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穿越古今电子书 > 重生之千金传奇 >

第221部分

重生之千金传奇-第221部分

小说: 重生之千金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回到别墅时天色已经快黑了,直到晚餐做好,何清熠才把晨曦叫起来吃了晚餐,吃了晚餐,晨曦也不困了,便回到空间里忙活自己的事情。

    她手中的产业,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涉及黑道,曾经是因为上辈子的习惯,她在掌控景家时,虽然跟青帮有来往,但也就是表哥跟他们关系比较好,她手中的事情,多数还是白道的,也就跟青荣集团有过合作,灰色地带的事情都是表哥去处理。

    这辈子她的人生计划里也没有黑道产业,她有着强悍的经济手段,没有黑道的产业她也绝不会差了,家里的人都是普通人,她有一个温暖的家庭,一旦涉及黑道肯定会有危险,她自己有功夫在身或许没事,但家人就不行了。所以为了家人的安全,晨曦从未想过要进黑道。

    后来师兄回来,他是军方的身份,晨曦就更没想过黑道事业了,虽然,想建立势力,效果最快的,就是黑道。

    她手中的产业,财富,其实已经够多了,但比起师兄,却还是不够。人生到底是充满变数的,即便她计划做的再好,到头来还是会有很多措手不及的事情,本以为师父陈景年身上的麻烦也不过就是家族内部关于家主位置的争斗而已,没想到却牵扯出奇门江湖八大世家,原本也只是猜测师兄出生应该不凡,却没想到何家竟然在华夏有不可撼动的地位,整个奇门江湖都要管,现在这个时候,晨曦忽然就觉得自己手中无人可用,她要仔细想想,接下来的路,要怎么走。

    在空间里忙活了好久,制定好大概的计划,之前答应过徐洋严松那些人要亲自下厨请他们吃饭,晨曦便仔细的做了一大桌丰盛的午餐,食材都是他们自己去买的,爱吃什么买什么,不过那么多人吃饭这饭菜可不容易做,晨曦一个人也忙不过来,何清熠也不愿意让晨曦累着。不过徐洋严松这些人动手能力都很强,在外的是他们都是自己做饭吃的,只不过厨艺没有晨曦的好,对于他们这些常年行走在外的人来说,只要能吃就行。

    于是大家齐上手,把所有食材清洗切好,晨曦只负责做,让大家美美的吃了一顿。

    在空间里忙了那么久,中午又做了那么多菜,在家带了一整天,傍晚的时候,何清熠带着晨曦一起出去吃饭。

    这里是缅甸街头一家非常高档的西餐厅,装修奢华大气,透露着一种欧洲的古典与浪漫,两人找了一个位置坐下,简单的点了餐又要了一瓶红酒。

    晨曦瞧着周围的环境笑道:“吃了晚饭而已,还要跑这么远。”

    这里离何清熠的别墅很远,两人开车足足走了三十多分钟才到。

    何清熠挑眉,“不喜欢?”

    浪漫的事情哪有女人不喜欢的?晨曦瞪了他一眼,没说话。

    菜上来之后,两人便静静吃饭,晨曦面容精致,肤白貌美,此刻穿了一身纯白色连衣裙,一头微卷的长发,静静的坐在那里,清贵婉约,像是冰山上盛开的雪莲,虽比雪莲多了一丝温暖,却同样美的神圣不可亵渎。

    每一年缅甸翡翠公盘期间,都会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珠宝商过来,这个时候也有不少各大家族的千金小姐跟过来游玩,缅甸街头的美女,也就比平常要多了很多,然而像晨曦这般的绝色,还真是少见。

    刚坐下没多久,周围那一双双雄性的眼睛,便都放到了晨曦的身上,女人看了既羡慕又嫉妒,男人看了即便被身旁的女伴狠狠的瞪视,也不愿从晨曦身上移开眼。

    察觉到周围的目光,何清熠俊脸一黑,如万年冰封般的寒气从那双深黑无底的眼眸中射出,所到之处如寒潮过境,霎时冰封千里。

    一圈的人都被他冻成了冰渣渣,再也不敢抬头,美人虽美,但,还是,命最重要!

