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警官-第3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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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丁凡这边才将摩托车推出来,孟欢就从外面回来了,身边还跟着一脸羞涩的李二妮。
丁凡这才明白,感情刚刚这个孟欢是出去追李二妮了。
看着孟欢现在呼哧带喘的,丁凡心中的气也消了一半了,将车放在了一边,回到房间里,倒了两杯水回来,然后在院子里的石头桌边坐下,将手上的水杯递给了两人。
李二妮坐在丁凡的对面,有点坐立不安的看着孟欢,似乎有点恐惧的样子。
这倒是可以理解,毕竟还没有嫁人,这种事情还是有点说不出口,脸皮薄张不开嘴,这都能理解,刚刚孟欢还是女的,事情就好说一点,现在换成丁凡来问,人家自然不好意思。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丁凡才发现,其实身边有个女警察也算是一件好事。
但是案子的问题,不能含糊了,所以丁凡将手上的记事本打开之后,还是对李二妮问了一起来:“东西什么时候丢的?”
丁凡已经尽量不在提起丢的是什么了,可是李二妮还是有点不好意思,脸都红到耳根处了。
结果她还是说不出口,身边的孟欢也了解她现在的尴尬,就直接开口说道:“昨天傍晚的时候,时间应该是下午四点多的时间段。”
丁凡眨了眨眼睛,看了一下李二妮,发现她没有反对,顺手就将手上的记事本递给了孟欢,直接叫她来问,自己就在一边听着,没有必要的话,尽量不开口。
或许这样一来,对李二妮来说,可以减少一点压力。
第0474章 事有蹊跷()
根据李二妮说的情况,丁凡在脑中大概的绘制一下具体的情况。
两天之前,李二妮在家里洗衣服,然后顺手就将已经洗好的衣服都挂在了外面晾晒,可是其中一间红色的小肚兜,毕竟是女孩子的贴身衣物,不好意思就挂在外面,所以二妮就想着是不是可以挂在自己的家里。
结果就在她回房间里找衣挂的这段时间,自己刚刚洗好的衣服就不见了。
中间的时间也不是很长,也就是不到五分钟的时间,等到回来的时候,二妮找遍了院子,最后也没有找到那件衣服。
因为这间衣服本来就是贴身的衣服,一时间叫她有点不好意思对人提起,当时也没有办法跟人说起这件事,只是自己回到家里暗暗的生闷气而已。
可是第二天跟同村的女孩们聊天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丢了衣服的人,不只是自己一个,其实很多女孩都丢了衣服,甚至有的人连鞋和袜子都丢了。
当时李二妮就有点害怕了,别人只是丢了外衣,所以还能说的出口,或者人家根本就不是很在意这件事,可自己丢的都是内衣,想想就犯膈应。
这才今天到金山所来走一趟,好在所里有个孟欢,不然今天这件事,要当着丁凡的面来说,他都不好意思说了。
等到李二妮说完之后,孟欢将视线转到了丁凡身上,似乎有点挑衅的意思。
好像在责怪丁凡,明明就只是一个衣服被人偷走的小事,丁凡却觉得好像是个人命案子的大事一样。
现在说明白了,事情已经十分明显了,估计就是屯子里面的懒汉,家里没有钱,娶不到媳妇儿,就在屯子里的小姑娘手上偷了衣服回家扎草人而已,只要到屯子走一趟,很轻松就能将这些人都抓出来。
可是丁凡在听了这话之后,眼神十分深邃的看着二妮,似乎还有什么想要问出来的东西。
丁凡没有搭理孟欢看自己的眼神,沉默了良久之后,开口对二妮问道:“你刚刚说丢了衣服的人还有很多,都是什么人,年纪都跟你差不多吗?”
二妮有点犹豫的点点头,可是又马上摇头说道:“也不是,我就是问了几个姐妹,她们几个都丢了东西,什么都有,年纪上面都差不多,只是我听小花说,他家隔壁的大华婶子也丢了东西,当时还在院子里大骂来着,丢鞋袜的人就是她。”
丁凡冷笑着说道:“这就不对了。”
丁凡这样一说,身边的孟欢马上就好奇了起来,开口就对他问道:“有什么不对的?丢什么都有,就不能有人丢鞋袜吗?”
