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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娱乐怪才-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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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辑一共十首歌曲,已经录完了八首,还有两首需要录制,其中的一首就是《挥着翅膀的女孩》。

    要说林资也真的是太认真了,十首歌曲都录制多长时间了?还没有录制完呢!

    在林士豪看来,姐姐是对接下来要发行的这张专辑看得太重了。

    不过认真严谨一些也好,林士豪很欣赏姐姐的工作态度。

    林士豪来到录音棚的时候,林资还在认真的录制,并没有发现林士豪。

    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林士豪习惯的掏出了自己的魔镜。

    录音棚的人大多都熟悉了这个特别爱臭美的林士豪,对于林士豪的异样举动他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刚认识林士豪的时候,大家确定觉得这个人太奇怪了,谁能一个劲的对着镜子看上一两个小时?女人恐怕都未必能够做到这一点,可是这个林士豪就能。

    可你说他是个怪人吧,人家写出的那三首歌就没有不叫好的,有才,还特怪,所以这个怪才的称呼还蛮适合他的。

    “呦,士豪又来找你姐姐了?”

    “说了多少遍,请叫我土豪!”林士豪纠正道。

    “……”

    林士豪更喜欢别人叫他土豪,虽然他穷的连个手机都没有。

    我现在不是土豪,将来也一定会是土豪,林士豪经常这么鼓励自己。

    “魔镜啊魔镜,为什么我这么帅呢?”

    “请不要昧着良心说话。”

    还是魔镜诚实。

    林士豪有种想摔魔镜的冲动。

    “见过女孩子爱美的,还没见过一个男孩子也这么爱美。”

    在声音传进林士豪耳中的同时,一股芳香在这一刻传进了林士豪的鼻中。

    嗯,这是女人的味道,而且还有可能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林士豪抬头看去。

    女人的打扮很潮流,一身装束并不是什么名牌,但却很有品味,懂得打扮自己。

    紧身牛仔让女人的那双美腿更具有诱惑性,时尚的高跟鞋说明这个女人很有眼光,看似随意的外衣却一点也不随意,搭配的非常的合理。

    乌黑亮丽的长发,精致的五官,虽然带着墨镜,无疑又增添了几分美。

    不夸张的说,这个女人是林士豪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见到最美的女人。

    下意识的,林士豪站了起来,又是下意识的,林士豪伸手摘掉了她的墨镜。

    “你这样做,很不礼貌哦。”女人道。

    林士豪又想为自己的青春添加一些作料了。

    青春是美好的,应该留下不会后悔的回忆。

    无疑,这是一个容易让男人犯罪的女人,林士豪庆幸自己傻兮兮的摘下了对方的墨镜,不然他一定会后悔万分,因为这个女人不带墨镜更是好看。

    林士豪拿起魔镜,然后对着两人,魔镜映出两人的面貌来。

    “看看,我们两个是不是很有夫妻相?”林士豪问道。

    “你这镜子挺好看。”女人的注意力转移到林士豪手中的魔镜。

    “祖传的,传到我这都十八辈了,你不要惦记了,除非你是我媳妇,不然你连碰都不要碰。”林士豪收起了魔镜,他可不想自己的法宝被别人惦记上。

    “你才多大呀?就开始调戏女孩子了。”女人笑道,她可不信眼前这个男孩子的话,还十八代传人?以前的镜子都是铜镜,哪有这样的?说谎眼睛都不眨。

    “机会要靠自己来争取,但我更相信缘分,如果今天我不是凑巧来到这里,我们两个又怎么会相见呢?我相信这是老天的安排,让我有了如此美丽的邂逅。”林士豪已经不在如以前那样自卑的连女孩子都不敢追求。

    现在的他,有能力给女孩子幸福,他可以不在担心房、不在担心车的问题,他可以无忧无虑的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子。

    “我怎么没觉得哪里美丽?而且我对小孩子不感兴趣。”女人说道。

    说的就好像自己多大一样,眼前的这个女孩子,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左右。

    说她是女人,不如说她是一个女孩子更加合适。

    “士豪哥!”

