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带点伤-第35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子,这已然能够说明他们的层次远远不及我们。
不到这个层次,是不知道这个圈子里的可怕的。就如我,不到更高的层次,也很难知道上面那些层次的人和生活到底是怎样的。或许,他们的生活,在我听来,同样也会如同天荒夜谭般那么荒诞不经也说不定。
我没有接触过,又谈何去接受呢?
人,总会对未知的事物保持着畏惧感,就像鬼。
我没有想到的是,我们没有和他们计较,仍然在这里吹牛逼。倒是被他们看成是软弱的表现了。瞧那几个,个个的身上都不怎么干净,有纹身,有两个的脖子上还挂着那种粗粗的,但是在某些地方却是几十上百块钱就能买的金项链。或许是因为有女人在的原因,以至于让得他们迫切的想要表现自己吧!
所以。这次有人不在掩饰了。
他们拍着桌子,然后转头过来冲着我们喝:“傻逼,吹牛逼有点限度行不?”
他的这句话,惹得他们桌上的那两个女的也不禁是轻笑起来。
这两女的长得其实还算不错,就是妆画得太浓,不知道卸妆以后会是什么样子。我看着他们貌似都笑得挺开心的。也是突然忍不住地跟着笑。
有时候,人家拿你当成猴耍,但当你的心里有极强的底气时,你会发现,那些把你当成猴耍的人,他们卖力表演想要吸引注意的样子,其实更像是个撒欢的猴。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突然生出这样的想法。
张雷面色没有丁点的变化,不笑,也不理,更不怒。
陈圣在不执行任务的时候,是个火爆脾气。特别是在女人面前。不管美丑,他都绝对不会露出半点怯,让自己丢半丝脸面。用他自己的话说,他父母给他这么完美的身材和脸蛋,不是让他在女生面前丢脸的,而是让他彻底的拯救少女们的芳心的。
不。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少女、少妇、妇女通杀。
还好的是,他到底也是有身份的人,没有在这样的小排档上拍桌子,对人脸红脖子粗。他嘴角含着丝丝莫名的笑容,转头问那个说话嘲讽我们的汉子。“你是在说我们?”
那帮人也喝得有些多,不怕事。
那人指着陈圣,就说是说你丫的三个傻逼呢,怎么了?不服啊?
“服!”陈圣淡淡笑着说:“怎么会不服呢……”
然后,在那帮人,包括那两个女人的脸上渐渐洋溢起带着得瑟味道的笑容时,陈圣突然出手了。在他动手的时候,我只是嘴里轻轻地吐出几个字,“别闹出人命。”
其实吧,说起来以我现在的地位,还真犯不上和这些街头的混混们较劲,但是人家都踩到脸上来了,要是我不给他们点颜色瞧瞧,以后说出去我的名声都得毁了。而且啊,我觉得这世道上有些人就是欠教育,你说你讨好女人就讨好女人吧,非得踩着我们干嘛,对不对?
通常。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上的人都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当然,我此时还没有想到,竟然就是因为这次街头上的小小矛盾,不过是教训几个街头混混而已,后来还竟然把事情给闹大了。当然,这是后话。而且那事后来也是有人故意从中作梗。
陈圣现在的身手,自然是不用多说的。
我们正儿八经说起来,在道上混的时间还并不是很长,而且其实也没过多少天奢华的日子,所以我们还有幸没有被糜烂所腐朽。这些日子来,我们的功夫可从来都没有落下过。陈圣的天赋不错,而且又有他们陈家诸多高手合力培训,功夫完全可以说是在突飞猛进。
