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姐-第3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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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所谓得风水轮流转,曾今逼着你给他下跪的人,如今却主动给你下跪,这大概就是老天对努力的人的一个奖励。
“白痴么。”沈煜终于开了口,即便是他刻意隐藏对我的关心,可这一句骂声里面我还是听到了关心的味道。“不疼的。”我假装若无其事的说着,他没理我。
我看到他的喉头在抖动,我问:“就这么走?你那民谣女歌手还睡不睡了,不是要资助人家的梦想么。”
“不想嫖了。”他淡淡的答,说话的声音很短促,像在刻意藏着什么。
“那你为什么救她?”
“弥补自己的遗憾,解开自己的心结。”
沈煜说着,忽的停下了脚步,扭头对我说:“因为,我已经不想再做梦了。”
501。沈煜你别再装坏了好吗()
他说这话得时候,那声音,终于忍不住的发抖了起来。像是触动了某根情绪,想要动情,却又不得不强忍着。
而我,只是静静的看着他。
沈煜说要带我去医院,我说我不想去。我的话简单而直接,虽然不强硬,但是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如果换做以前,这种时候我就算我说不去医院。沈煜他抬也会抬着我去。可是现在,他已经失去这样做的理由了。
沈煜看着我的眼睛,又看了看我受伤的手掌,似乎有那么一瞬间想要发作,最后又于心不忍了。然后他就让我在这等他,自己一个人急匆匆的跑去药店,给我买棉签等东西来清理伤口。
就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我妈跟个鬼一样从我背后出现了。她过来提醒我,不要忘记今天的主要目的,我们是过来干什么的,又有什么奖励在等着我。她的声音在嘈杂的音乐声中,传进我的耳朵,而我却连头都不想回。
我妈的手拍在我的肩膀上,继续对我说道:“陈桑,我的好女儿,这一出苦肉计演的真是漂亮。落落这几年没白教你,你现在也会在特地的时候用些手段了,不仅有谋还有胆。其实不就是流点血吗,这身体里的血本来就是要经常更换人才能健康。你不用害怕,没什么大不了的,等生意谈成了之后,妈给你熬点鸡汤补补啊。”
那一刻我因为疼痛而强忍着皱着眉毛,我冷淡的伸出没有受伤的手,直接拍掉了我妈放在我肩膀上的手,背对着她对她说:“我不是要演什么苦肉计,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聪明,更没有你说的那么有胆量。我只是想要挡住那个酒瓶子,不让它扎到沈煜,仅此而已。”
我说完这句话之后,我妈她显然还想对我说些什么,然而此刻她却被一个逐渐投到我们脚边的黑影吸引了注意力。我感觉的到她抬起了头,我也就跟着抬头。
只见那黑影得尽头站着一个高高瘦瘦的身子,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他显然是飞快的跑来的,以至于停下的这一刻还有些微喘。
我和我妈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来的,毕竟谁都没想到他这一来一回可以这么快。当时我心说沈煜要是好好读书,就算成绩不咋的,哪怕是考个什么体育学校,就以他这速度,练个田径什么的都大有前途。
然而玩笑归玩笑,很显然他听到了我们刚刚的对话。以至于他看着我的眼神,带着一丝微妙的情绪。
我妈是什么人,一看这架势赶紧识趣得躲开,依旧跟个鬼似的转眼就消失在了人群里。早在酒吧的时候,我根据沈煜的目光判断,就知道了他肯定知道我妈在监视。所以他看到我妈在一点都不吃惊也在我意料之中。
我妈走后,他拿着东西,坐到了我的身边。可是头一直低着,不肯接触我的眼神,就像是做错了事的孩子一般。
他从袋子里拿出一盒奶。将身上的衣服从底部掀开,把冷藏的奶直接塞到了肚皮里,似乎轻车熟路的说道:“我给你暖暖,等不及在便利店加热了。”
那只是一个简单的动作,是最简单也是最自然的动作,可却折射出他如此细腻的内心。
沈煜,你别再装坏了,因为你真的很好,你装的一点也不像。
当那瓶奶放到他肚皮上的那一瞬间,他皱着眉毛说了一句真凉。他丝毫没有伪装的痕迹,以至于他都不知道自己此刻的样子是有多滑稽。我看到他这幅样子,竟然没忍住的笑了出来,但是我笑的很不经意,沈煜他也没有注意的到。
他拉起我的手,给我清理伤口,我没有拒绝,也没有大声的喊疼,只是微笑的看着他,随后老练的对他说:“至于我们的合作,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他突然停顿了一下。没有继续往下说话。
“看在我故意为你受伤的面子上,还不送我个顺水人情?”
