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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部分

我的美女小狐仙-第392部分

小说: 我的美女小狐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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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平安接过膏药,一向话多好动的他,难得听话的结果膏药,点了点头。

    又是一幅画面,孙平安正在偷看那个女孩在河边洗衣服。

    “孙平安,你在那边看什么呢?”女孩发现了他。

    那一刻的孙平安,就像是一个惊慌的孩子,生怕被人发现了心事,被人看到了自己这幅糗大的模样。

    孙平安支支吾吾的说了几句,便连忙跑开了。

    时间匆匆溜走,十年后,当初那个叫孙平安的捣蛋鬼,已经离开村庄十年了。

    为了保护村子里的人,他选择了只身一人离开村庄,他要修道,他要学会更加强大的本领,来保护自己的亲朋好友,只有变的更强,才不会被人侵犯。

    回到村子后的他,穿着一身金甲,扛着一根无数人都举不动的棍子,那一天的他,就是一个英雄。

    “平安回来了!”

    “天啊,你们知道吗?这十年来,我们村子风平浪静,没有受到侵害,原来都是平安在外面征战!保卫我们的家园!”

    “平安是英雄!”

    平安露出了一个得意的笑容,他的眼睛,穿过人群,似乎在搜索着什么。

    许久后,他看到了一个人儿。

    还是当年的那个她,只不过,现在的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爸妈了。

    “平安,你真厉害,你是我们的大英雄。”她说。

    平安低了低头,眼眸中闪过了一丝落寞。

    “你都有孩子了啊。”

    “嗯。”

    “挺好的,祝你幸福哦。”许久后,他笑着说道。

    又是一百年过去了,当初的那个少年,变为一个所向披靡的战神,无数人叫他齐天大圣,无数人叫他万岁猴。

    但是没有人知道,一百年后的他,总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孤身一人,立在村子的坟冢前,一呆就是一夜。

    他是勇敢的,他是无敌的,他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孙平安。

    只是,有时候他自己总会觉得,旧人逝去,新人不在,满是孤独。

    举世皆敌的他,也承受着举世皆寂。

    忽的又是一天,齐天大圣碰到了一个女子。

    那是一只小妖精,一只得道的松鼠,穿着一身紫衣。

    那个秀丽如画中人的女子看到他,没有一丝的畏惧,盯着他问道。

    “你就是那个齐天大圣?”

    “嗯,是我。”

    “你有传说中的那么厉害吗?”

    齐天大圣笑了笑,没有说话。

    女子转了转狡黠的眼睛。

    “我叫琉璃,你可以叫我琉璃仙子。”

    齐天大圣笑了笑。

    “你才灵雾境,也敢自称仙子?”

    “不行啊,你当年灵溪境的时候,就敢自称齐天大圣呢!我跟你的自恋比起来,还差远了呢。”

    “齐天大圣,你这么厉害,那你敢去那个传说中的天庭去摘一颗蟠桃给我么?好想吃蟠桃啊,还没吃过呢。”

    他哈哈大笑。

    “有何不敢,天庭算什么?西方大雷音寺算什么?都是一群徒有虚名之辈蒙骗世人的伪君子,这世上,根本没有天庭,也没有西方大雷音寺,一个境界高的人,也敢自称佛祖,一个家底丰厚党羽众多的家伙,也敢自称玉皇大帝。”

    “你等着!”

    那一天,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突然答应了这个小姑娘要去天庭摘一颗蟠桃给她,也许是突然想到了童年的时候,总喜欢明知道后果严重,但依旧会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去偷老先生家的鸡蛋。

    只是,他更不知道,也就是这一天起。

    他齐天大圣,会爱上一个琉璃仙子。

    为她摘蟠桃,为了救她强闯浮屠地狱,和她一起跑到天涯海角,和她一起坐在树木的枝干上,看漫天晚霞绽放。

    她说:“孙平安,要是我有一天死了,你会不会流泪啊,我还没有见过你哭呢,你这个桀骜不驯的齐天大圣!”

    他笑了笑说:“我才不会哭呢,小时候别人家的孩子都是爱哭鬼,我可是捣蛋鬼,捣蛋鬼是头可断,血可干,眼泪不能流!”