    晨曦无语的抽抽嘴角,自从上次在车里她的那一番肺腑之言后,这个男人的本性就暴露出来了,晨曦明显的能感觉到,以前师兄对她的那种纠结的愧疚没了,取而代之的是最强势霸道的占有。

    师兄的秘密,她已经隐隐猜出一些了,只不过还不知道具体的原因,也难怪师兄以前会对她患得患失了,这或许跟他心中的那段最难忘的伤痛有关,所以晨曦没有再过问。

    师兄这般强势的男人,他的心性跟她一样的坚定强大,不是伤到心出的回忆,不会让他铭记至今,既然师兄已经说了今年之内就有结果,会告诉她,那么她愿意等,不为别的,就为他是她师兄。

    曾经五年的春夏寒暑,是这个男人陪着她走过了那艰苦漫长的训练过程,师父虽然很疼爱她,但真正训练起来却很严格,最难熬的就是初学武艺的时候,即便是冰天雪地,她也依旧要完成师父交给的各种任务,小胳膊小腿被冻的发麻,最后都是缩到师兄的怀里寻求温暖,师兄就像一个大大的火炉,即便是大冬天,他的身上依旧很暖,那个时候,师兄确实就像是一个超级暖宝宝,每次都会把她冻的冰凉的手脚放进怀里给她取暖。

    小时候他的修为比她精进太多,她却是从头做起,南湖镇山上那么多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早晨都要起来跑步,锻炼体力,那样的锻炼对小小的她来说艰难无比,对他来说却可有可无,然而他还是陪她跑过了所有的路。

    那么那么多温暖美好的回忆,都是这个男人给的,无可替代,刻骨铭心,但信任成了习惯,依赖成为本能,她就已经失去了以世俗的眼光去评定衡量这个男人的能力,既然他说他已经在做努力,今年之内就会有结果,那么,她等!

    不愿意去想如果这个男人没有成功,那他们是不是终将要分开?所谓的如果,打算与设想,在真正的事情没有发生之前,终究是理智的,理智的衡量,理智的判断,而真正的感情,却是无法做到完全理智的。

    现在,她很享受这份感情,在事情没有发生之前,他依旧是她师兄,如果老天爷真的忘了眷顾这个男人,她呢?她舍得放手吗?

    师兄身上的那抹坚定她看的出来,晨曦想,她,也是如此吧!我命由我不由天,舍不得放手,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勇敢面对!

    师兄不愧是她的师兄,晨曦看着何清熠的眼神带着浓浓的骄傲,晨曦不是矫情的人,也不是胆小的人,曾经她遇到过无数的“不可能”,最后在她手里都变成了可能,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男人为了不伤害女人,不耽误女人的未来,而想尽办法逃避这份感情,隐瞒着女人一切,默默离开,或者是像个可怜虫一般的守候,晨曦说不定会凉薄的吐槽一句:贱人就是矫情!

    感情的事,逃避有用吗?明明相爱,一方却以爱的名义诸多借口打着为对方好的幌子替对方做决定,这样,似乎永远也不能解决问题。

    然而人跟人是不同的,很多人面对困难的本能反应就是逃避,因为他们承担不了失败的后果。

    只能说,何清熠,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晨曦,还是从小就遇到,青梅竹马的情意,有时候,是无可替代的!

    看着男人深黑的眼眸危险的眯起,向着周围不要钱似的放冷气,晨曦勾唇一笑,将面前的餐点切了一小块,叉子叉上,送到何清熠的嘴边,一双水眸笑意盈盈,情意满满。

    何清熠冰山般的面孔霎时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看着他美滋滋的嚼着她送入口中的食物,眼角眉梢笑容温软,晨曦真的想骂一句“没出息”,可心里,却很甜蜜!

    吃了一会儿,晨曦起身去洗手间,出来的时候路过一道长廊,身旁的包间里却突然涌出来好多喝醉酒的男人,一群人跌跌撞撞,歪歪倒倒,勾肩搭背,一下子涌出来,没有站稳,直接撞上了晨曦,随着这道力度,那些人勾肩搭背的,自然是一起撞进了对面的包间里,晨曦在人群最前面。

    一下子闯入别人的包间,所有人都是一静,晨曦抬目一瞧,眼眸瞬间眯起,古莫斯怀里的女人……景婳!

    ------题外话------

    下章虐渣渣!一虐渣渣,我滴灵感就会非常滴丰富!嘻嘻!

第四十四章 教训景婳() 
第四十四章教训景婳

    景婳不是应该在香港吗?怎么会在这里?而且还是在古莫斯的怀里?

