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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重生之千金传奇-第11部分

小说: 重生之千金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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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外话------

    咱们的女主终于长大了啊!看到这里的超市,亲不要担心,这里的女主不会只靠预知历史来发展自己,然后文文就像是按照历史大事件在记流水账,这个女主前世今生都是有真正本事的人,如果她仅仅只要靠那所谓的历史预知来强大自己,作者君就不会安排她一个十年准备时期,女主前世就是商人,她很清楚她错过的那些大事件能为她带来多少的利润,前世的她便能力卓著,如此情况下依旧能静下心来十年精心谋划,这是需要魄力滴!相信女主不会让大家失望的。我说的是十年,没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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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珐琅彩() 
“名字就叫家乐福吧!在注册商标时把什么家家福,万家乐福等一切与家乐福谐音相似的名字都注册上,地点我已经选好了,就在那里。”晨曦指着不远处的一座大型两层楼房道“那是座厂房,不过现在空着,后面靠着菜市场,不远处还有一条小吃街,离临江市的主街道也不远,客流量非常大,把它周围的场地都买下来,建成广场,可以停车也可以作为举办大型宣传活动的场地,甚至还可以规划出一块建成大型卖场出租,只要用心规划,我有把握在几年之内,将那里变成临江市最大的消费中心,到时候定是财源滚滚,而现在,只要投出一点点资金,我们就能把它握在手里。”

    袁业顺着晨曦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沉吟了一会儿,缓缓笑道:“看来你早就准备好了,是不是已经查过,那是块无主的地了?”

    “那当然了,我可是有准备的。”晨曦继续交代道:“还有,招工的事,也可以卖政府些面子,招一些下岗职工,军属之类,只要符合我们的要求就行,还有一件事,说出来也不太好听,就是你的美国国籍,在这里非常好用,你懂吗?”

    袁业沉默的点点头,这确实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

    两人又商量了一些细节,晨曦才离开。

    每到临江市,古玩街是晨曦必去的地方,这些年已成了习惯,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八年来,她已经把古玩市场的一些潜在门道给摸清楚了,很多老摊主她都认识。每次她到古玩街,摊主们对她都相当热情,因为晨曦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而且出手也还算大方,只不过,她很少真买东西,有的时候,一些不起眼的小玩意她会买,有些时候,摊主说的天花乱坠她还是无动于衷,心性简直比成年人还坚定,不过有些明显做旧的东西,只要外表漂亮,她也会买,久而久之,人们也就以为这是个有这方面爱好的孩子而已。殊不知,这正是晨曦高明的地方,决不能让人看出来她是在捡漏,否则,下次再来买东西可就难了。

    临江市的古玩市场分为两部分,这条街往里是古玩一条街,规格很高,都是各大古董商开的古玩店,假的少,真的多,而外围这里,则是一些小地摊,产品大多是从农村市场上低价收来的,假的遍地都是,真的却没几件,这时候,就要看眼力了,古玩买卖,双方各凭眼力,一件仿品,你当做宝贝花了几十倍的价格买了回来,或者一件几百万的真品,你认不出来十块钱卖了出去,那么交易后即使知道了也不能反悔,这是行里的规矩,买假了还是卖漏了,只能怪自己眼力浅。

    今天,晨曦刚一来到古玩市场,各个摊主便热情的招呼起来。

    “呦!晨曦丫头,你来啦!来来来,看看我这儿,有没有喜欢的?”

    “是啊是啊,小姑娘,来看看,叔叔这有新到的货,来看看。”

    晨曦只看,笑了笑,没说话。

    摊主们在心中叹了一口气,这孩子,明明这么小,但奇怪的是她似乎从来没被他们左右过,虽然有时明显的假货她也会买,但那必定都是因为她自己想买,而不是单纯的被他们游说才买的。看不懂啊!

    晨曦一连看了好几个摊子,都没看到真品,最后,终于,前方的摊子上,一只体态不大的花瓶散发着丝丝缕缕的清凉气息……

    这个摊子的摊主姓刘,名叫刘伟。圆圆的脸,胖乎乎的身材,笑起来很是可亲,一点都不像个精明的商人。这个人是晨曦认识的摊主中比较看得开的一个人,有很多摊主,一发现自己卖漏了,都会哭天抢地,后悔不已,甚至从此记恨上那个买主,哪天要是再看到那人,都是一副被人坑了的模样,怨念不已。要是高价卖出一个假货,都会一边骂他是冤大头,一边恨不得别人能多来几次。

    而这个刘伟,却是很看得开,不管是他吃了亏还是顾客吃了亏,双方各凭眼力,钱货两清,从未记恨过谁,待人也很和善,晨曦也很喜欢逛他的摊子。

    刘伟一看到晨曦,便热情的招呼起来“哟!晨曦丫头,来来来,快来看看,叔叔这里有新货,你看那几个花瓶,是不是特漂亮,看看喜欢不?”