    又是一个女人的声音,从声音来判断,这应该是一个很活泼的女孩子。

    因为林士豪的注意力全在眼前的这个女孩子身上,所有还没等看见是谁在叫他,就发现对方已经扑在了他的身上。

    声音并不熟悉,但对方应该很熟悉他,又是让林士豪神魂颠倒的女人体香。

    林士豪突然觉得这一刻……好幸福啊!

    但是……

    林士豪已经告诉大家好多遍了,“请叫我土豪!”

第二十七章 明码标价() 
兴奋的扑在林士豪怀里的女孩子同样是一个青春靓丽的小美女。

    林士豪的印象里并没有这样的人,从未见过。

    但是林士豪一点都不介意和对方从新认识一下,因为这个女孩子的姿色同样容易让男人冲动。

    “这么久没见了,有没有想我?”

    这个问题就难回答了,林士豪真的很为难。

    “当然……想。”林士豪与女孩子保持一定的距离,然后仔细的打量着对方。

    没错,确实没有见过,不然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林士豪绝不会忘记的。

    两个女孩子的打扮相差不多,都是紧身牛仔裤,唯一差别就是扑向林士豪的女孩子没有穿高跟鞋,而是一双运动鞋。

    看两人相似的打扮,林士豪隐约猜出了一些两人的身份。

    出现在录音棚里,那自然是音乐爱好者,两人看起来又亲密无间,那很有可能是个组合。

    “我就知道士豪哥你会想我。”

    看样子两人应该很熟,可奈何林士豪只记得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的事情,至于之前发生了什么,他并不知道。

    王资这个时候终于录完出来透气,见外面全是熟人,不由得露出甜美的笑容来。

    “思涵,晓馨,你们也来录制歌曲吗?”林资问道。

    原来一个叫思涵,一个叫晓馨,林士豪终于知道两个漂亮女孩子的名字了。

    只是……哪个是思涵?哪个又是晓馨呢?林士豪傻傻分不清楚。

    “是思涵姐拉我来的。”王晓馨笑的很天真。

    原来扑向自己的叫晓馨,而另一个是思涵,林士豪终于弄清了。

    “小弟,你怎么也来了呀!”林资笑道。

    “你小弟可厉害了呢,连我都调戏。”宋思涵开始告状。

    “哎呦,我弟弟长本事了呀,连你都调戏?”

    林士豪没有一点的不好意思,大好的青春年华,当然要趁着这个年纪疯狂一下,要不怎么说在不疯狂就老了呢?时间可不会等人。

    “姐你看我俩是不是有夫妻相?”林士豪问道,说着话就要把手搭在宋思涵的肩膀上。

    “有。”林资笑道。

    “你要在这么说我们姐俩可不帮你了啊!”宋思涵说道。

    开玩笑也要有个度,宋思涵和林士豪仅仅见过两面,连熟络都谈不上,怎么能这样开玩笑呢?

    “别别别,我不说了还不行吗?”林资走过去,亲昵的搂着两人,看上去关系真的很好。

    “走,听听我录制的专辑怎么样。”林资一说起自己的歌曲,就特别的兴奋。

    甚至兴奋的可以把林士豪忘记。

    林资挽着两人的胳膊,带着两人去听她已经录制好的歌曲,林士豪跟在身后。

    林士豪庆幸自己今天来对了地方,不然他还不知道林资竟然还有两个这么漂亮的朋友。

    “魔镜啊魔镜,她们两个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人吗?母亲除外。”林士豪问道。

    “根据东方人的审美调查,身材相貌符合大多数人的审美观,属于难得的美女,但因为数据有限,以及每个人的审美略有不同……”

