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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部分

一号警官-第218部分

小说: 一号警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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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顿饭,丁凡整整吃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最后喝的丁凡两腿直打颤,才从郑三炮家里晃晃悠悠的向派出所走去,一路上几次都差点走错了道,亏了有豆豆在,不然今天季然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走到派出所。

    至于刚刚剩下的猪肉,郑三炮跟丁凡说了,明天叫自己家的婆娘帮丁凡都做成腊肉,等到上冬了在慢慢吃,不会变质。

    离开郑三炮家的时候,丁凡又将四个猪蹄子送给了王树林,猪头给了大转,剩下的猪肉跟郑三炮一人分了一半。

    大转今天喝的十分高兴,据说自从过了年之后,这还是第一次吃肉,临走丁凡还送了一个猪头给他,他也有点好意思,自己没有什么本事,就将那张野猪皮带走了,说拿回去帮丁凡硝制好了带到县里,准能卖个好价钱。

    甚至在喝酒的时候,郑三炮还提起了今天豆豆在山上刨了一根老山参回来。

    这可惊呆了大转,因为他爹本来就是一个参把头,老山参见到的多了,但是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有狗在山上能找到人参的,今天还真是长了见识,要不是丁凡从身上拿出的那根老山参出来,大转说什么都不相信。

    当丁凡将这根老山参拿出来之后,大转就在也说不出来什么了,因为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了,不仅是被狗找到的,甚至年份还不短,最少也是一根二十年的老山参了,这价格绝对不少。

    见到这根老山参,丁凡总觉的,他好像见到了他的亲爹一样,十分激动,最后央求丁凡要亲手给丁凡晾参。

    这丁凡还能说什么,反正自己也不会弄,叫他晾好了,不然他好像还有点不高兴的意思。

    至于王树林就比较简单的,完全是因为丁凡今天杀了一头野猪,属于崇拜英雄,所以就想跟丁凡一起喝顿酒,拉点关系,以后有吹牛的机会而已。

    今天的这一顿饭算是吃的十分高兴,只是丁凡在酒桌上说了一句好酒好肉天天有。

    最后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最后散场的时候,每个人的,脸上都有点不对劲儿。

    丁凡后来想了一下就明白了,因为翻身屯的日子其实并不好过富裕,虽然旁边就是金山乡,但是生活过的并不富足,或许是也跟边境的有点关系。

    只是今天狩猎开始,丁凡也多少是想到了一个办法,再加上今天跟这些乡亲们也算是混了一个脸熟,以后自己在这里说别人不一定行,但是劝说郑三炮还是没有问题的,丁凡就不相信了,屯子里有人家富起来了,就没有人眼馋?

    丁凡一路晃悠着回到了派出所,只是回来之后才想起来,今天为什么总是有种忘了什么事情的感觉。

    直到丁凡见到派出所的二胖之后,丁凡才想起来,今天二胖已经到自己这边住了,只是今天上山的时候,丁凡没有带着二胖一起去,因为怕有危险,就叫二胖在派出所里帮自己看墩儿了。

    结果就十分明显了,丁凡打了一只野猪回来,然后就在郑三炮家里喝酒了,直接就将二胖给忘了,就连豆豆都吃了一顿丰盛的肉骨头,只有二胖一个人苦逼的等在派出所,想出去找点吃的,又怕丁凡回来找不到他人。

    最后二胖终于见到了丁凡,可是丁凡已经喝的走不动路了,好在丁凡手上还带着一点猪肉,看起来也狗他吃一顿的,但是生肉也没有办法吃啊?

    看丁凡现在的样子,二胖算是不指望了,只能是想办法自己做点吃的了,好在派出所这点吃的还是有的,这点东西也难不倒二胖,简单的做点吃的还是不难的。

    至于丁凡,回来之后就一头栽倒在床上了,还是二胖帮忙将丁凡的鞋子脱下来的,而豆豆就守在丁凡的身边,寸步不离的,好像是在守着什么好东西一样。

    其实豆豆是在看着丁凡身上的老山参,至于二胖吃没吃饭,豆豆在不管他那,反正自己是吃完了。

    如果二胖要是知道,豆豆的心里是这样想的,恐怕又要在心里郁闷了,自己虽然是一个人,但是最后还是活的不如一条狗啊!

