以待。”
大姐被拦在远处,眼看着美莎和埃及小子唧唧咕咕说个没完,一时笑、一时恼,她努力伸长了耳朵,偏偏什么都听不到,也因此更要皱眉担忧起来。
“这是说什么呢?”
伊莲奉送无可奉告的表情:“我也不知道,只是美莎坚持如此,好像是有很重要的事。”
大姐更加匪夷所思:“初次见面,昨天还都根本不认识呢,能有什么重要的事?”
伊莲嘟囔回应:“我怎么知道,等下还是问美莎吧,反正她什么都没告诉我。”
大姐没法不瞪眼了。切,她还不了解吗,别看美莎年纪小,实则有主意得很,如果是她不想说的事,那是肯定别想问出一个字的。
“这孩子,就是主意太大了,传进陛下的耳朵里,不气死老爸才怪。”
扎营河边,知道项链要不回来了,美莎也就干脆死心,起身准备离开时,她忽然又回过头对塞提甜甜一笑:“我知道,阿爸视埃及为仇敌,但我不是。听懂了吗,我不会把你当作敌人,所以,你也不需要对我心怀敌意和戒备。”
塞提满眼玩味:“哦?为什么?”
美少女说:“就像大绿海一样,埃及,同样是让我心怀向往的地方。”
他一时啼笑皆非,完全没过脑子就脱口问出:“向往什么?你该不是说,也想效仿你那位父亲,跑去埃及再劫掠一番吧?”
美莎一万个受不了的仰天长叹:“唉,最讨厌就是你们这种想问题的方式了,好像这个世界上除了财富物产,其它东西就都是没有价值的。我就是对从没去过的地方充满向往和好奇,想亲眼看看尼罗河上的日出和日落会有多美,想看看传闻里的鳄鱼是个什么样,想尝一尝这条最出名的大河,她的河水又是个什么味道,这样不可以吗?去领受这个世界的美丽!这才是我最想做的事,可是每当说起来,好像都要被归为荒诞不经,是天真可笑的。看到了吧,这就是我的苦恼。”
这番说辞让塞提瞠目,过了很久才回应:“的确,这是我听过的最新奇的想法。但是,这份对尼罗河的向往,也可算是我的荣幸。没错,那片土地美极了,是远出你的想象,是阿蒙拉神永恒的厚赐。”
美莎原本已经起身准备离开,忽然间又被勾起兴致跑回来:“对对,知道吗,其实这也是我想对你说的话:这应该也是你第一次来赫梯对吧?如果,你能暂时忘记这里是敌人的土地,换一种心情去领受,你也会现这片土地的神奇和美丽。”
塞提听得有趣:“譬如说呢?”
美少女转动眼珠:“譬如郁金香。你见过郁金香吗?这个埃及应该是没有的对吧?等到了郁金香盛放的季节,整个旷野都会变成大花圃,绝对是极致的美景,要令人沉醉。但是记住哦,郁金香是有毒的,如果在花丛里呆久了当心后果严重,会头晕脑胀、反胃作呕,及至一头栽进去都难于爬起来呢。所以对这种花千万要谨慎,只可远观,绝对不能放在身边,和它近距离打交道。”
是么?塞提心下恍然,难怪呀,庞库斯幽灵都会以郁金香为标志,是啊,若是被他貌似无害的外表骗了,那才要当心怎么栽进去的都不知道。
“美莎,时间不早了,该回去了。”
大姐终于等不了的要冲过来搅局了,拽起让人操心的孩子,一路往回走已经忍不住的忙打听:“嘀嘀咕咕这么半天,说什么呢?”
美少女奉送级夸张的笑容:“你猜。”
目送赫梯公主的背影,塞提在自己还没有察觉的时候,已经露出一抹莞尔微笑。这个晚上,他失眠了,脑海中反复盘旋都是这个行事奇特的精灵小丫头,该怎么评价呢?可气,却也可爱,是让他不知不觉就会忘记她是仇敌之女。的确,任凭两国之间有多少血海深仇,他却很难将这个小公主也当作敌人,走近身边,斗嘴磨牙,不知不觉就会有一种上瘾的倾向。仿佛就是沉浸其中,分外有趣。
躺在榻席,塞提手中下意识把玩起安赫护身符,看着看着就露出坏笑。
“想知道这个是什么?嘿,就不告诉你!”