    晨曦经常来他的摊子,刘伟也就知道晨曦的喜好,这个女孩子经常会买些外表精美的东西,只要她喜欢,价钱上她也不会太在意,不是离谱的价格,哪怕微微贵一些,她也会买,他的摊子上刚上了几个非常精致的花瓶,今天,十有八九是要开张了。想到这儿,刘伟的笑容越发大了。

    晨曦对他笑了笑,叫了声刘叔,便低头看那只花瓶去了。

    这只花瓶并不大,高度也就40公分左右,白色的瓷胎,颜色极白极纯,堪称“白璧无瑕”,胎壁极薄,均匀规整,且结合紧密。瓶身的图画色泽鲜艳靓丽,为花鸟图,配以相应诗句,集、诗、书画于一体,当真高雅无双。

    这只瓶子颜色鲜艳靓丽,不见任何杂质,没有做旧的痕迹,很容易让人们认为是件新仿,但晨曦可以断定,这是件珐琅彩,而且是出子雍正年间的极其少见的大件珐琅彩。

    珐琅彩瓷的正式名字是瓷胎画珐琅,是汉族陶瓷艺术的瑰宝。这是一种清代宫廷特制的专属精细彩绘瓷器,从创烧到衰落都只局限于皇室御用,这一“高贵”的出身也导致普通人根本难得一见。有传说称“古月轩”就是珐琅彩瓷器的别名。

    珐琅彩兴起于康熙年间,繁荣于雍正时期,由于是宫廷制造,皇家御用,珐琅彩的制作程序和用料上都是其他众多瓷器品种无法比拟的,画工也不是一般的窑工,而是皇宫里顶尖的专业画师,所以,珐琅彩可以代表当时最高的艺术水平,最高的工艺水准。

    而晨曦惊喜的不仅仅是因为这是件珐琅彩,其实珐琅彩瓷器在价值上并不属于高价位的古董,相比于罕见的元青花,珐琅彩还要逊色不少,但这件瓶子贵就贵在“大”上,古玩这一行当,遇到真正喜欢的买家,冷门也会变成热门。

    珐琅彩大多为小件,多为碗、瓶、烟壶之类的日用品,超过一尺大的十分少见,而晨曦面前的这只瓶子高度却有40公分,算是很大的了,且瓷胎细薄,修胎规则,完整无缺,是件上品,今天运气不错,晨曦心中喜滋滋道。

第十八章 东方旭() 
晨曦抬头,微微一笑,问道:“刘叔叔,这只瓶子怎么卖?”

    刘伟一看,那都是他筛选出来最不可能有真品的货,他干这行也不少年了,怎么可能没点儿眼力?不过这丫头可不是什么穷人,他笑呵呵的伸出四根手指。

    晨曦眉一挑,四百?临江市目前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三四百左右。

    “刘叔叔,我都是老顾客了,你可不能蒙我。”

    刘伟依旧笑呵呵的,“晨曦丫头,你若真要,叔叔也不跟你多说,三百块,你拿去。”

    晨曦脸上依旧挂着笑容,这件瓶子到她手上,只要稍微一运作就能卖出三、四百万,点点头道:“行,三百就三百,谁让我喜欢呢!”

    晨曦递过三百块钱给刘伟,旁边的摊主看着都目露羡慕,那瓶子一看就知道是假的,还不知道几块钱收来的呢!三百块啊!一个月只要开个几单,就足够开销了。

    晨曦小心的将瓶子包起来,放进身边的拉杆箱里,这箱子里是她让袁业从国外给她带的一些衣服,这也不能说她就娇惯,而是,作为一个曾经的亚洲第一富婆,在她掌控景家的时候,每当换季来临前,世界各大品牌都会派出设计师和模特到她的香港住宅,模特现场专门为她展示各自的新款,设计师还会为她量身定做,以她的品味,现在华夏内陆那些主要突出耐脏,耐磨的衣服实在不能满足她。若是没有也就算了,她也不是离开这些就不能过,但既然有渠道,她也不吝啬于享受,她可不认为一个万贯家财的人非要穿的普普通通,一身地摊货才是简单随和不庸俗,其实,一个人的气质修养由内而外,不是穿什么决定的。更何况,这些东西在她眼里,还真是些普普通通的日用品啊!