    她怒冲冲的说道:“哼哼,看来你肯定是不爱我。”

    后来又是一天。

    他虎目蕴泪,举世震动,他喊出了一句话:“圣人不死,血流不止,天下一日有圣,我便一日杀一圣!”

    那一天,他抱着她的尸体,眼泪滴在她的脸上。

    只可惜,她并不知道,他是会哭的,第一次,是在父母双双相伴死去的时候,第二次,便是因为她,只可惜,她看不到了。

    太多太多画面了,就像是幻灯片一般,飞快的闪烁在眼前,而白慕则是安静的站在原地,一言不发的看完了所有。

    许久之后,白慕深深的呼了一口气。

    因为面前的所有画面,所有景象都消失了。

    白慕发现自己正身处于一个漆黑的房间中,如果白慕没有猜错的话,这就是齐天大圣死后的墓中。

    忽的四周再次亮了,那是一个火球,一个熊熊燃烧的火球,拳头大小,用火种来形容这团旺盛的火焰,更为合适。

    白慕恍然大悟,原来齐天大圣真的还没有死。

    他的肉身虽然早已烟消云散,他的神魂虽然早已逸散在天地间。

    但是他强大的,以另一种形式活了下来。

    以意志和精神为主体构建成的火种实体化了。

    保留着他生前的所有记忆,所有画面,永远的活了下来。

    在这一刻,白慕真的很感慨。

    生命,原来如此的顽强,真的可以这么让人惊艳,让人震撼,让人感动。

    白慕走到了这颗永不熄灭的火种前。

    可以清晰的看到,火种之中,还在不断的闪烁着那一幅幅画面。

    白慕忍不住,想要伸出手去摸一摸这个火种。

    但是就在即将触碰到的时候,只听到火种传出了一个浑厚的声音。

    “是谁!”

    白慕当场便是一惊。

    (这两章用倒叙和插叙的方式来描写的,先写齐天大圣的最后一战,先写死,再写的他的诞生,然后穿插了一些他生平的故事,比如说第一个喜欢的邻家女孩,最后嫁给别人了,这是一段暗恋,无疾而终的感情。还有第二个琉璃,齐天大圣。我的书里,孙平安并不是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但我多少将两者的原型刻画的比较相似,没办法,是因为我和大多数人一样,从小就很喜欢猴哥哈。我这本书里,想要刻画的齐天大圣,叫做孙平安,跟西游记里的并不一样,我们大多数,所看到的都是齐天大圣的神话,桀骜,勇敢,不屈,坚韧等等,于是乎,我就想写一个更加真实的英雄,并不是只有勇敢的那些元素,我想写一个更加人性化的齐天大圣,于是乎,就有了这个孙平安,我刚才写今天第一章,写孙平安还是猴崽,自己把自己包起来躺在人家门口的情节时,自己的心都抖了,呜呜呜!平安小时候真的好可爱!

    大家看到这里的,应该很清楚我写书的风格,我算是现实主义的作者,比较喜欢写故事,刻画人物,并且通过书,来反应一些现实问题,或是说来折射一些东西,讲一些道理或是理念,尽量想让大家看到别的书里没有的东西,我喜欢把尽量最大可能的把这个人的多面性写出来,而不是的单一的一面,喜欢把一个角色,刻画的越真实越好。

    由于字数有限,我本来真的很想多写一些孙平安的故事,但只能尽量的缩减到这个程度了,唉,没办法,网络小说商业化的年代,我也知道,没有多少人,喜欢我这种写小说的风格。但我也有绝对的自信,我写的书,大家现在看,和几年后再看,绝对能看到不同的东西。

    最后,预告,本书进入收官期间,即将完结。)

第477章 敢叫日月换青天() 
“你是谁?”

    “晚辈白慕。”

    “我是谁?”