    晨曦怒气上涌,好心情瞬间被打消了个彻底,冷着脸扫视一圈,这是一个大型套间,一边摆着餐桌可供客人用餐,一边摆着沙发茶几供客人休息聊天,现在这间包间里大概有四十个人左右,一个个都人高马大,大部分都是一身黑衣,有的外套早已脱去,只穿着简单的黑色无袖衬衫,赤条条的胳膊肌肉发达,且大多都有刺青,配上这些人凶神恶煞一般的面容,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

    除了这一群男人,人群中间还有不少女人,妩媚的,妖娆的,清纯的,柔弱的,风情万种的,各色美人都有,虽风格不同,但现在的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衣衫不整!

    这些女人,无一不被那些男人抱在怀里,有的甚至被几个男人一起抱着,可能是因为老大在的原因,这些黑衣人即便在玩,也有所收敛,这些女人大多被他们摸摸抱抱,现场办事的都在另外一边,有玻璃屏风挡着,那些人也没发出多大声音,正中间的这一处,古莫斯邬魁都在,他们看不到那些肮脏的画面,但晨曦站在靠门口的位置,一进门,便将左左右右全部收入眼底。

    看到邬魁,晨曦便心下了然,这些黑衣人,应该都是东南亚黑帮的人。

    正中间的位置,茶几上放着不少酒,古莫斯和邬魁都在,当然,还有景婳,正依偎在古莫斯怀里。

    看到晨曦,景婳一愣,眼中本能的闪过一抹惊慌,随即又消失无踪。

    原本热闹的包间因为晨曦还有身后那一群醉汉的到来变的安静下来,包间里灯光有些昏暗,一室肮脏,纸碎金迷,只有晨曦一身白裙,屹立中央,清冷孤傲,如冰山上盛开的雪莲,晨曦面无表情的盯着景婳。

    这样醉生梦死的环境,忽然出现这么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众人眼前一亮,随即便目露淫邪,这样一个绝世美人,这要是玩起来……那感觉肯定相当销魂!

    冲撞进来的那帮醉汉,是缅甸国内的一个小帮派,领头的人,显然是认识邬魁的。

    邬魁是东南亚黑帮首领,是东南亚地区实力最为强盛的黑帮,在东南亚黑道界混的人,就没有不认识邬魁的。

    这个小帮派的首领名叫王威,道上人称一声“威哥”,但这个威哥到了邬魁面前,就明显不够看了。

    这包间里服务员正好进来送酒,且因为人多,送的比较多,用小推车送来的,周围人多,推车的服务员便只停留在靠近大门处,另一个服务员将就递过去,包间大门只是半掩,所以才会被王威一行人这么轻易的撞开了。

    王威忽然闯进了邬魁的包间,瞬间吓的一愣,看周围那么多人,他的酒顿时清醒了大半,因为害怕,整个人不自觉的颤抖。

    邬魁是东南亚黑帮首领,东南亚最为厉害的黑帮,唯一一个能与亚洲黑道龙头青帮在东南亚抗衡的帮派,凡是男人,都有一股血性,青帮太过强大,一直统领亚洲,这是所有小帮派们努力的目标和梦想,他们只能仰望青帮的高度,永远不可能跟青帮比肩。

    在东南亚地区,有不少小帮派,他们敬畏青帮的同时也梦想着有一天能打败青帮取而代之,但这么多年,却从未有人敢跟青帮对着干。

    最后,东南亚地区,终于出了一个邬魁,他明目张胆的跟青帮对着干,在东南亚称霸,在邬魁的带领下,东南亚黑帮如今在东南亚地区的势力已经跟青帮分庭抗礼,这是那些小帮派曾经想都不敢想的存在,所以很多人,对待邬魁,那是很崇拜的,就因为他敢敢他们都不敢干的事儿,还干出了名堂。

    所以在东南亚黑道上,邬魁享有很高的威望,同时他的血腥与残忍也让众人畏惧,虽然邬魁的种种血腥的行为让很多人为之胆寒,表面上却依旧被人称为“够爷们!”

    如今,王威看到邬魁,就是畏惧与敬仰并存的心态,不过,此时他有错在先,畏惧已经远远超过了敬仰,占据了主体,无论什么时候,命,都是最重要的。

    看到邬魁满脸横肉的黝黑脸上那道可怖的刀疤,王威本能的一抖,今天忽然闯进了邬魁的地界,以这么没礼貌的方式,在道上可以直接被判定为挑衅,想想挑衅邬魁的后果,王威吓的两腿打颤。

    他当即吓的脸色惨白,哆哆嗦嗦的说不出话,不过到底是一帮首领,比起他身边的人还是要镇定很多,深呼吸了几次,他想着,自己苦求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