丢什么的都有,这一点到是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孟欢没有见过大华婶子啊!
这个大华婶子是周围几个屯子里的名人,专门干保媒的生意,说白了,那是一个十里八村的大媒婆。
去年的时候,这个大华婶子还经常往金山所这边跑,有想法给要给丁凡介绍个对象来着。
只是丁凡不喜欢这个人,年纪已经一大把了,整天穿红戴绿的,脸上还擦了很重的粉,不笑的时候还好,只要是一笑起来,脸上的粉就像下雪一样哗哗的往下掉。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她整天穿着一双绣花鞋,也不知道是不是汗脚的原因,丁凡总是能闻到她脚上的臭味,见到她就有种想吐的感觉。
试问这样的鞋袜,真的有人愿意偷吗?
丁凡伸手拿过了孟欢手上的本子,在上面随手就写了起来,然后对二妮问道:“你丢了内衣,大华婶子丢了鞋袜,谁丢了裤子?还有上衣那?”
二妮有点吃惊的看着丁凡,好奇的问道:“你怎么知道的?真的有人丢了上衣和裤子,只是丢衣服的人不只一个,我二嫂的衣服也丢了……这么一说,好像我们屯子里丢衣服的人还挺多的。”
丁凡翻着白眼,连忙摆手说道:“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大概在你丢衣服的这几天时间,有没有女人丢衣服的?”
二妮想了一下,缓缓的点头说道:“丢了呀,还真别说,这段时间,我们屯子里好像真的有好几家里丢衣服的,听你这么一说,好像丢衣服的人家都是大姑娘小媳妇儿之类的,只有大华婶子家里算是一个意外。”
丁凡点头之后在本子上面记录了一下,然后叫孟欢送送李二妮,自己一个人坐在桌子边上,分析起来这件事。
根据现在手上掌握的消息来看,好像这件事里面有很多的疑点。
首先叫丁凡想不明白的就是,为什么有人会偷了衣服之后,还要偷鞋袜的,衣服裤子还有鞋袜都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就算是有人对这些东西有特殊的癖好,似乎也不至于偷大华婶子的那双臭鞋吧?
总之这件事里面,疑点有很多,只有李二妮这里得到的线索,恐怕是远远不够的,最好叫人到胜利村走一趟,了解一下村民具体的情况再说。
问题是现在丁凡这边一时半会儿还走不开,只能叫别人跑一趟,但是身边的人,不是郑毅就是二胖,这两人跑这件事,恐怕也不合适。
就在丁凡为了这件事犯愁的时候,孟欢送了李二妮出去之后回来了,而且直奔他这边走了过来,眼神怪异的看着他。
“你看什么?”丁凡坐直了身体,皱着眉头说道:“你今天犯的错,我希望是最后一次,你知不知道,因为你的不了解情况,很有可能会造成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很大的损失,这些你有想过吗?”
孟欢显然是没有想到,丁凡会对今天的事情这么上纲上线,甚至这个案子在她的眼中就是一个十分简单的流氓案而已。
结果丁凡直接将这个案子说成了十分严重的案子,叫她心中有说不完的委屈。
甚至嘴里还在小声的嘀咕着:“不就是一个小案子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丁凡说完她之后,就将手上的本子拿在手上仔细的研究起来,根本就没有听清楚她说的什么,或者说是根本就不在意她说的话。
看完之后随手就将手上的本子,丢在了桌上,对孟欢说道:“你现在就去找郑毅,到胜利村走一趟,问问具体的情况,我怕二妮子说的情况中间有点遗漏,你们在走一趟,要是时间来得及,在到比邻的屯子走一趟,走访一下那里的情况,晚上在回来。”
本来丁凡还觉得,之前自己对这和孟欢有点偏见,只是因为一个女孩子在金山所这个地方,有点不方便,后来在看到她照顾二胖的时候,对她是有点改观的。
结果今天在工作的情况下,丁凡对她以前的印象完全改变了。
甚至对她的全部好感,瞬间崩塌了。
好在孟欢在听到丁凡的安排之后,没有在多说什么,虽然心中有点不高兴,但还是去找郑毅了,要是她在多说一句话,恐怕后果就有点麻烦了。
等到孟欢走了之后,丁凡有开始研究手上的这个案子,只是手上的线索实在有点少,要是按照这些东西找的话,想来是找不到什么东西了。