这句话我是笑着说的,话中听不出真假,也无所谓他怎么去想。
他这才抬起头,少有的认真问我:“你为什么还要进入这个圈子?你难道不为你肚子里的孩子想想?陈桑,你已经不是一个人了,你一路走到今天还没有受够那种生活么?不要再走回头路,不要再给自己增添污点。”
一个人,如果不再给自己增添污点,就可以将自己的过往洗白么?
我依旧笑着着他。说的坦诚:“我也不想这样,只不过,是我妈逼我的。或许,从很早开始,这就注定成为了我的使命,无论多久,最终我都要承受起这个担子的重量。”
“你是被控制了。”沈煜手上的动作稍稍有些停顿,我能够看到他眼神中露出的白色的光。
“可以这么说。”
我若无其事的答着,然后继续说道:“一开始我非常想要脱离这种控制,甚至想要求助你。让你去帮我摆脱,因为这种失去自由的感觉太痛苦。但后来,我在这种控制中找到了平衡点,既然被控制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那么自由不自由又有什么必要呢?”
“遇事不怕事。这才是勇气,反正早晚,都得面对不是吗。”
我脸上的笑容即便在手上鲜血淋漓的时候都没有改变过,沈煜听完我说的话之后,抬头看着我的眼睛。他的眼神之中带着探究,以及对我的陌生感,而我则再次回复他一个万年不变的笑容。
他将我的手掌摊在他的手掌里,细心的给我挑出玻璃渣,虽然动作有些笨拙,最后还是给我包扎好了。他问我疼不疼,我摇摇头,说不疼。然后他便像以前一样,在我摔倒之后,宠溺的鼓励我,我们桑桑真勇敢。
活着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他一直低着头,认真的给我处理伤口,却不知道,就在他那句恍如隔世的话后。我早就已经偷偷的红了眼眶。
其实沈煜这种大老粗哪里会处理什么伤口,他把我的手直接给包扎的像一只粽子一般,随后将东西都收拾好了以后,他伸手,揉了揉我的头顶。嘴角轻轻的勾起。
他忽然对我轻声的说:“合作愉快。”
我愣愣的,突然缩了缩脖子,不知道回复他一句什么,他借着月光,像是说着一句醉话:“陈桑。你说你,当初为什么,为什么要叫我沈煜哥,为什么要叫我哥呢……”
他说完这一句话之后,完全没有给我思考的时间。忽的转过了身子,从我身边离开了。我看见他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背,他的背影看起来是虚晃着的,他往前走,踢开了挡着他路的石子。他明明没有喝醉,然而他的背影,看起来却像是醉的那样,随时都有可能倒向一边。
在沈煜离开之后,我妈也不知道刚刚躲到哪里去了。反而是那个女歌手背着一把木吉他,换上了一件格子衬衫,从酒吧里跑了出来。
等到她跑出来的时候,沈煜已经消失在拐角的地方,她看到了他的背影。还想要继续追上去,然而却在看到坐在椅子上的我的那一刻,停下了身子。
那女歌手小心翼翼的问我:“你的手还好吗?”
“还好。”
“你可真勇敢。”
“谢谢。”
我对她说着,然后抿着嘴巴对她笑了一下,随后上下打量了一下她。
她见我打量她。对我耸了一下肩膀,仿佛很开朗的那样说道:“我已经把工作辞掉了,在刚刚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过来,我不能再在这样肮脏的环境里呆下去了。否则,不管我的梦想有没有实现,我自己也会变得肮脏。哪怕是有天梦想真的已经实现了,自己却不是原来的那个自己了,那么到时候即便梦想实现。又有什么用呢?”