    其实丁凡并没有倒在床上睡着,只是因为今天将二胖的事情给忘了,现在有点不知道应该怎么面对他,所以丁凡才一直装睡,直到二胖最后离开了,丁凡才睁开眼睛,看了四周一圈,然后咧着嘴,尽量小心的翻过身来。

    说真的,刚刚丁凡倒在床上的时候,真是把他疼坏了,要是丁凡没有一定的意志力,恐怕刚刚就已经喊起来了。

    而现在二胖走了,丁凡想要睡觉也睡不着了,好像有点失眠的意思,至于为什么失眠,原因并不复杂,因为丁凡在想今后翻身屯的发展方向。

    丁凡想了很久,甚至将所有的细节都想了一遍,直到外面传来了一阵阵鸡鸣声,这才渐渐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丁凡就被外面吵吵嚷嚷的声音吵醒了,打开门一看,丁凡差点乐出来。

    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二胖这会儿正在跟郑三炮的儿子两人打成了一团,虽然郑三炮的儿子之年长一点,但是最后竟然被二胖压在地上打,竟然一点都不占上风。

    还是丁凡伸手将二胖一把拉起来,然后问清了什么回事。

    原来是郑三炮觉得,昨天晚上丁凡喝了不少酒,今天起来怕是会头痛,所以叫了儿子来给丁凡送点大碴粥,给丁凡解解酒,谁知道才刚来,就遇到了二胖在这里。

    因为二胖的名声在屯子里不好,所以郑三炮的儿子以为二胖是来这里偷东西的,这才跟二胖动起手来。

    说清楚了事情之后,丁凡这才将二胖住在这里的事情跟郑三炮的儿子说清楚了,结果到是把这小子羡慕的够呛,说是想要到这里陪着丁凡,甚至想要在这里当一个联防队员。

    说真的,丁凡到现在都不知道这个郑三炮的儿子叫什么,而且派出所里就丁凡一个人,有了一个二胖还是因为这小子没有地方住的原因,在找一个联防队员,算是什么事情啊?

    “我现在连你叫什么都不知道,还说联防队员那?”丁凡伸手揉揉鼻子,实在有点不知道应该怎么答复人家了。

    结果丁凡一说完,郑三炮的儿子马上就开口说道“我叫郑毅,我爹就是翻身屯的村长,我今天十七。”

    一句话下来,郑毅倒是将自己介绍的挺全面,到是叫丁凡没有想到的是,这个郑三炮竟然是这翻身屯的村长,这倒是一个便利呀!

    丁凡犹豫了一会儿开口说道“这件事,你跟你爸说了没有,这件事怎么也要三叔同意了才行啊!”

    郑三炮以前是上过战场,回来之后才找了老婆生了孩子,在乡下已经算是晚婚晚育了,也不知道人家会不会同意叫他的儿子来自己这里当一个联防队员,没有什么待遇,也没有公粮的活计,说真的,郑三炮未必会同意。

    谁知道,丁凡说完之后,郑毅马上就点头说道“我爹已经答应了,说是叫我到丁大哥这里学本事,将来最少也能当个民兵队长啥的。”

    丁凡心中暗笑道“这个郑三炮真是想的还挺长远,连自己儿子以后干什么都想好了,本警现在也没得选了。”

    丁凡只能无奈的点点头,算是同意了郑毅的加入。

    郑毅十分兴奋,马上给丁凡拿了家里带来的大碴子粥,只有二胖有点不太高兴了,因为丁凡的身边有了新的联防队员,总是觉得丁凡会不会以后就不管自己了。

    丁凡看了一眼二胖,马上就知道这小子在想什么了,对二胖安慰了一声说道“明年你就要上学去了,想跟我当联防队员,要等到你从学校里回来,你要是学的好了,甚至以后还能在这里当一个真的民警那,但是现在想这些有点早了,你要上学去,我要让翻身屯富起来,咱俩都有事情要做。”

    二胖一听丁凡不是要将自己撵走,这才放心留下来,伸手在自己的后脑勺上挠了两下,傻呵呵的笑了。

    一阵嬉笑怒骂之后,丁凡手里的粥也喝完了,郑毅刚刚将碗筷都收好了,大转就从外面进来了,老远就能听到的喊声,只是这一次大转的身上还扛着一件野猪皮,看起来已经硝制好了。

    一进门,大转就直奔丁凡跑了过来,急不可耐的要给丁凡晾参。

    晾就晾呗!