他的层次,应该是属于张雷下面那个层次了。
这个层次,已经是平常人中间最为顶尖拔萃的了。我也是在这个层次上面,不过我的功夫比陈圣还好些,他应该是这个层次垫底,而我,应该能勉强算个中上游。
我们这样的功夫,只要不惹到张雷或者叶老头那样的变态级别的人物,在国内横着走还是没什么问题的,更莫要说对付几个街头混混而已。这几个街头混混看似有那么两个身材强壮,但七个人加起来也没能在陈圣的手上撑过十招。
倒下去的,都在哀鸣,没能爬起来。
那两个女的,已经是吓傻眼了。
不远的那桌,本来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思的,这个时候也是瞠目结舌。
老板想要叫不要打了。不要打了,嘴型都张开了,但话还没有喊出来。他也是傻了,连手中还在铐着的烤串掉到火炭里去了都不知道,他估计怎么也没也想到世界上还有身手这么厉害的人。
陈圣的身手,看起来是特别炫酷的。
因为这家伙就这样的性格,耍帅的毛病,这辈子都别想他改了。
我拍拍手,轻描淡写地对他说:“来,继续喝酒。”
然后,我转头看向老板:“老板,你那几串羊肉串都掉火里了,我不要,你再重新给我烤几串新的。”
老板这才回过神来,忙不迭地点头,满是讨好的意味。
陈圣坐下,拿起瓶啤酒就往最里面灌,潇洒得很。
我注意到,那两个女的似乎都被他折服了似的,看向他的眼神里不仅仅没有丁点的怒意,反而是有着浓浓的水波在荡漾。敢打赌,如果陈圣现在上去泡她们的话,她们分分钟就得沦陷。可惜的是,现在就连陈圣也看不上这样的女人了。
他现在要想玩女人,身边可不会缺少漂亮女人。
两分钟后,那七个混混缓过气,从地上起来,忌惮地看我们,连狠话都没敢撩下,互相搀着跌跌撞撞的走了。那两个女的没和他们同行,两人打的士离开。离开前,她们的眼神还在依依不舍地在陈圣的脸上留恋。
等他们走好,我才有些好笑地对老板说:“老板,你收他们钱了么?”
老板先是没反应过来,看着我洋溢的笑脸,愣了愣,随即才懊恼地拍大腿,满脸的心疼。我看得出来,他这是真心疼,虽然现在不少人说在街边搞烧烤摊其实也是个很赚钱的活,呵,但实际上,凡是能有其他生计的,谁会想没日没夜地这么烟熏火燎的啊?
486。 胡须()
我又对他说,让他别着急,那些混混还会回来,到时候我帮他收钱。
他只当我是在说笑,讪笑两声,没敢搭话。
其实,我是认真的。
陈圣问我怎么知道那些混混就会回来。
我反问他:“那你怎么知道他们就不会回来呢?”
他眨眨眼,说道:“他们应该知道打不过我吧,叫再多的人估计也没用,难道还回来再挨次打啊?”
我笑着说我们当时在道上混的时候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他挠挠脑袋,说:“喜欢去酒吧泡不花钱的妞?”
这话,莫说是我了,连张雷都被他逗乐了。
我也是拿这个死皮赖脸的家伙没有半点办法,只能没好气地说道:“在道上混的混混,最重要的是面子,最大的特点是不怕死。你又没说明你的身份,再能打,他们还能把你给放在眼里?武功再高。也怕菜刀,你总干不过枪吧?”
说到枪,陈圣就不禁摸了摸腰后。
而后,他有些不确定的说:“戚哥,就算他们过来,应该也不敢用枪吧。要是用枪的话,那事情可就闹大了。”
我笑着点点头,说:“应该不会吧!”
至于离开,我、陈圣、张雷三个人都没有说出这样的话来。难得享受这样的时光,我们自然是不会离开的,更何况,要是我们就这么离开,那岂不是就等于是被几个混混给吓跑了?我回去还能睡得着觉么?