    “嗯?你,你是齐天大圣啊,你是孙平安啊。”

    火种听到白慕的话,似乎陷入了沉思。

    “对,我是孙平安,我是齐天大圣。”

    “不对,我是他生前精神意志还有记忆的载体。”

    白慕看着面前这个会说话的火种,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没想到,过了无数年,这个顶天立地的人物,竟然还能以这样的方式存在于天地间,看起来,这个永不熄灭的火种,并不算是一个生命,只能算是一种另类的生命载体。

    嗯,准确的来说,就像是带着人工智能,保留着强大能量,保留着主人生前记忆画面的一个硬盘。

    “你找我有什么事?现在是什么年代了?”

    “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

    “二十一世纪?这是哪一年?”

    “八圣人还活着吗?四大凶兽还在吗?夜叉族还有精灵一族的圣人…还活着吗?”

    火种满是疑问的问了起来。

    当说到这些圣人的情况时,火种明显的火焰更加旺盛了,显然这些人,都是他生前的死敌。

    “前辈,他们已经不在了。”

    火种听到这里,似乎情绪波动有所缓和平静。

    “人族呢?”

    白慕认真的说道:“现在是人族的天下,全世界都是人族的,世界早已进入末法时代,修道者陆陆续续走向穷途末路,现在的世界,简单多了,很好,很不错,一切都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火种听到这句话,似乎满是欣慰。

    “人类是最坚韧,最充满智慧的种族,也许他们一生下来力气不大,不够强壮,但人族是最富饶的种族,他们能够走到这一步,也是预料之中。”

    “末法时代吗?唔,看来天地的规则一直都在变化,这样挺好的,当年,就是因为各个种族间强弱不一,才会多了那么多的血债,不能够修道了,这是一件好事,世界会越来越平静和美好。”

    白慕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白慕很清楚,火种也就是当年的齐天大圣,当年的孙平安。

    白慕其实很想说,不管有没有修道者,不管有没有更多的种族,其实残酷的生存法则一直都没有变,杀人最多的,依旧是人。

    但是白慕知道这位齐天大圣的性格和心性,于是就报喜不报忧了。

    “对了,你找我有什么事?”

    “晚辈想要带走石精。”

    火种滞了滞,似乎在思考。

    “石精?哦,我知道了,就是那块我镌刻着七十二变大神通的补天石吧,我想起来了,他已经成精了,他不在只是一块石头了。”

    “你为什么要带走他?”

    白慕想了想说道:“就像前辈您说的一样,他已经成精了,其实他现在也算是一个人了,也许本体和人类不同,但他的本性,就是人性。”

    “他在沉睡禁地,也就是在您的一百三十四座疑冢之中,生活了无数年了,他一直都很孤独的在这里陪伴着您,而现在,我想代他来请求您,放走他,让他自己去寻找他存在的意义,我记得您说的一句话,哪怕是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本性,比神明也更高贵,而石精,他的本性之中,也有每个人都想要追求的东西,比如说自由。”

    火种思考了片刻。

    “你说的很对。”

    “我想起来了,在这之前,似乎有好多个人曾经也来找过我提出这个要求。”

    白慕微微一顿,心想看来这个火种的意识并不怎么清晰,对于很多东西都不怎么记得,毕竟已经过去无数年了。

    就算是再强大的载体,也会有消逝的一天,而这个火种,却生生靠着意志和精神为主体,存在了这么多年,不过想想,世上谁人能不死?世上何物可以真的万古不朽?恐怕也只有情感,也只有精神,还有意志吧。

    “当然可以,只不过你需要经过我的认可,我才能允许你带他走,准确的说,你需要那位的认可,我只是他的载体。”

    白慕暗自屏住了呼吸,心想果然还是需要打一场。

    “好的,前辈,我愿意一试。”

    此时此刻,泯然一人的石精,在空荡荡的疑冢中走来走去。

    他在无数坟墓中穿梭不停,看起来很焦躁的模样,就像是一个安静不下来的好动小孩子。

    他一会儿目光炙热的看向那座普通的坟墓,一会儿又是一脸的落寞,独自叹息。

    他就像是正在经受着某种煎熬,在等待之中,徘徊不定。

    许久之后,一个人出现在了天地间,石精当场眼睛就是一亮,嗖的就冲到了他的面前。

    男人便是白慕,此时一脸的疲惫,看起来虚弱到了极点。

    白慕坐在了地上,靠在一个墓碑边,揉起太阳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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