    晨曦拖着箱子回到了南湖镇的家里。这些年,东方明的事业发展很快,有了晨曦偶尔不动声色的指点,他省去了许多独自摸索的过程,表面上是和临江市那边的东方家持平,但实际上,早已超过了他们,更何况,这些年,晨曦可没少花东方明的钱,东方明的钱若不是投资在了晨曦身上而是拿去投资扩大自己的生意,那还不知道要发展到什么程度呢!

    这些年,晨曦都没去过学校上过学,她一切的课程都是由家教教出来的。早些年,东方明也曾想让晨曦去学校,不过晨曦不愿意,她更喜欢跟着陈景年,况且陈景年实在把晨曦教的太好,六岁时,小学三、四年级的课程便已难不倒她,跟着陈景年也能学到更多的东西,东方明便不再强求,只去学校挂个名,参加考试,只要成绩不落下来,不去就不去吧!

    后来,晨曦要求请来更多的家教,甚至不惜重金请来很多外教,前世的她虽然做过景氏集团的当家人,但她并没有学过正统的经济管理理论,能力都是来自东方明和他外公的言传身教,况且,她和表哥是有分工的,她并不是什么都懂,所以今世,她想完善一下自己。各国语言,金融,管理界的专家都被请来,东方明有时也会旁听,有时候,连晨曦都不明白,袁业怎么会有那么大的能耐,请到这么多有名的家伙,后来她才知道,那个男人啊……

    如此下来,耗费的钱财,几乎花掉了东方明收入的一半,不过,连东方明自己都尝到了甜头,晨曦又的确被教养的很不一般,即便公司的发展资金少一些,这些钱,东方明也愿意花。

    几年前,东方明花了一大笔钱在南湖边上建了一套别墅,三层楼房,装修相当精良,一楼是客厅,小型会议室还有晨曦的舞蹈房。二楼是东方明夫妻和晨曦的弟弟东方旭的卧房,还有一些客房,晨曦一人霸占整个三楼,书房,卧室,衣物室,储藏室,阳台一应俱全,当时乔迁之喜时,东方晴和东方颜看到可是嫉妒红了眼。别墅带着花园,里面有花坛,草地,甚至还有一片小树林,这在临江市,绝对是首屈一指的存在,比东方家临江市周云他们住的不知道要好多少倍。

    至于东方明为什么把这么好的房子建在南湖镇这个乡下而不是市区,东方明有自己的规划,晨曦心中有数。

    刚踏进家门,就听到一声奶声奶气但明显透露出欢快的声音:“姐!”

    小男孩名叫东方旭,是东方明和苏琳的儿子,今年六岁,一头乌黑的短发,明亮的双眼,米分米分嫩嫩的脸蛋,穿着一身黑色休闲衣,这孩子从出生起便被晨曦精心培养,如今年纪不大,懂的到不少,小小年纪派头十足,笑起来甚是优雅。

    他蹬蹬蹬的跑到晨曦面前,看到自家姐姐带了一只箱子回来,当即眼睛一亮,“又有什么好东西?有没有我的?”

    晨曦笑着摸摸他的小脑袋,“哪一次会忘了你的!”

    “欧耶,我就知道,姐姐最疼我了。”

    两人去了客厅,晨曦将箱子里的组合式玩具机枪给他,小家伙看到这个便两眼放光,抱着东西乐颠颠研究去了。

    晨曦将东西拿到三楼放好,下来的时候,东方旭还在客厅里兴致勃勃的抱着他的机枪,“妈呢?”晨曦问。

    东方旭头也没抬道:“花园浇花呢!”

    晨曦莞尔一笑,苏琳这些年日子可谓过的非常的幸福,东方明是个很有责任心的男人,即便现在发达了,也从不在外乱搞男女关系,东方旭乖巧听话,又有晨曦带着,她自己正直好年华,每天养养花,做做饭,还做许多手工活,日子很是滋润。

    “你自己玩啊!我去山上。”晨曦交代道。

    东方旭这才抬起了头,小脸上似乎有些不高兴,“姐,你等等。”

    “怎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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