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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史上第一名媛-第104部分

小说: 史上第一名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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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开一开始

    除开一开始,叶翼痛得每天都必须要借助镇痛药物,要注意排痰,还有呼吸系统的问题

    养了一阵,也没那么难受。

    在陈九的帮助下,他也能走动走动,伤口好转得虽没有突飞猛进,却对比同龄人好太多了。

    陈九把叶翼扶到了窗户边上,叶翼坐在那儿,呼哧呼哧着喘着气,就对着透明的玻璃窗往外面看。

    这一看的时间有点久了。

    陈九担心他的伤口经不起这么久的支撑,也怕他镇痛药物吃多了,都不知道肋骨疼得厉害了。

    正要和他说:“叶局,我们活动过了,继续躺一会儿吧。”

    叶翼突然回过头,问她:“泉泉现在怎么样了?庞柳那兔崽子看起来平和柔顺的一个人,歪点子太多,他又使什么法儿折磨泉泉了?”

    陈九犹豫了下:“叶局,明儿个嫂子就从局子里面出来了,您不先休息好了,让嫂子看见你这样,她也不高兴啊。”

    转移话题的手段太生硬,叶翼瞄了他一眼,根本不用想就知道泉泉现在恐怕是好不了了。

    叶翼倒也想开了:“你和我直说吧,我情绪还没激动到一句话就能厥过去的地步。”

    陈九支吾着:“这这”

    叶翼说:“你从前也不是支支吾吾的人。是你老了,还是你觉得我老了?”

    陈九一咬牙一狠心,重头戏倒了出来:“庞三公子非要诬陷咱们泉泉干了许多坏事,在果壳立了个字牌,叫‘冤有头债有主’。”

    “‘冤有头债有主”?那是什么意思?”叶翼懵了一下,闹不懂这些孩子们到底在玩什么花样。

    陈九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犹豫了好半天,才狠狠心继续说了下去:“就是一个玻璃缸子,里面有许多的双色球,球体的里面装着许多的小字条,让人来抽签玩。”

    叶翼拧着眉头,越听越疑惑:“这又是个什么玩意?这种双色球抽奖的,圈子里的孩子们都不爱玩,庞三这要闹哪样?”

    陈九说:“叶局,您还是别听了吧。”

    “说!”一声厉喝,叶翼突然琢磨出这个双色球恐怕和泉泉的遭遇有关,可他不敢往下想,厉声喝斥,让陈九说出来。

    陈九被他吓得一个机灵,当即哭丧着脸,一股脑的把事情抖了出来:“那些字条,写着泉泉做过的坏事。三公子说了,谁抽中了字条,就可以根据这字条上的内容,冤有头债有主地找泉泉来‘索债’。”

    叶翼蹦来绷着脸,一口气都噎在了嗓子眼,特别害怕陈九说出什么可怕的玩法儿。

    可没想到,只是这样子。

    叶翼低估了现在圈子里面的熊孩子们到底有多混账。

    当即松了一口气,居然还笑了出来。

    他说:“我当庞三那个小兔崽子真能心狠到什么地步。这倒还好。我闺女从小到大品学兼优,做过最糟的事,不过是冬天下雪把冰块塞人家脖子里还好,还好。”

    他说完以后,陈九的脸色就变得非常微妙了。

    欲言又止。

    陈九明明不想让叶翼气得太厉害,对养伤没有好处,可是看见叶翼这么怡然自得的样子,却又觉得有些不忍心。

    他扭开了头,不愿意说话。

    可是他没想到在门口,居然有另外一个声音,冷不丁地冒出了一句:“哟。我们的玩法连叶叔叔都觉得适合啊。那可真是好极了”

    顿声望去——

    小混账庞柳不正拄着拐杖,笑得艳丽无双。

    叶翼知道小女儿“没吃太多苦头”,对庞柳的脸色明显好了许多,并没有像之前看见庞柳那样恨不得他去死。

    陈九看见庞柳,却直觉得脑子突突直跳。

    叶翼说叶春闲是讨债的,可陈九觉得这位面柔心狠的庞家少爷才是彻底来讨债的——这位庞三少爷只要一出现,就没好处。

    果然。

    还不等陈九撵人,就听庞柳突然笑道:“叶叔叔,你们家泉泉可真是厉害。被十二个人轮了,居然还能跳钢管舞”