她看着沈煜离去的方向,脸上是像刚吃了一勺蜜一般的幸福感,然后对我说道:“所以我想谢谢他,谢谢他能够在那种时刻出手救我,否则我根本不知道我该如何应对这种局面。只是很可惜,已经来不及了,所以希望你帮我转达一下我的谢意,然后把这把吉他帮我转交给他好么。”
“我?”本来我被她梦想来梦想去的,说的已经晕头转向了,因为我这辈子都没说过几次这样一个矫情的词。结果到最后还要我帮她递一把吉他给沈煜,更是让我一头雾水。
“嗯。”她看着我,重重的点了点头。然后把吉他递给我,还对我眨了眨眼:“一定要把吉他交给他哦,哪怕是为了一个女歌手,差点枯萎的梦想。”
我仍然是一副状况外的模样看着她,心里还想着,你既然到这种地方来,就应该想到刚刚那种局面肯定会发生。
然而她感受不到我对她的不屑,步履轻快的离开了。只是在半路中,她忽然扭头,回看着我,说道:“你很勇敢,所以,为什么要放走一个在你受伤的时候,为你流泪的男人呢。”
“在你受伤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他的眼泪,一颗一颗的滚下来。”
502。终于可以看望落落()
那个民谣女歌手离开了,不知道是否带着她的歌和远方,只留我一个人在这嘈杂的音乐声中独自凌乱。外面的夜晚其实很宁静,可是我的心却没有办法在这浮躁的迪斯科中宁静下来。
我看着那把被磨花的吉他,上面刻着初心两个字。
初心,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是这样说的么?
在女歌手才走不久后,我妈就从人群中朝我走了过来。她看着我抱着那把吉他冗自发呆,不由分说的一把抢过我手里的吉他。因为这个场子装修的很是新潮,到处都有台阶式的装饰,她抓着吉他的木柄,朝凸起的条形石上砸去。吉他咔嚓的碎成了两半,而我妈则露出了笑容。
我妈的笑容是欣慰而变态的,随即向我说道:“像这种穷酸的女歌手,永远都不会出人头地。她今晚要是被人给办了,也就醒了。现在要等到快要饿死的时候,也就不会谈什么理想和清高了,你要记住了,只有饿着肚子的人才他吗的谈梦想。”
我以为我会反呛她,说些你凭什么这样断言人家的话,然而我却没有,一丝反抗都么有。不知道是已经麻木了,还是早就已经预料到,这把吉他将无疾而终。所以我就这样冷漠的看着她把吉他摔坏,冷漠的听着她说着只属于自己的哲学。
虽然女歌手的理想对于我来说分文不值,但我真正不感兴趣的原因是,现在的我已经千疮百孔,哪里还有功夫去顾及别人的伤痛?
我知道她想用吉他作为再次见面的理由,如果真的有再见面的那一天,我却只能告诉她,我可以为这个叫做沈煜的男人挡上一刀,可我却再也爱不起他。
见我并没有不识趣的反抗,我妈把我拉上了车子。她说我是她的好女儿,没有借助这个机会想要逃脱,然后她一下一下抚摸着我的手。像是一个慈祥的母亲一般说道:“看来,你已经明白了,什么才是最合适自己的选择,你做的很好,选择的也很对。”
我靠着窗户,一言不发,心里想着都全都是沈煜眼神里的情绪。直到某天我在大街上见到带着黑色手套见到我之后就躲躲闪闪的怼子时,我才后知后觉的知道,那天晚上,我走以后,事情并没有就这样过去。
有人告诉我说,那天晚上沈煜亲手割掉了怼子的掌心肉。
那个叫怼子的男人不再带着十几万的表,更没有再出入那些夜场闹事,因为他突然醒悟,不再迷恋别人都叫他大哥的装逼日子。他庆幸自己手下留情,给了自己一条活路,他也庆幸我挡住了他,没有做出后果更严重的事情。他渐渐的退出了深圳的黑势力,因为他混的并不怎么样,所以退出也没有多少人在意。
只是,在这个遍地都是诱惑的城市,能适时收手也算是一种本事,可又有几个人能做的到。
沈煜能吗?
霍启盛,能吗?
珍珠港的生意一日比一日红火,偶尔也有几个不识趣的小场子过来找茬,却一一的被简单摆平,人人都传,珍珠港的背后有大势力,却没有人知道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