NO。4-009 隐患()
与赫梯公主同归哈图萨斯,出使的旅程因此彻底变了模样。八一中文网?。?塞提现在必须承认了,这个小公主绝对要算他见过的好奇心最重的人,对于未曾领受过的事物的确充满了万分浓厚的兴趣,以至于一路上简直少有安静的时候,一张嘴叽叽喳喳,分明是想到什么就问什么,也算是让他第一次领教了‘十万个为什么’的好本事。
“听说埃及人都是信奉转世复活的对吧,我一直都不明白哎,生老病死,一个国家里战死的、生意外死掉的,或者犯罪处刑死掉的,还有年老寿终正常死掉的,每年都是要死多少人啊,如果全都可以复活,那人口岂非早就爆棚了,任凭土地再广袤也容纳不下了吧?你真的见过复活的人吗?在哪里?都是谁啊?”
塞提哑然失笑,实在好笑她这样古怪的想法和问题:“乱讲,谁告诉你是所有人都可以复活了?死去的人,是灵魂‘巴’和‘卡’离开了**,而他们的灵魂要经历阴间之路,通过重重关口的检验,要有公平女神玛特用她的羽毛放在天平,称量一颗心的好坏善恶,最终更要经过冥神之王奥西里斯的审判,唯有通过了审判才能复活,而通不过的人就要下地狱,去为他一生所行的污点或恶事接受惩罚了。所以说,真正能够复活的人,只可能是非常少的一部分。譬如说,只有一些最伟大的人,就像历代法老,在世时已是神之子,以伟大的贡献与作为,才能真正获得众神悦纳,迎来复活。”
美莎更惊讶:“那你见过复活的法老吗?如果他们真的复活了,不是又要引来一个更严重的问题:以前的法老又活过来,那和时任在世的法老放在一起,又该由谁来做埃及之王啊?如果很多个法老都撞在一起,岂不是都要乱套了?”
塞提一愣,随即哈哈大笑,他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我应该感动你居然会这样为埃及担心么?真好笑,怎么会有这种状况生呢?你要知道,当先代法老再重新复活,就完全是以另一种面目来出现了。到那个时候,他已经完全脱了死亡,已经不再是凡人的寿数或格局可以限制,他已经通过审判、已经蒙神悦纳,也就已经与神同列。明白了么,当先代法老再复活重归,他就已经不再是一个凡人,而是成了神,是以神的面目来护佑这片土地,又怎会再参与人间的王位纷争?”
美莎大概有些明白了:“所以,埃及才会有那么多的神?对对,我在藏书库里看到过,好像埃及每个城镇都会有自己的守护神,除了那一套九柱神的体系,各地各城林林总总加起来,敬拜的神明数量都过两千个了。他们都是复活的法老吗?可是也不对呀,埃及的历史到今天一共才是两千年,就算把之前死去的法老全都算进去,好像也只能有差不多一百位吧,那其它的神都是谁?又是从哪来的?”
她一路问,塞提一路笑,看起来,这个小丫头倒真是对那片尼罗河的土地充满好奇,而这份好奇与向往,也的确让他很骄傲,所以也就不吝于解释起来言尽其详。
“其它的神祗当然就是天地万物,鳄鱼可成神、眼镜蛇可成神,秃鹰、青蛙、花鸟鱼虫,千万不要小看这些,要知道在万物身上,每一个都拥有着凡人无法企及的力量,因此,受到顶礼膜拜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
他说:“就譬如在沙漠深处,常常能看见一种抱团的枯枝,它可能已经干枯了一百年,所有的枝杈都收缩紧抱在一起,就像一个由枯枝组成的球,因为重量轻,可以随着沙漠之风被吹得四处游走。可是,正如它的名字一样,只要沾到一小块有水的湿地,你就能有幸看到这种植物的神奇。你能够想象,只需要多小的一块水就够了吗?就譬如你的一盆洗脚水,泼在土地上形成的那么一片小水洼,只要让它沾到,所有抱团的枯枝就会迅重新伸展”
美莎满眼惊奇:“那不是枯枝吗?已经干枯了一百年,难道它没有死?”