陈圣问我怎么办,要不要叫人过来。
我指指马路对面的公安局,笑道:“叫人干什么啊?我们现在可是在国旗笼罩下的烧烤摊吃烧烤。”
他咧嘴笑笑,没再说什么,我们三继续喝酒。
不到十分钟后。陈圣的二叔就赶过来了,没带人,就他自己开着车过来的。
他找到我们,也没客气,在桌旁坐下,就跟我们喝上了。
二叔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听我们说话也是时不时乐得咧嘴,特别是当我们拿瓷娃娃的那个漂亮师傅打趣的时候,二叔的脸红得跟什么似的。他这样的汉子,有些精瘦,脸红起来的样子有多么滑稽就别提了。
又过去十多分钟吧,那帮混混果然是回来了。
老板人挺不错的,可能是因为觉得我和善吧,见我们还在喝酒,没去注意那边,就偷偷地提醒我,让我们快点走。其实,我们就算是不用往那边看,也能够知道那些混混过来了,气机这种东西,当功夫到达某种境界的时候就自然有了,就像是能够感应杀气那样。
我转头看去,那帮混混竟然是纠结了数十个人。
他们的手里都拿着钢管,顺着马路旁的人行道朝着我们走过来,还拿钢管瞧着人行道旁的护栏,叮叮当当的响个没停,让得附近的路人都纷纷避让开了。
我看到这样的情况,也就笑笑。
看来李大堂的能力果真不咋滴,这么多混混,居然敢公然在公安局的对面闹出这样的阵仗来。可以想象。警方对这些混混的威慑力是多么的低。
不远处那桌还在吃的,见这么多混混来,匆忙结账离开。
还有桌后面来的,点的东西都还没怎么吃,也是连忙结账走开了。
整个烧烤摊上,就剩下我们这桌四个人,还有老板。
老板是满脸的苦涩,但也不敢离开。
老板娘似乎是个乡下来的女人,可能是个哑巴也说不定。我没有听到她说过话,只是见她不停地在做活,忙活个没停。我原以为,她应该在家里没什么地位,只是扮演着打杂的角色而已。
出乎我意料的是,老板这个时候竟然是忙不迭地把她给推开了,让她先回去。
女人很“乖巧”,虽没回去,但乖乖到附近大树下坐着。
我轻轻笑,这对夫妻。还真有那么点意思呢!
这个时候,那帮混混也已经走到我们面前来了,但并没有把我们的桌子给团团围住,只是就那么站着,虎视眈眈地看着仍坐在桌旁淡定喝酒吃肉的我们。他们领头的,是个三十多岁的男的。下巴上面的胡须挺茂盛的,我姑且叫他胡须吧。
之前被陈圣打的那几个混混,对着胡须说:“老大,就是他们打的我们。”
胡须瞥他们两眼,“你们连四个人都打不过?”
那七个混混讪讪地没好意思说话,怎么着也没脸把他们是被陈圣一个人给收拾掉的光荣事迹给说出来。对了。还有点忘记说了,他们加起来连十招都没有撑过去。
烧烤摊老板嗫嚅走到胡须前面,弱弱的说:“老大,您看能不能……”
说着,他还从口袋里掏钱,五张被他攥得皱皱的红大妈,朝着胡须递去。
胡须摸摸脑门,斜眼看他:“你这是什么意思?”
胡须似乎是笃定吃定我们了,所以也不着急拿我们怎么样的样子。
烧烤摊老板满脸讨好的笑容:“老大,您、您看能不能别打了,公安局就在对面了,要是惊动警察了……”
他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胡须给打断了。
胡须说:“我要是怕警察,我就不会过来了。”
说着,他接过老板手里的五百块钱,随即却是把老板给野蛮的推开了,几乎摔倒。走到我们的面前,拍拍陈圣的脑袋:“小子。刚刚是你们打我弟兄的?你们跟谁混的?”
我其实本来还想跟他说几句话的,现在,没那个心思了。
因为,他居然敢拍陈圣的脑袋,这不是找死么?
陈圣和二叔也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在胡须的手刚刚拍到陈圣的头上。估计还没能挨着他的头发的时候,他们两个就动手了。胡须能够做为老大,叫来几十个混混,手底下自然还是有些伎俩的,但是,在陈圣和二叔的面前,他显然太远远不够看了。
差不多就个眨眼的功夫,他就被陈圣扭着手腕,然后给踹翻到地上了。当时我就看到他的嘴里连胃酸水估计都吐出来了,眼睛暴睁着,眼珠子都要爆出来的样子,估计是疼得不轻。
胡须倒了,战斗才刚开始。
陈圣和二叔和那帮混混干上了,虽然钢管相交间的叮当声响个没停,但他们两个就像是穿梭在花丛中的蝴蝶而已,翩翩身姿,屁事儿都没有。反观那帮混混,被他们给揍得哭爹喊娘的。才没倒下几个,就有人开始跑了。
我琢磨着,这不会是胡须花钱请来凑人数的吧?
老板看着被砸得稀烂的桌椅,满脸的心疼。
我拉他到我们桌旁坐下,笑着说:“别心疼了,等下有多少损失我都帮你弄回来。这事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