    反正丁凡也不懂,又不会被大转晾丢了,丁凡随手就将手上的老山参交给了大转。

    谁知道,大转手上拿着老参之后,一脸可惜的说道“哎呀,真是可惜了,这个畜生就是畜生,糟蹋了,这东西哪是用爪子刨的东西,可惜了,品相坏了。”

    大转一边说着,还一边对着豆豆埋怨。

    豆豆似乎是听懂了一样,突然站起身来,对着大转疯了一样的大声的吼叫起来。

    大转都被豆豆气了笑了,一边收拾手上的老参,一边对豆豆笑骂道“这小畜生,还真是说不得了是不是?”

    豆豆这小东西,昨天郑三炮都说,这小东西有灵性,别人说话它似乎都能听得懂,只是丁凡一直都不知道这个小家伙的来历,一直以来都是一个谜。

    。

第0288章 改变从身边开始() 
大转一边在派出所里晾参,顺便跟丁凡在一起闲聊两句,每次见到丁凡手上抽的香烟,大转都有点流口水的意思,话里话外都带着羡慕的味道。

    据说以前大转家里日子过的是最红火的,甚至就连老猎户郑三炮都赶不上,家里抽烟一向都是有过滤嘴的香烟,衣服料子也都是的确良的,都是因为他爹以前带着一帮老参客,在山上挖参,每一次从山上下来,在到县里出货,大转的家里都是拿大头的,所以在屯子大转家里一直都是过的最好的。

    只是因为一次以外,大转的老子被山上的一只黑瞎子打死了,从那以后,大转也不在上山去了,祖传的手艺也在没有使用过了,每年都只是靠着家里的田地算是有点收入,但是日子也没有以前过的好了。

    丁凡在一边听着,但是心里想的而可就比较多了,翻身屯的人家都种地为生,可是每年除了家里自己留下来吃食的之外,就没有别的了吗?

    上山刨参确实要手艺,但是别的就不行吗?

    就比如屯子里家家都有几颗果树,还有长在山上的水果之类的,这些东西都是可以赚钱的,为什么屯子里的人都不去哪?

    结果这话不用大转回答丁凡,郑毅就直接告诉丁凡了,就因为传统的观念问题,自古以来,工农学兵传下来的,商人根本就是不入流的人才干的,自家里有地,谁都不愿意做那些商人的买卖,这是贱业,要是干了,会被人笑话的。

    就像是屯子里的货郎之类的,虽说这些人手上都有点钱,但是在他家附近都是最叫人看不上的活计,就是有钱也叫人翻白眼,甚至有的地方,在外面做买卖的,最后都找不到老婆,但是你的手上要是有点手艺就不一样了。

    这个年代还是劳动最光荣,要是能在工厂里上班的话,那就更不一般了,全家都跟着有点面子。

    丁凡听完之后,小声的嘀咕了一声说道“这里哪里来的工厂啊?”

    虽然东北是重工业基地,但那也要分地方的,不是所有地方都有重工业出产的,很多人家里有地,就在家种地了,而家里没有田地的,就到附近的矿上打工,就是没有人在外面做过一点生意,单纯的就只是因为丢人。

    丁凡差点就被这句话气笑了,一个村子就靠自己地里产出来的东西,想要生活,最多只是满足了温饱,可是种地要看老天的,天气影响很大,要是流年不利,最后田里没有什么产出来的东西,最后还不是一样要饿肚子。

    丁凡是怎么都没有想到,让翻身屯这些年都没有办法翻身的原因,竟然是老一代传下来的观念,就是因为这个观念,最后竟然叫翻身屯的人,手上抱着一座金山,最后只能做乞丐,这还真是一个讽刺。

    要改变一个屯子多年的老想法,恐怕不容易,所以丁凡决定,就从身边开始做起,身边不是有两个现成的人手吗?

    就从他们的身上改起来。

    一想到这里,丁凡就将眼神瞄向了二胖和郑毅两个人。

    丁凡毕竟是派出所的民警,不可能总是在翻身屯跑来跑去的,但是二胖和郑毅到是合适,只要这两人有了改变,总会吸引别人的注意的,一来二去的思想也就转变过来了。

    “大转哥,什么时候到县里去呀?”丁凡听了半天,最后对大转问了一声说道“我手上这根人参,早晚也要卖掉的,大转哥应该有熟人吧?还有这野猪皮也是要卖掉的。”

    大转点点头,不在意的对丁凡说道“没问题,回头我跟树林商量一下,过两天咱们就到县里走上一趟,虽然咱们乡里也有山货站,但是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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