塞提悠然点头:“就像它的名字。这种植物,就叫做复活草。不论在沙漠之风里已经被吹掠游走了多少年,只要让它沾到一小块水洼,沉寂的生命就会迅复活。当所有枯枝都重新展开,它需要等待的就是一场雨水了。你要知道,在沙漠里也是会下雨的,只是非常罕见难得而已,而当雨水落下,就会把藏在枯枝苞结中的种子,冲刷到地面。复活草的生命力之强,它的种子是在几小时内就可以破土芽,决不浪费一丁点的水分给养,仅用十几天的时间,就完全长成一株全新的植株,枝杈苞结中已经孕育出了新的种子。而当经历沙漠阳光毒辣的炙烤,水洼干涸,新生的复活草也被迅重新炙烤成枯枝,抱作一团,或许,又要等待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没有人知道它又会被沙漠之风带去什么地方,但是有什么关系呢,重要的是它的生命永不停息,无论等待多久,都一样会复活绽放。你说,这不值得敬拜吗?纵便它只是一株仿佛没有任何威力的沙漠植株,但是在它强悍的生命和寿数面前,世间凡人都变得何其渺小。如果站在复活草的世界里去观望人生,那么一个人的生命都真是太短暂太脆弱,或者就像蝼蚁。”
美少女完全被这样不可思议的生命力震撼了,张大了嘴巴好半天合不上:“真的?还有这样神奇的植物?复活草好想亲眼看一看。”
只不过,对于塞提的言辞她也并非完全认同,在震撼惊讶的同时悠然更正:“知道吗,你这样说也不全对。”
“哦?哪里不对?”
“你不该小看蝼蚁。”
美少女眨着一双灵动大眼,咧嘴笑问:“如果真能和蝼蚁相提并论,那或者都要算一种荣幸,对了,你指挥过蚂蚁吗?”
塞提一愣,一时只怀疑是不是听错了:“指挥蚂蚁?”
美莎痛快点头:“对呀,小时候我最喜欢玩的就是这个了。你见过那种小蚂蚁成群结队出来觅食的景象吧。依我看,这些小东西的不可思议,绝对不亚于复活草,它们可以搬动远比自己的身体还要大得多的树叶或者猎物,如果一只蚂蚁也可以长成像人这么大,那岂非就是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大力神?还有啊,就像现在你看到的”
她指一指眼前道路和远方的风景,笑说:“现在我们是要回归哈图萨斯,眼前道路明确,你很清楚的知道自己不会迷路,但是如果突然横来一道高山,或者突然多了一条大河,你眼前熟悉的风景都在不停变换着模样,那么,你还敢确定自己一定能走到吗?但是,小蚂蚁就能。指挥蚂蚁玩的就是这个呀,在蚂蚁的世界里,我们不就是成了巨人天神,可以随意改变他们熟悉的世界,在地上划一道沟,就从此多了一道天堑,堆一个土包,就骤然出现一座高山,这样去肆意搅乱,可是,远出觅食的小蚂蚁,却任凭你怎样设立障碍,都永远不会迷路,即便多绕些弯子,也终究可以找到正确的方向,顺利回家。如果代换到人的身上就不难想象了吧,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本事,就凭这个,你还敢小看蚂蚁么?”
塞提听得有趣,是么?指挥蚂蚁似乎还真是个很有意思的游戏。想着想着他便悠然接口:“嗯,就好像在沙漠里常常会遇到的:肆虐风暴能随意搬动沙丘,改写地貌,所以在其中有过迷路经历的人,才会出现一种最特有的地方病:疯。”
美莎瞪大眼睛:“真的?代换到人的身上,真的会让人疯。”
塞提格外肯定的点头:“当然是真的。虽然我没有在沙漠里迷过路的经历吧,但是亲耳听到过,沙漠风物的变幻莫测是有多么摧残人的意志。当你以为找到水时,却现不过是海市蜃楼,是毒辣阳光和人的眼睛开的一个恶毒的玩笑;当你以为找到路时,看着仿佛不远处的一个参照物,却现耗尽体力走了一天还是离得那么远,仿佛其间的距离根本没有缩短过,想一想,本就已经是干渴虚弱,已近生死临界的状态,在天地之威那么无情的戏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