161。总之都是你的错() 
还不等陈九撵人,就听庞柳突然笑道:“叶叔叔,你们家泉泉可真是厉害。被十二个人轮了,居然还能跳钢管舞”

    叶翼原本以为他是来和自己道歉,说说误会了泉泉又或是什么,一笑泯恩仇——自己奔五的人,也不好与个孩子多计较,就这么原谅他——大家皆大欢喜——这门亲事成不了,两家情谊还在——那也很好了。

    可叶翼死也想不到庞柳过来以后,开口就一句:“叶叔叔,你家泉泉可真是厉害,被十二个人轮了,居然还能跳钢管舞”

    叶翼脑子里的血噌噌噌地往上冒。

    “叶局,叶局你缓缓不要激动不要激动啊!”陈九火烧火燎地冲过去,想要扶住,却也拦不住叶翼轰然倒下的高大身影。

    “庞三少爷,你和叶家到底什么仇?有怨有恨冲着我陈九来就好了!干嘛欺负个伤号和女孩儿!”

    陈九握紧了拳头,双眼中射出仇恨的光芒,冲着庞柳压抑不住地吼了起来。

    庞柳牵了牵嘴角,想笑。

    最终却只是把头扭开,淡淡咕哝了一句:“叶叔叔,你的身体可真是差劲啊。”

    那天,庞柳拄着拐杖,是在护工们忙碌穿梭的抢救声中,一步步徐徐走出的高干病房。

    听说这个事情以后,任欢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任欢对阿德说:“庞家那个小子倒是个心狠的。”

    口气中颇有几分调侃的意味儿。

    只要任欢不是一颗心挂念着叶翼死活,她这种风轻云淡的态度,倒是极大程度地讨好了阿德。

    阿德小心翼翼地问:“你不担心‘小叶’了?”

    任欢眉毛稍稍地挑了起来,一双流转的美眸落在阿德的身上,那刺似的目光看得阿德心里咚咚打起了小鼓。

    就在阿德以为任欢要和自己算总账的时候——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错的事埋单,谁都不例外。”任欢似是而非地应了一声,然后绝口就不提这茬了。

    “那我们回d国吧?”阿德以为她放下了,连忙趁着话头加了把火。

    乍然这么一说,任欢冷不丁剜了他一眼,径自就唾了一句:“当真伤的不是你的血肉,你说得就这么简单。”

    任欢不与自己生气、不和自己冷战,阿德已经是千万个庆幸了。

    任欢这么一说,他哪敢再与任欢说东道西,灰溜溜地止住了话头。

    **

    小叶最近总发现一道柔和的视线看着自己,有时是在她产检,有时也是她在阳台晒太阳,还有在她下楼遛弯的时候。

    小叶自从被教导员抓到医院待着以后,除开开始叶翼来找过茬儿——

    再往后的生活,便和古井的水一般平静无波。

    破天荒地多了这么一道目光的注视,小叶也觉得情绪有些复杂。

    她总是想回过头,准确无误地逮住那道视线。

    可真的是奇怪极了。

    每次,那道柔和的目光的主人就像是和她有心电感应一般,总能在她瞬间回头的时候,精准地收回目光,让自己怎么也逮不住人。

    小叶的第六感很强。

    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在告诉她对方没有恶意,只是想看看她而已。

    讲真的。

    倘若你平常被人关注,什么时候回过头都觉得背后有一双眼睛,或多或少会有点不自在的感觉——

    不说厌恶吧,被人监控总之不会是什么舒服的事。

    在此之前,小叶也可烦别人指手画脚地干涉自己的生活——讨厌别人靠自己太近了。

    两人之间的距离小于一米,这在国外都是可以报警的。

    独立而自由——

    这是小叶生活的法则和习惯。

    可这次,被那一道柔和的目光盯了那么久的梢。小叶发现自己居然一点都厌恶不起来。不仅不厌恶,反而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心和踏实。

    她只是觉得奇怪。

    那到底是谁啊?

    不像是教导员的目光。

    教导员要看她,都是光明正大直接看了的。

    可不是教导员,谁还能让她这么安心踏实?

    这么奇怪了几天,憋了几天。憋不住了,晚上咬着秦骁的耳朵,悄悄摸摸地就和秦骁说了这个事儿,问秦骁有没有察觉到最近有什么不对。

    她以为以秦骁特种兵的经历,必然比自己更早察觉出这件事的怪异。“内事问百度,外事问谷歌,凡事问秦骁”,这样就对了。

    问的时候,小叶还觉得秦骁绝对会给自己一个好回答呢。

    可没想到,话头儿刚刚冒出来,就被秦骁揽入怀中,简简单单两个字:“睡觉。”

    妈蛋。

    这是教导员不愿意和她说吗!?