    魔镜并没有给出林士豪一个完美的答案,但魔镜也指出,刚认识的这两个美女确实是那种可遇不可求的美人。

    而且通过魔镜的搜寻功能,林士豪已经找到了两个人的资料,当然,是网上的资料。

    王晓馨和林士豪同岁,但比林士豪的生日小,所以才叫林士豪为士豪哥。

    宋思涵之比林士豪大一岁,今年十九,那双漂亮的高跟鞋让她看上去偏成熟一些。

    两人如林士豪猜想的一样,是一个组合,成立时间一年左右,但在华夏已经有了些许的名气,但被大家熟知的也仅仅一首歌曲而已。

    “165组合?难道是两人的身高?”林士豪又看了一眼资料,还真是这样。

    “《不遗憾的青春》?就是因为这首歌让两人火起来的吗?歌曲还行,不过两人的声音倒是很甜。”林士豪在后面看着资料,然后又听了一下两人演唱的歌曲。

    “你在后面嘀咕什么呢?”林姿问道。

    “你们渴不渴?要不要我去给你们买些水喝?”林士豪微笑道。

    “不用,让我助理去就行。”林姿道。

    林士豪点了点头,然后又看起了魔镜。

    两人签约小楼唱片,是公司力捧的新人。

    小楼唱片在华夏只能算是中等的唱片公司,当红的知名一线歌手只有一位,如宝一般,可利用公司所有资源。

    165组合就不同了,虽是力捧,但公司对组合的要求很多,也很刻薄。

    资料上说,宋思涵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而王晓馨就天真的多,她的梦想是和自己喜欢的人天长地久。

    林姿播放着自己录制好的《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还有那首《盛夏的果实》。

    这两首歌是她最喜欢的歌曲,她当然要和好朋友一起分享了。

    林姿的歌声具有传染性,她可以轻而易举的让听者感受到她歌声中的些许悲伤,与她一起沉浸在歌声的海洋中。

    被公认的好歌曲,当然受听,宋思涵和王晓馨也不例外,在音乐响起的那一刻,两人就被吸引住了。

    看到她们痴迷的神色,林姿脸上的笑容又增添了几分,这也算是被专业人士认可了!

    两首歌听完,王晓馨第一个开口:“姿姐,你不会真的联系到高立山老先生了吧?”

    林姿之前倒是想找这位老先生了,可是经过林士豪这么一搅合,林姿就算有这个想法,对方恐怕也会不动笔为她写歌。

    “不是他,是我弟弟写的。”林姿笑道,一脸的自豪。

    宋思涵和王晓馨瞪大了双眼,然后看向对着镜子臭美的林士豪。

    他写的?可怎么看都不像啊!

    “真的是士豪哥写的吗?”王晓馨问道。

    “都说了,叫我土豪。”林士豪在一次纠正,然后又道:“如果你们两个找不到人写歌的话,我可以帮你们写,价钱不等,分别是三万,五万,八万,三种选择。”

    “如果你们帮我介绍一些圈内的朋友呢,我也会给你们一些酬劳,也就是分成,呃……介绍一个人,五十块奖金,怎么样?”

    怎么样?听上去好像并不怎么样。

第二十八章 如此卖歌() 
林士豪不是资深创作人,要这么高的价钱,谁买?最起码宋思涵是不会考虑。

    不是说林士豪的歌曲不好,只是……没人敢花这个钱买!

    “你还真敢要价!”林姿道。

    这有什么不敢的?我漫天要价,你们坐地还钱呗!我又没有说不可以讲价,这和买菜不是一个道理吗?

    林士豪没有买过菜,更没有卖过歌,所有这买卖上的事情,他并不懂。

    至于歌曲的价格,林士豪更是不清楚。

    林士豪也没指着宋思涵两人会买他的歌,现在的他还没有名气,等到林资的歌曲大火,那么……找他的人可就多了。

    “这不是被逼的嘛!”林士豪笑着说道,这话只有他和林姿两人听得懂。

    林姿没在理会林士豪,又看向了宋思涵道:“这两首歌是不是很不错?”

    “很不错。”宋思涵点头。

    “那……晓馨啊,回家和你爸爸商量一下,让姐在电视上露个脸,哪怕只是演唱一首歌。”林姿像是在诱惑不懂世事的小女孩。

    王晓馨的父亲是京城电视台的副台长,又非常的宠爱自己的宝贝女儿,如果王晓馨开口,那么事情就好办了。

    “姿姐你怎么不去找我爸?你说话说不定比我还管用呢!”王晓馨问道。

    说起来两家的关系,是真的熟的不能在熟了,林大宽和王晓馨的父亲王志华是打小玩到大的朋友。

    彼此的关系不用多说,两家到现在走动的也很频繁。

    “你先把我的歌拿给王叔听听,顺便说一些好话,回头我在去说不是能轻松一些嘛!”林资笑道。

    三人聊的愉快,林士豪拿着魔镜也玩的愉快。

    至于她们聊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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