好在金山所这边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借鉴,以前的卷宗还是有不少的,或许能找到一点有用的东西。
想到这里,丁凡马上就收起了手上的本子,直奔仓库跑去。
看到仓库里的这些卷宗,丁凡不由得想起了当初自己刚来的时候,想起了当初的人和事,只是很多事情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甚至就连人都不在了。
丁凡一个人在所里,不断的翻看往年来,金山所这边所有的档案,甚至多年前的案例,只要是有关偷盗衣服的情况,他都要在上面翻找一下,然后摘记在本子上面。
等到丁凡从仓库里面走出来的时候,天都已经快要黑下来了,而郑毅个孟欢还真是天不黑就不回来。
想到这里,丁凡只能是无奈的叹气一声,然后转身到厨房里面,准备一下今天晚上的饭了。
说起来这段时间,丁凡已经很久没有做饭了,因为从县里回来之后,他这几天就不断的在各家蹭饭吃。
这段时间不断的出货,每家都赚钱不少,所以大家都想要感谢丁凡一下,根本就不叫他在所里吃饭。
今天突然要自己做饭,还真的有点不适应了。
等到的这边的饭菜都做好了,郑毅和孟欢两人终于算是回来了,看到两人风尘仆仆的样子,丁凡也能想到,这一下午的时间,两人应该是真的没有闲着。
本来丁凡也没有想在多说什么,直接叫两人过来吃饭,结果孟欢这个倔脾气又上来了,非要将今天的调查经过说明白了之后在吃饭。
丁凡懒得理她,爱说就说呗,反正饭就这些,晚了都被郑毅吃光了,就不要怪自己了。
孟欢还不知道丁凡在想什么,拿着小本子就开始说了起来:“今天下午我们在胜利屯做了调查,全村丢衣服的人有二十多个,最近一段时间也有六个人,分别是今天来报案的二妮子,还有小花家的等等几个人,另外在上岗屯,我们也调查了一下,同样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等等。”丁凡突然将手上的饭碗放在了一边,开口说道:“你今天调查的东西,看出来什么东西没有?”
孟欢愣了一下,在手上的本子里面翻了一遍,发现也没有什么问题呀?
一时间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只能是眼神诧异的看着丁凡。
丁凡摇头说道:“郑毅,你说说,你看出来什么了!”
郑毅本来还在低头吃饭,根本就没有想到今天还有自己的事情,但是既然丁凡问了,他也只能开口说了:“好像被偷了衣服的,都是女孩子,丢的衣服都有点花哨,我当时还问了一下颜色之类的问题,当时她们不是说红的,就是花的,在就是……”
郑毅说道这里的时候,突然不说下去了,反到是在一边偷笑了两声。
丁凡抬腿就是一脚,问道:“笑个屁呀!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郑毅偷偷看了一眼身边的孟欢,然后小声的说道:“这些丢了衣服的人,我听说好像平常都挺浪的,总之作风不咋地。”
果然这话说完之后,孟欢眼神不善的横了他一眼。
但是郑毅说的问题,还真是事实。
一开始这一点,丁凡也没有注意到,还是后来将手上的名单核对了之后才想起来的,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名声都不太好。
第0475章 突如其来的命案()
想不到郑毅虽然没有经历过这些训练,但是在最后观察上面,竟然比这个警官学院毕业的孟欢要强的多。
在他说这件事的时候,就连站在一边的孟欢都一脸吃惊的看着他。
因为这些东西,本身就是她没有想到的问题,她忽略了太多的东西。
想不到在金山所这个小地方,只是一个小小的联防队员,竟然有这样的洞察力。
其实这件事也不能说就是,孟欢比不上郑毅。
毕竟她也是刚刚来到这里的新人,不像是郑毅,从小就在这里出生,周边几个屯子里发生的事情,基本上他都知道,小屯子就是这样,什么事情都传的特别快。
所以这件事只要是发生在屯子里面,消息就像是长了翅膀一样自己找上门来,在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