    小叶趴在他怀里,原本还挺愤怒的——结果,嗅到了秦骁身上清新柔和的皂角味,什么都想不起来,比吃安眠药还管用,气着气着就睡着了。

    被秦骁这么转移了几次话题,她也懒得问了——

    教导员都不愿意说,谁还能问出来。

    日子就这么平静如水地过。

    她一周一次地参加产检,养胎,在小宝尚在肚子里的时候读书给他听,心平气和不生气不激动不胡思乱想,以最佳的状态地待产——

    从小女孩到小女人,也许不过就是个“孩子”的差距。因为宝宝,小叶

    差距。因为宝宝,小叶身上那股青涩的气息渐渐褪去,眉眼中拈了些许的蜜糖,浑身都似沐浴着淡金色的母性光辉。

    **

    任欢每次看见这样的小叶,都会忍不住打从心底里想要落泪,又想要微笑。

    那是我的女儿。

    是我任欢的女儿——叶春闲。

    她不是叶泉,她没有叶泉那种抽烟喝酒赌博**的坏毛病,她虽然还是小小的没长大的孩子,可她肚子里还生长着小小的“胚芽儿”。

    那胚芽儿,就是她任欢的外孙。

    四十三岁就当了外孙,这在任欢前二十年的人生中,想都不敢想的事儿——大院里的发小们,四十岁的有的还游戏花丛中,都不落轿——可她任欢从来就走得比那些人快,比那些人远——他们从未有一个这么年轻就当了外孙的——唯独她任欢四十来岁,孙子都要有了,即将晋升“外婆”辈了。

    分不出是什么感觉,任欢心疼又骄傲!

    心疼她双十年华本应该最青葱无暇,美好得如诗如画的女孩儿居然即将当了母亲——这得是多匆忙仓促的人生抉择啊!

    骄傲她看似幼弱尚没长大的女孩儿坏了小宝后,并没有惊慌失措,以最正确最平静的态度对待自己的人生——我的小叶长大了!长成了一个大姑娘。她可以勇敢地面对自己生命中每个意外——这特么才是我任欢的女儿。

    “吾家有女初长成”,说得便是任欢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态了。

    其实一开始,任欢知道小叶辍学不读书,这么早就嫁人生子的时候,作为一个母亲,她直觉就认为出错了!这特么一准是秦骁带坏了她女儿!

    ——我管你长得是不是帅到天崩地裂车爆胎。

    ——我管你是不是智商高情商高收入高。

    ——我管你和我女儿生出的孩子,会不会基因好到爆,出个惊才绝艳的妖孽宝宝。

    你带坏了我的女儿,你特么就不是个好东西。

    那时候,秦骁即便是买通了阿德身边的一条条暗线,把早前埋下的棋子一点点收线,打通了任欢周遭的暗道,告诉任欢要救任欢出来——

    任欢都不买他的账。

    任欢听秦骁简略说的关于带她逃离阿德身边的计划,知道那是个好计划,可是她也不愿意配合!

    为啥啊?

    还不是为了小叶。

    任欢知道小叶嫁了这么个男人的时候,气得牙根发痒啊。

    秦骁出现一次,她就骂一次。

    “你特么还有脸叫我‘岳母’,你特么谁啊?谁准你在我面前晃悠的啊。我可不承认你是我女婿。你特么还说要救我出火海,你以为你是救世主啊。”

    当时的任欢不仅是用下巴尖看人,惹急了,甚至会朝秦骁的脸上甩巴掌。

    秦骁亏大了!脸都要被他老婆的妈妈打肿了,却还一个字都不能抱怨——谁让她是小叶的妈妈。

    后来呢?

    任欢消了气,终于有耐心听完了秦骁和小叶之间发生的往事。

    知道秦骁和小叶的结合,不是秦骁主动的,而是因为在简陋黑暗的巷子里,路过的绝色军官偶然救了个被混混围着的少女——然后这个绝色的军官,误打误撞的情况下,莫名其妙地被女孩子给强了——

    任欢冷笑。

    “你特么逗我呢!?我任欢的女儿居然还能强了个体魄强健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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